第9章 第9节
躲在张世功的小楼里养伤期间,俩人的感情突飞猛近。
重伤之下,正常人难免出现看淡生死和心灵脆弱,金贵也不例外,这段时间,他特别依恋高驰。
第五天早晨醒来,看到高驰不在旁边,房里也没人,他试着抬了抬头,都累得喘不过气,这是他以前都不敢想象的,他是武生,一手耍大刀的功夫漂亮,竟然现在躺床上,抬头都费劲。
等了一阵,还没看到高驰,就哭出来,觉得自己好像是被人抛弃的小动物那般。
哭了几声就听门响,高驰端着一碗粥回来了。
高驰看到他哭了,吓得放了粥。
他吸吸鼻子道:“我,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我害怕,怕你丢下我。”
高驰心疼地蹲下来抱着他的脑袋,哄道:“别怕,我怎么会不要你呢?我不会丢下你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别哭了,来喝点粥。”就去端粥碗。
他哭得鼻头都通红通红的,小时候也没机会在父母怀里撒骄,现在可算享受了一回在人怀里撒骄的感觉。
“你刚才去哪儿了?没看到你,我很害怕。”喝着递到嘴边的粥,还略有微辞。
“我去接粥,你也晓得,这院子里没有下人,所有吃食都是在街面上买的,今天送粥的伙计晚了一点,我在门房等了许久。”
张世功父子俩人住在这里,深居简入,基本不露面,只请了一个定期上门收脏衣裳的洗衣妇,平时的吃食,都是在街面上的餐馆预定,每天按早中晚送来,日结,所以没有可以使唤的下人,包括小院的落叶都是张世功的儿子,就是那晚给他们开门的中年男人亲自打扫。
金贵也知道人手不够,在这里养病不是来享福的,凡事都得亲力亲为,高驰甚至学会了升火烧热水,还要帮他擦身倒恭桶。
一口粥下肚:“好凉。”
高驰听了,也尝了一口:“嗯,都凉透了。”又说:“你等等,我去热一热再来喂你。”
他拉住高驰的衣裳:“灶台升火了吗?”
高驰摇摇头。
“那要弄到什么时候?我都饿了,就这样喝吧。”又是撒娇。
高驰想了想,认真道:“可是这粥太凉了,你身子虚,喝了凉的受不了。”
他嘟着嘴:“就这样喝,我饿了。”
高驰看了看碗里的粥,低头,慢慢喝了一口,然后抬眉看了他一眼。
这什么情况?明明我说饿了,为什么不给我喝,你干嘛要自己喝?这是我的粥。
下一刻,高驰捧过他的脑袋,嘴巴凑近他的嘴巴。
竟然,竟然嘴对嘴喂他喝……
他觉得脑袋一瞬间,要爆炸的感觉,竟然嘴对嘴喂他喝粥???
高驰的动作很慢,一点点将粥顺到他嘴里,这是一个巡序渐进的过程……
一口温暖的粥进了嘴里,脸都红了,虽然久病脸色苍白,也透出些水红的颜色。
“这样吃粥,没这么凉。”高驰说。
粥咽下肚,脸更红了,现在他躺着不能动,躲都躲不开,没料到啊,他一个大男人,竟然也会有羞得说不出话来的时候。
高驰又喝了一口。
他心想,不会吧,还这样喂我?不会一直这样喂我吧?难道这一碗粥都要这样喂?
不容他多想,嘴巴又凑了过来。
这一次,除了喂粥,还轻轻碰到他的,但立即就缩了回去,当然查察到了。
高驰微微笑了起来。
再之后每次喂粥,都有些试探,或浅尝即止,或深入交流一翻。
金贵的心态彻底放平,虽然他伤重,但脑袋不糊途,好像明白了高驰的启图。
高驰这边,看着他脸红,享受着喂食的乐趣,内心十分欢腾,为什么,因为他查觉出金贵哥没什么这方面的经验。
金贵哥有妻子,常年沉迷于怡春院的小红姑娘,身边不缺女人,竟然连亲吻都没什么经验,这就有点意思了。
也可以解释为,娶妻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完成家族长辈的期望,住在万家庄几个月了,就从来没见过金贵嫂子,可见这个妻子是个摆设。
小红姑娘总不会是生手吧,为什么她能抓住金贵哥的心?
