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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演讲内容


邓总在医生走过来的时候,已经毕恭毕敬站了起来,听医生介绍完,点头说道:“一切都拜托您了。”
  邓总又和医生聊了些细节,又说了些感谢地套话,这才送走了医生。邓总看了看表,对周教授说:“妈,我要参加一个论坛,先过去了,这里小李陪你。我明天再过来。”
  钟瑖和朱琳也上前向老太太告别,说自己明天就要回去了,老太太拉着两人的手,又是一番感谢。
  四人出了医院,邓总道:“”北京有个行业协会,组织了一次GPT,听说请了一个硅谷的技术大牛演讲,我们一起去听听,我托人安排中午和那人一起吃饭。你也过去,看看是不是有合作的机会。”
  钟瑖自然开心答应。
  四人赶到会场,论坛已经开始,有一人正在台上挥斥方遒,钟瑖一看屏幕,这哥们的PPT是纯文本的,就像word做出来的,钟瑖一呆,别说这种规格的论坛了,就是公司内部工作汇报,出这么一份PPT,也会被骂的吧。
  再看内容,竟然是GPU并行芯片组构架。钟瑖一呆,这么简单的PPT竟然在演示这么高端的内容,钟瑖忙拿出手机,先把屏幕拍下来,然后在对着台上的演讲者,准备全程录像对方的演讲。
  邓总几人见状,就没去打扰钟瑖,自己找位子坐好,也开始认真听讲座。
  钟瑖仔细听了十几分钟,收了手机。PPT上的提纲的确非常高深精炼,可那人的讲解,不仅细节全无,甚至被钟瑖这个GPT的半瓶水听出些许错漏。感觉就像似懂非懂偷了导师的课件,别人讲课的学生。
  钟瑖接下来把每一页PPT都拍了下来,直接在手机里抓取文档,放到一个pdf文档里,然后加上听课的体会,准备回去交给陈经理。
  那人讲了半个多小时才下台,台下的掌声稀稀拉拉,下面不少人都是这个领域的行家,大家自然能分辨出这人阐述的好不好,以及肚子里到底有没有货。
  邓总低声问钟瑖,“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
  “这人应该是国外大厂出来的,这个课间的内容是应该是国际上最新的技术水平,写这个PPT大纲的人,绝对是个高手,但我怎么感觉,这个人应该没有完全领会这个课间。或许他是留了一手,或者不大会表达吧。”钟瑖说话有所保留。
  “我也感觉这人讲的乱七八糟的,一点调理也没有,我虽然不是内行,可这段时间也听过不少人的讲座,感觉他讲的最差。”邓总也附和道。
  “这人就是您说的大牛?”钟瑖问。
  邓总拿出会议资料,找到流程那一页,仔细核对了演讲时间和演讲题目。说:“应该是他,不应该呀,我朋友说他是谷歌GPT项目的技术总监,主要负责GPU的架设的。”
  钟瑖笑笑,“或许是因为当前中美两国的关系,他不能讲的太透吧?”
  邓总摇摇头,“等会吃饭的时候聊聊看吧?”
  接下来论坛继续,有行业主管领导做指导发言,有同行做技术演讲。同行水平都差不多,演讲也没什么新意。倒是一个行业领导的发言,颇有些振聋发聩的感觉,他的数据非常全面,目前人工智能在经济运行中占的比例,可以垫付哪些行业,今后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倒把钟瑖听得心里一热。
  钟瑖翻了翻会务资料,演讲人是协会副会长,他清楚,一般当这个职位的人,都是政府机关退下的官员充当的。钟瑖搜了搜那人的履历,退休前,任某部负责调研的副司长,一个清水衙门。不明白,一个有这份见识,这份口才的人,怎么会一直充当一个闲职。
  有种说法,很多中层官员,任上时,做事中庸,明哲保身,每逢发言,必做官样文章,花团锦簇,却没太多实际意义。反而退休了,离开了组织,发言倒能一言中的。也不知道为什么。
  钟瑖把他感兴趣的内容,整理了一个文档,随同刚才的PDF文件,一起发给陈经理,供他参考。
  又是一个寒夜,月亮冷冷清清地挂在天上,似乎被街上的霓虹夺取了神采。街上的行人在这斑驳迷离的灯光照映下,显得有些模糊。
  他们找了一家小酒吧踱了进去,酒吧名叫瓶盖,里面还真就如瓶盖般大小。原木吧台边上零零散散的闲坐着几个人,都和着淡淡的吉他声,漫不经心地浅酌清谈着。
