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节
再养了几天,金贵又经历了一次拔钉之苦。
他的肩颊骨碎了,被钢钉拉拢,现在肩骨长好,要取钢钉。
张神医给他喝了乌头酒,据有麻醉效果,可以减轻痛苦,尽管如此,拔第二颗的时候,金贵还是痛得昏了过去。
痛昏了是最好的,因为身体不会动,完全配合的状态。
金贵再次醒来,看着窗外的月光,想伸手摸一下,奈何手指都动不了。
痛得轻哼了几声,立即就被一只手给捂住了嘴。
高驰没有睡觉在旁边的小床,而是蹲在旁边,在这一瞬间,金贵感受到危险,莫非——
可他现在动不了,刚取钉,药性还没过,早不来晚不来,为何现在来?哪怕到明天,他的伤口收了血,也好一点。
高驰在他耳边轻声说:“千万不要发出声音。”
金贵点点头,再痛也不哼哼了。
屋门关着,唯有窗户留了一丝缝隙,宁静的夜晚,能听到比白天更清晰放大的声音。
小院子的声音嗓槽杂,动静还不小,有人在高声念唱着什么,一口标准官话,用没什么情绪起伏的声音在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好像念完了,就听到张神医嚎哭起来,接着听到张神医的儿子也跟着哭嚎……
那人又说了什么,张神医父子哭得很厉害。
因为哭声很大,盖住了他们这间小屋的声音,金贵小声问:“发生了什么事?”
高驰靠近他的耳朵,只说了两个字:“赐死。”
“……”
哭闹许久,声音逐渐消失,外面办事的人又互相说了些什么,就转身走了。
然后就安静了,安静得甚至一只鸟叫都没有。
金贵有点害怕,因为他看不到发生了什么事,会不会进屋来杀他们?
高驰握了握他的手,道:“他们走了,我出去看看。”
“你小心点。”
高驰走过去,看到张神医父子口鼻耳朵都在流血,再蹲下检查,好像还有一口气。
按了人中穴位,张神医缓缓张开眼睛。
高驰靠近他的耳朵:“我定将你们父子入敛收棺,则日下葬,当还你欠下的诊金。”
张世功微微张嘴,唇角流下黑血:“谢谢你!”缓了缓,又说了一句:“鹤顶红,留全尸,谢谢。”然后脑袋一歪,气绝身亡。
高驰看着躺地上的张世功,深感初春的凉风刮骨,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
没有人做帮手,他走到大厅,推开了棺材板,过来说了一声。
“张神医父子已死,我许诺他,要替他父子入敛收棺,则日下葬,当作支付欠下的诊金。”
金贵赶紧点头:“应该的,应该的,可我现在起不了身。”
“你不用起身,你躺着,我要自己来做这件事。”
这晚,高驰亲力亲为,替张世功父子换寿衣,又将俩人抱进那两口早就准备好的黄花梨木棺材,再将棺材板盖上,灵牌位也是早就准备好的,金漆就在旁边,他拿过笔,沾了金漆,将灵牌上的字写全了,置放于棺前。
待一切做完,已经天色大亮。
觉得有点累了,高驰坐在金贵床前的地板上,就这么趴在床铺上,又眸无神地发呆。
金贵见他精神涣散,轻声问:“张神医父子到底犯了什么罪啊?”
高驰摇摇头:“莫须有。”
金贵:“哦,这个罪我晓得,岳飞岳爷爷当年就是这个罪,莫须有。”
他神色冷淡:“……”
“高驰,你跟张神医是什么关系?他是你亲戚吗?我觉得你这样子,好像很伤心。他的案子会不会牵扯到你呀?”
继续摇头,道:“不是亲戚,我们没什么交情。”
“那你为什么这么伤心?”
高驰认真看了他一眼:“兔死狐悲!张世功是兔,我是狐,你能听懂吗?”
