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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未来的路


义,是公正合宜的道理,是大道公理,管子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圣人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

        义与仁、礼、智、信一起,构成汉家文化的根骨,成为儒家的核心。

        在儒学盛行的大赵,莫说那些以儒学代表,人间至理自居的文人士子,即便是逐利街头的小贩,甚至是沿街乞讨的乞丐,无论怎样的腌臜言语骂过去,都会笑脸以对,但是若说一句他是不义之人,必然会立即换上一片怒色,甚至抡起刀棒以命相拼都有可能。

        义到底是什么,学堂中的教授们讲过,或者说是敬长,或者说是品行,因人而异,不一而足,并无一个完美统一的解释,虽然他们或是在开篇,或是在结语,都会引用孟子那句舍生而取义的圣人圣言。

        解释时,知晓家境的,也会将茗娘抚育轩辕承烈这桩事情作为义的一个具体实例,总算让他知道了义是何样的行止。

        只是乱世之中,战乱之下,人人都在拼命的活着,能顾及自己家人的,已经算是圣人了。

        轩辕承烈的身前身后,能够举证的义行实在太少,他生活周围的多数人,包括那些课堂上将义字讲得热血沸腾酣畅淋漓的教授们,私下里,都有些不可言的行为让人诟病。

        义太过缥缈虚无,看到的具象也少,因而,轩辕承烈的心里,对情的看重,远胜于义的。

        毕竟,他是个还未束发的少年人,而情是实实在在的,又是无父无母一般的身世,每一份感情,无论是茗娘待若己出的亲情也好,还是风不破倾囊相授的恩情也罢,乃至于同窗李明德几个的友情,在缺少母疼父爱的少年心里,都占据了相当的位置。

        “风叔,你试试这狼皮帽子……”

        为了家国,亲手擒住了叛国的师父,风不破这样的举动自然是义行,可是,之后的心痛,只怕就不仅仅是一个伤心难过能够描述说清。

        不愿再让心中父辈的人物执着于公义和私情的纠结,沉湎于旧事之中,轩辕承烈抓起了狼皮帽子,扣到了风不破的头上。

        “将护腿也给你风叔绑上,他腿上受伤,这护腿正合用……”

        一旁,茗娘也有些兴致勃勃的样貌,指派着,想来,该是听了四年前那场厮杀的对手后,触动了她心中的柔软,随着轩辕承烈一起,移开了话头。

        大赵与斡图达鲁人虽然接战了十余年,积怨颇深,但是并不影响民间的衣饰习俗的相互浸染。

        自然,这方面,有着千年历史的汉家还是更强大些,毕竟,斡图达鲁人兴盛起来不过三四十年的光景,早些年披着兽皮遮羞避寒的日子尚未离得久远,蓦然见到世间还有轻盈舒服的材质可做了衣服,自然也就趋之若鹜,许多的斡人家中,甫一踏进,只见身着绫罗绸缎的婢女往来穿梭,恍如进入到汉人富户的家中。

        从茹毛饮血中走出,汉家中也不乏用裘皮为衣的经历,虽然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的僵直,但是对一些无伤大雅的物件,也不排斥。

        兽皮衣帽便是其一,终究,斡人源自北地那种苦寒之地,对抵御寒冷,有着天然的经验,莫说是大户,就是一些官员,冬日里的休沐之日,闲暇之时,也会戴上斡人样式的兽皮帽子,披上裘皮衣物,做了保暖用处。

        风不破总算不是顽固之人,知道这狼皮帽子和护腿的好处,也知道茗娘两个是在借机解脱自己烦恼的心思,更不抗拒这算是得自敌手的收获,顺着轩辕承烈推搡的气力,坐在了床沿,看着自己视作子侄徒儿的少年,将狼皮护腿捆扎到腿上。

        “送你回来的军兵,可知道是哪里的兵马,有些能战的模样,貌似对你很是客气……”