肯定有些过人的手段,他不想去猜测小红用的什么过人手段,但从金贵哥的反映看来,真是太勾人了,像个没什么经验的傻小子。
一碗粥喂完了,高驰顺手将碗放桌上,心满意足的样子倒在旁边的小床上,就这么看着房梁,开始笑。
“金贵哥。”
“嗯?”
“我很开心。”
“……”
“我,其实我不是那种很随便的人。”高驰的情绪高涨:“我从小到大,没碰过别的男人,也没被别的男人碰过。”
“……”
“你知道吗?我很自负,我是天之骄子,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那种。谁都入不了我的眼,谁我也看不上。”
“哦。”
“然后有一天,我看到你了,看到你长着跟我一模一样的脸,你知道那时我有多震惊吗?这世界上,竟然有一个人,长得跟我一样。”说得有点激动了:“只一眼,只看到你一眼,我就喜欢你。你知道吗?不是普通的喜欢,是一眼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
“我俩就这样过一辈子好吗?没有旁人,只有我俩。”
“不好。”
这句话,尤如一盆冷水,劈头盖脸地泼下来。
“为什么不好?”
金贵想了想,认真道:“你我长得很像,这是很大的缘份。就因为这种缘份,我真心劝你,只有我俩过一辈子是不可能的。你喜欢我,我谢谢你。但你该成亲就成亲,该纳妾就纳妾,我呢,也一样。”
“我,我不会娶妻,也不会纳妾。”
“那是你的问题,我让你做我妹夫,你推三阻四,一会说要死了,一会又说活不了多久,也不知道你在怕什么?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娶我妹妹不好吗?入赘我们家不好吗?只有你哪天做了我的妹夫,咱们才能一辈子在一起。”
高驰的双眸亮了:“真的,到时候我们就一辈子在一起了?不分开了?”
“我说的一辈子在一起,是指咱们全家,全家包括我,我妹,我妹夫你,是你跟我妹一辈在一起。”
“哦……”
“要不,你考虑考虑,想通了就入赘?”
高驰又开始摇头……
……
张神医每天都要查看金贵的伤势,但这个老头从不多话。
金贵要想问他什么,张神医都极少回答,在这里住了几天,金贵都不知道这个小院子的具体位置,只知道还在临安城内。
高驰有点得寸进尺的感觉,自从昨天喂过粥,就有点毛毛燥燥,晚上睡觉前,他要滚过来抱着金贵哥才能睡得着。
然后试探着将手伸进金贵这边的被窝,腿也渐渐伸进来,最后整个人都滚进来。
也不知是真睡着,还在装睡,迷迷糊糊一滚,又将脑袋靠进金贵的颈窝处。
金贵因为平躺不能动,不能翻身,跟活死人似的,左肩受伤痛,但右肩这边可以靠,只能任由他靠着。
高驰闻着他身上的气味,嘴角含笑,才安稳地睡过去。
金贵不喜欢这样,但他现在没有力气反抗议,最多撒撒骄表示一下反对,但撒骄换来的好像是得寸进尺。
他想试着以另外的方式来融洽俩人的关系。
“高驰,我把你的卖身契还给你好吗?”
高驰刚给他喂完水,自从上次喝了凉粥,发现了乐趣,但凡端来的吃食,吃的喝的全是凉的,都要亲口喂他。
“我不要。”立即就回绝了。
“那个,当初我买下你,只花了两吊钱,你去陪托托老爷喝酒,第一次就赚了三两银子回来,第二次又是依靠你,才得了那些赏钱,其实我已经很赚了,平日养你的花销也不多,你也不挑吃食,也不闹着要买新衣。后来有好几次,官吏来收杂税,都是你替万家庄解的围。我虽然嘴里不说,但心里是很感激你的。”
高驰嘟着嘴巴:“我在身契上签字画押的时候,你亲口跟我说,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是啊,那个,你的身契都签给我了,当然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就拿这次来说吧,这次是你救了我。作为回报,我将你的身契还给你,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高驰认真地看着他:“在金贵哥眼里,这一页身契代表着什么?”
“还,还能什么,就是你的身契在我手里,你就得替我干活,我收钱,你白干活,我白收钱,就这样呗。”
“不止是这样。”
“……”
“这一纸身契是你我之间契约,如果你把身契还给我了,那我是你的什么人?那我和你还有什么关系?”