  他们点了了一打百威。等待侍者上酒的时候,她突然问:“我们第一次泡吧是什么时候?”“大约是7、8年前吧,”他想了想,“那时我们都还年轻呢。”
  “你是老了,我可没老。”她抢白道。
  他笑了笑,没说话。他们年龄相仿,但看起来像两代人,她一副嘻哈打扮,剪了个碎碎
  的童花头,仿佛逃学的少女;而他,套了件宽大的唐装,加上那副近视眼镜,像个拘谨的老夫子。旁人都很奇怪,他们差异如此大,怎么会成为朋友。连他们有时都觉得不可思议,或许,就是因为他们有太多的不同,才会彼此吸引吧。

  虽说是老朋友,可他们并不常见面,上一次一起泡吧,还在2年前,可奇怪的是,两人没有一丝陌生感。酒上来了,“嘭”的一声重重地碰了一下,他们各自灌了半瓶。然后,像往常一样,她一边嚼着赠送的花生米,一边喋喋不休的谈着各种各样的好玩的小道消息,他则照例手肘撑在吧台上,懒洋洋得静静听着。时间奢侈地流逝着,他们都很享受这种状态,很松弛,很安宁。
  突然,她重重的拽过酒瓶,咕咚咚地灌了一大口,幽幽地说:“我妈妈年初去世了,是癌症,走的时候很痛苦。”他没说什么,只是陪她干了瓶中的酒,然后,又给各自添了一瓶。“知道吗,妈妈病后一直昏迷,靠呼吸机和滴管维持生命,可去世的前一天,突然清醒了过来,她执意要拔掉插在身上的那些管子,很努力很努力地尝试自己呼吸。我看妈妈用力地吸进一口气,然后费力吐出来。这时,她脸上,竟然露出了孩童般满足的笑容。接着,妈妈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那时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她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睛,说:“看着妈妈,我当时就对自己说,今后,只要我还能自由自在的呼吸,我就要快快乐乐的活着。”
  他想说点什么,可又不知道是该安慰她,还是感叹她有个好母亲-----为儿女操劳了一辈子,临终,还用自己的坚韧乐观,教会了女儿生命的重要,留给了女儿足以支撑她淌过人生风雨的力量。
  沉默了半晌,她又说:“其实,以前我和父母关系弄得有点僵,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经常怨他们,怨他们不理解我,老是责备我,老是泼我冷水。”
  他点头,把玩着酒瓶,附和道:“我理解,我们的父母都经历过太多风雨,骨子里有很强的不安全感。他们怕我们也会经历他们曾经的痛苦,不想我们走他们的老路。可父母太急切了,他们没意识到,我们的时代和那个时代已经有太多的不同,他们的经验,他们的处世方法,其实并不太适应我们。见我们没听从他们的安排,就用“铁杵磨成绣花针”般的耐性想把我们打磨成他们想要的样子。可讽刺的是,我们偏偏就不是铁,或许是铅,或许是锡、甚至是金银,这玩艺不一定比铁差,可却永远也磨不成针。苦磨的结果,就是磨掉了我们的棱角,磨去了我们的灵气,磨蚀了我们的自信,磨到后来,把我们磨成了个四不像的怪东西。”
  顿了顿,他又说:“那时的我们,又过于自我,不了解他们的苦心,只觉得自己委屈,于是,就开始没完没了的冲突。”
  是呀,就因为这冲突,她很早就离家,江西、四川、广东、浙江、江苏,几年间,跑遍了半个南中国,磕磕绊绊的用自己的脚寻找自己的路,历经坎坷,但从未放弃。而他,苦争不过,开始了长达十年的自我放逐,“十年一觉扬州梦”,这十年过得浑浑噩噩而又放荡不羁。可在玩世不恭中,他也不断地用自己的眼睛探索着这个世界,也审视着自己。终于,他在了解了社会严峻的同时,也认清了自己-----他知道,纵然姑苏米贵,可他只要不偷懒,多用点心,想要居在苏州,却也不难。
  明白了这些,就有了自信,自然也就没那么浮躁。于是,他们也就开始能平心静气的对待自己,对待父母,开始懂得父母的苦心。
  背景音乐变成了《yesterday  once  more》,他们都静静地听着,突然,她问:“如果真能昔日重来,你说,我们会不会活得轻松点?”
  “谁知道呢,以我们的臭脾气,恐怕…….很难。”
  又是一段沉默,她突然问:“最近看我的博客了吗?”
  他知道她想说什么,点了点头。
  “那么,你也一定知道,我刚离婚了吧?”