        无聊中,把玩着狼皮帽子上的珠子,风不破忽然开口问道。

        “我也不知,领头军将自称是我十一叔,轩辕家的……”

        手上忙乱,将一张狼皮贴到腿上后,用布带按照绑腿的样式,一圈圈的缠绕着,轩辕承烈便把路上遇见轩辕平峰的经过解说了,也吐露了惊吓后的困扰,

        “不知为何,那个轩辕平峰对我很是热络,原本还冷着一张死人面孔,知晓了我的姓名来历之后,便再也未曾问过我一句争执的缘由,径直就把那人肉车轮般的秀才杀了,之后也是一派的热络,还主动自承是我的叔父,亲热得,着实让我起了好些鸡皮疙瘩……”

        在街口,因为有一份援手的恩情,轩辕承烈原本是欲要向轩辕平峰引荐风不破和茗娘,让他与心中的亲近熟悉一番,也算是感谢援手的恩情,可是,扶住了茗娘,转回身时,那人却带着主队隐向了远处,只留下达里忽等几个寻常兵卒帮着搬运猎获,这在轩辕承烈心中引出了许多的不快。

        此际,解说起来,言语中,对轩辕平峰也就少了许多该有的礼敬。

        “轩辕平峰这般行事,怕是你家父亲有了消息了,而且十有八九该是好事,或许,是你父亲发达了……”

        询问过轩辕平峰相认前后的言语神情,之后,低头沉思了足有盏茶的时间,风不破抬头看向屋中的两人,缓缓说道,

        耳边响起惊雷一般,轩辕承烈停住了手中的动作,呆愣住了。

        茗娘的眼睛先是倏然一亮,不过,转向风不破,望去后,她的眼神,莫名的暗淡许多。

        无言,无声,没有动作。

        三人一时变作了木雕模样。

        “风叔,你是如何判定的,十四年了,都没有消息,怎么忽然一下子就有了呢……”

        风不破的判断犹如三九寒冬中的一盆冷水倾倒而下,不仅散去了轩辕承烈满心的欢喜,也浇灭了他摆脱宿命,与风不破和茗娘长久相伴的希望。

        “不会是风叔你判断错了吧……”

        眼底干涩,嘴中苦涩,轩辕承烈呆愣着半晌,方才抱着最后的一点期望,问道。

        “该是不会……”

        “你父亲当年被逐出家门的,是轩辕家的弃子,这么多年,轩辕宗族之中,人人对你母子都是躲避不及,何曾有过亲热的模样,更遑论轩辕平峰这般,主动与你亲近,此种情形,想来,当初,该是族中长辈发了言语,做了训诫……”

        “凡事都是事出有因,轩辕平峰平素与咱们家从无交集,忽然变成今日这番模样,必然是有一个因由,落下来,无外乎就在你们父子身上……”

        “你这边,独自在金豹洼捕了许多猎获,虽然算是小小年纪中有了些许成就,在同龄中很是难得的,但是放在轩辕家,放在轩辕平峰那般的军将眼中,却算不得什么,顶多也就是个日后能成大器的根苗……”

        “你能否成器,既需要时日,也要看你的机遇造化,现在就攀结,未免早了些……”

        “说起来,这只能算是一种可能,为了这份虚无的可能,即便是路见不平,伸手相助,但是过后,或者一走了之,或者虚以言词,那个轩辕平峰无论如何也不该违拗了家族的训诫,主动与你相认,攀结下交情……”

        “既然你身上不可能有让他们攀交的由头,那么只能着落到了县子身上了……”

        “若是县子的原因,那么轩辕平峰如此做,无外乎两个可能,一个是你父亲有了好消息,而且对他们大有裨益,故而才与你亲近起来,以便日后能够借用到他的气力……”

        “另一个则是你父亲已然遭遇了不测,出于愧疚,他方才与你热络……”

        “只是,若是遭遇了不测,轩辕平峰此番言行,就有了说不通之处……”

