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中秋诗会之琴绝 五
(抱歉,昨天存在草稿箱里,忘了设定时间了,现在补上,等下还有一章,才是今天的!)
“原来是马公子,在下就是张轩,不知马公子有何见教?”被打扰了雅兴,张轩先是眉头一皱,然后才起身笑着回礼道。
没有对比,就没有美丑!
此时,众人才发现,这个魏县小小的寒门秀才与堂堂马家大公子站在一起,无论相貌还是风度,不但不落下风,竟还有隐隐压制的趋势。
一米八八的身高,俊朗的面容,高挺的鼻梁,剑眉星目,浓浓的书卷气混合着淡淡的出尘之气,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自信,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在月光和灯火的映照下,竟让众人微微有些失神。
马文才眼中嫉妒之色一闪而过,但片刻又恢复了那副偏偏贵公子的模样,道:“见教不敢当,只是久闻我金华魏县出了个大才子,名叫张轩,不仅十六岁便考取了功名,更有两首名诗传世,所以在下想请张公子给鄙人的流水写一个评语!”
“对对,马公子琴艺无双,张公子才华绝代,现在张公子为马公子之流水写下一副评语,必可成就一段流传后世之佳话。来人,上笔墨!”张轩不用回头,就知道这说话之人必是马文才的狗腿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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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话初一看好似是在赞美自己,将自己与这马文才并列,但一个“为”字,却着重体现了上下之间的关系!
只有下面的人讨好上司,才会“为他做什么什么”!
这便是马文才的目的了,一开始张轩进来的时候,马文才就注意到了这个卓尔不凡的少年。
那近乎完美的视觉感受,竟让他这个从小就万众瞩目的公子哥也生出些许自愧不如的心思,但很快,这种感觉就转化成了对张轩的妒忌,这也是为什么张轩会在他这个从来不认识的人身上感受到敌意。
说白了就是马文才自小就被众人捧在手心,以至于养成了一种极端地自我性格,认为自己是天下间最完美的人,见不得有人比自己更优秀,哪怕只是外貌上!
如若张轩知道自己竟是因此而被人嫉恨的话,一定会感概一句:这个世界果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马兄,自我感觉太过良好,也是一种病,得治!
而在马文才想来,自己堂堂一流世家嫡子,父亲更是扬州知府,他张轩一个小小的寒门秀才,自己现在亲自恩赐一个让他拍自己马屁的机会,他还不马上屁颠屁颠地接受?而且,马文才在魏县之前还特意加了金华二字!
既然他比自己更完美,那就把他踩下去,成为自己的奴才!
但这明显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对于这种自我感觉良好,借势乱吠之人,张轩一项都是懒得理会的,就如之前从扬州回家路上碰到的所谓李公子一般,只是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却是不能落了气势。
只听张轩皮笑肉不笑,故作疑惑地回答道:“评语?刚刚魏小姐不是说了吗?已得流水之精髓,没什么好说的!”
“哗!“此话一出,立马震惊了在场的诸人,这是拒绝了?
马文才更是眼孔一缩,一字一顿道:“魏小姐乃琴道大家,而张公子之评语和魏小姐一模一样,看来张公子也定是深谙此道了,现在还剩一个名额,不如就请张公子上台让我们开开眼界吧!正好以弥补魏小姐未能弹奏的缺失。“
“不好意思!“迎着马文才有些阴狠的目光,张轩微微一笑,嘴中蹦出两个字,“不会!”
“大胆狂徒,竟敢对我大哥无礼!“马文才还未来得及说话,那脂粉公子便一声娇喝,指着张轩怒道。
“哼!”张轩一声冷笑,这就算是无礼了?
“张文博,还不快快给马公子赔礼!“旁边,孙思邈看着变了脸色的马文才,也是满身冷汗地对着张轩厉声喝道。
刚刚马公子向自己打听的时候,自己可是什么都和公子说了!
这张轩是自己担保的,若因此而被公子怪罪,那自己这两年的努力可全都白费了,甚至还要被嫉恨,那就真的永无出头之日了。
自己本来就因为相貌的原因,在县试、府试蹉跎了多年,不然凭自己的才华,怎么会到了如此年纪才是一个小小的秀才?
现在好不容易攀上了马家的关系,光明的前程就在向自己招手,他有怎会容它错过?