  他又点了点头。
  喝着酒,她把和前夫的过往竹筒倒豆子般的说了出来,或许是太久没找人倾诉,她说的有点激动,也有点混乱,可他留意到,即便她语带悲声,却也没过多的指责前夫。
  故事很老套,因为婚后长期聚少离多,他们的感情日渐淡漠,在那种众所周知的外力作用下,他们的婚姻走到了终点。
  “离婚前,他竟然问我,‘我们要不要离婚?’他既然都作了决定,还问我干嘛?”说着说着,她有些激动,“要不要离婚?多荒谬的问题,他要我怎么回答?”
  “我告诉他‘随你便吧’,于是,我们就离了,5年的婚姻,就这么没了。”
  他用三根指头捻着酒瓶颈,晃着酒瓶,沉默着,其实他想说:“男人有时就像个迷路的孩子,他问你,就是想让你拉他一把。而你的‘不争取’,对他来说,就是‘放弃’,于是,本可挽回的婚姻,就这么散了。”
  既然都散了,说了也徒增伤悲,而且,以她刚烈的个性,纵然明白了这些,又怎会放下身段去拉那个男人。
  “至于他们这么轻易地离了是错还是对,还是交给时间去验证吧。”他想。

  气氛陡然凝重起来,他们就那么默默的吞着酒。他觉得该干点什么打破这沉闷,可又不知道从何下手。
  尴尬中,他看到吧台对面的一面墙被涂满了文字,看内容,应该都是客人涂鸦的。于是,他也拿了支笔,随手写道:酒醉曾经鞭名马,情深何恐误美人。她果然被吸引了过来,看了看墙上的句子,“你怎么把郁达夫的诗改了,原句好像是‘曾因酒醉鞭名马,唯恐情深误美人’吧?”
  “没想到被你看出来了。”他嘿嘿一笑:“我觉得原句炫耀的成分大于忏悔,而且有种穷酸文人的委琐、逃避,不大气。我这么一改,虽然多了不少痞气,但你是不是觉得更率真、更可爱?有时候,混蛋比君子更值得爱。”
  看着他一脸坏笑的解说,她知道,他是在故作惊人之语,好引她发笑。感动之余,她突然觉得,她似乎从没真正了解过眼前这个常发奇谈的男人。这个男人似乎给自己筑了一座隐形的城墙,把一切都排除在外。八年来,她看着他慢慢地褪去青涩,逐渐成熟起来。虽然还显得有些拘谨,甚至偶尔还有些笨拙。
  她隐约感到,这个男人随时都可能破城而出。他欠缺的,不过是一个机会。
  望着他痞痞的样子,她脑子里闪过一个恶作剧般的想法:“她要冲进他的城去,或者,要把他从城里拽出来,拽到她身边。”
  她的脸莫名的滚烫起来,她赶忙举起酒瓶,装作喝酒,好遮住自己的窘态。可当她扭捏放下酒瓶,却发现,他根本没在看她,而是若有所思地盯着墙上那两句话发呆。
  她一下子明白过来------她是永远也进不了那座城了。
  这时,酒吧老板娘晃了过来,娇笑道:“刚才见你们聊得热闹,怎么这会子又不说话了?来,我们一起干一瓶。”三人一起仰脖,干了瓶中的残酒,老板娘又给每人递了一瓶,“知道吗,下星期我就要结婚了,结了婚,做了人家的媳妇,我就不能再干这种抛头露面的事了,所以,我已经把酒吧转让了,你们是我最后的一批客人了。”
  他们赶忙举杯恭喜了老板娘一番,他突然问:“老板娘,你知道一男一女为什么要结婚吗?”
  “结就结了,哪还有什么为什么?”
  “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在远古时代,人是和众神一起生活在奥林匹斯山上的,那时的人,雌雄同体,有两个脑袋,四条胳膊,四条腿,他们勇敢而聪慧,坚强又不乏爱心,近乎神般完美。这引起了神的妒忌,于是众神之王宙斯就用一根头发,把人一刨为二,然后,赶出了奥林匹斯山。宙斯告诉人类,只有重新合二为一,才能返回奥林匹斯山。于是,人们便疯狂的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好合二为一后回归天堂。这就是男女一定要结婚的原因,因为,孤身一人上不了天堂。”
  “呵呵,这说法新鲜,”老板娘笑道:“不过,两个人怎么可能重新合二为一呢?”
  “怎么合二为一?”他嘴角又浮现出一丝坏笑:“老板娘,你可别告诉我,你还是黄花闺女……”
  ……….
  结账出门时,已过子夜,霓虹都熄了,惟有月光如水,泼洒在他们身上,仿佛在帮他们洗净一身风尘。趁着月色,他们挥手道别。
  前方,都会有一窗灯光等着他们,那光,比月光更温暖,仿佛发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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