        “一来,据我所知,轩辕宗族中,只有一个轩辕平山还算与咱家还算亲近,可是也是在恪守着族中的训诫,当初,你茗娘在轩辕家门前跪了两日,方才由他首肯,你得以入到轩辕私学中就读,而轩辕平峰,可是从来没与你和茗娘有过丝毫好处……”

        “若是噩耗,轩辕平峰即便愧疚,也会有所顾忌宗族的训诫,唯恐招惹了族老们的怒气,断不会如此大张旗鼓的与你亲热……”

        “二来,既然是心存愧疚,又想要有所补偿,见到你小小年纪便就进到深山捕猎,自然就该知道咱家遇到了难处,明里暗里,都该查探那是何种难处,以便出手帮衬,可是,如你所说,话里话外,都未曾提及你目下的难处,显然是没有帮衬的打算……”

        “如此,也就是一个结果,你父亲他发达了……”

        “那他……”

        轩辕承烈很想从一番分析中寻出的破绽,将在笼罩下的一片漆黑的未来中,敲出一角希望的光亮。

        可惜在军中时,风不破的推断之能就小有名气,对着这种没有遮掩的言行,一份推理环环相扣,毫无错节,各式的可能都思谋到了,小小少年即使是使出了全身的气力,费尽了全部的脑汁,也无法撼动那遮天盖地的黑暗一分。

        绝望中,意兴阑珊起来,甚至有些颓丧的无力,停了手上的动作,坐到了地上,任由着绑缚了一半的绑带松散开来,即使是将一根狼骨啃净后的小馋虫凑近了,用它小小的脑袋拱着轩辕承烈的腰后,做出索取时的乖灵样貌,他也不为所动,只是默默的呆着。

        茗娘闻听自家相公时有些晶亮的眼神也早就散失殆尽,举着一根早就吃尽的鸡骨,暗淡的眼中,若有所思,却又似空洞无物,空荡荡的,没有一点神采。

        沉闷,寂静,屋中,小馋虫喉咙间挤出的蚊虫般的细鸣,屋外,微风掠过枯枝的沙沙轻响,都清晰可闻。

        “烈哥儿,日后有什么盘算……”

        没有扶起轩辕承烈,相反,风不破却离了床沿,坐到了地上,因为伤腿的缘故,坐下时很是有些艰难,但是终究还是坐了。

        解开松散的绑带,重新将狼皮护腿整理妥帖,一边细细绑着,一边问道。

        一声询问,总算将轩辕承烈从颓唐中唤醒,接过风不破手中的绑带,继续着。

        风不破没有推挡,脸上,甚至有享受的舒爽。

        闷头缠着,心中却有些诧异。

        这样的时候,风叔怎么忽然提起这样的话题,以往,他不是一直按照自己从军的道路,在为自己的将来做着准备么。

        低着头,努力掩饰了因为几近绝望而无声滑下的泪滴,说了自己的盘算。

        “原本打算是熬过这一年,束发以后,过了明年的新元,便不想入学了,趁着投营从军前的这两三年时间,想帮衬一下家里,让你和茗娘也少些劳累……”

        按照大赵的律制,将来要承继武侯爵位的嫡亲子弟,那些世子们,出生之日便就会有军中的职位,只不过,都是些徒有其名的散阶,并不担负实责,十八岁以后,武侯子弟才会入到军营,根据兵部的指派,充任实职。

        只是,出于历练的考虑,抑或是调教的安排,许多武侯世家会在那些武侯子弟束发以后,提前将自家的孩子收入军中,或者充任护卫,或者任着闲职。

        至于收录何样的军中,自然也是有讲究的,自负身有才能的,往往会收入自己所在的军中,自觉才能平平或者身处险要战地的,便会将那些少年送到亲近友好的军中,在一片安稳中,完成初入军营的磨合。

