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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八章 荷叶鸡


  于金凤姥姥的去世,好像标志着他们同开封再没有关系了,连于金凤的娘也不再那么兴致勃勃搜罗关于开封的事情。

  当然,很快他们也的确没那个心思了。

  早先他们只觉得世道乱了,谁知道这能越来越乱;

  过去觉得要交钱的地方多,谁知道还能更多!

  而且过去觉得钱当钱,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不当钱了。

  一个铜元(1),也没见比过去大多少,突然就能当十、当二十了。

  普通百姓当然不知道什么叫金融,更不知道什么通货膨胀、紧缩,只是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艰难。

  但是在那一天,于金凤的娘还是收到了开封的信,那信应该是一年前寄出的,寄信的应该是于金凤姥姥的外甥女,那外甥女在信中说了自己现在的住址,表达了想要来往的意思。

  这封信让于金凤的舅舅姨娘们都很稀罕,不过也就是稀罕稀罕,他们少年时期对开封充满了向往,现在不是说不向往了,但都觉得那是另外一个世界了。

  就像于金凤的大舅说的:“兵荒马乱的,去也没法去!”

  兵荒马乱!

  这句话真没有丝毫的夸张,就在1925年有人出版了一本《中国盗匪研究》,说河南这里,有五万土匪!

  一个省,五万好像不多。

  但这是五万个没有规矩,不守法律,完全凭利益,甚至心情做事的集团,他们也许成不了什么事,却能把什么事都搅和了。

  何况这信还是一年多前写的,谁知道现在是什么样?

  于金凤的小舅舅说可以试着回一封信,如果有回应了,再说。

  这是一个稳妥的办法,于金凤的娘当时也觉得是这样,回去后心却像猫爪似的无法安稳,过去听到过的关于开封的传说都翻腾了出来,翻腾的最厉害的,还是她娘最后说的那句话。

  当时她也去赶集了,她是去卖馒头,就没同她娘走到一起,但她娘出事的时候,立刻就有人同她说了,那边她哥也带着她娘往她这边赶,他们在路上就碰到了。

  她娘那时候已经迷糊了,只知道有她哥,但她当时也在,也听到了!而且她娘抓的,还是她的手!

  她娘说的是自己的娘,他们的姥姥,但也说的是开封!

  她这么想着,又想到御街,想到那一对石狮子。

  想着想着,于金凤的娘就觉得自己要去一趟。

  她这个决定当然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但她铁了心,觉得哪怕是死在了路上,也要去一趟。

  于金凤的娘本来想自己去的,但于金凤也要去,于金凤的娘一开始不同意,于金凤却是个主意大的,她开始不吃饭。

  这时候家长可不怕孩子不吃饭,不吃正好,省粮食!

  但于金凤是来真的,她真的两天水米不打牙,饿的小脸不仅发黄,都发青了,这时候大家才知道她是说真的。

  “你去干啥呢?”于金凤的娘问。

  “不是说我最像姥姥吗?”

  这一句打动了于金凤的娘。

  于金凤没有说谎,于金凤的姥姥生了两个儿子三个姑娘,这些孩子又都各自生的有孩子,但最像她的,还是于金凤。

  这是于金凤的两个舅舅两个姨娘连同她娘一起得出的结论,过去这一句像就是个闲话,现在这个像就有了点别的意思。于金凤的娘也说不出是什么意思,可她觉得,还的确要让于金凤去。

  如果于金凤再大一点,她可能不敢带她去,对于十多岁的姑娘来说,有时候死都不是最可怕的;

  如果再小一点呢,她大概也不会带,小孩子走不了两步就累了,到时候就是麻烦。

  但这时候于金凤正好十岁,还只是一个小姑娘,但腿脚又硬实了,跑的甚至比大人都快。

  于金凤的娘就同意了。

  她们是跟着王老爷的车队上路的,那时候王老爷家的车队说是三少爷管,但其实三少爷也就比于金凤大个两三岁,这所谓的管,也就是跟着管事的学习。

  管事的是不愿意带于金凤母女的,但三少爷还是个小孩,听了于金凤的娘说的事有趣,再见于金凤脸白的可爱,就觉得捎上也无所谓。

  “三少爷,这是个麻烦事呢!”管事的说。

  “怎么麻烦?”

