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帝国军
清晨,罕见的大晴天。
仿佛昨天一场雪把云都下光了一般。
我躺在床上,听着老人们晨忙的声音,侧头看着窗格,一点一点,慢慢有暗转明。
这种感觉,很像小时候。
各种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形成一个立体环绕的整体,让人的知感能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呼~老师总是说我放不下过去,其实过去都已经忘的差不多了,唯有那些深切的回忆,随着一次次重现,越来越深。”
我起身前往昨晚洗漱的地方。
“姐姐姐姐,你的辫子好好看!”
这时蹦出一个小孩子,突然对我说道。
奇怪,为什么还会有小孩子?
我对小孩子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的。
我叉腰道:
“是叔叔!要叫叔叔哦!”
这看上去是一个三尺多高的孩子,分不出性别,在我那个世界,应该已经上三年级了。
“可是可是,姐姐你的侧脸看上去真的好像姐姐啊!”
对于小孩子,最好不要跟她起劲。
于是我转移话题道:
“嘘!我给你扎辫子好不好?”
既然她觉得好看,那她肯定也想拥有,这就叫投其所好!
“不要!男孩子扎辫子好怪的!”
“额……你是……男孩子?”
我这才想起来,虽然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影响,西荒无论男女,都普遍长发,但是编头发的,一般只有女性……
“爷爷说我不是,但我觉得我就是男孩子!”
我问:“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
“我……我……那你又有什么证据说我不是!”
好吧,安能辨我是雌雄是吧?我竟无法反驳。
洗漱的地方有一个铜镜,可能是打磨的比较精细平整,通过铜镜,很清晰的就能看到我那乱糟糟的头发。
以前看综艺相亲节目的时候,我悟出三个道理。
第一个就是第一印象,这真的真的真的非常重要。
很多人与你根本不会相熟,他对你的第一印象基本决定了他这一辈子对你的看法。
比如高中分班前,老师对学生的认知,基本就由第一印象决定了。
如果有人对你有偏见,那么你就应该思考,是不是自己给人的第一印象太差。
如果头发散乱去相亲,说严重一点就是不尊重,不礼貌。
但换作使节去见一国之主,再这样的话……搞不好要掉头的啊!
我是去下战书,不是去进贡,不要觉得这是开玩笑!
我回过神来了,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正好可以治治喜欢顶杠的小孩。
我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小脑壳,道:
“我听说,女孩因为梳不好自己的头发,所以才扎辫子,而男孩梳头发可以梳得非常整齐,所以……所以你能帮我梳好头发的话,那就证明了你是男孩子,怎么样?”
“你……我,我想是男孩就是男孩,为什么要证明啊?”女孩一跺脚,回道。
看来是我说太明白,没把她绕进去。
我接着莞儿一笑,道:“诶呀,姐姐是女孩子,梳不好头发呢,小弟弟能帮帮忙吗?“
她又一跺脚,道:“我才不帮!“
我直呼好家伙,这么快就入套了。
人呢,就是喜欢反驳别人,遇到讲不过的理,就喜欢一个我觉得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所以……
我道:“叔叔手很快的,马上就梳好头发了,梳出来整齐又好看,到时你别不承认你看错了,我其实就是叔叔来着。”
我说完,手不带停的,立马抄出随身携带的梳子。
“你耍赖!我为什么平白要比你小一辈!”
本来我就没用力,她一伸手就将我手中的梳子拿去了。
她将我推到一旁,道:
“坐下!”
我半推半就的,表现的很不情愿,但心里却乐开了花~
我坐在凳子上后,头也不回,静静享受头部被按摩的快感。
没错,就是按摩。
因为魔能量充斥在身体中,被侵染的躯体有着万千变化,其中对痛觉的忍耐提升极大。
梳头发时,头发受到拉扯,带动头皮,又不会感到刺痛,那不就是按摩吗?
“哼哼~”
“你不要高兴太早!我虽然没帮别人梳过,但你不要小看我!”
我捂住嘴,哎呀,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了呢。
……
告别了寄许期村,我将快马牵了出来。
这马与我原来世界的马,大体上并无二样。
或许只因为叫快马,所以特别快吧。
就是颠簸了点。
看到这马后,我突然有个想法。
不行,想象中的画面太潇洒了,我一定要试试!
我将马放逐,它快速的向前跑了起来。
而我,先是后退一步。
随后一个后空翻,脚后跟在剑鞘底一踢,将剑刃猛的激射出去。
只见剑刃直直朝前方的半空飞去,在一瞬间便超越了快马。
简单目测,大概估算好距离和时间。
等了一息后。
我又后退一步,一蹬,猛的加速,向炮弹一般飞了出去。
由于是下坡,快接近快马时,我才堪堪落地。
这次我是连踏两脚,身子借力一飘,立马就飘到了快马前上方。
看着快落下的剑,我又估算了下距离和时间,然后在半空调整姿势,旋转降速。
几乎踩在马背的一瞬间,我用双手别在后背的剑鞘就接住了剑刃。
竟然成功了!
才怪,中途多了一次点地,没有一气呵成。
估计是激射剑刃时的角度有点偏水平,导致了剑刃受到的水平风阻过小,进而导致风将剑刃吹成竖直,所用的时间比预计的要长许多。
射的好,不如接的好,功劳最大的还是快马,一点也没跑偏。
看来这马跑的快不是没道理的,居然知道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
下山后,我又拐进一个山头。
因为之前下过雪的关系,这里的山路非常滑溜,不得已,我只好轻轻牵了下缰绳,让快马降下速度。
山路兜兜转转,极易迷路。
又拐进一座山头后。
我将马拴在路边,然后向半山腰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奔去。
“……”
我闭眼,又睁开眼再次望去。
“这就是帝国的军势吗?”
只见远处的相连的几座山头。
上面盘满了黑色的人影,就像盘山公路上堵满的汽车一样,层层叠叠,一圈又一圈连成长条。
几乎每隔一小段距离,就能看到高高竖起的旌旗,那是代表部队番号的旗子。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旌旗?
这种密度远远超过了议会的城邦军。
要么,那一小段距离有着惊人的人员密度。
要么,帝国军的基层架构非常充实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
这意味着,帝国军的作战单位可以小到班级。
班级,一个作战班只有十个人。
想要十个人就形成作战能力,还能灵活的听从指挥,那就要求这十个人有非常高的素质。
又或者,班级的作战员有极高的指挥能力和统治能力,能实时的约束和领导,并带头冲锋。
虽然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知识,但能达到这种近现代化的部队编制,我只在近现代看到过。
就算是在小说中,一旦超离了近现代的背景,基本绝无可能出现,至少我没看到过!
我深呼口气,稍稍静下心来。
西荒的军事家是可以冠绝三界的,我至少应该要相信竭诚。
西荒不会败的。
给自己定下心后,我下山找到快马,然后加鞭,向村落赶了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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