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第79章
“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凯哥对于费谦他们几个很有兴趣,外地人,一身装扮行囊,看起来不像是来南市游玩的,倒更像是来办案的小警察。
别问凯哥怎么看出来的,问就是蹲得次数多了满心都是泪。
凯哥挡在费谦他们前面,费谦有点着急,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又透过他往他身后的地方盯着。
见没人搭理他问出来的话他也不急,自顾自说着:“桐壶海就在附近,是刚回来还是准备要去?你们是外地人,我是本地人,我对这里可熟的,我可以带你们去,哎,哎?哎”
说得正津津乐道,介绍起当地的风景特产来头头是道,口若悬河,费谦却绕过他把他往边上推了推无视他走了过去。
桐壶海有个入道口,入口的旁边嵌了一块大石头,上面花岗岩底红字标着“桐壶海”三个硕硕有名的大字。
从入道口进去以后,人挤人很多,费谦犀利如鹰的眸子观察着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过往而来的游客,并没有看见熟悉的黑衣人身影。
余光中忽然瞥到一抹黑影转瞬即逝,费谦当即不再犹豫便追了上去。
周围的人瞄见一个武林高手乍现纷纷拍手鼓起掌叫好。
凯哥看到“嗖”地就“飞”出去的费谦时,整张脸都写着惊呆了,半晌嘴里才喊出一声:“我靠——这也太帅了吧!”
陶然幽幽地看了他一眼。
凯哥觉得他这一眼莫名其妙。
剩下的人互相对视一眼追了上去。
费谦总觉得黑衣人的打扮有点熟悉,却始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他跟在黑衣人后面,一路跟到人少的地方。
等到了一个几乎不见人的地方时,黑衣人率先朝他发起攻击。当一只森白骨爪抓向费谦时,费谦骤然想起这样的森白骨爪他在哪儿见过了,在缚灵处103号——唐子巷,别墅里。
幕后人是一伙的!
猜测到两个月前闯进唐子巷78号的黑衣人有可能和现在这个黑衣人背后有某种关系,费谦不免凝重了起来。
被后人是一伙儿的,可能是一个团体,带着一定的目的。
他们想把缚灵处搅乱,搅得土崩瓦解。
现在南市已经被他们渗透了不知道多少人进去,可能就连悦城的总区也被安插了他们的人。
费谦横剑格挡开那只袭向他的森白骨爪,“锵”地一声,两厢相碰,撞出一片火花。
费谦回身一剑,黑衣人使用藤条缠绕上剑身,藤条顺着剑身往剑柄蹿,眼看就要碰到费谦握着剑的手,费谦手却一松,只见他虚空画符,手法干脆没有一点多余花缀,猛地把画好的符印推出去,剑与符印融合,散发出热度,却是温度不断升高,藤条都要受不了时,突然间缠绕在剑上面的藤条炸开,炸成五六段小藤根撒在地上。
却还不止,连接着黑衣人手的那一端,黑衣人觉得手里像是拿了块烙铁似的侵蚀着他的皮肤,“嗞嗞”的皮肤烧焦声被一声惨叫盖过,手却被烫熟了,空气中夹杂着一股肉香。
费谦向前冲,就要一手抓到黑衣人时,偏不巧的是,追过来的凯哥突然出现。
“你跑好快,怎么了?”凯哥独自一人出现,后面他一群小弟没见跟过来。
黑衣人嘴角露出一抹得逞的笑。
费谦却不顾再抓黑衣人,回头厉声喊:“别过来!”