“这,这个,好复杂。”
“所以身契不要还给我,如果有一天,你不要我了,要赶我走,再把身契还给我吧。”
“……”貌似这条路走不通。
……
高驰愈来愈过分,说衣裳洗了没干,也没带多余的换洗衣裳,晚上睡觉没有穿衣。
金贵这边,因为长期卧床,衣裳被冷汗裹湿后,也送给洗衣妇了,光着身子裹被窝里的。
好像顺理成章的样子,就挤在一起了。
其实高驰有什么想法,金贵心里很清楚,他看着高驰的睡颜,也在认真思考这件事,他能拒绝吗?
不能。
或者说是,不敢。
要谈他对高驰有多么深的感情,想多了,他觉得高驰挺能干的,也诚心招纳人家做妹夫。
但是联姻容易,投入感情就很困难……
自语有云“戏子无情”。
戏子无人情,是演尽红尘百态的忘情,见多了,见怪不怪,他不可能对外人投入真情,演得再真,也只是演,不是真心。
高驰救了他,他无以为报,人家又不愿意入赘做他妹夫,而他又十分依赖人家。
落魄少爷也是少爷嘛,少爷多少也有少爷脾气,如果惹怒了人家一走了之,张神医肯定就不治他了,那他肯定要死。
在权衡利弊之后,他决定,接受高驰。
站在金贵的角度,什么真喜欢假喜欢,什么真情真意假仁假义,都是空谈,他只权衡利弊计较得失,仅此而已。
想通了这一点,金贵就不再抗拒了。
晚上,院子里不点灯,高驰早早就上床休息,不用说,又是衣裳没干,白天他也穿了衣裳的,奇怪的到了晚上,衣裳就洗了,没干。
溜进被窝里又说好冷,顺其自然地滚到金贵这边。
金贵撒娇说了几句:“你不要在被子里乱动,进了凉风,我要受凉。”
高驰就特别老实的样子。
“我觉得大腿有点痒,你能帮我抓一下吗?”
高驰特听话,立马钻被子里,替他抓痒。
一会儿大腿痒,一会儿小腿痒,一会儿后背痒,原本没这么痒,因为不是自己去抓,别人愈抓愈痒。
后来金贵就吃吃地笑起来,高驰看到他笑的模样,都看痴了。
金贵咬咬嘴唇:“看什么看,没看过呀!”
“是啊,没看过。”说完,就低下头去。
这次没有喂粥做借口,从浅尝即止到深入纠缠,再到喘不过气来。
高驰摸到不算细嫩的皮肤,范围再扩大,摸了个遍,还在他的额头重重地亲了一下。
“先说好,我不做下面,现在我也没力气做上面,你看着办。”金贵就说了这么一句。
高驰欢呼一声,把被子拉过脑袋,将俩人都埋里边,传来嘻嘻哈哈的低笑。
偶尔能听到“哎哟,轻点,我的伤。”
“好好,我轻点。”
“哎哟,别碰脚踝了,还夹着药板的。”
“好,轻点。”
这晚,俩人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互相看对方的眼神都充满笑意。
其实金贵的内心是歉意满满,内疚啊,他出生在积善之家,竟然使用美色这一招,才将高驰收为心腹,若高驰是个身经百战的花丛老手,或许他的负罪感没这么强烈,但他发现,甭管白天高驰在外面有多能干,晚上做那种羞羞的事,高驰纯白如纸一般,凡事小心冀冀,完全没有经验。
因为俩人的关系不一样了,他才问出心里话,那晚派高驰第一次出场,去侍候托托老爷,到底是怎么侍候的?
高驰说:“陪着喝酒呗,说了些话,我都说官话,托托规矩得很,没有对我做什么。”
“啊!就这样,拿了三两银子?”
“是呀,还不够吗?我都陪他喝酒了,他不该出钱吗?我照你教我的,告诉他,钱,太,少。说了两遍。”
金贵闷头闷脑地笑:“我觉得,你真的像一朵那什么,高贵的什么花。”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对对,就这意思,莲花。”
高驰翻了个白眼:“别,我担不起,不喜欢莲花。”
心里挺介意的,你不是说怡春院的小红姑娘就是莲花吗?现在换我是莲花了?那个小红,是能与我做比较的吗?
