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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新雨初晴,微风拂来阵阵莲香。

        沈长袖单手抱着团枝,坐在红莲水榭上,边给团枝顺毛,边静默地赏着院中盛放的红莲。

        张逐轻离开潮州已近一月,具体多久,她亦不记得,但她并不在意。她总觉得,他这样阴沉的修罗,不会死在小地方。

        红木浮雕龙狮八仙桌上,几张泛黄宣纸被镇纸压着,一角随风卷起。蝇头小楷,抄的是最近潮州书坊热卖诗集的新诗。还有沈长袖揉成团的拙作,散落得到处都是。

        本以为数日的巨变能让自己诗兴大发,有所突破,但事实证明,她不是那块料。

        手中,有吕名勋差人送来的请帖。六月二十四日,便是七天后,他和诗社众人要去观音庙附近赏荷,诚邀沈长袖同往。没几日功夫了,沈长袖却连像样的作品都拿不出来。不知诗社众人见了她,会不会笑她文采不佳。

        孙娘和莫絮初一左一右,端着茶果点心进来。才放下小碟子,孙娘便迫不及待道:“夫人,喜事,天大的喜事!”

        “都护大人赢了,敌军全军被俘,潮州城没事了!”孙娘脸颊涨/红,激动不已。

        “是吗?”沈长袖懒懒转身,有点意外,但并无多少波澜。

        她前几日牵挂过张逐轻,但收到吕名勋的请帖后,就一直闷闷不乐。没有什么比接连被书坊退稿,自己还准备去一个强手如林的地方社交更让她头疼的。

        “是啊,得亏我们都护大人机敏,让李令史夜出三关县,过三关河向朔方节度使苗人猛求援,那苗人猛八万大军一到,河东州兵立刻闻风丧胆溃不成军。大人单骑出城,勇闯敌军阵营,一刀勾下了叛军陆莽的头。”孙娘越说越兴奋,全然忘了自己当初如何惧怕张逐轻。

        死守三关县近一个月,还能有如此战绩,莫絮初虽未见过张逐轻,却也觉得张逐轻毅力非凡。

        莫絮初接话道:“阿姐,听说都护大人的军队已经抵达潮州城外,马上就要回来了,您不安排一下,给大人接风洗尘?”

        接风洗尘?……

        沈长袖揉了揉眉心。张逐轻领兵在外,沈长袖在府中生活可谓惬意滋润。但他要回来,自己的日子恐怕就没那么好过了。

        她真不想见他。

        而且,看孙娘和莫絮初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还以为张逐轻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诚然,张逐轻让三关县团练使郑霄佯装向另外六州请援,实际上真正要请的援兵是朔方军,才取得最后的胜利。

        但所谓的胜利,就真的胜利了?

        苗人猛是个不折不扣的土匪藩王,张逐轻想请他帮忙,一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才把狮子打跑,又引豺狼入室,沈长袖都替张逐轻头疼,替河东的烂摊子头疼。

        沈长袖还没吩咐,孙娘已经安排上了:“当然要接风洗尘,妾现在马上去采买接风宴的食材,絮初,你去水房烧水,替夫人沐浴更衣。”

        见沈长袖还发着呆,孙娘忙将她扶起,“夫人,快去吧,大人回来见到你,一定很开心。”

        “我?……”

        张逐轻想不想见沈长袖还不一定,开心,更不必提了。但孙娘说的也没错,她现在和张逐轻仍有约定,若她能在他面前好好表现,他和沈家的恩怨,说不定能一笔勾销。

        把小团枝放在桌上,沈长袖深吸一口气,方道:“絮初,走吧。”

        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哒哒的马蹄声踏过青石板街,张逐轻策高头大马,缓缓入城。和他并驾齐驱的是一个穿玄色甲胄,刀疤覆面,凶悍无比的壮汉。跟在壮汉身后的,是张逐轻的随身官李毕、岭西节度使李资阳、其他将领和节度使亲兵。

        道路中央,刺史沈仲舒及潮州大小官员在城门列阵相迎。道路两侧,百姓们欢呼雀跃。

        壮汉看着繁华的潮州城,犹如在沙漠看到湖泊,眼冒精光:“张都护,你们潮州城真是人杰地灵。隔着老远,我都能闻到观鹤楼的酒香。”

        “是吗?”

        张逐轻漫不经心地看着前路,他已脱了沉重的盔甲,只着一袭月白圆领云纹箭袖长袍。苍白的脸上挂着未干涸的血污,眼神冰冷而唇心猩红,妖冶邪魅。

        他貌似微笑道:“李毕已经在观鹤楼为苗将军设了接风宴,那儿不仅有酒,还有潮州最漂亮的女人。保证将军今夜,不醉不归。”

        “哈哈哈,李毕你小子识趣。”苗人猛朗声大笑,牵扯满脸横肉,凶悍可怖。

        李毕忙恭敬道:“一切都是都护大人安排,下官不敢邀功。”

