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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少年少女的心思


春风抚大地,马蹄踏浅草。

        目及云起出,扬鞭即天涯。

        在山上留宿一晚,第二天红日刚出,朝歌就领着队伍告别了黎仁下了山。

        山下的马厩中,看着六匹洗刷干净,吃饱喝足的马儿,朝歌笑着,原来山寨还挺有人情味。

        山脚下,前来送行的就三人,鼠哥章彦书、肥龙和疤子。

        朝歌牵马来到路边,转身看着后方的三人,就像来的时候那样,章彦书站在前面,肥龙和疤子站在后面。

        虽然很想感谢这个来自大夏的少年帮了黎仁,但看着这个很是稚嫩的面孔,章彦书到嘴边的话还是很难说出口。

        不过话说不出来,心意要在。

        章彦书抱拳:“诸位保重。”

        身后肥龙和疤子跟着一起抱拳。

        朝歌很开心,抱拳还礼:“保重。”

        一旁红衣、青棋、墨琴、赵通纷纷抱拳,身处江湖就身入江湖,按江湖的来。

        继续向西出发前,朝歌没有忘记答应村口的老汉的事,从山寨回来告诉他隔壁村庄发生了什么事。

        昨天夜里,黎仁来到朝歌的房间,告诉了朝歌关于山下那个村庄的事。

        黎仁拎来了两壶酒,不是白天的琼酥了,而是来自疏勒国都城的白兰堂。

        黎仁解释说琼酥酒烈,晚上喝了不容易睡觉,所以就带来了以清香出名的白兰堂,酒性偏柔,不易醉人。

        朝歌刚想说不喝酒,黎仁已经将其中一壶扔了过来,笑道:“白天被你小子吃得死死的,一点便宜没占到,现在还不能找回点场子?再说了,行走江湖怎能不喝酒?那还是行走江湖吗?”

        拒绝不了,朝歌只好点点头拿着玉壶坐在了椅子上。

        黎仁翻开桌子上覆盖的酒杯,满上一杯,还不忘眼神提醒一下朝歌,朝歌只好给自己也满上一杯。

        喝了一口白兰堂,黎仁的话这才奔向主题,说道:“六天前,寨子里下山的人传回消息说有一个马帮刚刚途经山脚的那些村落,与其中一个村子做了买卖。当时我很好奇为什么就与一个村子做买卖啊,之前这些马帮为了丰富货物种类会与很多个有不同特产的村子做交易,但这次只与一个村子交易这种情况我还是第一次见。”

        说完一段话,黎仁端起酒杯又喝上一口,这才接着说道:“我又问交易了什么货物,弟兄告诉我马帮买进了那个村子从附近山里采的玉石,这种玉石成天然蓝色,除了每年交给朝廷的那部分,余下的都会被路过的马帮买下,这一点我也知道,所以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朝歌好奇地问:“那你们知道了那个村子刚赚了一笔钱,是不是立即就去收了点‘保护费’?”

        黎仁瞥了朝歌一眼,说道:“我们不是知道山下那些村子与马帮交易一次就去一次好吗,村民不讨厌我们我们自己还嫌累呢!我们每个月下山一次,也只是从每个村子的大户那收点钱财,就比如这个村子里那个向朝廷买下了那块玉石矿的大户,他每次都是雇村民进山采矿,然后付给村民佣钱,而他赚的则是与马帮交易的钱。”

        知道自己想错了后,朝歌看着桌上的一杯酒,狠下心一口灌了下去,后果就是涨红着脸在那咳嗽。

        黎仁忍不住笑道:“这酒虽然不烈,但像你这种不会喝酒的还是不要那样喝,慢慢喝就行。”

