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晚上操场偶遇
边伯贤在追一个人,这个人有点难追,像一株含羞草,一碰就卷起来,也像是一只珍珠蚌,里头藏着颗珍珠,但谁也不让看。
边伯贤知道取珍珠很简单,用刀撬开壳剥开肉就能拿到珍珠,但他不会这么做,也不会允许别人这么做。
因为,他不仅看中她的珍珠,也看中她养育莹白珍珠的斑驳外壳。
他要她,从外到内整个都要。
————
很不幸。
大学也有体测。
简欢的小学老师告诉她,你跑完这一次八百,初中就不用这么跑了,初中老师告诉她,高中学习忙着呢,你把中考体测好好考了,高中都没时间跑步,你想跑都跑不了,而高中老师信誓旦旦地对简欢说,这是你最后一次八百,大学想干什么干什么,老师不管你,哪儿还有老师强迫你跑八百,你以为大学老师都闲啊。
简欢一路被骗着上了大学。
“啊啊啊啊,我去,要跑八百我的妈!”
“什么鬼啊,周末跑八百???”
“学校疯了吗?”
“老师没事情干吗,测什么八百啊……不是都大学生了,测这个有什么用啊。”
寝室里怨气冲天。
体育委员在班群里发消息,遗憾地通知下下周末她们这一年级将统一进行健康测试,只跑八百米,其余项目体育课由各课老师进行测试。
八百米?
全宿舍的人都傻了。
是的,高中学习再忙也有时间跑八百米,大学老师也确实闲得要测八百,毕竟教育部下了令。
自从完成每学年60千米的运动指标后,简欢就没进行运动了,而太久没有运动会导致“不会跑步”,脚软绵绵得不着力,呼吸凌乱,抬不起腿,四百米规格的操场,跑个半圈就扶着膝盖怀疑人生。
简欢很担心自己跑着跑着会因为适应不了脚底的摩擦力而平地摔,这在上周的体育课上测五十米时,加深了她的担心,她在冲向终点时,身体前倾,扑街了,膝盖擦了一块皮去,当然只是小伤,但是天气还没回暖,穿着长裤,活动时摩擦着,一不小心就把创口贴蹭下来了,再碰到秃噜皮的伤口,可疼了。
所以简欢趁着不用上课、学生会也不开会的周五晚上,去操场练习八百米。
晚上七八点的时候,天黑了,大灯只照了一半操场,栏杆外的道上有洒水车经过,那细细密密的水落下来,被光照亮了,在夜色里像是白色的丝线,远看雾蒙蒙的。
跑步的人很多,很多手里攥着手机,那是为了计步,大家都是为了60千米指标而在晚间奋斗的当代大学生们。
简欢把脚靠在栏杆上做了拉伸,确认热身完毕后,她戴上耳机开始跑步,她绕着最外圈跑,最外圈比最内圈要大一些,一圈比四百米多一些,如果两圈都在最外圈跑,跑惯了,真跑八百米时是跑内圈两圈,那时候也就不那么累了。
操场中央是长方形的足球场,晚上足球队在训练,时不时有男生把球一脚踢出界外,在跑道上跑步的人会帮忙踢回去。
跑道横着球门投出的黑色影子,简欢跳过去,然后踩着白线跑——无厘头地只想踩着那条线跑,事实上毫无意义。
有时后面追上来的一些跑步者的影子会映到她脚下,她小心地跳开,避免踩到人家的头,虽然不是真的踩,但总觉得有些冒犯到了。
有耳机里的音乐相伴,但一个人去跑步,简欢无法只专注于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她会四处看,看人,看景。
周五晚上的操场格外热闹,有运动队的训练,还有社团的表演。
简欢从直道跑进弯道,她的前方是操场的角落。
有个女生站在一团黑里,白衣服亮得晃眼。
跑近了看,是一个穿白卫衣的小个子女生,她站在那里,悄无声息地、目不斜视地望着一处。
在看什么呢?
简欢跑过拐弯处,那个女生仍然那么专注地望着,像一座雕塑,耳机里是歌唱爱情的欢快歌声,但眼前的人却是极度寂静,于是她随着那道目光看去。
似乎是在看一个男生。
在扔铅球的沙坑边,吉他社团成员们正围坐成一圈看社员表演,人头黑黢黢的,中央倒是明亮,一人抱着吉他在唱歌。
简欢眯眼,大灯照耀,被学生们团团围着的中央,那是一个黑色卫衣的男生在弹唱,轮廓清秀,吉他声也许是悠扬的,歌声渗进她的耳朵里,大约是清朗的。
简欢这人有些奇怪,总是为他人的爱情而惊喜不已,她压着嘴角的笑意,想,难道是暗恋现场被她发现了吗?
