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土地
诸位,你们会喜欢这个故事的,这是一个关于鲜血的雾都传说,这是一个愚蠢女人自食恶果的故事,这是我堕落的故事。
我?我叫杰,我想我没有全名,如果有,我父亲也在很久以前把对那名字的记忆连同几桶烈酒一起吐进哪块儿菜地里了。
我出生在爱尔兰,那时正是工业革命,维多利亚女王统治着英国。
如果你不了解爱尔兰人,那么我用他们的话来介绍一下:一群彻底未开化的蛮人,他们可以在烂泥里苟活,只要有酒。——英国佬这么看我们,我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有一定道理。
于是他们把我们这群好吃懒做的猪猡从我们自己的土地上驱逐——我们有那么多人,饿死了很多,更多的坚强活了下来,舍命争夺彼此手中的马铃薯。
我长大在这样一群人中间。
我的父母在生我之前还有过一男两女,他们有两个病死了,还有一个被我爸活活打死。
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我妈生了一个男孩儿。
我给他取的名,我叫他狄戈。
他长得多么漂亮啊,绿色的眼睛熠熠通透,小脸白里透红,嘴唇丰实湿润,常咧开笑着。
我非常,非常地爱他。
他出生了两个月零一周的那天我爸因为我没替他换酒回来而把我打了个半死,威胁我下次在他喝光麦酒时不能带回新的他就把我吊死在屋于外面。
傍晚我干完活回到家,伊戈在破布中饿得大哭大闹,我拿稀粥喂他,他逐渐停了哭声,对着我笑,我哄他睡觉,对自己和他起誓我不会允许任何人像对我,对我们一样对他。
后来他长得大了一些,我教他走路,教他说话,给他洗尿布。他很聪明,小小的五官鲜亮端正——我觉得英格兰人的王储也不会比他更漂亮了,他的眼睛通透如圣子。
我只是一个名字都没有的野村姑,但我的伊戈,他注定不凡。
而保护好他是我这样一个人所得的,天赐的责任。
伊戈两岁半时我爸首次打他。
我扑了上去,我爸踢开我仿佛踹飞一条小狗——我可以推着石磨走上一个白天,却撼不动这爱尔兰汉子半分。
因为我一直乌鸦似得尖叫谩骂,我爸转而打我,他和我妈一起打的,用的一臂粗的棒子,我的腿差点断了,头上挨了一下留了个不深不浅的凹痕。
入夜我带着伊戈逃跑。
我很蠢,我已说过。我常是激动起来什么也想不清楚,做事全不顾后果。
当时我觉得自己可以用一双肉脚跑去天涯海角,那里我可以找到肥沃的土地,生活富足的人们会接纳我们——他们都是好基督徒,允许一对姐弟在那儿扎根。
我的确是这样想的。
我的口粮在我翻过第三座山时吃光了。伊戈被我背在身上,用柔软的,不安的声音寻问我我们要去哪里。
我从未到过离村子这么远的地方,我开始害怕,却绝不肯生出悔意——我的父母不在乎他们孩子的死活,我宁愿被饥饿杀死,也不会家畜般在他们手下担惊受怕。
我沿着河走,一天一夜后我发现了人烟。
那是一群英国大兵,他们在那里扎营。
我需要帮助,我得给伊戈一些食物,于是我走向他们的军营。
一个站岗的士兵发现了我,用英语冲我嚷嚷,举起枪来。
但另一个拦住了他。
另一个说了些什么,使第一个安静下来。然后向我走来。
“你在这样的荒郊野岭做什么?”他用生硬的爱尔兰语问我。
我抱着伊戈,警惕地望着他。
“小心啊,昨晚我们才打死了两匹狼——它们想偷吃我们的马。"
狼?我真是太蠢了。
“我的父母想杀我和我弟弟,我逃出来活命。"我说。
那个士兵摘下帽子——他拥有褐色的皮肤与蓬松的浅棕色头发,他的眼睛是天空一样浅而明亮的蓝,鼻粱笔挺,嘴唇线条干练锋利:“伤害你这样一个美丽的姑娘?老天在上。"
说话时他的眼睛闪着光。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也从未想象过的气质使他在我面前变得高大,干净——那是受了经年累月我无从理解的教育,在另一个与这山野毫无干系的地方熏陶出的教养。
我在这气质下人生中第一次畏缩,觉得无所适从。
