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秋之祭
无风的秋日,一缕云絮抹过蔚蓝的天空,宛如一条遥远的白色细浪在轻柔的韵动着,却在这一刻忽而因为时间的停滞而凝固在了天壁上,眼前窗外的景致就如同电影银幕上的空镜头画面;小型松下音响中低声流出《无垠大地》,乔治温斯顿的手指在琴键上不知疲倦的雀跃,三角钢琴中跳出的每个音符叩击在耳鼓上都足以令人陷入对往事的追忆之中。
我坐在2015年秋日时光的房间之中,望着窗外的一片晴朗的午后街景;伊通河面上闪出的波光、近处的自由大桥、中日友好会馆、远处的经开大厦,以及自由大路上往来的车辆、行人,因为统统被这阳光覆盖而显得鲜亮无比。在这晴朗中、在我的眼前,所有的一切都因为记忆的再现而逐渐变得阒寂无声,仿佛各种声音都已经被隐藏于阳光之下。我再次望向云絮,时间依旧在流逝。
在我生命中所见的许许多多个这样的从午后到夕阳西沉时的晴朗景象,总会让我心生无尽的伤感,如同时光在流动时不断地带来回忆,继而在脑海中变为涓涓细流般的伤感。我思忖,这伤感因何而生?为何会如此?无须再问,从我眼前的和脑海中的一切而生。我在经历过的往事中搜寻,我想到自己所做过的事情、所遇到的人、无意中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的伤害、经历过的痛苦和喜悦,随着时间的延续,这些都在离我愈来愈远。我清楚的意识到,我心中那些遥远的记忆历经岁月的洗濯却从未褪色,即使此时此刻也仍旧充满了色彩。时至今日我终于明白,记忆这东西越久远就会变得越细腻,很多不经意的瞬间和当时未被珍视的细节,此时纷至沓来,又如同无数的幻灯片在幕布上不断地闪过,但我无法触及!此刻我心中产生的痛楚令我难以释怀,它们每分每秒都在离我远去,随着生命的不断流逝,这痛楚也如同被时间精心打磨过一般修长、纤细、绵延不绝、无尽无休。
这痛楚不断地叩问着我:“你会一直这样痛吗?难道这就是你?”
是的,这就是我,无论痛楚也好、愉悦也好,对我来说并无显著的区别。我只是将其作为事实、作为我头脑中的一部分接受了下来。既然现实已被我接受,我势必要将其与我融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即使将它投入到记忆的黑暗深井之中或者碾碎研成粉末,也仍旧是我的一个部分,无法拆解、分离,如同眼睛具备视觉功能、耳朵具备听觉功能一样,习以为常。从我二十三岁那一年的秋日光景中把它容纳为自己的一部分的时候开始,直至今日亦是如此。最初的那种类似于抵牾的感觉已经消失殆尽,代之以重复叠加的昔日影像,并衍生出记忆这个层面意义上的、形而上的、纯粹的人和往事,所有的这些都以彼时的状态停留在那段日子。
我望向挂在墙上的油画——《稻田里的阳光》,心中蓦地想到,也许正是因为他对现实的痛苦只能接受下来,对往昔的岁月再也无法触及,对于时间这个概念,以及时间流逝所带来的改变始终未能透彻的理解,对于记忆逐渐远离的痛苦无法融入内心,所以霖骏才把他的痛苦描绘在这幅《稻田里的阳光》之中,通过绘画这种方式来表达他对外部世界带有困惑的认知。这是他建立在困惑之上的永远无法完整的对记忆的理解,这也许就是他唯独选出这幅画作送给我的原因。它的确时时刻刻在无声中提醒着我,无论如何,远去的记忆都已融为我的一个部分。“对你而言痛楚和愉悦都是你的一部分,无需多说!”霖骏说道。
事实确实如此。
2002年,透过国际大厦十八层写字间的玻璃窗,外面是一个没有阳光、也没有风的秋日午后。长春的天空中布满了灰色的滞重而沉厚的云层,一眼望去,如同一片广阔无边的弥漫在以卡通手法绘制而成的雾气中的森林的树冠。城市上空雾一般的笼罩着一层因为汽车尾气和其他各种废气混合而成的浑浊气体,与阴霾的天空一同压在人们的头上,没有一点流动的迹象。
这时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我看了看来电,是霖骏打来的。
“喂!”