        黎仁接着说道:“我对这次双方的买卖不以为意,以为向往常一样,但是当天下午外面的弟兄就告诉我那个村子的人很多都感染了瘟疫,感染的人不出两个时辰就会病倒,继续下去感觉就要死人了。我赶忙带着弟兄们赶往那个村子,到那里时,已经哀鸿遍野,惨叫不断了,还夹杂有妇女孩童的哭喊声,简直像地狱一样。我找到村子里的大夫,大夫家的门前已经躺着许多病人了,各个脸色发红,冒汗不停,身体的皮肤开始溃烂,大夫根本忙不过来。没有感染的人各个用衣物捂住口鼻,远远的站着,根本不敢靠近,因为之前靠近的人都被传染了,可见瘟疫之狠毒。”

        朝歌先前只见到大火后的村庄,没有见到活着的村民,所以朝歌也不知道感染瘟疫的惨烈样子,现在听到黎仁的话,又联想到他所见到倒在路边被大火烧焦面容扭曲的尸体,心底不由得泛起一阵寒意。

        朝歌说道:“这必定与那伙与村民交易的马帮有关系,不然好端端的村庄怎么会突然爆发瘟疫。”

        黎仁点点头,说道:“我们调查过了,附近的水源没有问题,村民吃的食物也没有问题,所以最有可能就是被人传染上的,而最近与村民接触的外来人只有马帮。”

        朝歌看向黎仁,黎仁知道朝歌是在确认结果,点了点头。

        这一切果然就像朝歌所想的那样,结果就是被感染的人连大夫也束手无策,救治不了,为了防止所有村民都被传染上,黎仁肯定是以强硬的手段将没被传染的村民带离了村庄,然后一把大火烧掉了整个村子,防止瘟疫传播开。

        朝歌问道:“那些村民现在在哪?”

        黎仁挥了挥手,说道:“这你不用担心,我将村民都安置好了,暂时住在我们另一侧的山脚,我让弟兄们帮他们搭建了房子,现在要担心的是为什么马帮要传染给村民瘟疫,意欲何为?”

        朝歌沉声道:“我猜马帮首领应该不知道这件事,不然他不会让这种事发生,因为他是生意人,讲究细水长流,如果因为这种事把名誉弄砸了,得不偿失,所以应该是马帮里有成员是瘟疫的感染者,但隐蔽的很好,没被其他人发现,在与村民接触时再故意将瘟疫传播给村民们。”

        黎仁眼睛一亮,朝歌说的这一点他并没有想到,黎仁再次对这个少年刮目相看,明明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思考问题却已是面面俱到。

        黎仁一手搭在腿上,另一只手转动着手中的酒杯,思考片刻,惊讶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不仅说明了这场瘟疫的传播是人为的,而且还有可能这种瘟疫是可控的,能够控制传播对象!”

        朝歌点点头,说道:“很有可能,马帮里的这个人要么是瘟疫的感染者,要么他身边携带的某样东西能够传播瘟疫,并且他能够控制传染对象,为了不暴露自己,并没有将瘟疫传染给马帮的成员,而是选择传染给路过的村庄。这样做不说神不知鬼不觉,也是很难被人察觉到,毕竟每个月都有很多马帮途径这里,一个村庄感瘟疫这件事很难怀疑到马帮头上,更难怀疑到某个具体的马帮了,这种瘟疫一旦感染上不出几个时辰感染者就会死亡,所以等到马帮一走,几个时辰后整个村庄的村民都会死绝,就更难被调查出真相了。但这个人并没有想到方圆百里内有贾生寨这样一个势力的存在,也没料到一个山贼山寨会去救这些村民。”

        黎仁面色严峻,说道:“我问过了村庄剩下的村民,他们说六天前那个与村子做买卖的马帮来自南洲,叫做百川帮,是南洲最大的商帮之一百川商帮下面的一只队伍,负责沿鹤鸣山脉以北的一条路线,这条路线经过了木秋国北、疏勒国南、大郢国南,终点是大夏王朝。”

        “百川商帮?”朝歌脑海里思索了一下,说道:“这个商帮我知道,是南洲璃南王朝几个大家族支持的商帮,来往于栾天的各洲,为璃南的王室和几大家族带去他们想要的各地特产以及各种消息传闻。这是一个有些年头的大商帮了,一直以来以诚信经营为人们所熟知,百川帮应该不会做自毁名誉的事,那么可以确定就是有人混进了马帮,跟着行走各洲借机传播瘟疫了。”

        接着朝歌笑道:“既然这道了这只马帮的来头,剩下的就可以顺藤摸瓜了,我再写一封信,你去交给大夏安青城琼王,王爷会调查这件事的,调查结果也会告诉我的。”

        黎仁疑惑道:“那这件是我需要做什么?”