“我们该拿你这个淘气的小丫头怎么办呢?"他柔声道,“我可不能允许任何东西伤害你——这张脸这么漂亮,该常带着笑才对。"
“我叫杰克逊,凯恩杰克逊。"他拉起我满是污渍的手,我迷茳地任他亲吻我的指尖,“为你效穷。"
"我叫……”我觉得惭愧,我的名字,我的父亲忘了或从未费心给我想一个,我只有一个绰号,“大家叫我杰。"
“那么,杰小姐,"杰克通后退一步,“我想我的弟兄们不介意与你这么位佳人共处几日。"
我就这样被杰克逊的部队短暂地收留了。他带我参观他们的营地,我们走过那些和他一样身穿军服,聚在一块儿谈笑风声的年轻男人,他们中不少向我投来目光,然后绽放出我无从解读的笑容,有几人甚至向我们走来,勾住杰克逊的脖子很高兴地用英语和他说了什么,杰克逊摇头,然后大笑。
我紧紧抱着伊戈,努力想记住我所看见的,一切——士兵们光鲜的军服,杰克逊精美的配剑,他们说话时陌生的手势与眼神。
他们看着我,我感觉那眼神仿佛是在看别的什么——一匹品种优良的马,一棵看着似乎可口的野菜。但是他们的军装比我这辈子见过的任何一件衣服都干净,那些闪闪发光的配饰刺痛了我的眼,我却不愿移开目光。
杰克逊告诉我,这是一支执行完任务预备返航的军队,而他们的下一站正是我的村子。
我在他们那里吃到了有生以来尝过最美味的食物。
几天后我回到村子。
我的父母惊骇地在士兵的包围中找到了背着伊戈,昂首挺胸的我。杰克逊亲自护送我回家,他请求我的父母像个好基督徒一样善待他们的孩子,他是那么高大,气宇宣昂,□□挂在腰间,擦得锃亮。
他们在我们的村中驻扎了一周,杰克逊在第二天晚上敲响了我们家的门。
我和他一起散步,像他和我描述的,绅士与淑女们会做的那样,只不过我手上还有去不掉的马粪味儿,头发里混着干草。
他教我英语,和我讲述有关英国,有关城市的事情。他还和我讲爱情,讲罗密欧与朱丽叶,讲现在市面上流行,为市民们津津乐道的小说。
他告诉我我有多美,用我粗浅几日的学习所无法理解的英文单词描绘我的相貌。
毋庸置疑,那是我此后的生命中将会永恒追忆与痛恨的记忆。作为女子的我,在那几天迎来了我的花期,我于幸福的温床中绽放,娇羞如蕾,笑颜如春。我唯一,纯粹的快乐啊,只有希望与理想,像是那些戏剧中的女主角,在蓝天碧水中高歌。
我飘飘欲仙。是的,那时的我躺在床上,无法相信自己这样走运。杰克逊找到了我,让我明白他已同我一样陷入了命定的,狂热的爱情。
我的命运改变了!一切都在他来后大不一样。
但是一周过去的很快。他临走的前一夜我主动去他的营中找他,半年前我才有初潮,方知男女之事。
我知道他在第一次见我时就对我有欲望,但他耐心。绅士的教养——他会让我来提出。
当时那是甜美的……放过我,我不愿再回忆。
完事之后我抱住他,我从未在伊戈之外这样紧地拥抱一个人。
“带我走,"我说,“让我成为你的妻子。"
他苦笑:“他们不允许……有规定。"
“你不能让我死在这里,连年饥荒,我父亲迟早会吃了我与伊戈果腹。"
“我不打算留你在这儿,你一开始就打算逃走,不是吗?"
然后他告诉了我。
他给我一幅地图,告诉我其实这里离海很近,步行也只有一周脚程。他告诉我海边每天都有很多船,船价低廉——一便士一人。那些船会把我带往英国。
“来伦敦,我在那里……我会等着你,亲爱的杰,”他亲吻我滚烫的脸颊,我因兴奋而颤抖,“只只几日的分离,亲爱的,然后我们可以重逢,永不分开。我会在阳光与花香中迎娶你,把你打扮成大不列颠最美的新娘。”
他的军队离开的当天晚上,我带上口粮与钱,领着伊戈走出家门。
我的父母不会惊讶的……他们会因为我偷走的钱而恨我,他们的诅咒会伴随我到永远……但是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不在乎。
伊戈问我我们去哪。
我微笑着拉住他瘦小的手:“不要害怕,我们的未来不可能比过去这个还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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