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元宵灯会
我和举举住进了王缙的府邸。这是个官员们远游离家时造成的私府,没有老爷老夫人,有的是少数几个家丁,以及一群与我们年龄相仿、待遇无差的水灵灵的姑娘。没有正名,据说是养作官妓。至于这个府的老大——公子夏卿,为人风流潇洒、不拘小节,因此大家起居也宽松自由,分内要务都靠着自己打点。
举举原是个有见识的,和仆人婢女们打交道脱爽伶俐,很快便能帮着府里主事。而我自打接了任务,每日更加勤奋刻苦地训练,王缙有时就在一旁看着,时不时纠正一把,整个人乐得清闲。
听说了许多新闻,比如流行上京的“名讳”之说。原来无论管弦还是夏卿,皆以“公子”姓冠之,以字或别号作称行走江湖,为的是掩人耳目。这鬼主意真是蒙骗我好久,日后也没能将对公子的称呼改过来。
白驹走马,稳稳当当似流水般淌过去,转眼便过了半个月。
这天晚上,举举推开我的厢房走进来,脑袋瓜子灵敏一躲:“呀!停一停——”
我赶紧抽身一收,把剑锋藏起来,笑着问她:“你怎么来了呀?”
“也过分刻苦了吧,”她把一盘刚切好、还冒着热气的蛋丝饼卷儿摆到桌子上,“白天练着,晚上还不见停下,知道自己吃饭了没有?”
我笑着说:“知道。”扔了剑,拿毛巾擦了擦手和身上的汗,便飞也似的跑过来,捻起一坨放到嘴里——啊,热乎乎的,好满足。嘴巴还鼓着,我含糊不清地继续说:“不过冬天不比平常,确实太容易饿了。”
她也捻了一块,陪我在桌子旁坐下来:“我可告诉你啊,明天是正月十五,街上大大小小的铺子全开张了,还放花灯呢,漂亮得紧。郎君娘子们定是要出门游逛的,你去不去?”
我犹豫了一下,问她:“你去?”
“废话,怎么可能不去。”
“那我也去。”我笑起来,又放了一只到嘴里,“你去哪我就去哪。”
她笑了,摸摸我的头:“还是个小孩子样儿。”
这样的举举真好似一个姐姐,我也最喜欢这时候的她。虽然她平时泼辣惯了,自打住一起后,我俩也动不动就吵嘴,但我知道自己离不开她。府里的大小人脉能让她一手捋得井井有条,来了之后也没抛下我去结好新的姑娘,让我觉得她实在是太太太仗义。这样的女子,不论放在哪里都是招人喜欢的吧,我咬着发糕微笑,脑海里又浮现起王缙与她置炉闲坐的画面。
说起来,他两个认识比我早,拉拉扯扯近三年了,不知王缙是否也有意让举举做府里的女主人?举举在我对面清咳了一声,狐疑地问:“......你干嘛用这种暧昧的眼神看我?”
我嘿嘿笑着不答,抢走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
举举走后,我把柜子都打开,想想明天该怎么穿。思量间,却突然翻出一个包袱,碎花的模样很精致,只是被府里送来的大小衣物给埋住了。
我何时竟带来这样一个包裹呢?疑惑着打开,一抹簇新亮眼的正红便闪到视线中来,展开一看,啊,好一身俊俏明朗的红袍啊!颜色鲜艳大气,裁剪锐意,我穿上一试,里边内衬作得极好,服服帖帖地不透一丝风。
这衣服我原来见过的——就在元正节逛的那个衣绸铺里。那时我见它颜色夺目,便多看了几眼。奇怪,它怎么会躺在这个包裹里的?
“她这意思是催你给她送衣裳呢!”
