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
“咚——咚——咚——”
古老的钟摆摇晃,低沉浑厚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被拉长,透过林稍、惊起灰鸦,远远传到庄园城堡偌大的主卧里。
凌晨十二点。
房间内安静得惊人,钟声传到这里只剩模模糊糊的一点,还不如窗外麻雀扑闪翅膀的声音大。但当最后一声彻底消失时,床上的人却如受惊般猛的睁大眼睛。
片刻,房间里响起了急促的喘息声。
沈虞有些无力的陷在柔软的棉被里,额头布着虚汗,仿佛刚从噩梦中惊醒。事实上还远不止如此,他半阖着眼睛,鼻尖隐约还萦绕着那股刺鼻的血腥味。
血液从心脏处喷涌,带走的是他的生命。
深入骨髓的冰冷从凶器扩散自全身,僵硬、痛苦、寒冷,他能感觉到自己从皮肤到血液都凉了。
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即使是经历一万遍也会让人本能的感到恐惧。
第三次,他想。
加上委托人一开始死掉的那次,这已经是这具身体的第三次死亡了。
委托人的身份是个公爵,原身死于深夜的一场暗杀,长刀捅破了肚子,血淌了一地,浸透了华贵厚重的地毯。
公爵死的不甘心,灵魂盘踞此处久久不散,最后无意识吞噬掉了庄园里的活人化作了地缚灵,甚至还有成长为厉鬼的潜质。
还好他及时被主神之下的某个系统扫描到,净化干净收了上来,在圣网上明码标价做成了任务。
沈虞开的事务所正好干这个。
只要你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他就可以亲身进入任务世界,从头开始,替你规划出一条避开所有死亡结局的完美人生路,最后让你再重生回去,开启幸福人生。
互利互惠、童叟无欺。
他在圣网上接了任务,灵魂当即进入了委托人的身体。
未曾想短短不到一天时间,他直接死了两次,如果不是他在任务世界有无限重生的能力,这任务就算失败了,还是又快又彻底的那种。
这要是传出去,他事务所在天穹的金字招牌都得被砸了。
一天死两次啊……
而且死亡方式花样百出不说,每次杀他的人还都大不相同,这到底……是有多少人想要这位公爵大人的命呢?
也幸好,他重生得够快。
半个小时后。
“叩叩——”
房门被轻轻敲响。
沈虞还躺在床上,听见半夜还有人敲门也没觉得意外——毕竟不是第一次了。
他无限重生的能力虽好,但也有一点缺陷,那就是每次重生只能回到死亡前一天的午夜,没有什么时间上的自主选择性。
只要他在同一天里死亡了,那么每次重生也必然会回到前一天的凌晨十二点,之后的事情就得重新再经历一遍。
而这总共已经是他第三次重生了,可以说,他对后面即将发生的事情全都了如指掌。
“进。”
门被推开,即使是知道里面之人还未睡着,推门的动作也十分小心翼翼。
“殿下。”
进来的是管家安德,他端着一个精美的青瓷盘,盘里是用香槟杯浅盛的红酒。他来到公爵床边,隔着半透明的帷帐轻叹道:“您又失眠了。”
沈虞坐起来,撩开帘子。
公爵有失眠的毛病,因此每日零点半,管家都会来门口轻轻敲门,如果没有得到回应,那就是睡了,管家会悄无声息的退下,不作打扰。
如果没睡,管家则会端着一小杯特制红酒进来。
这种特制酒酿造的时候比普通红酒多加了一种罕见的花。
此花本身拥有很强的助眠功效,再加上公爵又是个红酒品鉴狂热分子,因此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有一百八十天都是喝着这种特制酒入睡的。
只不过今天的这杯有些不一样。
沈虞静静的看着盘中的酒杯,这个角度正好可以透过杯壁看见窗外的月亮,月光折射在酒液里,仿佛连光都散发着不详的猩红。
这杯酒里含有剧毒。
这也是他第二次死亡的原因。
安德,赫斯公爵最信任的庄园主管,居然给他送来了最致命的毒药。
“放在这里吧,我一会儿喝。”
安德有些犹豫,“殿下早点喝,早些睡吧。”
“知道了。”沈虞对上了他的眼睛,只见对方棕绿色的眼眸里满是诚恳的担忧,不似作伪,“你也回去休息吧。”
目送安德离开,沈虞的脸色立刻冷了下来。
他彻底拉开层层叠叠的帷幔,赤足踩在柔软的羊毛地毯上,端起了那支晶莹剔透的香槟杯,借着月光仔细端详。
鼻尖萦绕着葡萄美酒的醇香,酒液随着动作轻微摇晃,色泽艳丽迷人。
谁能想到这其实是一杯要人命的毒药?
只需一滴下肚,便顿时胃如火烧,灼痛顺着血管的脉络延伸,顷刻间就会遍布全身,如火灼、刀刮、痉挛。
人,是活生生被疼死的。
是怎样的仇怨,才让幕后之人选择用这样狠辣的毒药?
