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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17章


吃完之后到劳动力市场逛,最后面没看到合适的人手就出来了,刚好撞到吴叔吴婶,他们正在带自家孩子赶集,五个小孩一人手里拿着一串棉花糖,高兴地舔着。

        互相打了招呼,吴叔就问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温清哲很老实道:“找人帮打谷。”

        吴叔道:“诶,我家小孩会打谷,随便五个铜板就好了,试工三天免费。”

        他们家的孩子最大那个是个小姑娘,看着十一二岁,其余的一个比一个小一两岁这样子,最小的看起来七八岁。

        村里穷苦人家,小孩子五六岁就已经开始干活了。

        请人打谷,按市场价要三十个铜板一天。

        现在只要五个铜板,而且前三天不收钱,听着挺便宜又划算,温清哲就点了点头。

        回家后温清哲又不见了,快入夜的时候他才提着一个破麻袋回来。他前脚才踏进门,小杰就绕着麻袋转,直问里面是什么。

        听闻声响的张云秀走出来,温清哲卖了个关子:“你猜。”

        说完他看张云秀一眼,张云秀才不猜,她已经从探出的枝丫看到了龙眼。

        温清哲将麻袋打开,她探近一看,果然是半个麻袋的龙眼。

        温清哲道:“今年的龙眼不多,留着自己吃吧。”

        吃饭洗澡后,半干的头发用绳子扎起来,将龙眼放在篮子里,温清哲带上张云秀一块儿到叔伯家转转,两个小孩也跟着去。

        他提篮子,她挑着灯笼,今晚月光不大,乡里不比城,道路两旁杂草丛生,每隔段路就一个竹林,夜里天热,虫蛇都喜欢出来乘凉。

        先敲了关系好的邻居家门,一家都留下一大簇龙眼,也不多逗留,直往叔伯家去。

        首先到了大伯家,留下龙眼后,顺便在那里嗑嗑家常。

        大伯抽着旱烟问:“今年龙眼不卖吗?”

        往常卖龙眼的时候都会叫上这些叔叔伯伯一起去摘龙眼的,龙眼树比荔枝多,散枝的就让他们自己摘回家吃。

        “不卖,”温清哲道:“大伯想吃就到岭子里摘。”

        “嗯。”大伯磕磕烟杆,一点都不客气,甚至觉得是理所当然。

        大伯婶盛了一碗熟花生出来给他们吃。

        大伯一口一口的抽着烟,抽得很凶,那吐出来的烟雾萦绕在厅堂里。

        大伯家生了一屋子女儿,他年纪大了,架子更大,见不得别人不听他的话,整天板着一个脸,听说还是个会打老婆的。

        是以有他在,虽坐了一屋子人,却没一个敢出声的。

        张云秀虽然闻着烟味难受,但怎么也不敢说出来。

        一开始她还能忍住,到后面她被呛得眼泪都出来了。

        家里温家三兄弟都是不抽烟的,之前温清哲也不知道她怕烟。

        见她难受,温清哲还是起身告辞。

        听说他就要走,大伯脸色当下就不好了:“凳板都还没坐热就走,怎么我这里会吃人?”

        伯婶是个勤劳贤惠的妇人,也非常会做人,一见张云秀泪眼盈眶的样子,第一时刻就过来送他们出门了,任大伯在背后哼唧,嘴上笑吟吟的说:“有空再过来啊,有空再过来。”

        最后在六叔家多坐了一会。

        等到回家之时,头发也基本干了。

        吴家五个小孩一大早就到了打谷场。

        五个小孩都瘦瘦的,又黑又瘦,闷葫芦一样生硬都不喜欢说话。

        好在说什么就做什么。

        温清哲先给他们分一人分了一枝龙眼。

        他们吃了两粒龙眼立刻开始干活,一个都不偷懒,非常乖巧。

        打谷打到中午,陈红梅叫他们吃饭,他们就自己吃自己带来的粥,可能是生怕别人说他们拖家带口来蹭饭吧。

        一天下来,打出来的谷都不比一个成人的少。

        温清哲见小孩勤奋,也不占他们的便宜,当天的工钱当天就给他们结了,给了三十五个铜板。

        五个小孩乐得,一收工就揣着五个铜板买好吃的去了。

        不过最后他们也只舍得买了一个铜板的小吃,将其余四个铜板认认真真的收起来。

        懂事得令人心疼。

        打出来的谷要先晒一晒再收起来,才不容易发芽,不过排队晒谷的人很多,他们也只能先厚厚的晒一趟就先装起来,等后面排到再慢慢晒。

        晚上大伯来说:“牛已经赶回去了,北江那几亩地也给犁好了。”

        陈红梅忙说:“谢谢阿伯,要不要留下来吃个饭?”

        一般都只是客套话,人家不会真的在他们这里吃饭。

        他们家田多,好在家里有两头牛,农忙的时候邻居都向他们借牛,他们只借关系好的熟悉的,毕竟那条两头牛也跟了他们家十几年了,借给陌生人担心受了虐待。不过借人也是有条件的,就是要帮他们家把田给犁了。

        一大早先到离家比较近的田里拔秧,温清哲做事认真又快,拔了一个上午,就比其余四个人拔的都要多,主要是小杰小苑都是在那里玩的,陈红梅时不时还要回头喝住他们。

        拔秧的时候日头虽大,但可以撑着伞,伞柄插在泥田里,把附近的秧都拔完之后,要把伞挪一挪,凳子挪一挪,拔秧倒不是一件累的活。

        接近中午时候,两个小孩已经耐不住了,一个个迷迷瞪瞪的喊着要回去,陈红梅就回去做饭了。

        插禾的时候有蚂蝗,这小玩意非常的恐怖,它长相漆黑,粘在人的身上就奋力吸血,察觉不到痛处,主要是民间有太多关于它的恐怖传说,关于他的来源,就有好几百种。经常用来吓小孩的,比如什么杀人婆婆变成蚂蝗的故事。

        大概就是有一家小孩,家里没有大人在家,晚上有人敲门,开门发现是个老婆婆,那个老婆婆眉目慈善,哄骗着小孩,于是小孩就喊她阿婆,就跟她住在了一起。

        家里一张床年纪大的那个小孩睡在阿婆的脚那头,他妹妹跟阿婆睡一头,到了晚上她听到咯咯的脆声,就问:“阿婆阿婆,你在吃什么?”