“那你喜欢什么花?”
“曼陀罗。”
“这是什么花?”
高驰笑了笑:“曼陀罗是西域进贡的名花,艳丽娇美有奇毒,但有致命的吸引力。我最喜欢曼陀罗,也认为只有曼陀罗才配称得上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别的花卉平平无奇,哪配什么“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呢?”
“第一次听说什么曼陀罗,从没见过。”
“你没见过真正的曼陀罗,就当我是曼陀罗吧。”
“……”
在这漫长的养伤期间,金贵也静下心来想了许多事,以前他忙忙碌碌的过着,都没机会静心下来看看天空的白云,也从没仔细看过身边的花草。
现在闲得,把房间所有的细节看了个通透。
躺了十五天才第一次下床走路,身体已经虚得跟百岁老头似的,不会走路了,高驰扶着他入厕,都差点摔倒。
下床后,金贵才打量了这个小院子的全貌,一楼外厅摆着两口显眼的空棺材,这间屋子与两口棺材竟然只有一墙之隔,幸好他生来胆子大,从来不怕这些。
这是一栋两层小楼,地理位置依靠着商铺背街,可谓闹中取静。
七斤的到访,给金贵打了一剂强心针。
那天,七斤戴着草帽,一只扁担挑着两箩框,伪装成卖菜的农民,跟着高驰进了小院。
金贵听说来了个卖菜的小贩让他去瞧瞧,心里还在想,有什么好瞧的,实在太无聊了,去瞧瞧也摆。
他的撑着一只拐杖,高驰在后边扶着他,一瘸一拐地走出来,看到七斤站在小院子里。
“哇,七斤——”金贵基本是低声吹呼出来的。
七斤激动地上前,喜极而泣:“金贵哥,你没事就太好啦,我们总算放心了。”
小院子里有石桌椅,早春有阳光,高驰心细,拿了棉花垫放石凳上,才扶着金贵哥坐下。
双方互通信息,金贵听说爷爷和三个妹妹也好,放下心来。
七斤主要是来跟金贵对帐的,他将挑菜的扁担取下来递给金贵哥,又将两个箩框的菜蔬掀开,下面的布袋子里,装着那晚的东西。
“金贵哥,我回去盘了盘,金锭十枚,银锭八枚,你瞧瞧。”七斤低声说。
只见那黄白之物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怎么看都很喜庆。
金贵只瞧了一眼,笑得眼睛都迷成一道弯了,乐道:“真好,真好,竟然有这么多呀。”
七斤又说:“金贵哥功劳最大,理应多分些,我……”
“不行。”金贵立即说:“之前说好的,如果得手,我们对半分。”
“可是金贵哥受了这么重的伤。”七斤道。
“我受伤那是技不如人,你都没受伤。”金贵坚持:“不能因为我受了伤,就坏了规矩,说好对半分,就对半分。”
七斤又看了高驰一眼,道:“高驰呢?”
高驰想都没想:“我不要。”他抬眼看着七斤,意味深长地说了句:“金贵哥用命换来的东西,我没脸要。”
七斤的脸竟然有些红了。
最终商议的结果,还是对半分,现在正是风头紧的时候,金锭银锭没法化整为零,只能分批分头藏起来,备用。
金贵收了金锭五枚,银锭四锭,抱在怀里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抱个小娃娃似的。
已经瞧了高驰好几眼,高驰装做没看见,也不回避一下。
金贵清清噪子:“那封信,送出去了吗?”没说送给谁了,高驰也知道江湖规矩,没追问。
“送出去了,说我们偷错了。”七斤回答:“只换了两吊钱,说是幸苦费。”
金贵张大了嘴:“不是吧?”想了想又说:“还好顺了点银钱,要不血本无归了。”
七斤赶紧跟着点头。
高驰在旁边暗翻白眼,金贵哥去干倒卖情报的活儿,绝对是“勇气可佳,能力不足。”有价值的信件需要敏锐的分辩能力,不是看藏在隐蔽的位置来判断价值的,金贵哥和七斤都不认识几个大字,当然事倍功半。
……
该交待的事都交待完了,该分的赃也分完了,金贵也累了,继续回房平躺着养伤,这里就留高驰收拾摊子吧。
高驰将七斤送到门房处,突然问:“七斤,你和金贵哥什么关系?”