举举的话在耳边响起来,我猛地一激灵,想起那日公子翻身上马,笑着对我说的那句话。
“别忘了好好检查包裹。”
……我呆愣在镜子前,半天回不过神。
第二天的日暮,待一切收拾停当了,我从两间相邻的厢房里走出来,恰巧碰上举举那边的房门“吱呀”一开。我俩对望一眼,相视而笑。
她用了极具疆域风情的拼接羊戎作打扮,而我则穿上那江湖侠客最喜爱的一身绛红,不约而同地都用冠和巾束着发,从前她教我的那副手艺,如今自个儿也终于练熟了。我俩相携走到大厅,定睛一看,那里早挤攘攘站了一捧人。再一看打扮,我的姑奶奶,个个儿描眉画黛,脂粉沉香,眉目娇灿,口点朱丹,身上繁缛金缕像壁画似的挂着,这样的寒冬腊月,竟还有挤半个酥胸露在外头的,看得我都觉得胸口一冷。举举朝那几个露骨的一瞥,脸上没什么表情,却拉着我站得离远些。
一会儿工夫,王缙出现了。
……是错觉吗?刹那间,迢迢星汉携一颗,锦衣玉袍入庭来。只见他华服里衬,外罩一件黑貂绒的大氅,头发一丝不苟地梳上去盘成发冠,冠顶竟是用墨绿的玉石镶嵌的。二十一二的年纪,又经这么新潮一打扮,完全像换了个人似的,变作个翩翩英武的少年郎。
我顿时明白,怪不得那群娘子小姐全打扮得如此奢华呢,原来其中大有文章呀——不由得再看一眼举举,这个向来洒脱的北疆女子,此时简直连眼睛都长去王缙身上了,眨也不眨,看得我心里咯噔一声。
从前金玉满堂里来了气宇非凡的男子,所有姑娘的眼神也都是这样,从一开始便输了。
王缙一一迎接姑娘们的簇拥,笑着踏进厅中,眼波一转,转到我俩身上,戏谑地说:“咦,我怎不记得自己邀请过这两位兄台啊?”
我和举举吃了个瘪,把头一扭,不理会他。
上个街搞得这么花里胡哨,待会有你们难受的!
这一群队伍浩浩荡荡地开出去,到了街上。本和举举埋怨着阵仗浮夸,此时朝前一望,突然间眼中像打开了千曈万户、心中爆出了火树银花,只见笙鼓闹夜,人影攒动,满路飘香浮麝,正是一年热闹日,正月中旬动地京。似我们这般开着长龙的贵公宠眷,此时轰地倾城而出,直至香车华盖、万人空巷,目光所及竟没有哪家是单枪匹马地出场。酒铺戏坊里的坐前贵宾,往往三朋两客地聚在一起,大谈此时风华,爽朗大笑的声音,能够震彻几条街。
正月十五夜,向来是古今才儒的钟爱之选,到了长安,亲眼与此盛景见上一面,我才终于明白了其中缘由。此时心中的澎湃激动早不能用言语来形容,我只能紧紧攥住举举的袖子,防止自己被这风华迷了眼睛,找不着他们的路。
今日举举有些怏怏的,眼珠不像刚来那会子般灵活眨动,只是盯着某一处:“......我看不下去了,天水,你快帮我去把那些人拉开!”
我自然明白她说的意思,忍不住心下暗笑。还好,在金玉满堂伺候过那么久,我早发展出一套应对“牛皮糖”们的法子,便让她放宽心,自己不动声色地靠近那个死死黏着王缙的姑娘,清清嗓子,一脸惊喜地喊起来:“哎呀!——那可是个好玩意儿!”
所有人“刷”地一下被吸引过去,顺着我指的方向一看,原来是一顶硕大的碧莲花灯,高挂在织成串儿的旗帜上,所有齐放的灯盏里头就数它最亮堂。
这一嗓子的确引起不少人注意,但那些见过世面的小姐,只是不屑地哼出一句:“还以为是什么呢,花灯年年看,看得我都腻了......倒是这俊俏的郎君,奴家可好久才见上一面呢——”
这风流话语引得一众姑娘掩袖而笑,王缙也得意地看着我,胳膊圈住个路走得东倒西歪的女子。
我抿嘴一笑:“郎君韶华,不输美人。若是我啊,定要把那最亮、最美的一盏花灯摘下来送给他。”
“日后但逢元宵良辰,便叫他,唯独不能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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