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41章
程杨那股子劲儿,不肯服输,于是一次又一次地绞尽脑汁儿在狗都睡了的一个个凌晨想着怎么把场子给找回来,计谋一个比一个刁钻,他都觉得自己要成诸葛亮了,还不会把这个小小的周瑜给收服?结果事实打脸太快,他永远是那只被压在五行山下的孙猴子,架起筋斗云使出九牛二虎之力还是逃不出如来佛祖的五指山。
眼前的女孩子竟然用这么平淡的语气来描述她是如何让盛狗子上当的,计谋也是如此简单,几乎一眼就能够看穿,让他如何不气啊。
“就这么简单?他就签了?”杨程觉得还是不敢置信,“他是猪啊,让他签就签,一点都不怕自己被卖了?”
沈冬沅噎了一下,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辩解一下,毕竟这个计谋她可是日思夜想了很久才决定实施,应该也没有那么简单吧。
她斟酌了一下语句:“其实也没有那么简单的,我当时和他说想让他给我写一份同学录做成薛涛筏,然后给了他两张纸,让他先写,一张是就是来签名的,之后就让他先把名字给签了呀。我觉得这个计谋好像没有那么容易看穿吧?”
杨程尴尬而不是礼貌地笑了笑:“小同桌,你还真是有些小智慧。”
其实他的心里在滴血,要不是盛狗子喜欢你喜欢到了被眼屎糊住了,会随随便便就给你签名?
好一个为爱而眼瞎啊。
沈冬沅笑了笑,想着怎么把话题给挪开,怎么今天就都碰到了武林高中知根知底的人呢。
“那你还喜欢他吗?”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的程杨此刻扬起了一张脸,认认真真地问她。
沈冬沅的心抖了抖,一块牛肉没有叉住,掉出了去,在桌子上颤了一颤,最终顺着桌子滑落在地面上,沈冬沅装作捡东西,扯了一张纸巾,弯下腰,用颤抖着的指尖把纸巾覆盖上牛肉,想要捡起来,却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
她没有想好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太突兀了,已经很久没有人问过她这个问题,她都有些忘记了这道题目的标准答案,一瞬间不敢轻易作答,于是装作鸵鸟在底下墨迹了很久。
等她把牛肉捡起放在桌子上时,才准备云淡风轻地回一句:“当然啦,盛世美颜么,谁不喜欢呀。”
结果却被一个突兀的声音给打断了,杜威飞奔过来,拍打了一下沈冬沅的头:“金银花,怎么给你打电话没有接。”
她楞了一下,拿起手机:“静音了呀。”
这个话题就这么安全地度过,沈冬沅不由得感激连夜飞奔而来和她们会面的杜威。
“狸猫,你怎么也不接哥哥的电话?”
“谁知道你今天晚上就到了,不是说明天来吗?”
“本来是想着明天来的,你不是说一早要和金银花出去拍照片?我就勉为其难地把单反从家里头扛过来了,重死老子了。”
“都和你说了健身房好好锻炼,不要只顾着泡妹子。”姜黎黎一点都没有为杜威千里送单反的情谊给感动。
“胡扯,你看老子这一身腱子肉,硬邦邦的。”
“那跟打了硅胶一样的雪花肉也好意思吹逼?”
他们两个向来是不太对盘,喜欢相互揭短,沈冬沅听得麻木,但旁边的那两个人显然是没有适应这个场面,于是沈冬沅歉意地笑了笑:“他们两个人一碰面就这样的,不过没有什么恶意。”
就是以攻击对方为乐。
“成了,狸猫,老子的腱子肉又不是给你摸的,金银花,你这个包子还吃吗?”杜威率先举起白旗投降,他转而点了点沈冬沅盘子里头的吃食。
沈冬沅摇了摇头,条件反射般把盘子往他身边推,杜威也不客气,直接大咧咧地坐在她的身边,然后老神在在地用湿巾把手给擦拭了一下,直接伸出手往沈冬沅盘子里捏了一只小猪往嘴巴里头塞。
他向来潇洒不羁,对这一方面向来没有什么界限,以前在念大学的时候,经济来源被掐断,他们出去吃饭的时候,秉着不浪费的原则,但凡姜黎黎和沈冬沅碗里头没有嚼过的东西,他都会打包回去第二天继续吃,这个习惯就算有了钱之后也一直没有怎么改变。
杨程一对兄弟在一边看着,却是变了味道,哇,这个男的,和沈冬沅肯定有一腿,小白菜经历了这一轮打击,已经直接变成了白菜干了。
“这包子味道不错,我去拿一些,你们还要吃吗?”