        轩辕承烈虽是武侯子弟,但是祖父早就过世,父亲有下落不明,自然无法讨得这样的便宜,也只能按部就班的,在十八岁之后,随着兵部的安排,进到军中。

        “不想进学了……”

        “不想……”

        “不是读书的种子,寻不得登天的前程……”

        一边,因为风不破询问的吸引,已经恢复了精神的茗娘,闻听此言以后,愤愤的撇来一串怨恼的眼神。

        轩辕承烈也有些恨恼自家的不争气。

        自己的资质也算不错,可是偏偏就是读不得诗书,一份聪明,都用在了器物的设计上,才是十岁,就因为河水反射阳光的启发,在油灯的灯碗边沿插入了铜板,设计出了收光灯。现下,那盏油灯已经被茗娘锁到了柜子里,做了日后向轩辕承烈父亲证明他心智不缺的佐证。

        之后,还有十数件的设计,虽是稚童的器物,但是都有可取之处,曾经,学堂教授陈夫子因为这些,还狠狠的责骂过轩辕承烈。

        “你将用在这奇淫技巧的心思用在诗书上,现下,怕是都能过了县试,得了秀才的身份……”

        许多时候,茗娘都在重复着陈夫子当日的言语。

        大赵一朝,因为开国皇祖曾经的一句与文人士子共治天下的言语,又御笔书写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诗句,文风兴盛,文华繁茂,文人的地位也很是尊崇,旁的不说,仅是中了秀才,便就有了与县令老爷平起平坐的资格,即便是犯了过错,寻常时,也不会落得被剥了裤子,亮出一张白晃晃的屁股那种身体颜面俱损的丢人结果。

        如此,朝廷不但不禁绝武侯子弟参加科举,相反,还颇是鼓励。

        寻常的寒门子弟中了进士,只要不是一甲或者二甲的前列,吏部分派官职时,总要经过许多的时日,有些,甚至要等上三五年的时间,送出无数的厚礼,才能被授予一个小脚趾般无关紧要的官职。

        而武侯子弟,只要中了进士,通常不出两个月就会授予官职,而且位置也都是花钱买不来的好去处。

        若是自家是个读书种子,只需要中了举人,有了为官的资格,就可以由拿着性命拼生活的武将,转为人人敬仰的文官,不但可以摆脱了武侯子弟老死沙场的宿命,从了自己不忍见他人苦痛的柔软性情,也能遂了自己的心愿,有了与风叔和茗娘长久相伴的理由。

        毕竟,按照大赵的律法,武将不得携带父母妻儿这些至亲家眷屯住防地,只能由妾侍或者是护卫照顾着日常起居,但是对文官,却没有这样的限制。

        唉……

        心底暗暗恨着自己没长出一份用在文道正途的脑筋,面上也是无精打采,连声音也变得慵懒乏力,推脱着,

        “不过,现下,发卖了这些猎获之后,咱家财货暂时无忧,这般的情形之下,我倒还没有再做考虑……”

        “那就继续进学,实在不行,打点一番,再缓几年入营,若是能够中了秀才,也能免了与人打生打死的结局……”

        茗娘素来厌恶送礼讨好之事,两年前,在吃过人肉的黄狗口下,救了李明德之后,曾经有人提点,让她借着这层亲近,送上厚礼,让主持县试的李崇宪笔下开恩,将轩辕承烈点做了秀才,就被她当时拒绝了。

        此番,茗娘居然能想到通过打点,拖延轩辕承烈从军的时间,以便能有考中秀才举人的机会,心中的热切可想而知。

        不过,轩辕承烈并不奇怪。

        茗娘天性善良,早年,家境还好时,她是连杀鸡也不肯看的,只是因为家境败落,方才变得如今敢不假人手。

        当年,她不惜自坠颜面,跪在轩辕家的门前,拼得了一份入到轩辕私学就读的资格,固然是因为自幼仰慕读书人,期望自己心头肉一般的人物也能考中秀才举人,在脸上得了与有荣焉的光彩,想要轩辕承烈通过科举,摆脱了与人生死搏杀的宿命,也是一桩缘由。