金贵摇摇头:“听不懂,什么兔子狐狸的?你们是人,又不是动物。”
高驰冷笑起来,疯癫一般的摇摇头:“兔与狐是天敌。世人会觉得狐是假悲。其实,兔和狐是同类的,兔死了,狐悲是真的。”
金贵眨巴眨巴眼睛,努力想说点什么,但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都不知道该怎么劝。
高驰突然昂头大笑起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哈哈哈——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然后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能听到他在小院子里,还在笑:“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再后来就没声音了,好像听到开门声,莫非人出去了。
金贵等了一会,没人,高驰走了。
他躺在床上,真是欲哭无泪。
等到日上三杆,还没回来,饿得肚子呱呱叫,可是院子里没有人,张神医父子已死,睡在隔壁的棺材里,高驰走了,他是这座院子里唯一的活人。
可他动弹不了,刚取了钢钉,痛得翻身都没力气,更别说爬起身,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
日落西山,已经不知道饥饿是什么了,从昨天到现在,整整两天,都没吃东西,也没喝水,也不知道如果一个人不吃不喝,最长能活多久?
想着想着又睡着了,本就体虚,两天没有吃喝,更是累得睁眼的力气都没了。
然后能感受到有人在摸他的脸。
一挣眼,看到高驰双眸含泪,正在温柔地摸他。
金贵可激动了,微张干裂的嘴唇,终是没说出话来,已经没力气说话了。
高驰又回来了,失踪了一天一夜,又回来了,至少没有丢下他,给他喂水,替他擦身,给他把床下的恭桶收去倒了,再给他喂粥。
金贵感动得哭了:“呜呜,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
高驰全程都不说话,此刻抱着他的脑袋,就这么轻微地摇头,缓缓地说:“金贵哥,你不能再离开我了。”
“当然当然。”
“我俩要永远在一起。”
“好好。”
“我俩虽不能同年同年同日生,但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
“……”
“我不能接受你先我而去,如果你死了,我也不能独活。”
“哦哦。”
“你同意吗?”
“同意什么?”
“我俩虽不能同年同年同日生,但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
“同,同意。”害怕高驰再发疯走掉,当然点头,只要不是现在去死,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其实张世功的结局已经是最好的,我还能帮他父子收尸入敛下葬。只怕我大限到来时,死无全尸,只能曝尸荒野。”
金贵想了想,认真道:“其实我想说,我可以替你收尸,也可以替你入敛封棺下葬。但我又觉得这样说太假了。因为我不能预料你是不是比我先死,你死的时候我在不在,万一我比你先死,就不能帮你收尸了。对吧!”
高驰深深地看着他,突然笑了:“还是我金贵哥最好,真诚待我,不会说些好听的来哄我。”
“……”
低头亲上金贵的额头:“虽不能同年同年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有你这句话,我也算没有白来这一趟。”
……
据说这个小院子是租的,租期到年底,那意味着他们还能在这里再待大半年。
后来高驰陆陆续续讲了一些关于张世功的事,张神医早就谴散了家眷奴仆和所有人,妻妾全部休掉当放她们一条生路,与独生子相依为命,住在这里深居简出,等了数年,就等这一天。
每当说起这个话题,高驰的情绪都很低沉。
金贵就劝慰他:“其实怡春院也有些时运不济的人,例如与小红姐姐交好的小翠姐姐,以前曾经在二品大员府上做头等婢女,还有头牌花魁如意姑娘,在皇宫里做过高等婢女。但她们现在都是官妓,所谓人生有起落,时也、运也、命也,还是要看开一点。”
高驰:“……”
……
取钉三天后,金贵终于能下床了,身体情况好转,丢掉了拐仗。
高驰认为咱们可以回万家庄了。
只要不做大运动,脚踝就不会痛,走路不瘸就不会穿邦。
其实还可以再养两天回去,高驰扁扁要选今天,因为今天是特殊的日子。
金贵穿着干净的衣裳,背着他的宝贝扁担,能把一根扁担背出宝剑的感觉,也是很有能耐的。
俩人走上人潮拥挤的街道,金贵的心情激动,有种出关后重获新生的感觉。
七斤早就得到消息,要来接他,远远看就对他挥手。
金贵笑嘻嘻地对七斤挥手,像久别重逢的老友。
七斤跑拢,道:“金贵哥,咱们现在去柴市口吗?”抬头看了一下天:“现在还早,还没开始呢。”
金贵没听懂:“去柴市口干嘛?”
