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我们村全是穿越者[基建] > 第7章 杀猪屠夫

第7章 杀猪屠夫


那人是个高高瘦瘦的刀客,专在城里杀猪,今日杀猪刀钝了,来刀市磨刀。

        刀市里统共就只有那几家有资格经营利器的,这家生意做得最大,从他店里卖出去刀,磨刀是免费的,这杀猪的便正好撞见这副“官宦子弟欺压小民”的戏码。

        若是个寻常人,看在撑住面子上,怕是连屁也不敢放一个,低下头夹着尾巴就灰溜溜滚蛋。偏这不是寻常人。

        借着磨刀的功夫,就和店里磨刀的老兵问上几句。

        “这又是哪位?”

        那磨刀的是个满面风霜的老人,曾经在乌苏城效力于老城主,身经百战。后来年纪大了,城主顾念他功勋,只是荣养着,饷是照发不误,却不给他派活儿,便找了个亲戚家借住着,寻个磨刀的活儿干。

        这磨刀老人身经百战却没死,不说人老成精,也差不多是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什么打算,再加上他和这杀猪匠打交道久了,知道这人一片侠义心肠,也不回答他的问题,也不揭穿他的用意,只是慢悠悠说道:“你莫管这事儿。”

        杀猪匠闻言抬头看麻小萝远去的背影一眼,低下头一双眼睛掩盖在蓬乱的头发之中,淡淡应道:“哦,我知道了。”

        他只说知道了,却什么都没答应那磨刀老人。

        那老人叹口气,也不说什么,只是缠着花白的胡子,为他磨刀,将那杀猪刀磨得又快又锋利。

        刀磨好之后,他照例拿刀锋给杀猪客看,锃亮的银色刀锋映出杀猪客颓废的脸。

        磨刀老人嘿笑一声,反手执刀,用力一挥。

        他的眼昏花,胡子雪白,执刀的手却很稳,贴着杀猪客的下颚,将他满脸胡茬刮了个干净。

        “吹毛断发。”磨刀老人得意洋洋地炫耀着说:“看来我的手艺还在。”

        锐利的刀锋贴着杀猪客的脖颈要害划过,他却眼皮子都不眨,轻轻取走磨刀老人手中杀猪刀,无奈叹道:“真不知道我这胡子哪里碍了您老人家的眼,次次都拿它试刀。”

        磨刀老人慈爱道:“年轻人留胡子不成样子,老气横秋的,找不到老婆,年轻人要精神,先得给胡子刮了。刮了胡子看起来干净些,招女人喜欢。”

        他看杀猪客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还劝他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你别看我现在这模样,年轻时候可招四里八乡的小姑娘喜欢了,我们家红姑娘,就是看我干净,才挑中的我。”

        杀猪客摇摇头,没再说什么,只是听他吹牛。

        他知道磨刀老人曾经一妻一女,都死在战乱之中。他们家红姑娘的故事,老人更是絮絮叨叨讲了不知多少遍。他也不知听了多少遍。

        只是他听老人絮叨这件事,从不觉得烦。

        杀猪客静静握着杀猪刀,坐在老人身旁,两人肩并肩坐在店门外磨刀石旁,晒着太阳,安静地看着城中人流,从两人身边流过。

        ——

        麻小萝取走那柄斩杀过千人,自生煞气的好刀,回去第一件事是取名。

        她叫了那七十名编入她名下的野人来,排列整齐在正午时分用饭,这是她答应野人们的第一件事,一天三顿饭,一顿不少。

        这种待遇在她原本的世界中,自然可以说是基本操作,对这些平日里生长在大荒之中,饥一顿饱一顿,老父母和孩子分着吃那一两米的野人们来说,足以是让他们卖命的高规格待遇了。

        就是大燕正经的子民,经济稍差一些的地方,一天三顿饭也是吃不起的,只能吃两顿。

        不过乌苏城是边荒重镇,守护着边境线,自然不至于沦落到那等境地。他们在草原的雨季自然是大鱼大肉,在冬季为了防备大吕的入侵,吃的比雨季还要更多些。

        乌苏城主既然这么有钱,麻小萝自然是吃他的喝他的,还要用他的粮草养自己的兵。

        麻小萝生无可恋地与这些野人们一齐用餐。

        为了学习古之名将与士兵同吃同住——同住还是免了,同吃还是可以的——她早饭晚饭蹭乌苏城主的,中午饭是和野人们一齐吃的,一齐用饭培养感情,顺带方便用完饭后训话。

        驯狗最好的时机是饭钱,驯人最好的时机是饭后。

        只是这饭的滋味实属是一般,大荒这边儿的主粮叫草米,是在雨季能疯涨,冬季芽都不带发,一年只能种一波儿的主食。刚熟的草米水分很大,易腐败,口感微酸,配上大荒雨季中生长的各种野菜。

        麻小萝吃了三天,只觉得一天比一天难吃,感觉这辈子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就是她刚穿越在大荒上流浪的那七天,生啃的野草和烤焦还没放血的兔子也比这东西强。

        主要是她当时也饿,饥不择食,现在却天天和乌苏城主啃大肉,胃口也逐渐恢复了她正常的挑剔口味。

        麻小萝皱着眉头一粒粒吃草米,眼看着野人们一个个毫不矜持地把饭盆往嘴里倒,最后还是放下了筷子。

        她的人设可是凉薄傲慢的豪门世家……收买人心这种事,还是别学李广平易近人了,学学霍去病天生富贵更靠谱点儿。

        她那被现代社会养叼的胃口,白米饭都不爱吃,是真吃不下去这草米饭。

        等到野人们吃饱了,血糖上升,幸福感爆棚,麻小萝一拍手,开始训话。

        这会儿说话,野人们听什么都开心,很容易归属感上升,忠诚度狂飙,他们分不清这安心的感觉是草米饭带来的还是麻小萝带来的。

        麻小萝叫那位向长生天发誓世代效忠她的阿城将那柄刀带来。

        “这是柄好刀,据说刀下有一千亡魂,自带煞气。只可惜还没有一个好名字,好刀无名,殊无不美——”

        话到此处,麻小萝想起这些野人们的文化水平,恐怕理解不了什么太高深的话语,便转成大白话:“这把刀以后就叫做忠义,每日由随我出行的小队当中的队长佩戴——好好效忠我,有的是你们吃好饭,用好刀,做好人的机会。”

        “若是不听我的话,忠义之刀杀不忠之人,明白么?”

        野人们偷眼看她,他们肚子饱饱,身上是使不完的力气,都是大声说:“明白!”

        “叫我村长,说的,是的,村长。”

        “是的!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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