        朝歌解释道:“黎寨主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把信送到就行了,你初去大夏也没精力处理这件事,所以你安心去做你的事,这件事交给我了。”

        “好!”

        之后黎仁拿来文房四宝,朝歌写了一封交给琼王戚韫的书信。

        回到初次见到老汉的村子,老汉依旧坐在村口杨柳下的石块上纳凉。

        听见马蹄声,老汉扭头看向村口的道路,瞧见是昨天的朝歌几人,赶忙从石块上坐了起来站到路旁。

        老汉暗暗称奇,这伙人还真从贾生寨回来了,不知道被山贼们为难了没有,不过既然回来了应该问到了一些事了吧!

        老汉佝偻着身子笑道:“公子,你们从南边回来了!”

        朝歌翻身下马,点头道:“大爷,我们回来就是告诉你一些我们了解到的事的。”

        老汉连连点头,说道:“那好那好,老头子先谢过公子了。”

        朝歌摆摆手,说道:“大爷,贾生寨里的人说了,隔壁村的人确实是因为感染了瘟疫而死掉很多人,活下来的村民都被贾生寨的人接走了。这瘟疫是因为过路的马帮传染上的,所以你们以后在与马帮做买卖时多注意些,做好防范,不要与马帮里那些比较可疑的人接触。”

        听到朝歌的话,老汉变成一脸惊恐的表情,朝歌连忙解释道:“不过你们也不用担心,毕竟这种事少之又少,你们多注意些就好,实在不行就只和马帮的首领接触,他应该是不会伤害你们的,并且我也会调查清楚这件事,所以你们该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

        老汉唯唯诺诺的点点头。

        被大火焚烧成断壁残垣的残败村庄里出现两个人,虽然太阳高挂、气温炎热,但这两个神秘人都以黑色的斗篷罩住身体,面庞也隐匿于斗篷帽子的阴影下,难以看见。

        高一些的神秘人轻轻一跃跳到了烧的焦黑的墙头,站在高处环顾了村庄一周,然后又轻轻跃下,落地无声,只有极少的尘埃在神秘人的脚下四散开来。

        高的神秘人皱了一下眉头对一旁稍矮的神秘人说道:“人数不对,应该不是这个村子的全部村民。”

        一旁的黑衣人不以为意,以散漫的语气说道:“有人跑掉了?多大点事啊,我们又不是只靠着这一个村庄的人就够了,还有其他村子呢。对吧?殇,不要在意那些小事了。”

        被称作殇的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点点头说道:“那好吧,鬣,刚好七天时间,我们开始吧,早点结束去下一个地方。”

        两个神秘人各自朝着一个方向走去,分别走到倒在村子各处的村民尸体旁,蹲下身子,伸出手在这些面目全非的尸体上查看着什么,不时还用手捏了捏这些尸体。

        鬣捏开一个尸体的嘴巴,低头看了看,又捏了捏尸体的腹部,点点头自语道:“这个可以。”

        说完鬣从怀中掏出一个红色的药丸,差不多一个指关节的大小,再次捏开尸体的嘴巴,将这颗红色的药丸放了进去。

        做好这些事后,鬣伸出左手,并拢食指中指,在这具尸体的头部、脖子、胸口和腹部分别快速的点了一下。

        完成后鬣又走向了另一具尸体。

        一炷香的功夫后,殇与鬣已经在村庄里走了一遍又回到最开始的地方。

        殇开口说道:“十二个成功的。”