        阿婆说:“我在吃花生。”

        小孩就问,还有吗?阿婆说没有了。

        那是阿婆在吃他妹妹的手指头。

        过了一会儿,小孩又听到响声,又问:“阿婆阿婆,又在吃什么?”

        阿婆又撒谎,那时阿婆在吃妹妹的肠子。

        后来小孩就开始犯嘀咕,并且摸到床里湿了,以为自己的妹妹撒尿什么的,踹了踹妹妹没动静。

        最后,小孩警醒了,从狗洞里面钻了出去,并将狗洞堵上,杀人阿婆就出不去了,小孩叫来邻居将杀人阿婆给抓了,然后烧了它,就变成了蚂蝗。

        也有人说就变成了蚊子。

        不同的家长口中说出来的不一样,不过大家都大同小异,就是小孩子不乖,或者随便给陌生人开门等,会招来杀人阿婆。

        太多太多关于蚂蝗的恐怖故事,特别是穿入人体的那种恐怖传说,令人发怵,所以张云秀最怕的就是插禾。

        当然,她怕这个蚂蝗也并不只是因为这个故事,更重要的是,因为这蚂蝗长得真恐怖。

        张云秀发现温家人都不怕,小孩甚至还敢抓紧往一个桶里面丢,据说蚂蝗是可以入药的,拿出去卖,还能值点钱。

        她都惊呆了。

        温清哲突然说:“你脚上那黑黑的。”

        张云秀抬脚一看,顿时吓坏了。

        见她盯着蚂蝗一动不动,温清哲提醒:“快捉走,开始吸血了!”

        张云秀欲哭无泪,怎么也不敢伸手去碰它,手足无措,潸然欲泪看着温清哲。后者便起身将蚂蝗捉了。第一次碰到她的小脚丫,白净且挺修美秀气,长得好看,不由得垂头看看他自己的大脚板,一对比更显得她脚丫长的可爱,他喉结一动。

        他再抬头看她的时候,眸色变得温柔:“别怕。”

        一碰到她她就缩,加上那玩意又滑,他抓也抓不到,眼看蚂蝗就要吸血了,索性一手握住了她的脚骸,她站立不稳就要跌,他揽住了她顺手将蚂蝗捉了。

        见她实在很怕蚂蝗,他又劝道:“要不你回去吧?”

        她又低着头不说话,握着一把秧弯腰去插,这么大一片田地呢,让他自己一个人干,不知道得干到什么时候。

        到了晚上温清哲又睡不着了,白天太忙,没想法,晚上又想起她白嫩修美的脚。

        到了第二天,他又仔细看她的手,觉得她的手也很漂亮,仔细看她的五官,觉得她五官也很不错,越看越邪魔。

        两个小崽子很不好运,他们回家了,卖粉角的才来。

        温清哲特意买了一个铜板,只拿了一根签子。走在窄小的田埂上,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嘴角上弯,一直在笑。

        张云秀刚洗了手上田埂:“只有一个签子啊?”

        温清哲将唇角压下,很淡定地说:“嗯,忘了,只拿了一根。”

        他一下子就吃完了两个,放下签子往回走。

        张云秀盖上食盒连忙跟上,想着把粉角拿带回家给两个小孩子吃。

        温清哲道:“带回去做甚?他们在家里想吃自己买。”

        张云秀迟疑道:“那你多吃点?”

        “是你多吃一点,太瘦了。”温清哲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脸,两人都愣住了。

        他经常捏两个小孩的脸,胖嘟嘟的,捏起来特别好玩,也不用力。

        但是她毕竟不是小孩,他们之间也没有过这么亲密的动作……嗯,她醒的时候没有。

        一时之间,两人都很尴尬。

        温清哲将手托在下巴假装咳嗽一声道:“我吃完了,先下地了。”

        为了赶紧吃完去插秧,她将一只粉角一口吞了,正好他转过头来看她一眼,看到她的两腮都是鼓鼓的,他眼睛弯成月牙。

        粉角是挺好吃的,粉皮很嫩滑,馅好吃,汤汁也好吃。

        张云秀吃着吃着就将其余八只吃完了,还打了个小小的嗝,坐在地上看了温清哲一会儿,心满意足开始下地。

        她才走到温清哲身旁,又吓呆了,惊慌失措:“啊,蛇蛇蛇,好多蛇!”

        温清哲回头,眼见手快,以一种特殊的手法将她口中的蛇捏住,笑道:“这是黄鳝。”

        他一连捉了几条,将其中一条凑到她眼前:“不怕,它不会咬人的,你摸摸看。”

        然而,他似乎太用劲儿了,黄鳝转过头来就给他大拇指来一口。

        张云秀抿唇笑了。

        温清哲有点尴尬,还是说:“不过不痛的。”

        她碰了一下就立刻将手指缩回,只觉得那黄鳝身子凉凉的,还黏滑黏滑的。

        “这个很贵的,熬粥很好吃。回去我熬给你吃。”他又积极地给她示范怎么捉黄鳝:“黄鳝很滑,要这么抓才跑不掉。”

        他抓了几条就没抓了,都抓尽了第二年岂不是没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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