然而却晚了,黑衣人爆发了他最快的速度,几乎是闪身就到了凯哥的背后,那只森白骨爪捏住了凯哥喉结。
——命悬一线
费谦自诩不是好人,却也不做惘人性命见死不救的不耻之人。
凯哥被人掐住了命运的喉咙,他有些紧张地看着他面前不远处的费谦,兴许是见过费谦刚刚很厉害的“轻功”,他并没有那么害怕,他朝费谦发出求救:“谦哥”
这个称呼是从经常跟在费谦身后的小冉他们那儿学来的,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但遇到危险需要向人求救时,名字后面一声“哥”准没错。
他这个南市大哥大在别人面前也算是可硬气可低头了。
费谦犀利如鹰隼盯着那黑衣人,黑衣人的另一只手上的血正在不断往地上淌,一滴一滴汇聚成一小滩。
黑衣人喉间一股笑意,说出话来闷闷的:“想不到曾经风光无限的南宫神君混成了如今这般样子,南宫覆灭,您却是一点记不得了。”
费谦:“你什么意思?”费谦警惕万分,他十分警惕地扫了一眼周围,没察觉到魅妖的存在。
黑衣人喉间继续传来闷笑,比先前更大更加刺耳:“什么意思?您当真一点不记得了,当年屠杀了您一族还有信仰您的无数子民,您可当真不痛惜他们,他们的魂灵看见您在这里享万千荣华,纵可安息?我要是您的信徒,那可真是伤心透顶啊——”
扮起悲伤来像模像样,脸上却是笑着的。
费谦被他这种打哑谜的话激地有些恼火,他沉声道:“什么信徒宗族子民?我看你是疯了。”
黑衣人:“我疯不疯不需要你管,好心提醒你一句,等我们君主再归,就是改天换地的时候,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黑衣人把当做制约工具的凯哥往费谦面前一推,眨眼之间就跑远了,费谦再想追已然来不及。
陶然被费谦保护的很好,没受一点伤,费谦解了在陶然周身布下的符,陶然就立马来到了费谦面前。
那凯哥居然趁费谦没注意把陶然往旁边一推顶替了陶然刚才站的位置。
费谦恼火道:“你干什么?”他把人扶好把人拉在自己身后。
凯哥也略微觉得自己有点过火了,他干笑着说了一声“谢谢”,算是替刚刚费谦没有对他见死不救的事道谢,但是对于推了陶然一句道歉都没说。
费谦一点都不想看见此人,再说他也没救凯哥,他冷瞥一眼:“不用。”
凯哥:“那什么,今天耗费这么多精力,请你们吃顿饭?”
看看天色,也是到了吃饭的时候。
费谦带着陶然去了一家炒菜馆,都是家常菜,不过南方的口味偏淡,对于费谦陶然喜欢重口味的来说,实在不如悦城那边一次能吃饱,还得多吃点。
凯哥也跟着他们,一桌吃得不尽兴,他尽看费谦温声软语宠爱有加地照顾陶然“这个怎么样”“吃那个吗”“好不好吃”,看的他在对面直作呕。
凯哥:“那个你们,你们是什么关系?”
闻言,陶然下意识看了费谦一眼,又迅速看向面前盘子里的食物,他拿筷子一筷子一筷子的往嘴里送,想听听费谦是怎么回答他的。
凯哥听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同性恋的存在,但是他没亲眼见过,总认为两个男的,男的和男的,怎么可能呢,一定是他误解了。
于是
费谦平静道:“我爱的人和他爱的人这种关系。”
凯哥:“”
他在脑中试着想了一下两个大男的搂搂抱抱,发现没觉得怎样,于是他在脑中又拉来他身边一个小弟,他和那小弟搂搂亲亲抱抱举高高,他当即胃里一阵蝴蝶翻涌,从座位上离开跑出去吐了。
陶然心里却是扑通一跳。
店里的老板嚷嚷大喊:“哎哎,还没给钱呢?想吃霸王餐啊。”
费谦看了一眼那老板,虽说不太想看见那社会凯哥,但是他也真心觉得这其实算不上霸王餐,他们吃得够少了。
费谦:“给啥钱,这儿还俩人呢。”
店老板忙陪笑:“是是是,您们吃,吃好。”
费谦不知打的什么心理,他对老板客气笑:“老板,这南市有没有什么比较特别、比较好玩儿的?”
老板:“好玩的地方那可就多了,喜欢热闹就去南烟街,那里人多,五湖四海比比皆是,全国各地的美食,那是一个繁荣。”
费谦秉承着很有耐心地听完,听完之后他又特意强调:“是嘛,我刚来,还没去看看,等过两天就去看看,不过老板,咱南市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比如耸人听闻的,奇闻异事之类的,我个人比较好这口儿,就喜欢去世界各地探险。”
凯哥靠在树边吐完回来了。
费谦跟老板闲聊上了,陶然坐在旁边沉默不语,倒是凯哥,急不住性子,他慷慨大方道:“谦哥,你喜欢冒险啊?”
费谦并不想理他。
老板看了那凯哥一眼,似乎看见了凯哥手臂上的纹身而有些战战,他道:“奇闻异事?我想想啊哎我倒是想起来有这么回事。”
费谦:“说说看?”