沈冬沅和姜黎黎连连摇头。
杜威自己去自助区挑挑拣拣,顺带给她们两个各拿了一杯麦片酸奶和冰激凌,然后便旁若无人地吃起来,还顺带讨论了一下明天的出行安排。
“明天你们公司不需要团建?”姜黎黎有些好奇,一般公司出来,都会有一些团体项目,她们公司特别,老板只负责给钱,员工自由活动即可,不搞一些虚头巴脑增进感情的活动。
“我从之前的公司辞职了。”杜威仰着头灌了大半杯饮料。
“靠,你怎么天天跳槽,现在又去哪里了?”姜黎黎恨得牙痒痒,她也很想跳槽,就是没有杜威有魄力。
“回老头子家里帮他。”
“”这个姜黎黎没有考虑过。
三个人无形中筑起了一道墙,饶是杨程自来熟也很难领会到他们之间的默契,他随意吃了几口拖着弟弟告辞。
小白菜干耷拉着肩膀,看着亲密无间的杜威和沈冬沅,已经自觉地把他归类给沈冬沅的“男朋友”,所以愈发地萧瑟。
杨程这个做哥哥的,虽然不喜欢家里人明里暗里的偏心,也会逮到机会就会挖苦自家弟弟几句,有时候甚至还会落井下石,然而看到他这一幅蔫吧样儿,又有些莫名地心疼,毕竟腿断了还连着筋呢。
他放下手中重要的事情,陪着程杨不住地在乌村里打着圈儿。
“孩子,沈冬沅那样的女孩子,你驾驭不住,什么锅儿配什么盖儿,咱心里得有数,你看我就心里和明镜儿似的,当年追她的人有多少啊,从咱们高中部排队到你们初中部,就算是转上三个来回,人数怕也是有的,这个人呐,还是要脚踏实地,切忌好高骛远,也千万别把自己当做主角,这世上要人人都是主角,没有了配角,又哪里来的主角?”
他拍了拍程杨的肩膀,自认为已经做到了极致:“小伙子,失恋是正常的,再说了,你这个也算不上什么失恋,顶多是一天的暗恋碎裂了,想想吧,世界上这么多妹子呢,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找到适合的一个就够了,这俗话说得好,三千弱水,只取一瓢,咱这胃啊,得挑选适合的菜,你从小就对海鲜过敏,可是每次忍不住吃,吃了两口就肿成了猪头,最后的归宿还是医院,再琢磨琢磨,沈冬沅这一道‘莫娜生蚝’到底适不适合你啊,好好散步,哥哥我先去睡一会,真是累死了,再这样下去,起码短命十年。”
杨程打着哈欠走向了房间。
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他迟钝的脑子转了转,想不出来,他一边走路一边掏出手机调了静音模式。
沈冬沅在靠近阳台的那张床上躺了下来,只有空调在不停地运转着,不知疲倦地发出低沉的“嗡嗡嗡”的声音。
她梦见了在美杜莎的那一晚,盛怀煊半抱着她,对着小舅子一众人说:“这是我的女朋友。”他的下颌棱角分明,沈冬沅窝在他硬挺的怀中,只到他下巴的地方。
她的耳朵贴在他的胸膛处,心脏在一下一下有力地律动着,听在耳朵里就像是仙乐一般,拉着她沉沦。沈冬沅觉得自己被分成了两个,其中一个窝在他的怀中不愿起来,原来是“女朋友”呢,她终于采撷了高岭之花。
不由得一阵暗喜,那一天虽然她在极度混乱中度过,但此时此刻,就像是慢动作一般一帧一帧从梦境中划过,她甚至能闻到盛怀煊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混着佛手柑的香味,一丝一丝地进入鼻翼,带给她莫名的安全感,她向来讨厌烟味,一闻到就会有生理性地恶心,但那一天,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却觉得异常地好闻,尤其是参和着佛手柑淡淡的味道,她想要就这样沉沦下去,就算万劫不复也无所畏惧。
然而另一个沈冬沅却站在她的身边,发出不屑的冷笑声:“忍冬,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现实吧,他说这一句话不过是权益之计。”
沈冬沅窝在盛怀煊的怀里,不服气地撇撇嘴巴:“你觉得高岭之花会是这样的人?能做不乐意做的事情?”
“这不是骑虎难下,你自己硬是赖在他的身上让别人救你啊,忍冬,你说你自己除了一张尚可入眼的脸,你还有什么值得高岭之花来怀念?对了,他还有脸盲症,看不清你长什么样子,所以你和段花,和路人甲小姐姐在他眼里没有什么区别。”
“不是的。”沈冬沅下意识地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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