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麻都电视台
现在是五月,南方天气转暖,阳光和煦。
麻都电视台的大楼矗立在城市最中央湖畔的旁边,两栋大楼中间横贯一架天桥,在日光照耀下,投下巨大的阴影,像一扇白天开启、晚上消失的门。
今天是李茗歌复工第一天,干净利落的职场装扮,变长的刘海平分到脸颊两边,服帖地垂下,显得脸更小更精致了。
她从前一向是留着刘海的造型,整张脸上下颠倒一下就像蒙面大侠,乍然换了个造型,好些人没认出来。
还是瞳孔识别技术先进,她一进电梯口前就扫脸听到:“李茗歌。已打卡。”
“茗歌姐?”后面跟着的男生不敢置信,“真的是你?我远远瞧见你进门都不敢打招呼。”
李茗歌转头,机器刚好又响了:“孔小宇。已打卡。”
李茗歌微微一笑:“早上好,小宇。”
孔小宇是去年从别处调来的摄影记者,经常跟着李茗歌她们去外面跑,性格老实憨厚。
孔小宇打了卡,忙跟上来,小眼睛努力睁得老大:“茗歌姐,你…你整容了?”
毕竟是女生的私事,他虽然好奇,但声音放得很轻,只有对方能听到。
李茗歌眼睛轻轻一眨,随后笑了笑:“嗯。”
“原来你请病假是去干这事,”孔小宇看了看她,点点头,“要紧的,这造型真的挺漂亮的。”
李茗歌笑道:“谢谢。”
两人上了电梯,还有公司的其他人也进了电梯,他们短暂地被人流分开,站在电梯对角线的两个角落。
孔小宇眼神天真地看着跃动的电梯层数,完全没注意到另一个角落,李茗歌正看着他,眼神时而温和地像看学弟,时而又冷冰冰的——
像看一个死物。
两个月前的日记本上,她犹记得写着——
3月7日阴
现在是凌晨三点,今天又做了一个梦,梦见在电梯口,小宇,被我亲手杀死了。
那是李茗歌进入的第一个场景,就在熟悉的单位大楼,午夜时分,月光洒在大楼上,投下阴影,像地狱之门。
几十层高的大楼里空荡荡的,唯有高高的天桥之上恍惚还闪烁着一盏灯,烛火摇晃,人影婆娑。
李茗歌强迫自己压下紧张的情绪,径直朝电梯口走去。
漆黑的夜里,她的眼睛映在机器上,清脆的声音略带遗憾地响起:“太晚了,打卡失败了……”
紧跟着的是一串儿童的笑声,“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在空荡的楼里激起回音阵阵,让人头皮发麻,额角神经直跳。
反常,诡异,可怖……李茗歌的脑海里飞速跳出这些词,手攥得很紧,指甲快陷入肉里。
她飞速跑到电梯口前,手指“劈劈啪啪”地敲打电梯按钮。
身后似有阴风吹过,她听到了脚步声,越来越近,愈发沉重,像支撑着一个不可思议的庞大身躯。
近在咫尺时,她看着眼前漆黑一片的无人空间,鬓角渗出冷汗,拳头握紧,做出标准的防御姿势。
恰在此时,电梯门正好开了,从她身后投下一片光亮。
她看到自己的影子,娇小玲珑的一只,好像随时会被铺天盖地的黑暗吞噬入腹。
李茗歌转身很快地上下左右扫了一遍电梯厢内,空空如也,没有什么脏东西,温暖的光亮让她暂时先撤了进去。
几乎是同时,她的身后伸出一颗头颅,李茗歌心一颤,按动了电梯的关门按钮。
按常理来说,电梯门间有物体时,关门按钮按了也无用,可这一下按下去,门竟然飞速地关了,刚好卡住那脑袋。
李茗歌站在电梯里,看着那颗烫着微卷的头颅,心下觉得眼熟。
下一瞬,那颗头猛然抬起,目眦尽裂,盛满血丝的眼球爆出,一张和齐小宇一模一样的脸上挂满泪水垂涎。
“救救我……茗歌姐……救救我!”