老板:“刚巧说起南烟街,那巧了,这事正好就关于南烟街,我也是听说,听说早几年,南烟街那片地方还不是如今这么热闹人多,人不多不少,也算刚好吧。南烟街出现只流浪狗,那只流浪狗聪明得很,街上专门盯着有困难需要帮忙的人,见人有困难,就上去帮忙,久而久之,常在南烟街走动的人和商贩就认识了流浪狗,可后来流浪狗学着人说话,发出奇怪的声音,人们以为是狗要成精了,就想拿棍子一棒子打死,第二天就有个领头人带着一众人各个手里拿着一根棍子,把流浪狗围住。那狗急得左右离不开,只能等着被打死。当年可是听说那只狗邪性得很,现在再传都是那么回事了。”
费谦:“”他仿佛又好像听了个寂寞?
这就是狗太聪明了,老一辈的人对狗精的执念。
凯哥却来了兴致,他往前挪挪坐,声音比刚才小了些:“你说这只狗精啊?这我知道。”
闻言,费谦和老板一同扭过头来看着他,陶然也把目光放在了他身上,费谦问:“你知道?”
凯哥笑容满面:“听我太奶奶说的。”
“老板,来两碗米饭。”有桌吆喝着老板加米,老板听见了忙说“好好好”,就走了。
“你继续说。”费谦说。
凯哥就坐下来慢慢讲起细枝末节,凯哥说,那只狗精他不知道真假,但是太奶奶曾经跟他提过,说那不是一只普通的狗,有灵性。
太奶奶一天挎着个篮子去菜市场捡被人扔掉的菜叶子,回家煮了喝,那些菜叶子也没烂,就是不好,没人愿意要,扯下来一圈称里面的。
没办法,在市里区里买了房,手里就没钱了,每天闲着没事就会去菜市场逛。有一次,从菜市场回去的路上,听见旁边杂草丛里有什么声音,心里咂摸咂摸就想去看看,太奶奶扒开草丛了什么也没有,就只是一棵小槐树,小槐树被人当柴火砍去了一半,村里农民,谁都知道,槐树做成木炭烧起火来十分受用。
太奶奶心里没想太多,心里想着是认为可能是谁家在这山沟沟里砍柴,她没太放在心上的走了,走到一半,后面还总是能听见淅淅索索的动静,就像是有什么人穿着鞋在地上磨着走,她一个人走在这小野路上,不怪乎她害怕,脚下的步子也不由得加快了。
走了半小时了,心里琢磨着怎么着也该走到村口外面一座桥上了,可半天了,也没见着桥身影子。
她心里打鼓,嘴里念念叨叨,却没曾想凯哥他太奶奶还是个信鬼神的,心里祈求菩萨保佑,请来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
费谦听着凯哥讲这些事,心知菩萨没有,也保不了平安。
凯哥说:“我太奶奶说她嘴里念了不知道多少个菩萨保佑,终于在走了一段路之后见着了回家的小桥,桥是通过了,可是越走越不对劲。”
太奶奶走过桥后面的桥离她越来越远,一个拐弯看不见了,她没想到的是,拐弯之后看到的又是一座桥,巧的是还是回家那个桥,她往后猛一回头却发现还是之前走的那段路,往旁边扒开草丛,是一棵正在生长的小柳树,原来看到的槐树此刻却是一棵小柳。
太奶奶突然慌了,脚下被枝连横生的野草绊住了脚,就见有一棵根茎拇指粗细向着她缓慢爬行,另一端连着槐木根。
那根藤条很快地就缠上了她的脚踝,她怎么拽都拽不断,随手摸到一块石头就砸向藤条。
藤条渗出来的绿色的汁液在地上滴滴拉拉,有一些沾染到了太奶奶的裤腿上。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喊人来也没人听见。
后来太奶奶能把这事讲给孙凯,也是活下来的。
凯哥姓孙,单名凯,叫孙凯。
孙凯是他太奶奶带大的,跟太奶奶姓。
孙凯说他太奶奶跟他讲过这事儿,是那只流连在菜市场的狗找到了太奶奶,那只狗变成了人的模样,一爪子下去那缠在她腿上的藤条就松开了她,太奶奶顾不了那么多,篮子也忘记拿上慌里慌张的跑了。
后来每过一段时间,一个年轻很俊的男人就会来太奶奶家送东西,刚开始孙凯还好奇这男人好奇得很,可后来那男人几乎每隔几天来一次也就不怎么放在心上了。
村里传出流言流语,都说他太奶奶跟着野男人混,什么“小白脸”“吃软饭”,甚至“二椅子”的都出来了,那野男人也没想着要把太奶奶带回去给家里认认人。
