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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红衣会


明朝灭亡虽然和白莲教没直接关系,但明末时白莲教可谓是声势浩大,并从分出来很多新的秘密结社,或者是模仿者。

        其中,红衣会就是从白莲教分出来的秘密结社。

        红衣会专收十二岁以至十八岁的未婚处女,她们统一穿着红衣红裤,脚蹬红鞋,右手提红灯,左手持红折扇,所用刀剑等兵器都缠有红穗;年长的成员头梳高髻,年轻的则绾成双丫髻。

        红衣会宣称她们拥有神奇的法术,练成后可以凌空御风,日行千里,还能刀枪不入;她们只须挥动折扇,就能让身体像鸟一样飞上天空自由翱翔;她们手中的红灯更是威巨大的武器,如果把红灯掷出,则所及之处即化作一片烈焰;而她们手里的折扇也是法力无边,只需对着敌人的弓弩一挥,箭矢就无法射出。

        据说,红衣会中法力最高几位的大师姐还会灵魂出窍之术,能于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且刀枪不入。按她们的说法就是“能远取人首级,且能乞立不动,魂出交战,一切军器,皆不畏惧,弓弩迂之即不能射。”

        红衣会的法术非常神秘,必须是处子之身才能练成,而且她们的练功之法是秘不示人的。

        这些话放到今天来看,完全是虚妄的杜撰,可在民智未开的当时人们却深信不疑。

        其实,人们对神秘事物总有一些敬畏和仰慕,即使在科技昌明的现在,许多人对传统武术中那些附会上去的神奇功夫也是毫不怀疑的。

        红衣会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通过制造神话来鼓舞人气,提振打败敌人的信心和勇气。

        红衣会的首领叫林仙儿,关于她的身世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原是青楼妓女,因不甘于命运,便团结流落风尘的姐妹起来抗争;也有人说她来自习武之家,从小随父亲行走江湖,卖艺为生;还有人说她本是运河上的船民,父亲因得罪教民而无辜被抓……

        林仙儿武功高强,人长得也漂亮,她还精通医术,治好了许多穷苦百姓的病,大家把她敬为神人,认为她是圣母下凡。

        据说林仙儿已经炼成了灵魂出窍大法,她可以坐在着不动,让自己的元神前去取敌人首级。

        能把林仙儿养女殷素素拉入伙,成为正通商行的执行官,然后借红衣会的势力达到双赢,不得不说是上上之策。

        而且和红衣会搭上关系,就等于是跟白莲教搭上关系,只要跟白莲教搭上了关系,就又等于是和七爷扶持南明王朝的搭上了关系。

        白莲教不是反明复元吗?为什么说和扶持南明王朝搭上了关系?

        如前所述,白莲教在历史上是个反复无常的组织,元朝反元,明朝反明,清朝反清。

        所以在满人入主中原后,白莲教吸收了很多其他教派,然后以“日月复来”为口号,开始从反清复明的大业。其中最为人们熟知的当属困扰了清朝三位皇帝的“朱三太子”。

        “朱三太子”就是依托白莲教从事反清复明运动的。

        基于以上种种,七爷拉殷素素入伙绝对是经过深谋远虑。

        不过,宋启明此时并没想通这个道理,他想的很简单,红衣会是邪教。无论是明朝还是清朝,只要有红衣会和正通商行扯上关系,对正通商行都不是什么好事。

        即使正通商行现在能借红衣会得到快速发展,可只要政局稳定下来,朝廷势必会进行清算。

        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啊!

        知道了宋启明的担心,七爷笑着说:“放心吧,殷素素的身份,在正通商行除了你我,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而且我们也不直接和红衣会打交道。红衣会让殷素素来和我们合作是为了财,我们选择殷素素是为了势,各取所需而已。”

        宋启明沉吟着不说话,考虑其中的利害关系。

        七爷继续说:“任何事情都有利弊,但只要利大于弊,就可以做。况且,殷素素正通执行人的身份,是掌握在你我手中的。只要我们觉得她不合适,可以立刻撤掉她。”

        “好吧,既然七爷如此深谋,那我也同意殷素素加入正通,做正通的执行人。可李慕青怎么办?她会心甘情愿的让出正通的位置?”

        “这件事由不得她,我们能成就她,也能毁了她。她心里很清楚。”

        “心里清楚是一回事,愿不愿意又是一回事。况且李慕青很有能力,把她从执行人的位置撤下来,总要给她安排一个说得过去的位置才行。”

        七爷说:“没想到,你还挺为她着想。我会派她去南京,负责南京分号生意,并找机会接触和朱聿键有关的人。朱聿键这笔生意需要长时间的经营,李慕青很适合做这件事。”

        “朱聿键这单生意,我坚持自己的观点。按当初成立正通定下的制度,你我意见不统一,彼此又无法说服对方时,是不能实施的。”

        七爷迷眼一笑,说:“启明啊,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合作么?”

        “因为我们都来自未来,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天赋异禀。两个天赋异禀的人合作,强强联合,一加一大于二。”

        七爷摇头说:“不是。因为我们各有所长,我善谋划,你善经营。我有我的缺点,你有你的不足。你我在一起与其说强强联合,不如说是取长补短。我们成立正通商行的目的是什么?是挣钱!所以为了挣钱,一定要摒弃个人喜好。”

        宋启明笑了,说:“七爷所言极是,只是七爷没能和我做到坦诚相待,我才不得不谨慎一些。”

        “这话从何说起啊。”

        “关于我的事,七爷知道的清清楚楚。可七爷的事,我却所知甚少。”

        “哦?比如呢?”

        “比如七爷在满人那边,谁是你的后台。”

        七爷抬乐下眼皮,慢条斯理的喝了口酒,笑着说:“你还没查出来?”,顿了顿见宋启明没吭声,又说:“看来你在新城养的那些人,银子白花了啊。”

        宋启明有些尴尬,这些年他挣的钱都花在了新城上,但不是建设新城,而是培养人才和研发上,在这两方面宋启明花钱是眨都不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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