撕心裂肺的惨叫让人心里被割了一刀又一刀,李茗歌向来对这个小学弟很好,为人又温和善良,顿时生出恻隐之心。
可是,齐小宇怎么会在这里?
李茗歌的手指松动,电梯门立刻有了重新开启的趋势,“齐小宇”的头颅抓住空隙,瞬间伸了进来。
后面紧跟着的,是长得过分的脖子,几条青紫的青筋像刻在上面的淬了毒的蛇。
这不是齐小宇,是鬼!
李茗歌眼皮猛地一跳,伸手再次按下关门按钮,快而狠,发出“砰”的一声。
门再次快速夹紧,将那脖子夹得快要断裂。
头顶的灯光照耀下来,像俯瞰万物的神明,“齐小宇”是没有影子的。
头颅上的舌头伸了出来,将断不断。
李茗歌的鬓边全是冷汗,后背湿透,她静静地扫了一眼浮在空中疯狂扭动的头,没有一丝犹豫,按动了电梯上面随意一个楼层。
和她预想的一样,电梯开始往上升,就这么夹着“齐小宇”的头和半截脖子……快速地往上升。
在上升过程中,“齐小宇”没进入电梯的身躯被直接挤压截断,像断头台落下来铡刀,血迸溅出来,鬼的血竟然也是猩红的,瞬间飞溅得到处都是。
断掉的头颅和半截脖颈在地上扭动,像个大头蝌蚪,奄奄一息,对李茗歌构不成威胁。
她做了正确的选择,一个狠绝的选择。
从梦里醒来后,李茗歌几乎无法呼吸,大口大口地喘息。
从进入无限流游戏到出来,时间的流逝不过两三天,但李茗歌用了两个月时间让自己习惯这些噩梦。
习惯自己亲身经历并做出选择的这一切。
收回思绪,电梯到达楼层,李茗歌明明暗暗的眼神恢复正常,手心再次被指甲嵌出一个浅红色印记。
“茗歌姐,到了。”齐小宇浅笑,眼里是恶鬼没有的单纯无邪。
李茗歌“嗯”了声,淡声道:“下午请你喝咖啡。”
齐小宇高兴极了,完全不知道顶着自己脸蛋的鬼在李茗歌手里折过一次,明朗开怀地笑:“谢谢姐!”
这层楼的茶水间前挂了一只鸟笼,每天早上李茗歌去泡咖啡的时候,都能听到里面的鹦鹉嗷嗷叫:“早上好,早上好!”
当然,晚上加夜班时,它说的也是“早上好”,像个不会变通的死板机器。
这鸟是分管领导在花鸟市场买的,合眼缘就留下了,深受员工们的喜爱。
它娇黄的羽毛里几根翠绿色的翎羽,头顶着一根呆毛,活泼可爱。
而就在隔日梦里,李茗歌终于走上了天桥,之前晃动的鬼影却不见了,那远处看着像明灯的“灯盏”,近看竟然是这鹦鹉的笼子。
笼子里的鹦鹉早已被开膛破肚,血染红了雪白的笼底,它的眼睛像空洞的死鱼眼,周身美丽的羽毛打了结,黏糊在一起,脏污不堪。
远处看着的“火苗”实则是它肚子里的明珠。
一颗夜明珠。
正常鹦鹉的肚子里怎么会有夜明珠,在这样黑的夜里散发异样的光彩,像能让人陷进去。
身后有动静,李茗歌赶紧移开视线,往前飞快跑去,躲在走廊尽头的门后。
门缝里,她看到“齐小宇”的另一半身躯没了头,脖颈断口处血肉模糊,往下淌着血,流进衣服里,染红了衬衫。
而那衬衫早已被他庞大的身躯撑破,齐小宇身材瘦弱,而这个躯体像被从嘴里打饱了气,“气球”快要撑破了。
那无头鬼尸近乎贪婪地跪下去,像猫一样蹭着亮光,即使被灼烧,整个身躯燃了起来,也乐此不疲。
像一根蜡烛,燃尽为止。
原来这鬼喜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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