太奶奶却是两眼一闭,双耳一捂,无视了那些流言蜚语,每天在厨房里对着一面墙神神叨叨,拜拜磕磕。
对着一个面目獠牙,长相随狗的獠牙怪物虔心敬拜。
孙凯说,太奶奶也是有段时间在意外人的目光的,说是后来那“野男人”对他太奶奶说了一句话。
原话是这样的:人生在世,不过愿与一人欢好,只怕终不归所愿,孙姑,一个连所爱之人都无法与之在一起的人,又去在意别人的眼光干什么呢。
当时的太奶奶听了这句话心神一震,身形都差点不稳,紧接着才双手合掌闭眼念了几句什么。
孙凯讲着讲着,他突然停住了话口。
他突然想起来,是啊,在他很小的时候的确是有个男人经常隔三差五来他家送这送那,那个男人眼睛深沉,看着人时直入心底,眉尾有一道浅疤。
他细细一想,他好像记不得那个男人什么时候就不再来了,甚至如果不讲这么件老事的话,他根本就完全忘记了。
那是一个冬天,院儿里有一棵梨树,那是男人撒的种子。
男人从袖中掏出一粒种子,伸手一撒,太奶奶要去屋里拿工具挖坑的动作就那么停了下来。
树在片刻之间就长成了参天大树,分明是冬天,可是绿叶白花终年不朽。
一日复一日,那棵梨树上的花和叶子从没落下一片,直到他长大以后,搬了家,搬到了市区里,他偶尔还会陪着太奶奶一道回老家院儿里看望那棵梨花树。
那是一个银装素裹裹满大地的季节,入眼所望,一片雪白。
微风吹,鸟雀枝头叫,二十六年不曾掉过叶子的梨花树那天从树的顶端悠悠然然地落下一片枯黄的树叶——落在地上,便消失了。
孙凯还记得,太奶奶想挽留那棵将要枯死的梨花树,从陈旧多年的屋子里拿了一个瓜瓢,又从院儿里的水井里打了水上来,端着瓢,太奶奶泛起枯皮的双手颤颤巍巍地浇在了梨花树根底下。
水没有预想当中的像普通的树一样吸收水分,太奶奶浇得那瓢水汇聚成一滩,就是不入地底。
太奶奶的双眼里泛出浑浊,水花聚在眼眶里,总也不落,就像太奶奶不停地从桶里舀水然后浇在梨花树根底下却总也不见渗入地底一样。
孙凯平常大咧惯了,心也大,没有那么复杂多变的感情,不过在梨树叶子纷纷不断的从树枝上落下来时,他跟着太奶奶一起,哭了。
那个男人说过:既是生灵,总归要逝去的,或归于天地,或存于心里,倘若他死后,不用为他伤心,他还活着。
他是这个世界上残存的最后一点魂念。
他从不知处来,也归于不知归处。
费谦收回手,陶然看见了也不知道他干了什么,默默不语地低头填着他的肚子。
费谦看见陶然往他这里看,不知怎么陶然突然心有灵犀就懂了。
他心里想到“心有灵犀”,突然脸红燥热,扒饭的速度突然加快了。
突然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两人把注意力都转到了陶然身上,这样只会让陶然更加认为自己心里有鬼。
费谦忙倒了一杯水递给陶然,一边敲打着陶然的背一边窥探着陶然的心里。
陶然还在遮遮掩掩,却不知费谦已经知道了一切,不止,他还知道他跟陶然曾经有过一段。
费谦不是故意吊着陶然,而是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把陶然和前世下意识的当成两个人看待,觉得如果占据这副身体的是陶然,那么他就背叛了陶燃,如果清醒着的是陶燃,那么他就对不起陶然,左右为难,他摸不清自己的心。
费谦汗颜,幸亏是陶然和陶燃都是这身体的主人,要不然他当属渣男之典范,典范中的经典。
他其实现在就觉得自己挺渣的,在明知道陶然对他的小心思的情况下,他还装作一切都未曾得知。
暧昧,也许才能给人留下更多的念想,如果你知道了我做过什么,一定会离我很远,很远。
这边咳嗽完,费谦略一犹豫,便决定道:“孙凯,你太奶奶还活着吗?”
活着,还活得特别精神倍儿好。
任谁一句在人面前这么说话,那人都很难不生起气来。
在费谦的要求下,孙凯带着费谦和陶然去了太奶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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