  “咱们车队没女的,这说出去不好听啊。”

  三少爷想想还真是:“那让她家男人跟着吧。”

  要是没有三少爷的车队,于金凤的爹是保准不愿意跟的,让他来看,这一趟,就是凶多吉少,他要去了,那就是白填,本来于金凤母女俩也不该去,但母女俩都摆出了鱼死网破的架势,他除非把人打瘸了,还真挡不住,但要让他也跟着去,那是绝对不行的。

  可加入了三少爷的车队就又不一样了。

  这车队是常年在外面跑的,不仅跑开封,还跑新乡跑南阳,甚至还出过省!这路途就不是一般的熟,还有,车队里有枪,碰到劫匪也不怕,最最重要的是,这四邻八乡谁不知道王老爷?谁不卖王老爷几分面子?虽然王老爷现在在吃□□,好像不管事,但这威望,是几代人积累下来的,就是劫匪也是认的。

  这么一算,这一趟就不是那么危险了。

  于金凤的爹天天听媳妇说开封,说的也是有点想法的,再这么来回一合计,就也认了。

  当然这之后又免不了其他人的劝阻,啰啰嗦嗦,不过到底,于家三口是真去了!

  一百多里,真赶的话,一两天就到了,但车队拉着货,就走不快,顺利的话也要走个三天,碰上个刮风下雨,士兵哗变,四五天乃至六七天的也有。

  他们这一次还算顺利,没碰上大乱子,但碰上下雨了,雨下的也不大,但下了雨,路就不好走。

  这一天走的还没有二十里地,管事的就让停下休息了。

  于家夫妻知道自己是来蹭车的,就帮着收拾照顾,于金凤无事可做,就在那里看雨。

  她不是看天空中飘的雨丝,也不是看地上流的雨水,而是盯着一朵硕大的荷叶在看。

  出门在外应该一切从简的,但因为有三少爷在,那管事的就会尽力挑好一些的地方住宿,这一天住的县城客栈,院子里就有一个莲花池。

  莲花已经没有了,还有很多荷叶在水上飘着。

  于金凤就盯着那些荷叶看,三少爷觉得奇怪,就也跟着看,看来看去忍不住道:“你在看什么?”

  于金凤道:“你看那些水珠。”

  “怎么了?”

  “是不是在比着看?”

  细雨下着,有的下到了池水里,有的下到了荷叶上,有的下到了荷叶的中心,有的落到了荷叶的边上。

  落到了边上的就往中心流,路途上又汇集了别的雨水,一道如此,两道如此,十道八道皆是如此。

  然后就有了先后快慢,然后这雨也就不只是雨,而成了人成了车。

  而这从边上往中心流也不再只是流,而成了比赛。

  三少爷看着,慢慢也看出了趣味:“你看东边那里流下来的,就总会更快一些。”

  “嗯,那边更高一点。”于金凤当然也发现了。

  “但你看,只有中间那道流的最快。”

  “是呢,这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三少爷说不清楚,都在东边,好像高低也差不多,那为什么,就中间这一道会流的最快呢?因为是最高?好像也不是,雨水最多?好像是这样的,但那是为什么呢?

  三少爷说不清楚,于金凤更说不清楚,越说不清楚越好奇,两人就这么一直看到了日头偏黑,没了光亮。

  这一天三少爷的晚饭里就有一道荷叶鸡。

  再过几十年,有一个著名的大文学家写了一篇几乎没有中国人不知道的小说,在那篇小说里,出现了一道叫“叫花鸡”的佳肴。那文学家文笔登峰,把这道菜写的人垂涎欲滴,总觉得那是无上美味,是侠义风流的又一作证。但这道菜其实在南方早就有了,不过最初不是用泥巴烤的,而是用荷叶裹了,在火上蒸出来的。

  管事是要教导三少爷不假,但对少爷那就不能只是教,还要哄着引着,这一天见他对荷叶有兴趣,就叫人做了这道菜,因为时间匆忙,菜做的不是十分地道,不过三少爷下午刚看了荷叶,对这荷叶鸡就更多了一些胃口,还让人给于家三口送了一个鸡腿。

  于家三口平时哪怕吃过鸡,又哪里吃过这么精细的东西,却是都觉得好的。

  原来鸡肉除了熬炒、炖煮,还能这么吃!

  原来这种清淡里,还有一种这样的滋味。

  于家夫妻吃着这荷叶鸡又有点愁,三少爷这鸡显然不是送给他们的,就算早先三少爷觉得他们去开封有意思,也就是有那么一下,之后也没再上心过,这鸡好像是和他们家姑娘的!

  三少爷显然不可能正经娶了他们家姑娘,可要是做妾,他们这女儿又哪是伺候人的?

  “还早着呢,别想这么多了!”最后于金凤的爹这么道。

  于金凤的娘心想哪里早了,多少人没出生就说好了亲事,隔壁卖馄饨的早先也说同他们结亲,她嫌弃那小孩太黑没同意,现在看来倒不如早结了。只是她现在想这些也没有用,这一时半会儿也给女儿扯不来一门亲事。

  不过真给三少爷做妾,也许就能天天吃上这鸡了,就是于金凤这脾气要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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