七斤抓抓脑袋:“哎,金贵哥不晓得吗?高驰哥哥一直不让我跟你讲,我以为他会单独跟你讲。”
“跟我讲什么?”
高驰微笑起来,数日来,第一次露出笑容。
“为了让你安心养病,我就没告诉你外面的情况。”高驰说:“两淮盐课提举司府被盗金银钱财一案,已经完结,官差在怡春院找到贼赃,人赃并获,所有人等均已认罪。”
金贵张大了嘴巴:“……”什么情况?脑子不好使,没听太懂。
高驰继续笑:“官差在小红姑娘的衣柜里找到一枚银锭,人赃并获。怡春院被查封,从上至下共计百余人被抓,所有人等均已认罪。于今日午时三刻,于柴市口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金贵眨眨眼,弱声弱气地问:“那,那你的意思是?小红姐姐?”
“对呀!”高驰点头:“那枚银锭是在小红姑娘房间里搜出来的,她是首犯,今日会一并斩首示众。”
金贵只觉得眼前一黑,双腿发软,整个人都站不稳,就这么往地上滑下去。
高驰眼急手快,一把抱住他。
金贵全身无力双眼发直的样子让人害怕。
七斤在旁边大喊:“金贵哥怎么啦!?”
高驰劝他:“你别这样,现在案子结了,你们已经成功脱身。”
金贵缓了许久,终于伸手抓住高驰的袖子,无力地问:“为什么?为什么在她房间找到银锭?”
“因为贪念。”
“她的房间为什么有银锭?”金贵低吼一声。
“这是人性。”高驰回答。
金贵摇摇头,无力地说:“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
“如果是别人,或许有贪念,但她,不可能。”
“没有什么不可能,是人就有贪念,你相信她,躲到她的屋子,将东西交给她,她扣下一部分也很正常。”
金贵看着他的眼睛,这是一双与自己一模一样的眼睛,悠悠地问:“是这样吗?”
高驰点头:“是这样,她在骗你,她是个老手,你一直被她骗。”缓了缓,又问:“现在,你清醒了吗?”
金贵巨烈地喘着气,坐在地上,半天缓不过神来。
他一会儿抓脑袋,一会儿看天空,又看着路旁的行人,突然说:“午时三刻?”
高驰:“对。”
“今日?”
“对。”
金贵长叹口气:“事已至此,多说无宜,七斤你过来。”
七斤:“……”
“你去租辆马车回去,把我三个妹妹接到柴市口。”
七斤虽然搞不懂为何要这样做,但还是应了,并且承诺,一定会在午时以前赶到。
金贵继续叹气:“我们去柴市口吧。”
高驰扶他站起来,俩人走得缓慢,往柴市口方向走去……
一路上,金贵的内心翻江倒海:“刚才,你说已经结案了?”
高驰点点头。
“只找到一枚银锭就结案了?”