        鬣大笑,说道:“殇,你功力比我差一些就算了,连运气也每次都不如我,哈哈哈,我这边成功的是十六个。”

        殇早已习惯了鬣的性格,不以为意。

        鬣看见又是面无表情的殇,自觉无趣,没有继续笑了,平淡道:“走吧,去下一处。”

        鬣和殇跃上屋顶,飞跃在屋顶之上,最后落在了村庄外。

        站在村外的一个小山坡上,一个金色铃铛从衣袖中滑下落在鬣的手中。

        金铃摇动,摄人心魄。

        村庄中原本已经死去七天的尸体突然动了起来,这些动起来的尸体正是先前被鬣和殇喂下红色药丸的尸体,一共二十八个。

        这些死去多日的村民像是活过来一般,慢慢的从地上坐了起来,不过动作僵硬迟缓,很不协调。

        尸体一个接着一个站了起来,无神的瞳孔或闭或睁,不约而同的“看”向村外鬣和殇的方向,慢吞吞的走了过去。

        金色的铃铛一直在摇动着,清脆的声音传到村庄吸引着“活”过来的村民。

        这些村民走向村外的过程中动作从最开始的僵硬不协调慢慢的变得协调流畅,仿佛真的活过来了。

        任务完成,鬣收起铃铛,转身往北而行,殇紧跟其后。

        村外,二十八个村民在铃铛声消失后没有停下动作,依旧慢慢的朝着鬣和殇消失的地方走着。

        疏勒国这短暂的风波后,朝歌五人六骑继续前往万极学院。

        疏勒国境内已经是多山的地形,西边的照月国更是如此,不过这里的山不属于南边鹤鸣山脉的余脉了,只是单纯的多山地,有着许多单独的山峰。

        这些山峰也不高,或者说是山丘更合适,但是数量多,朝歌几人每走一段路程就能碰见一个矮山,就像天上的神仙抓了一把小石子,随意的泼洒在照月国境内变成了山,毫无规章可循。

        照月国名字的来历也与这些山丘有关,因为多山丘,所以许多百姓是住在山上的,每当夜幕降临,在这些山丘上是最先看见月亮的,群山沐浴在月光中,所以有了照月这个国名。

        朝歌坐在马背上,脑袋里想着凌风决里的招式,在赶路的时候朝歌就是这样在脑海里练习着一招一式,等下马休息的时候再执枪实际操练。

        红衣所骑的那匹北地高马是六匹马中唯一一个纯白的马,毛发柔顺,颜色如雪,与乘骑它的白衣少女组合在一起,构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红衣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好好的坐在马背上,而是拿掉马鞍躺在了马背上,头枕在马脖的鬃毛上,两条细长的腿交叉叠在马背后段,一只手搭在平坦的腹部,另一只手稍稍垂下把玩着用一根红绳系在腰上的酒葫芦。

        即使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躺在颠簸的马背上,红衣依旧能够保持平衡,身体并没有太大的晃动。

        “朝歌,看,那朵云好像酒壶!”红衣抬起胳膊指着天空中的一朵云说道。

        朝歌顺着红衣指的方向看去,天空中确实有一朵云彩呈现着一段弧线加上一个团状。

        朝歌心想果然爱喝酒的人什么都能想到酒,连云彩都能想到是酒壶!

        朝歌打趣道:“我觉得不像酒壶,更像是一只鹅或者一只鸭。”

        红衣转过头瞪着朝歌,说道:“什么嘛,这两个形状不也像酒壶吗?哪来的更像,我倒觉得更像也是像酒壶。”

        朝歌不甘示弱,说道:“那是红衣你喜欢喝酒才这么觉得,我反倒觉得像鸭鹅,吃鸭肉鹅肉不比喝酒来的实在?”