“最近如何?”
“我还好!你怎么样?要不要一起看看窗外的云层?也许你会画得比云层更有表现力!”
“你说话的风格总是一成不变,呵呵!下班后我来找你喝一杯?”
“没问题,随时欢迎!”
“晚上见!”
“晚上见!”
从大学时代开始,我就有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书的习惯。宿舍原本是四人间,其中两个家在城区,住在宿舍的时间少之又少。通常只是在考试前泡图书馆的时候才来小住几天。另一个只在开学时来过宿舍一次,是专程来占床位的,课堂上没打过几次照面,甚至是在学期末的考试上也没见过几次,对外的说法是“走读”。据传闻,他实际上是在家族企业中做见习老板,忙碌于生意场,来此“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拿到大学的学历。他的行李、教材都整齐的摆放在床位上,保持着第一次搬进宿舍时的‘开学’状态,只有一条覆盖其上的蓝白格子床单和上面的灰尘证明着他的存在。不知道通过何种手段运作,他居然也一个不少的拿到了学分,达成“求学”目的应该不成问题!这样也好,我倒落得个清静自在,地面干干净净、物件井井有条。大概是一年级上学期临近期末的某一天晚上,我在宿舍中一边用热水泡着脚,一边喝着刚买来的啤酒,手里拿着下午从书店买的亨利丹克尔的《被审判的女医生》。
宿舍的门突然开了,进来一个蓄着长发的男生,他抬头看见我,脸上现出一丝尴尬,
“对不起,走错了房间。”
“你是?”我在记忆里迅速地寻找,我一定见过他,只是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姓甚名谁。
“我是信息管理专业的……霖骏……”
“是……你!”我这才猛然想起来了。
“是!”他回答道,
是他,一个在学校中有些名气的人物。
“可是你们系的宿舍在三层!”
“你说的没错,因为刚刚在想一些事情,所以……”
“没关系!”
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以一种意外的方式,在此之前,我们只能算是在宿舍楼里打过照面,加上他的名气让我留有印象。我本以为他会转身告辞。
“只有你自己?”
“两人家在市区,另一个大一开学后就没怎么见过,所以几乎等于就是我一个人住。”
“在喝酒?”他的目光落在了桌子上还没来得及打开的几听啤酒上面。
“是的!”我答道。
“我也喝一听吧!?”他说得倒也直截了当!
“ok!”我起开一听啤酒递给他。
“我是否太直接了?我们不熟悉吧?”
“这个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吧?”我笑着说。
“的确,像个野蛮人一样,说话之前总是缺乏思考?总是凭直觉说话做事!你不觉得我像保罗高更先生?”
他的口气真是不小,看来我需要抛开以往的印象重新“认识”他,我心想。
“就是那个法国的绘画大师吧!”我说道。
“没错!”他说,“我向他致敬!”
我点头,心想也罢也罢,称呼并不重要。
“你知道人们喝酒是为了什么?是因为高兴还是不高兴?”他忽然问道。
他的思维富有跳跃性。
“喝酒的目的?高兴要喝,不高兴也要喝!或许就是这样。”
“你说的自有道理,不过还有一种原因!”
“愿闻高见!”
“为了忘记想起的东西,为了想起忘记的东西”,霖骏在我的对面拖了把椅子坐下之后说道,他说话的语气听起来完全像是在和一个老朋友谈话,丝毫没有因为是初次谈话而拘谨,更没有陌生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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