“不是,找到一枚,官府就有理由相信怡春院是窝点,只需要查封搜索,自然能找到其它赃物。”
“可,怡春院没有赃物。”
“没有就创造有,怡春院这么多姑娘,每个姑娘都有私藏的钱,平日客人打赏的积蓄,常年累月的银钱远超过丢失的数量。”
“那些并不是赃物。”
“你还没听懂吗?没有就创造,只要认定怡春院是贼赃窝点,里面所有钱财都值得怀疑。我跟你说过,没人能在疯狗手里讨到便宜,这次出动了这么多人力物力来搜捕,这些人的出场费可不便宜。怡春院的姑娘们钱多,勉强可以填满这个窟笼。”
金贵长叹一声:“终究是我害了她,还害这么多无辜女子受到牵连。”
“也希望你经此事能得个教训,不要脑袋一发热,就做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事。所谓富贵险中求,也在险中丢,求时十之一,丟时十之九。”
想他拼了老命,差点死去,求到不过十之一,害了怡春院和小红姑娘,不止丢了十之九,失去的不可估算。
金贵:“……”
俩人顾了车,赶到柴市口,远远就看到围满的人群。
大牛看到他们,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样子,隔得老远就搓手过来打招。
“哟,这是金贵哥啊!哈哈哈哈,你也来瞧热闹嘛?有相中的告诉我一声哦,价格好商量。”
大牛是干冥婚生意的,当初把高驰卖给金贵,就是大牛做的生意,所以双方也是老主顾了。
既然大牛在场,那这就是一场公开的买卖,大牛能在这种场合拉生意,是有些官方背景的。
自古以来,就有冥婚生意的传统,被判死刑的犯人,如果无家属收尸,你在现场瞧上眼了,就能花钱将犯人的尸体买回去配冥婚。
今日怡春院近百人在柴市口被斩,是一桩大生意。
怡春院是老字号,口碑好,有很多当红名妓都出自怡春院,也有大批铁杆老客户。
妓女的尸体大多无家属认领,大牛就可以从中获利,这中间的利益链就很多了,总之皆大欢喜。
所以金贵一看到大牛在场,就知道该做什么,立即说:“大牛,我想买小红。”
大牛拿着破旧的帐本:“啊,你要买小红呀!?”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角余光扫了站在后面的高驰一眼。
此时高驰双眉微皱,眼珠子微微一转,大牛就晓得了。
“金贵哥来晚了一步,小红被人给买了。”
“被谁?”
大牛翻着那本破帐本,道:“就是王员外呀。”
金贵一时没想这号人是谁。
“三年前,金贵哥和王员外为了争抢小红姑娘,还在怡春院打过架的,你不记得了……”大牛提示了一下。
“哦——”金贵拍拍脑袋:“想起来了,那老头不是去年就死了吗?”
“可不是嘛。”大牛笑道:“王员外也不老,死的时候五十岁,他的妻子跟人跑了,单坟孤身下葬,但他儿子是个孝子,说要给父亲找门阴婚,他儿子也知道他爹生前喜欢小红姑娘。这不,前几天就把钱给我了,订了小红。”
金贵的眸光暗淡,特别失落的样子:“终究,我连她的尸身也收不到。”
大牛一把合上帐本:“其实这门亲,还真挺适合的,你想呀,王员外虽然是落第的秀才又穷又酸,但他仗着祖上积德,死后被追认为员外,身前落魄,但死后荣光。就算到了阴槽地府,也是王员外,是官身。他单坟孤身下葬不是正好缺一位夫人吗?小红姑娘嫁给他,就是官夫人,以后在地下做一对鬼夫妻,也享受官夫人的荣誉,难道不好吗?”
金贵沉思了一会:“官夫人,她做官夫人。”
“可不是嘛!你说你要买小红姑娘,买回去做什么?你家有适龄的男子吗?哦,我晓得你爹十年前死的,不是听说没找到尸体没有立碑下葬吗?衣冠冢都没有。难道你把小红姑娘买回去与你爹埋一起,可年龄上也不对呀。你爹当年死的时候,不到三十岁吧。小红姑娘都快四十岁了,不班配。”
金贵想了想,点头道:“好吧,其实做个官夫人,对她也是比较好的。”
“还有别的姑娘,你去仔细挑,看上谁就告诉我,我给你优惠价,都是老主顾了,不会坑你的。来来来,我带你进去。”