        红衣轻哼一声,扭头不去看一脸坏笑的朝歌,而是摘下酒葫芦举起来对着天空轻晃一下,就像与云彩碰杯一样,然后打开酒葫芦喝上一口。

        关于村庄瘟疫的事朝歌暂时可以不用去考虑了,既然写信让戚韫调查,那朝歌只需安心等着调查结果的回信就好,在东洲以戚韫的能力很少有让他难办的事。

        朝歌只需继续前往天祈王朝,前往万极学院就行了,还有就是跟着红衣练好武功。

        一想到武功,看着身边轻灵的红衣稳稳的躺在马背上朝歌就一阵羡慕,能做到这样肯定是因为红衣武功高,对身体的掌控极佳,再有就是红衣轻功了得,能够使身体维持最大化的放松状态。

        扪心自问,朝歌也学武六年了,跟着许攸一起从最基础的一拳一式练起,学武的态度也及其认真,年复一日的坚持着,打下的武学根基是很牢固的,但是与习武也才六七年的红衣相比就相形见绌了。

        究其原因,朝歌没有游历过江湖没有经历过实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天赋了。

        红衣在武学方面天赋异禀,首先她父亲谢澈就是一个天才,红衣也继承了谢澈的武学天赋,其次红衣还分担了一部分朝歌的先天至阳之气,这使得她本就优秀的天赋更进一步,所以红衣能够在习武的路上顺风顺水,一往无前。

        而在天赋这一方面,朝歌的先天至阳之体本就是举世罕见的习武体质,所以比红衣只好不差。

        但先天至阳之体不是万能的,这种体质在被分担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睡期,短则两三年,长则十几二十年,所以在这期间体质的主人是与其他人无异的,单纯的存在个人除体质外天赋的差距。

        但如果为了没有这段沉睡期,不去分担先天至阳之气会怎么样?

        答案很简单,会死。

        因为出生的婴儿根本承受不住这种体质,活不过十岁就会夭折,所以必须通过这种分担来消除体质对身体的压力,不管是通过药材还是天地异宝又或者朝歌红衣这种以性命做代价阴阳调和来分担,否则活都活不了,要这天赋有什么用。

        而后天通过传承的体质则不会这样,这种传承的体质的开端,也就是第一代肯定也是先天体质,也要通过分担保命,但之后的每一代体质的天赋会越来越小,最后与常人无异,所以不存在危及生命的状况。

        朝歌现在就处于先天至阳之体的沉睡期,朝歌也不知道这样的沉睡期还有多久,所以现在在习武方面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优异的地方,这就是朝歌和红衣的天赋差距。

        拿栾天江湖的先辈来说,体质沉睡期最短的就两年,那位先辈才两岁多时,就能跟着长辈习武,之后更是一路高歌猛进,可他没有成长的巅峰就死去了,因为他家族的仇家害怕他成长起来,所以在他十几岁时将他家灭门了。

        如今的江湖中也有沉睡期短的例子,那就是曾经的云虚大弟子李剑心,如今才刚刚三十岁的李剑心已经是天一境实力的人了。

        李剑心是天生道心通明,他在不到四岁时就结束了体质的沉睡期,跟着云虚派诸位长老以及掌教习武,十二岁入地玄,二十五岁入天一,如今他已经成为了上品六鉴阁发布的“天下上品”江湖武夫帮总榜前十的高手了。

        有沉睡期短的例子当然也有沉睡期长的例子,其中最具有代表的就是大夏王朝建国之初的第一位禁军统领沈辅国,人如其名,他在成为禁军统领前也当过辅国大将军。

        沈辅国,先天无心之体,这种体质使他在沉睡期始终无法专注于某一件事,结果就是样样都学却样样不精的局面。

        沈辅国十几岁就从军,武功平平,不擅于对阵厮杀,入伍数年没有什么出彩的事迹,也没攒下大的军功,官职最高也就一个校尉。

        可在沈辅国三十二岁那年,先天无心之体沉睡期结束,曾经他学过的武功,读过的兵书,积累的厮杀技巧等仿佛天赐一般被他一夜间熟记和掌握,就像这些事是他专注的做了三十二年一样。