        张逐轻只随着马儿晃晃悠悠,闭着眼,默默前行。

        此一役虽胜,却把豫州、徐州和交州领地割让给了苗人猛,而且,河东最为骁勇的州兵和牙兵全都被苗人猛中伤,河东几乎已经没有可以御外敌的兵力。

        苗人猛乘势让朔方军驻扎在潮州边境,对潮州虎视眈眈。

        苗人猛必须死。张逐轻攥紧缰绳,攥得骨节泛白。他不会再当任何人的傀儡了,他要一个强大的河东,而不是一个用别人军队替他戍边的河东。

        灯火煌煌,照亮潮州的夜。街上妖童媛女,犹如银河流沙,摩肩接踵,笑声不绝于耳。

        每当歌舞升平时,潮州的夜生活便格外丰富。张逐轻早就离开宴席,手中玉瓶烧酒,朝着节度使府的方向,踽踽独行。

        李毕一脸关切地跟在张逐轻身后,殷切叮咛:“大人,切莫再饮了,您身上全是伤,那么多日都吃不到一顿饱饭,现在却喝那么多酒,身子骨都糟践坏了。您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夫人考虑。她若看见了,不知多担心。”

        “夫人?”张逐轻顿住步子。青色玉瓶酒空,却将他薄而嫣红的唇衬得润而诱惑。张逐轻掀起眼皮,不知不觉,已经快到节度使府。

        从前每一次,他疲惫而归,等待他的只是夜风在鬼哭狼嚎的,满是牙兵眼线的阴森宅院。他习惯了形单只影,现下刚从鬼门关回来,忽然想起自己已经结婚。

        但沈长袖并不爱他。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沈长袖不爱他。

        只是他的骄傲不容许他承认,有那么一刻,他希望自己有个家。家里有盏灯,和一个等他吃饭的归人。

        “呵,”张逐轻觉得自己有些醉,他哂笑道,“李毕,你不了解她,知道我要死在三关县,她肯定早就跑没了影子。”他摔碎酒瓶,擦了擦嘴角的酒痕,又眯眼嗜血道,“但没关系,她若走了,我就找到她,在她面前,将她的亲人,一个一个杀掉。”

        “大人……”李毕不知说什么好,弓着身又跟上他。

        走过一个转角,张逐轻终于看到了节度使府前的红色灯笼。

        他遽然僵在原地。

        橘色灯笼下,沈长袖一袭烟粉织金芙蓉广袖上襦,浅绿十字条纹下裙,螺髻高绾,戴孔雀开屏银簪,珍珠璎珞流苏步摇,手执一盏兔子灯,正与孙娘、莫絮初和一众仆婢在门口候着。

        她美得绝俗,好似在青烟画幕中的绰约仙子。

        她……竟在等他。

        终于见到张逐轻,沈长袖长出一口气。若知道他这么晚回,她应当睡个午觉。也不至于在晚饭做好后,还不得歇息,被孙娘一遍一遍催促,到府外等人。

        莫絮初乍见张逐轻,惊得合不拢嘴。

        孙娘忙拉着她往前迎去,低声道:“絮初,你发什么呆呢?”

        “我……我没想到,将军竟然如此年轻,如此……”莫絮初亦不知如何说出口,毕竟将“漂亮”一词用在男子身上,太奇怪了。

        “妾(絮初)恭迎大人凯旋。”孙娘拉着莫絮初行礼,张逐轻却掠过他们,径直走到沈长袖面前。

        他看着她,歪了脑袋,蓦然哂笑:“怎么,看你的表情,不欢迎我回来?”

        盛夏暑热未散,沈长袖脚都要站麻了,手也酸得厉害,能等到他的确耗尽了耐心,表情臭也理所当然。如果可以,她想说“当然不欢迎”,不过看张逐轻满身血污的狼狈模样,沈长袖咽下实话。

        “欢迎。”沈长袖用比念自己写的烂诗还生硬的口吻道,“正厅饭菜还热着,大人若饿了,可以去吃。”

        张逐轻突然笑起来,手掌抵着前额,笑得身子都要弓了。他虽爱笑,但多是阴沉的笑,这次却格外爽朗,仿佛发自内心喜悦。

        沈长袖也不知他闹什么毛病,等也等了,不想陪他在这里吹风。她转身要走,突然被张逐轻拽住手腕。

        张逐轻大力一拽,凛冽的酒意和血腥扑面而来。手中兔子灯盏掉落,沈长袖被他一把拉入怀中。

        沈长袖高挑,却将将到张逐轻的胸膛。他的手臂力量惊人,是一种无论沈长袖如何挣扎都挣扎不开的力道。她不由吃惊:“张逐轻,你……”

        张逐轻缓缓欠身,气息擦过沈长袖的耳廓,撩得她很痒。他默了半晌,方对她低语道:“谢谢。”

        沈长袖也不知他为何说这句话,更听不出他的喜怒。

        下一秒,张逐轻已经松了手。他捡起地上灯笼,迈入府中。

        节度使府灯火辉煌,小团枝躲在门后,看到张逐轻进来,才跑过来亲昵地蹭他的靴子,“喵呜喵呜”地叫唤。

        张逐轻盯着它,蓦然一把捞起,又继续往前走。

        他已经闻到饭香了,尽管他之前胃灼烧得想吐,但现在却有了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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