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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猫眼手串


第三日麻小萝和乌苏城主继续应酬。

        那一百号野人已经被麻小萝轻松收入麾下,那最先出头的中年男人叫阿城,没有姓氏,后面出来喊冤的那个姓罗,叫罗四。

        阿城的儿子叫阿宝,还有个娘,有个姐姐,也被城主抓来,现在正关着。

        麻小萝允诺若他们这几日表现好,就放他们出来一家四口团聚。

        乌苏城主一直不能圈定具体的屯田地点给她,麻小萝知道这件事非常重要,也不心急,整日在城中混迹,四处结交人脉。

        虽然意在结交人脉,她却并不主动,只是带着人在城中四处闲逛,守株待兔。那批野人混进去的有十几岁的少年,在大荒的标准中已经成年,在麻小萝那里却算不上,挑出来组了一队少年队,让他们宣誓效忠之后,只是养着不用。

        剩下共计七十六人,麻小萝编成七队,每队十人,剩余六人年纪偏大,也分出来养着,和那二十个不超过十八岁的少年一起。

        麻小萝每日出来闲逛,就只带一队人,预备让他们一边见识乌苏城繁华,生出对大燕归顺之心,另一方面摸清他们底细,谁是谁的儿子谁是谁的爹,谁是谁的兄弟,谁是谁的敌人。

        要说一天之内摸清十个人各自的性格就有些超出她的能力范围,但是这种固定死的人际关系网是相对简单一些的。

        这是做领导的必备素质。

        麻小萝原本是做惯了的。

        她今日带到第三队,这小一百人的人际网络拼图,她已经摸清楚一小半,心中有了把握,此次出门便不带乌苏城的兵,只带着三对的十个野人。

        “昨日逛了人市,前日逛了马市,今天便去看看刀市。”

        所谓刀市,自然是这里乌苏城内专门卖刀的地方。

        说来麻小萝这几日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乌苏城主公务繁忙,又迟迟举棋不定,找不到一个既不会太远又不会太近,还能水草肥美,冬日里也能养活一个村镇的好地方,来给麻小萝屯田。

        如此一来自然不能日日作陪。

        他不作陪,麻小萝反倒乐得自在。乌苏城主自觉与麻小萝同行之时,小心说话低调做人,不太自在,他却不知道麻小萝心中忐忑更甚于他,只是麻小萝会演,并不表现出来而已。

        在她自己行动的这几天里,麻小萝有了个大发现。

        这不是个纯粹的古代社会——看看那散发着红光的长刀就知道了。

        刀贩子殷勤介绍:“这可是杀了千人才激发的煞气,上好的宝刀,咱们乌苏城里您除了城主那里,再找不到比这个更好的刀了。”

        麻小萝脸上呈现出一种“所有欲望被满足了之后的淡淡厌倦”,她从地球上那些欧洲贵族身上学来的气质,充分地体现出她是个富有且无情的统治阶级——当然,她是装的。

        “刀么,也就这样吧,不过毕竟是边荒之地,不能太过苛求。”她举手投足之间,露出手腕上的猫眼石手串。

        这东西是原本麻小萝淘宝九块九包邮买来的,听说有招财效果,她一口气买了七根彩虹色的,每日换着戴,穿越那日手上正好轮班到白色猫眼石。

        这玩意儿麻小萝从来没指望过是真猫眼石,本身只是个便宜货,八成是玻璃假冒的。谁知原本世界的便宜货,到了大燕,居然一下子成了珍稀宝物,这世界有没有猫眼石不好说,但是绝对没有玻璃。

        前日在人市上被识货的老板开了个天价出来。

        麻小萝没答应——主要她在人市上什么也没看中,本身她也不是去买人的,买来的人要钱,还不如野人听话,性价比不高,她主要是去收集情报,看看什么人会沦为奴隶。

        意料之中,没有身份证明的人就会,人市里大部分都是抓来的野人,男女老少都有,壮丁也不少。

        原来平日里抓了野人,壮年的也不会轻易杀,只是这批野人是为麻小萝遭劫的事情抓来的,乌苏城主才专门打算砍头。

        麻小萝带他们去人市,算是给那些野人们做了个感恩教育。

        也给她自己一个警醒,如果没有那份公文和她扯下的弥天大谎,她会落到什么下场。

        想来当时乌苏城主那么容易相信她身份高贵,手腕上她一直没放在心上的白色猫眼石手串,也立了一功。

        或许还有她在现代娇生惯养出来的细皮嫩肉,和信息时代网络洪流之中锻炼出来的键盘知识。

        麻小萝想着这些东西,只是对卖刀贩子的殷勤问候敷衍着嗯几声。

        她越是敷衍,那贩子越是殷勤。

        乌苏城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这几日来了个贵客,城主也得小心伺候的消息,早就被有意无意散到全城,全民皆兵的城市,断然不可能在城主不点头的情况下,发生贵客被无意间冲撞的情况。

        那贩子看着麻小萝腕上的猫眼石手串,哈喇子都快留下来了。他见麻小萝终究还是看上那把刀,探手摸了摸触手冰凉的手感,吩咐身后一人试刀,连忙上前谈价,小声说:“千金,这刀嘛,可是小店镇店之宝。”

        “咱也不多要。”他说:“您这手串共有十二颗珠子,只要当中一个珠子就行。”

        麻小萝没钱这事儿,也不是什么秘密。

        当日麻小萝遇难叫门,城门口百十来号人都见到了。

        消息灵通的,连她前日在人市半个人也没买,昨日在马市只拿了三匹马还是被老板送的,这些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麻小萝看那个叫野人的杜伏虎试刀,看不出来刀的好坏,只是看他表情,知道这刀确实是把好刀。

        她不谈价,一扬下巴:“刀我拿走,至于说花销嘛!找我大兄去要。”

        那小贩:“啊?!”

        麻小萝随口说道:“我大兄,便是你们城主,怎么,消息这么不灵光,还在这里开店?”

        乌苏城主是个妥帖人,放麻小萝出来闲逛时,自然吩咐了她所有花销记他账上。

        乌苏城主结交京中贵女的大事,刚走了一半儿,还没开始收到好处呢,自然不能允许这点儿钱的事情,破坏了两个人关系。

        话是这么说,可那小贩怎么敢去问城主要钱,当即苦住一张脸,进退两难。

        麻小萝也懒得和他分说,她如今的人设,是个视人命如草芥,视金钱如粪土的官宦子弟,世代豪门,怎么可能看得出来这贩子为了钱的问题和城主不给钱的问题,心都要碎成八瓣。

        想来乌苏城主治兵严谨,貌粗实细,等这小贩儿鼓起勇气去问他要刀钱,那他也不会不给。

        至于麻小萝这下欠城主的钱嘛——人情都欠了那么多了,不差这点儿钱。

        谁知她正要扬长而去,这副不加解释的做派却惹了一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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