        “还是听听小烈儿的思谋吧……”

        大小两个男人都没有理会茗娘的急切,轩辕承烈默不作声,风不破只好开口向着茗娘说道,侧转回头,就继续着问话,

        “暂且不说这猎获的事情,只说你旧日里的打算……”

        “你可想过,不进学后,想做了什么营生,帮衬一下家里……”

        “我……”

        不明白风不破为何穷追不舍,一直盘问着自己对将来的盘算,但是习惯使然,轩辕承烈依旧如惯常应答考问一般,老老实实说出自己早就谋划好的打算,

        “原本就与李复德说好了,明年束发之后,便替我向他爹爹说项,到县衙的户曹谋个抄写的差事,至于成丁之后,若是能够,就在户曹谋个差事,实在不成,做个帮闲,也能帮衬家里……”

        “谢三麻子敢无视咱家的爵位,不顾邻里的旧情,加高院墙,依仗的不过是县衙中三竿子才够到的叔伯兄弟,那还只是个帮闲的,也让他抖起了威风……”

        “我与李明德交好,又有救他的情分,入到县衙,总会给你们带来多些的便利……”

        当然是便利,只是那份便利却不方便在此际说起。

        走不通科举的道路,更不想顺从了武侯子弟终老沙场的宿命,还要与心中的两个亲近长久相伴,成为真真正正的一家人,轩辕承烈只剩下了隐姓埋名远走他乡一条道路。

        这是李明德给出的主意。

        只是大赵律法森严,特别是户籍一项,即便是现下的战乱年月,离开本县,也要持了户籍黄册,方才可以,否则只会沦为没有户籍的流民。

        若是成为流民,莫说买房购地这样的置办家业之举,就是从事店小二、茶酒博士那类熬命的活计,薪水也会被压得极低,而且,遇到抓丁从军这样的倒霉事情,流民中的精壮也会首当其冲。

        穷困日子已经过得太久,而且,即便这样,总算还有个遮风挡雨的房子,日后,逃到了异乡,轩辕承烈可不想他的风叔和茗娘过着风雨飘摇、朝不保夕的日子。

        他还想着用自己的努力,让风不破和茗娘过上一段亲热和美的日子。

        而且,若要成为一家人,其中还有一桩麻烦,那就是茗娘的身份。

        虽然,女子出嫁之后夫死从子,茗娘这个侍妾的身份,更是可以任由家中主事随意处置,就如轩辕承烈的同窗孟广德的父亲,在其祖父死后,一口气,将他二十几个唤着姨奶奶的侍妾,一并发卖到了如意楼中。

        但是,茗娘作为县子的侍妾,有着命妇的身份,七品上阶的媵人,乃是与李明德父亲一般的品阶,这个身份之下,茗娘就不能如寻常人家的侍妾一般处措了,必须要罗列了理由,呈报国宗府,得到允肯,方可以处置。

        按照商讨出来的主意,待到束发以后,由李明德出面向他父亲说项,替轩辕承烈在县衙中的户曹谋个差事。

        之后,找寻机会,改掉茗娘和轩辕承烈的户籍,隐去两人的勋贵身份,变作寻常人家的母子,再将风不破的户籍落进去,成为一户人家,此后就持了那黄册户籍,离了绿安,或者去风不破的老家,或者是寻了其他的州府,换了住所,改了名头,一家三口,真真的做了亲人。

        轩辕承烈连自家那时的名字都想好了,风启宗。

        风叔没有子嗣,便由自己承接了他的血脉,延续了他的苗裔,开启风家新的一宗族群吧。

        “至于以后,却没想过……”

        这段安排,轩辕承烈自然不敢在此际说出,就用一句没有想过搪塞着。

        “从军如何……”

        油灯的暗亮中,风不破忽然开口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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