大牛为了做成这笔生意,给他们引路,让他们挤到最前排去。
席位也是有讲究的,前面位置好的,都是花了钱的,只有优质客户才有资格站到前排,而大牛绝对有资格安排谁站前面。
金贵又说:“待会儿我有辆马车要来,车上还有我的家人,也请把她们带进来站前面。”
大牛问了有多少人,听说还有一男三女,眉毛又皱起了,这么多人,前排的位置很抢手呀,但他看到站在后面的高驰,只需一个眼神的对碰,立即就同意了。
之前在外面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人挤人,不说万人空巷这么夸张,至少上千人围观看热闹还是有的,现在时辰还没到,四面八方还陆续有人往这边赶。
小贩游走其间“瓜子花生煮鸡蛋——”“炊饼棒子地瓜干——”“腿脚收一下借过——”人多生意好。
每次柴市口行刑都很热闹,跟过年似的。
挤到前面才看清,已经有十多个女子身穿囚衣,戴着沉重木枷锁,排队等死。
官府的囚车还在往返押送中,一批批犯人都装车里运到现场,要在行刑时间内把这些人全部运到,就分批问斩。
前排席位已经围了许多男人,年纪有老有少,个个都是疯癫痴傻的状态。
有人哭嚎:“小翠姑娘,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捶胸顿足者有之:“我不能没有你——我不能失去你——小翠姑娘——哇哇——”
还有人跪在地上,一副死了爹妈的样子,不停地敲打自己的脑袋,哭得眼泪鼻涕直流……
高驰第一次见到这种市井之象,吓了一跳。
旁边的大牛好像知道他没见识过,就道:“别怕,他们这些人不会伤害旁人,都是怡春院的孝子贤孙,来哭一场,竞个价,花魁最抢手,都想买回去埋掉,自己死后与之合葬。竞争还是很厉害的。”
金贵找到适合的位置,回头跟高驰说:“还请你帮个忙。能否先到外面去等七斤,待他们到了,你将他们带过来,我担心他找不到我。”
高驰点点头,挤在这里面,他觉得呼吸都不顺畅了,这周围的人全是疯子……
大牛对待优质客户都是亲自接送,他半弯下腰,伸出手臂,高驰自然而然地搭在大牛的手臂上,俩人走出人群。
金贵的眸光一直在搜寻那群女囚,想找到那个熟悉的人。
小红因为是主犯,第一批就被押送到刑场,她原本默默无闻的垂头站在人群里,却在这一刻,好像感觉到什么似的。
她抬起头,只一眼,就看到金贵,瞬间就有点激动的样子。
金贵看到她了,然后,他双膝跪了下来。
小红流出眼泪,但她的被绑住,无法擦眼泪,她微微朝金贵点头示意,行刑前还能看见上一面,真好。
……
高驰站在人群外面等了许久,官府押送到场的囚人更多,时辰也快要到了。
终于,马车来了。
七斤跳下来,回身扶下三位小姑娘。
三位小姑娘身穿常服,显然是临时得到消息要赶着出门,都没来得及换衣,她们听说是大哥召她们去,个个都很激动,大哥生病已经二十多天没回万家庄。
她们担心大哥,就急匆匆地上了车,不过她们很注意仪态,都用薄纱裹面,头上也戴有挂面纱的斗笠。
二妹跳下车就问:“我哥呢?”
高驰微笑了一下:“你哥让我在这里等候,这就带你们进去。”
又召大牛来引路,否则他们根本挤不进去。
大牛走前面,高驰和七斤分别是左右护法,才将三个小姑娘顺利带到前排,看热闹的人又增加了一倍。
高驰看到金贵竟然跪在地上,赶紧去扶他:“你干嘛跪着,地上凉,注意身体。”
金贵回头,看着自家妹子到了,站起来,将妹妹拉过来站好。
三个小姑娘看到他,欢喜得很,叽叽喳喳地说:“听说大哥生病了,是什么病?这么久不回家,身体可好些了?”
金贵简单地回复了几句,无非是我很好之类的,然后他说,“你们把斗笠和面纱取下来。”
小姑娘们一怔,二妹立即说:“不行。”
金贵:“……”
“这里这么多人,怎么可以取下来?”二妹年纪最大,也最懂事,平时两个妹妹都很听她的话:“我们都是良家女子,未出阁的闺女怎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呢?”