没由来的,七斤就有点怕高驰:“我,我妹妹是金贵哥的媳妇,我和金贵哥从小一起长大的。”
高驰笑了一下,道:“当晚,是我把这些东西打包好让你送走的。”
七斤:“……”
“所以……”
“嗯,所以呢?高驰哥哥想说什么?”
“我先点数再打包,金锭二十枚,银锭十六枚。”
刚才对帐时他说金锭十枚,银锭八枚。
七斤只觉得后背的冷汗都下来了,那晚慌慌张张,之后的几天,他啄磨了一下,这批货过了两个人的手,金贵哥受伤肯定全部交给小红,小红再拿出来,由高驰交给他,这其中小红有没有私扣一部分,他不知道,高驰有没有清点过数量,他也不知道。
但是高驰说出了数量,他就晓得有麻烦了,当即说:“高驰哥哥,万家班众人都要帮忙打掩护,金贵哥不在,戏班的运作也需要钱,金贵哥的家眷也需要照顾……”
高驰伸手打断了他的话,道:“我知道,这些日子,包括接下来的日子,也要多亏你照应,上下打点什么的,你就看着办。金贵哥现在还不能出关,庄里的事,戏班的事,你多操心。复杂的细帐就不用对帐了,直接对个总帐就成。”
七斤:“……”
……
回房后,只见金贵坐在床边,还未躺下休息,把怀里那裹着金银的小布包一会藏床头,一会又藏床尾,再不放心又收回怀里,各种小心翼翼。
高驰看到他的样子,眉眼都是笑意,轻松打趣道:“哟,这可真是钱太多,没地方放了呦。”
金贵尴尬道:“跟你说正事呢,这些钱财真是烫手,现在没有金银铺敢接手,也不知道要藏到猴年马月才能用出去。什么办?”
高驰也坐到床边,认真道:“这钱是急用吗?”
“……”
“要我替你拿主意,你要先告诉我用途。”
金贵犹豫了一下,低声说:“急,还算是比较急吧,我要给小红姐姐赎身。”
这句话,尤如踩了高驰的尾巴似的,声音都有点急了:“什么?你这次九死一生,冒这么大风险,就为了替小红赎身。”
金贵理所当然的样子点头:“是啊。”
高驰已经气得呼吸不顺畅了,索性站起来,在屋子里转了两圈。
“金贵哥,你有时候特别聪明,但有时候笨死了,我就觉得奇怪,兰贵坊的演出场次增加一倍,万家班的收入没翻倍至少也增加了七成,你做了班主,是收入最高的,为何还这么缺钱?甚至把主意打到两淮盐课提举司府。原来是这样。”
金贵闷声闷气地说:“我做班主是收入最高,但那些钱不够。你不晓得,小红姐姐是官妓,要替官妓赎身很麻烦的。”
这话没说错,如果是暗娼或仅在官府备过案的那种私娼,只需要与鸹妈双方达成交易,就可以赎身,鸹妈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官妓就有个大问题,许多从业者并不是心甘情愿做这行,她们中绝大多数曾经出身良好,只是因为父兄犯案受到牵连,被迫流落风尘,这部分妓女本来就是戴罪之身是不准从良的。
如果要替官妓赎身,要往上查三代,当初为什么登记为官妓?家族中人是否有人犯过罪?
这其中要经历许多手续与流程,每一道关口都得花钱,这才是花销的重中之重,然后再是与鸹妈达到交易金额,替官妓赎身,自古以来就这么个规矩。
所以金贵做戏班主那点钱,还真不够。
金贵就把这情况给说了:“你说,这么多钱,我刚做班主,哪里拿得出来,当然要想别的门路啦。”
高驰气得:“想别的门路,就要去铤而走险吗?你晓不晓得,这次差点把命搭上。那个小红,有什么好,凭什么值得你这么做?”
金贵第一次见到高驰发脾气,也不甘势弱,虽然他的伤还没完全好,但已经能下地走路了,翼膀也有点硬了,说话也大声起来:“这是我的事,我是成年人,我自己知道在干什么,不需要外人插嘴。”
高驰听了,差点眼流泪:“金贵哥。”他低唤一声:“我,我们都这样的关系了,你还拿我当外人吗?”
金贵见他这么难受的样子,心就软了,柔声道:“高驰,你别这样了,我不把你当外人,我把你当自己人,你不懂,我的压力很大的。”
“谁让你压力这么大?是谁?”