不过他也发现自己说话的语气有点冲了,也许这个小年青会接受不了,于是放缓了语气,做出一副前辈的口吻道:“好了,张轩,虽然你家境贫寒,但七天前你一梦黄粱,梦中连媳妇都取上了,梦醒之后,更是连作两首好诗,一首《酒》,现在已被我魏县好酒之人奉做经典;一首《桃花庵》,更是被那些落魄的读书人争相传抄。
既然如此,想必在黄粱梦中学会弹琴也是轻而易举之事!文博,现在马公子亲自相邀,却是天大的面子,还不快快上来为我们演奏一曲,也好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见识见识黄粱梦的神奇!”
“黄粱梦?可是一梦一生的黄粱梦?难道世间真有如此奇梦?”有人惊呼道。
听到有了接话,孙思邈笑了,这正和他意:“正是,此事只要是我魏县之人,想必都有听闻一二。
七天前,张家大摆酒席,以庆贺张轩高中,不想第二天醒来,这高中的秀才便大喊大叫说自己昨天不是庆贺高中,而是成亲,还一直呼喊一个叫婉儿的女子的名字,说自己和这女子两情相悦,五个月才修成正果,但现在却不见了!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他是得了魔症,疯了,后来才知道他竟是做了一个黄粱梦,果然,不两日,就又正常了,而在这两天,魏县也传出两首诗!
酒不醉人人自醉,借酒浇愁愁更愁,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知大家对这两首诗印象如何?”
“好,好诗!”
“确实不错,都可称得上是中上之作!”有人评价道。
“诗是好诗,就是其中的颓废之意太重,不是年轻人该有的!”月台上,魏公抚须道,“不过作在黄粱梦之后,倒也合情合理!”
“此人倒是有些才华,而且也有骨气,若他能坚持下去,我就帮他一把!”凉亭中,英气少女依旧傲娇。旁边的白裙女子则望着张轩出神,嘴中喃喃有声,似在咀嚼诗的意境,又似在回想什么!
“好诗,好意境!张公子既能于梦中得此两首妙诗,想必刚刚的不会弹琴之说也只是谦虚之言,还请张公子不吝赐教!”马文才道。
刚刚被驳了面子,现在自然要找回来,而其语气之间,硬是将这两首诗说成是梦中所得,而非他所作。
“会作诗,就一定会弹琴了?这是什么狗屁逻辑?不过,你差点就猜中真相了!”张轩心中暗道,只是还不待张轩答话,便听见那孙思邈再次跳将出来:“张轩,还发什么愣,没听到马公子让你上台弹琴吗?”
那语气,好似在招呼一个青楼女子卖艺作陪一般!
看着咄咄逼人的孙思邈,旁边的王胖子感觉不对,扯了扯张轩的衣袖,问道:“此是何人?”
“孙成,孙思邈,我的担保人!”张轩扫了上窜下跳的孙思邈一眼,满是不屑地回道。
张轩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压低自己的声音,所以在场众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众人一开始还疑惑这家伙凭什么对人家大呼小叫,此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此人是那张轩的担保人啊!
孙思邈也是一惊,保人这个身份本来是他准备的一张底牌,只等张轩忍不住反驳自己的时候,就用此身份来压他,没想到却被张轩一语道破。
不过既然泄露了,那就直接利用上,看到毫无动静的张轩,孙思邈再次喝道:“怎么,张轩,难道你连前辈的话都不听了吗?“
前辈,一般是对于行走在某条道路上年纪更长、资历更深之人的称呼。
也只有担保人才可以在同功名者面前称呼自己为前辈,这是一种恩德,也是一种情分,不过那是古时候,现在保人已经成了一般秀才的收入来源,这情分基本已经淡了,但规矩如此,张轩也不好反驳。
“孙思邈,你凭什么对张兄大呼小叫的,简直有失体统!“张轩不好说,王胖子却没有那么多顾及,起身指责道。
“就凭我是他的担保人!“孙思邈理直气壮。
王胖子冷笑一声,脸露不屑道:“保人?据我所知,当初你可是受了张家足足二十两银子,你情我愿,钱货两讫,张家给你钱财,你帮张老弟作保,不过是一场交易罢了,你竟好意思拿这来压我张老弟!“
底下众人又是一阵大哗,一般的保人也只是收取五到十两不等罢了,毕竟很多贫寒书生连饭都吃不饱,收太多了他们也付不起。
收取五到十两,一来有了收入,二来也留了一丝情分,将来若是其真的高中,也是一份人脉情分。而此人竟然收了二十两,足足是其他人的两倍,那这就真的变成一场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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