跑过的人无法分得那位女生半分注意力,就像那个唱歌的男生也没有把目光分给她一样。
一明一暗。简欢跑着,有些头皮发麻地想。真神奇,美极了。
直到响亮的欢呼声和鼓掌声传来,有人利落地吹了一声口哨,鸣响穿过夜色,然后简欢听到有女生起哄似地大喊了一声:“边伯贤!”
她不受控制地扭头看过去。
那是——
“边伯贤!边伯贤!”
“边伯贤!”“边伯贤!”“边伯贤!”
起初那喊声夹杂着哄笑声,渐渐,那喊着一人名字的声音壮大了起来,整齐了起来,笑意不减。
众人拍着手,有节奏地喊着那个人的名字。
跑道上的人跑慢了,驻足去看他们。
整个操场的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身上,就连一旁踢足球的队员们都偏头来看,大约是因为这充满生机的热闹,也许是因为那不同寻常的名字。
简欢看过去,那道站在人群中央调试吉他的黑色卫衣身影确实有些熟悉,就连嗓音回想起来,也是该认出的。
她惊异于自己竟然没有认出那会是边伯贤,后知后觉地自嘲,吉他社团副社长不就是边伯贤,她居然这都想不到。
自己对边伯贤果真只是一时的见色起意,远远不及——
她下意识地又看向那个阴影下的角落,黑暗中,那个白色卫衣的女生脸上表情模糊,没有走近,也没有后退。
凝固、沉默,简欢觉得自己有些夸张了,但还是忍不住地想,有些人喜欢的程度多深呢,也不知道多深,只是这一眼看去,就好像她被钉在仰望星光的阴沟中太过于长久一样,走不出来。
简欢又看向边伯贤所在的光亮处,那个带头起哄的正是那位学姐,拍着手对边伯贤大笑着,她站得离边伯贤很近,棕色卷发泛着光,笑得很张扬,姿态亲昵肆意。
简欢想起一句歌词,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欸同学!帮忙捡一下球!”
声音是冲自己来的——简欢猛然回过神,见是球门边穿着短裤背心的男生正冲她比划,她迅速低头,目光下意识去追逐向自己滚来的白球。
没想到自己在外圈,居然也有机会捡球,一般来说,内圈的同学都会把球截住。
球滚近了。
她伸脚,想好好踢回去,可她太紧张了,旁边又是有人喊着边伯贤的名字,也许边伯贤会看到?她怕自己踢不好招来奇怪的目光,但拿起来扔过去或者拿过去更奇怪,在这各种纷杂的想法中,她已经伸出了自己的脚,她觉得自己完了,对面还是个足球队的男生,而且还在盯着她,这让她更不自在了。
果不其然地,在简欢的大脑空白中,球被她一脚踢歪,踢到了——吉他社社员也是边伯贤在的方向,简欢心里一凉,糟了糟了。
那球骨碌碌地滚着,滚到了一个背着吉他包正从人圈里走出来的人脚下,停住了。
足球乖巧地停在那人白色的球鞋下,全然没有在简欢脚下的调皮莽撞。
男生抬眼看了简欢一眼,以鼻梁为界限,脸一半在光下清晰,一半于夜色中模糊,他抬脚将足球精准踢向了站在球门边的球员,足球滚出一道目标明确的直线。
球员利索地接过球,笑着喊了声:“谢了啊,伯贤!”
边伯贤摆手,抬起下颌示意他看简欢。
那球员一愣,后知后觉地看向简欢,冲她爽朗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同学,谢谢啊。”
简欢受宠若惊地摆手:“不用,不用谢……”
球员已经转身跑开了。
此时,简欢的脑子有点不好转了——他们居然认识,啊,不,边伯贤又是为什么、怎么从人群里蹿出来的,刚刚不是还在起哄他吗?
为什么,偏偏在这时候出来了,这么神奇地接住了她踢歪的球?