沈虞把杯子藏入了柜子里。
送酒者不一定就是下毒者,甚至下毒者,也不一定就是幕后使者。
上一次重生他选择当面揭穿,除了管家惶恐自责且誓死不认罪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线索,反而打草惊蛇。
这一次他倒要看看,那幕后之人见他既没被毒死、也没被捅死,还能搞出什么新的花样。
上午八点,阴。
格里切斯州正值盛夏,但天空却是灰蒙蒙的,空气闷热、暑气未消。
主卧在城堡三层,沈虞站在窗边,透过浅色的花玻璃能够看到不远处的蜿蜒小道。那些马车正成群结队的朝着庄园的方向缓缓驶来。
他们都是来参加今夜的舞会的。
格里切斯州位于奥尔尼亚国最中心的地区,与首都茵莱特比邻,也是仅次于首都之外最富饶的城市,夏季盛产紫葡萄和蓝玫瑰。
同时,世界上最大的红酒商——格斯红酒商会,也坐落于此,每年向世界各地供应品质绝佳的红酒数以万吨。可以说,红酒也是格里切斯的另一个象征性的代名词。
而每年的六月六,都是城里的“红酒品鉴日”。
当然,看名字就知道,这也只是独属于上流社会的狂欢。
金碧辉煌的礼堂,灯光陆离的会场。
大贵族盛装出席,商人们则最爱带着自家美丽的女儿参加舞会。
天亮的时候,大家觥筹交错、把酒言欢,每一句奉承的话里都或许夹带了虚伪的目的。
而天色一黑,年轻的男人女人们便开始在舞池里摇曳腰肢。灯光和音乐,他们暧昧的相贴又分离,在你来我往的拉扯中碰撞出火花,最后两两相伴,满意离席。
这是将会是一场极尽奢靡的盛大宴会。
而宴会主办权的归属,则代表着谁才是格里切斯州地位最高、权势最大的人。
今年,这场宴会的主办权,落到了赫斯公爵的手里。
“殿下,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
管家站在沈虞身后,汇报道:“宴会装饰的主题是您最喜欢的蓝玫瑰。那些用来品鉴的红酒大部分由格斯家族供应,不过也从您的私人地窖中搬出来了一些。这次不仅仅是一年一度的红酒品鉴会,更是我们丽斯顿庄园第一次面向所有人开放,相信今晚大家都会宾至如归,玩的十分尽兴。”
沈虞应了一声。
他心里知道,管家字里行间说的轻巧,但是实际上,其实整个公爵府都为了此次宴会狠狠地做足了准备。
从这次宴会的举办地点——丽斯顿玫瑰庄园,就可见一斑。
丽斯顿玫瑰庄园,是整个奥尔尼亚国最大最豪华的庄园。
它建成于两百年前,是国王查理九世送给他挚爱了一生的菲娜王后的三十岁生日礼物。庄园里不仅有奢华瑰丽的城堡、圣洁典雅的小教堂,还有藏书万千的图书馆、收藏室、餐厅、跑马场等。
当然,能让丽斯顿玫瑰庄园闻尔遐迩、震惊世界的还是它那长达数千米的蓝玫瑰花田。美丽而又神秘的花朵,一路从格里切斯州盛开到了茵莱特的皇宫脚下。
蓝玫瑰,奇迹而永恒的爱。
这代表着一个国王对他的王后最大的忠诚和爱意。
而在那之后,每一届国王也都会在大婚时将这座庄园送给自己的王后。
这仿佛已经成为了某种不成文的条例。
只有一个国王例外,就是如今的查理十三世。
他将丽斯顿玫瑰庄园送给了自己的宠妃卡西芙,也就是赫斯公爵的母亲。
卡西芙去世后,庄园便由当时还是小王子的赫斯继承。
如今,当初的小王子已经是格里切斯州的大公爵了,他将在这个世界第一庄园里,举办一场最为盛大的宴会。
在这场宴会中,他将显露出绝对的财力和权势,也将告诉所有人,谁才是格里切斯的主人。
不过可惜了。
沈虞心想,真正的公爵早就死在了宴会的前一天。如果不是他接了任务,这场宴会就白瞎了。
深夜偷袭、红酒□□、舞会刺杀……
一连串的杀招接踵而至,不留余地、不给生机,看来有些人是真的很害怕公爵的这场宴会能举办成功啊。
手指轻轻在窗沿边敲击,这是他思考时的下意识动作。
他倚靠在窗边凸起的罗马柱上,目光本来一直无意识的注视着远处不断靠近的马车队,直到一辆显眼的红顶马车出现,眼神徒然聚焦,手指顿时停下了动作。
沈虞轻眯了一下眼睛。
“殿下。”管家递过来一件黑色燕尾服,裁剪利落的边缘有金丝绣的纷繁纹路,暗夜绿的玉石纽扣低调且奢华。
“宴会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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