        从那之后,沈辅国带兵攒下无数战功,对阵杀过许多名将,连大夏军队的编制改革都是皇帝让他操办的,沈辅国凭借着无数功劳被大夏开国皇帝封为辅国大将军,后来京城成立禁军,皇帝又将沈辅国调为禁军的第一任统领,可见他在大夏开国皇帝心中的地位。

        不管是李剑心三年多的沉睡期还是沈辅国三十二年的沉睡期,都说明了这种体质的沉睡期是没有规律可循的,谁也不知道这个期限是多久,两三年,又或是到死也没结束。

        不过朝歌也不担心自己的沉睡期长短,在朝歌看来,武功的高低只是能力的一种体现,体质对一个人的帮助也不是绝对的,毕竟江湖武夫榜上的高手有好天赋好体质的也就那几个,其他人都是靠着自身的努力或者一些机遇登榜的。

        此时年轻的朝歌尚且理解不了有时候连努力都改变不了局面的绝望,也体会不到对天赋的渴望与追求。

        朝歌对武功高低,战斗强弱没啥想法,但对那些飞檐走壁,踏雪无痕的轻功还是很向往的,觉得那才是真正高手该有的样子。

        朝歌记得红衣说过她的轻功是舒家的轻烟步,当世四大轻功之一,这可是一个了不得的称号,并且朝歌还沾着红衣的光体验了一下轻烟步的飘渺如烟,身如幻影。

        朝歌知道很多门派、家族的重要武功,镇族功法是绝不外传的,但朝歌实在是体验过轻烟步后不能忘怀,羞涩的对红衣问道:“红衣,我想学轻功!”

        红衣放下酒葫芦,瞥了一眼一副讨好模样的朝歌,说道:“想学轻功啊!可以啊,我可以教你。”

        朝歌欣喜若狂,刚想道谢,红衣打断了他,继续说道:“不过你得让我开心。”

        朝歌连忙道:“这个简单,我同意你的看法,刚刚的那朵云彩真像酒壶,我越看越像,是我刚才看走了眼,我的错我的错。”

        红衣气得想起身给朝歌一拳,拳头是没打出,但那张精致的小脸则气呼呼转向朝歌,一双美目瞪着朝歌,那神情仿佛要把朝歌给吃了。

        朝歌也意识到自己失言,连忙纠正,说道:“说错了说错了,红衣,你说怎么做来让你开心。”

        红衣坐正骑在马背上,淡淡的留下一句“你自己看着办”,然后调转马头来到后方的青棋和墨琴身旁,并排而行。

        朝歌摸了摸鼻子,不得所以,只好用腿夹了一下身下马儿的腹部,继续前行,不去理会身后早已笑得弯下腰的青棋和墨琴。

        红衣在身旁银铃般的笑声中眼神幽怨的看着前方的朝歌,轻哼一声。

        最终,在进入照月国后,朝歌在边境的小城里给红衣买了一壶最好的酒,这才哄好了红衣。

        朝歌心中偷偷抱怨,红衣好是好,可生起气来可比南风要麻烦许多喲,小南风从来都不会这么难哄。

        每次南风生气,只要朝歌蹲在她面前看着她,就算不说话,不消片刻,南风也会破涕为笑,开心起来。

        更何况对于哄南风朝歌还有一个高招,那就是买吃的给南风。

        想到这,朝歌不由的偷笑起来,原来不管是南风还是红衣都挺好哄的嘛,一个买吃的哄,一个买酒哄,真简单啊。

        一旁的红衣看着肩膀不停颤抖的朝歌,很是疑惑,不过旋即就想通了,红衣抿嘴轻笑,原来哄好了自己朝歌会这么开心啊。

        少年少女的心思啊,就像天上这奇形怪状的云彩,让人摸不着,看不透。

        作者闲话:

        这本小说正在参加原创大赛,希望各位读者多多支持,言简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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