“压力来自各方面,我现在做了班主,要让我们戏班扬名立万,要让兄弟们都过上好日子,要让万家庄做远近闻名的富裕庄,要让家人过上好的生活。”
“身为男子,肩上扛着责任与道义,我佩服你,但与替小红姑娘赎身,有什么联系?”
一针见血地指出来。
金贵卡了卡,装不下去了,眼珠子转了转:“是这样的啊,你听我说,每个人都有梦想的对吧?我的梦想就是替小红姑娘赎身,再买处宅子给她住。我可没骗你,这都是实话。小红姑娘的身世很可怜的,全靠我照顾她的生意,否则她住不了单间的屋子。”
高驰双手抱胸,微点头:“嗯,你继续说,你想收小红姑娘做外室对吧?”
“是个男人都有这种想法,我是个正常的男人,家有娇妻,一个小妾都没有,收个外室,又不是什么见不光的事。”
高驰想了想,准备换种谈话方式:“我不是说安置外室有什么不对,但你能不能眼光高一点,计划放长远一点,找个清倌人,或者去牙行买一个清白的小姑娘,又花不了多少钱,成本降低,也有面子。”
“哦,你是嫌小红姐姐老了?”
你现在才知道?
金贵端着下巴想了想:“可是我不觉得她老啊,她还很年轻的。”
“那她今年芳龄多大?”
“这个嘛,这个嘛,三十多岁吧!”
“你多大?”
“我二十了。”
高驰要吐血了:“比你大十几岁,还不大?”
“好像是有点大,不过我喜欢呀。”
高驰深吸几口气道:“记得上次我问你有什么梦想,你告诉我,你这辈子最大的愿望是有生之年多玩几个女人,最好环肥燕瘦都尝一遍。虽然我不认同,但我觉得这个梦想挺好的,至少是大多数男人抱有最正常不过的梦想。替小红姑娘赎身这件事,就真是不一样了,成本太高了,你这次差点把命搭进去。”
金贵双手一摊:“我不是还活着吗?经历生死,不是更值得回味吗?我为了替小红姑娘赎身,经历了生死,换任何人听了都会感动的。”
高驰顾不得仪态与形象,翻了个白眼:“你晓不晓得,我差点失去你,如果你死了,我就永远失去你,是你我二人这次共同经历生死。”
“把我绕昏了,明明是我为了小红姐姐经历生死,与你有何干?”
高驰咬着牙,一把将桌上的碗挥下来,掉地上就摔碎了,发出巨大的声音。
这是金贵第一次见他发这么大的脾气,挺震撼的,少爷脾气啊,他当时心里是这么想的,主观认定为少爷脾气,而忽略了可能是对方吃醋了,或许是妒意引发的脾气。
也因为金贵本人对情感之事很冷漠,没有及时察觉高驰的妒意,以至于高驰愈气,小红的下场愈惨。
俩人相处方式也因为彼此的性格不同,有很大的差异。
高驰的性格高冷,感情上细腻又敏感;金贵的性格豁达,但很会算计,他不会付出真情。
受伤的总是金贵,因为高驰更狠心。
最宝贝的是简单和真诚,是两人都没有的。
“你别生气了。”金贵马上撒娇,都忘了不能得罪他了,自己的伤还没好,如果他甩手不管了,还是自己倒霉。
又装做伤痛的样子捂住左肩:“哎哟——”轻唤了一声。
果然,高驰的怒气全消,立即过来查看他的伤势。
金贵借机抱着他的腰,继续撒娇道:“也不是多大的事,你干嘛生气,我这不是好好的嘛,还活着,命这么大,老天爷都不收我。”
高驰抱着他的脑袋,叹道:“是啊,要不是遇到我,这次你死定了,要不是遇到张神医,你手脚都保不住,信不信?”
“信信,高驰最好了,张神医医术高超,要没你们俩个贵人相助,我早就过头七了。”
“闭嘴,不准说这些。”
“好,不说。”
俩人又说了许久的话,才算把高驰安抚住,然后心甘情愿地打扫房间里的碎碗,又去烧热水给他擦身。
金贵看到他这么忙碌的样子,心里十分得意,落魄少爷嘛,你是少爷又怎样,现在还得听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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