二妹如此说,三妹和四妹也跟着这么说。
金贵沉着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道:“我现在没心思哄你们,把斗笠取下来,面纱也取下来。”
二妹很少与长兄顶嘴,这次却不一样,在她看来,这个行为违背了《女则》《女诫》上的教诲,她就完全有理由不听。
“不行,这周围都是男人,我们是未出阁的女儿家,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
金贵完全没有耐心,咬牙举手就想打她:“让你取下就取下。”
二妹呜咽一声哭出来:“七斤哥哥。”就向七斤求助,七斤是她亲嫂子的亲哥,在这里是除大哥以外最亲的亲人了。
七斤还真怕金贵动手打人,像只母鸡似的挡身上前。
“金贵哥,你不要这么凶嘛!妹妹们听说你病了,天天在家求神拜佛,只为求你平安无事,她们很懂事的。你有什么事,就好好说嘛。”
金贵深吸口气:“现在,马上,立即,把斗笠取下来,面纱也取下来。”
二妹还是拒绝,三妹和四妹有样学样,也跟着摇头不同意。
金贵又举起手臂,作势要打她们。
高驰也出声劝:“这样摆,金贵哥站在你们左边,七斤哥哥站在你们右边,我站在你们身后,我们三个大男人,总能保护你们三个弱女子,保证不让别人看到你们,更碰不到你们,行不行?”
这个方案好。
二妹放下心来,她抬手将面纱给掀起来搭在斗笠上,露出明亮的大眼晴,疑惑地问:“大哥好奇怪,让我们来这地方做什么?杀头有什么好看的?”
一边说一边往那台上看去:“呀,这么多女犯人,她们犯了什么罪呀。”
七斤在旁边解释:“她们是怡春院的官妓,犯了死罪。”
二妹的目光突然顿住了,因为她看到一张好像有点熟悉的面孔。
“那个。”二妹指了指:“大哥,你看那人是谁,她是谁?”
三妹四妹也学着姐姐的样子,将面纱给掀起来搭在斗笠上,她们顺着姐姐的手指,也在看着那人。
金贵默了默:“跪下。”
他牵着二妹,二妹牵着三妹,三妹牵着四妹,兄妹四人都跪下了。
二妹再仔细看,突然一把将面纱扯下来,再把斗笠也抓下来,朝着那穿囚服的女子大喊了一声:“娘亲——”
这一声喊出来,站在身后一直抱着看好戏的高驰身形颤抖一下……
二妹激动地喊:“娘亲,娘亲——”
三妹和四妹也吓了一跳,俩人赶紧拿下面纱,再把斗笠也取下来:“在哪里?姐,娘亲在哪里?”
二妹指着小红,激动地说:“那里,那里,娘亲不是死了吗?阿爹死后,娘亲伤心过度投河自尽了,为什么在这里?啊——娘亲为什么在这里——”
没人能回答她。
三妹揉揉眼睛,当年娘亲离开时,她才四岁,娘亲的模样在记忆深处已经很模糊,却在这一刻,好像那模糊的记忆变得清晰,她记起来,这就是娘亲,记忆里的那个人。
“我想起来了,是娘亲,她是娘亲。”
四妹当年还是婴儿,压根不记得娘亲的模样,但她知道,这不会错,这个穿着囚服披头散发,被人五花大捆,带戴着罪牌的人就是她的娘亲。
三姐妹哭得趴在地上,一声声尖叫急呼,声音直穿透耳膜。
金贵没有哭,他真哭不出来,他用眼光告诉她:我们到齐了,一起送你。
小红哭得几番低头,又舍不得低头,因为她的儿女们全部到场了,她想多看一眼。
高驰站在三姐妹身后,觉得眼前的一切荒谬又可笑。
那枚银锭是哪来?是他亲手放的。
只因为金贵哥喜欢小红姑娘,他看到金贵哥抱着小红亲了一下说“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怡春院最漂亮的美人,我风华绝代的小红姐姐。”
他都干了些什么事?
栽赃陷害对他来说,不过举手之劳,就算怡春院所有人陪葬,他也认为理所当然,因为他要除掉小红,因为小红不配与他抢金贵哥,甚至不配做他的情敌。
今天柴市口行刑,他可以不带金贵哥过来,而他之所以带金贵哥过来,只是为了斩断金贵哥的念想。
因为金贵哥在未来的计划里,只有小红姑娘没有他,这是他不能接受的。
所以,他带金贵哥来了。
后悔吗?他不知道,他的信念里有一条起码准则,就是自己做过的事,不后悔,因为后悔无用,只是徒增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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