着实太尴尬了,但又似乎,有些小小的幸运。
简欢在这宽广的夜色里,看边伯贤大步走来,忽地记起来,传闻中,边伯贤一贯是我行我素的。
所以即使那么多人起哄,那么多人期待,他不想,就不唱。
他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他这么觉得,别人也这么觉得。
在跑道中央站住,身边会擦过很多跑步者,简欢因为自己挡住别人的跑道有些不知所措起来,她想往后退,但她又看到边伯贤向她走过来。
她于是更想往后退了,甚至想当自己什么都没看见,继续跑。
可边伯贤不快不慢地向简欢走过来,在这小姑娘心里七上八下时,他已经站在她面前,他调了调背带,单肩挎着吉他包,歪头看她。
“怎么,知道出来运动了?”他笑起来,“很难得在操场见到你啊。”
语气的亲昵程度不符合他们关系,细细品味,还能察觉对方表露出的关注,但简欢此时于慌乱之中,没有来得及消化就囫囵吞下。
“啊,学长,那个,是因为下下周要体测,”简欢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不过她面对异性向来都紧张,她拉下耳机,板正地站好,“刚刚谢谢学长。”
在站着的过程中,她的目光仍然局促不安地落在那些绕他们而过的跑步者们,似乎因为自己成了障碍物而十分不安。
“到边上吧。”边伯贤看了眼她,指向一边的走道,那是跑道外的一圈空地,供人散步,走过一对又一对的小情侣。
简欢显而易见地松了口气,此时大脑已经停止运转,她只会根据别人的命令行事,顺从地跟着边伯贤走到绿色的走道上。她忽而惊醒扭头回去看,这才注意到角落里白色卫衣的女生已经不见了,而整个吉他社的人,都在看他们——即使有人正在表演,但似乎表演者也醉翁之意不在酒,探究的目光频频向他们投来。
更不用提和他们擦身而过的男生女生们,那种光明正大的打量眼神,太过于露骨。
这么小说情节地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简欢感叹,托了边伯贤的福,她也感受到一回了。
忽而对上那位学姐几乎有些凌厉的目光,察觉对方灿烂的笑脸上早就没了笑影,简欢一惊,清醒了,但,招人误会就不好了。
她连忙收敛目光,低着头和边伯贤拉开一米的距离,她没敢看边伯贤,他依然和她印象里一样好看清爽,说什么话都带着笑音,好像这个世界没让他吃过苦头,蜜罐里长大似的,令人欢喜得很。
也不知为何论坛上总是说边学长是个难恋爱的人,明明他那么招人稀罕,而喜欢他的人又确确实实那么多。
“明天聚餐你会来吧。”边伯贤忽然开口。
这个问题是前几天在食堂被确认过的,简欢有些茫然地抬头迅速地看了边伯贤一眼,他正十分认真地注视她,她立刻低下了头。
“嗯,”她本想一口否决,但不知为何,只是含糊其辞地道,“到时候看吧。”
边伯贤倒也没有表示一定要她去的强硬态度,听罢,未得寸进尺、步步紧逼,只是简单地提了一句,给予了充分的自由:“去的话,时间是晚上五点,老黎饭馆那儿。”
简欢匆匆点了点头。
两人无话,简欢站得笔直,低着头拒绝眼神交流,手呈防御性的姿势护在身前,边伯贤眼眸漆黑,将一切都看在眼里。
“我有事,”他说道,“先回去了。”
简欢似乎是如释重负,松了口气,一抬眼,眸子里都是亮的:“好的,学长再见。”
“嗯,”边伯贤看她自以为隐秘地呼了口气,勾了勾嘴角,眉眼弯弯地笑道,“明天见。”
他说完,目光落在她的膝盖上:“严重吗?”
简欢一愣,“啊”了声,一时疏忽没否定那句暗示性极重的“明天见”,只是想搞明白对方在问什么。
“上次就想问,看你受伤了,”边伯贤补充道,“但当时你舍友也在,不方便开口。”
受伤,啊是在问这个。
一个问题似乎是解决了,但简欢想明白这个问题后又没想通对方怎么知道的,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知道,对上边伯贤的目光,她逻辑全无,语无伦次地道:“啊,没事没事,只是擦破了点皮,一点点,很快就结痂了,一点也不疼了现在,真的。”
边伯贤皱着眉头,似乎想说什么,但却只是盯着她的眼睛像是在确认,道:“你能跑?”
简欢像个小学生被老师提问了似的,重重点头:“能。”
“注意安全,别再受伤了。”他道,“保证?”
“啊?保,保证。”简欢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我保证,学长。”
边伯贤终于笑了笑:“那加油。”
边学长温柔、体贴,对人极好。
哪怕只是她这样萍水相逢的人,他都记得名字,也会关心、照顾,所以那些所谓校花、院花被他气哭的传闻,可能真的只是传闻吧。
边学长是值得喜欢的人。
那天以后,简欢每每跑过这个弯道,都会记起边伯贤笑眼弯弯对自己说“加油”,然后跑出很远,发觉自己的脸烫得惊人。
大约,是跑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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