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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同行驴友


朱诺安靠在荒野唯一的这棵老歪脖子树下,双眼无神地看着天空。好了,这就是我朱诺安穿越三天以来的故事,她想。她深深地觉得自己不是主角命,哪个穿越文的女主惨到这个地步?

        今天是穿越第三天,她一大早就从昨天那个城镇一路向东“出逃”。她昨天夜里好像已经走到城镇周边的村庄了。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废弃的牛棚里。

        朱诺安在行进的路上想了很多。她突然发现自己只关注历史大事件,而对社会历史那些民风民俗一无所知。她在脑里复盘昨天的经历,那四个人渣只是看到自己站在路灯下就以为自己是某职业吗?不,这些事之前早有端倪,比如对她侧目的路人。他们为什么对自己怀有敌意。她低头打量自己,因为她穿了裤子。

        仿佛一道亮光闪过脑子,朱诺安想起了javert皱着眉问她为什么穿成这样时那严肃的表情,和哥迪维娅不解又羡慕的声音。原来,在200年前的欧洲女人是不能穿裤子的。这远远不够,还有什么能解释这一切?昨天那个恶心的男人拨了拨自己的头发……头发!对!她是知道20世纪之前女人都是留长发的,但……如果女人剪发和穿裤子就违法的话,为什么她第一天在布里尼奥勒被抓的时候,在警局,警察没有以这个罪名关押她更久?

        除非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女人。

        朱诺安想到这里发现一切都解释得通了。原来如此,她昨天的遭遇源自她暴露自己是女人。遭遇好坏的分水岭是她把毛衣脱了。她真的哭笑不得,一边庆幸自己胸小,oversize的厚毛衣一盖就能糊弄过去,但自己毕竟是发育成熟的成年人,只穿衬衣的话,怎么可能继续女扮男装。她一边又无语,她脱毛衣是为了典当换钱,结果给自己招来了祸事。这什么命啊!

        她又想到javert,好像他知道自己是女人?但是他没有揭发她,为什么?她想来想去只能说他真是个好人!大恩不言谢,日后送锦旗。

        想通后她视自己的毛衣为救命法宝,准备日日夜夜不离身,继续装男人能苟多久是多久。

        但是她走了一上午,烈日暴晒下毛衣吸热真的顶不住。于是她看四下荒野无人,再穿自己就得被晒成咸鱼干了,不能委屈自己,于是果断脱下它挡太阳,现在又把它当靠枕垫脖子。她脖子被老歪树的大树瘤硌得疼。

        她现在躺在稀稀疏疏的树荫里,暗骂法国南部不是人能住的地方。她之前翻山越岭,走过的路爬过的山全是不见天日的树林,现在居然是方圆几里只有这一棵树可以供人休息。什么破地方?

        她现在好久好久没有喝水,上一次补充液体还是在24小时以前,那个修道院好心的老头给了三杯酒。朱诺安现在想只要能解渴,让她喝脏水似乎也不是不行。那个科学实验说人只能多少天不喝水来着?而食物,她闭着眼砸吧砸吧嘴,好遥远的事了……她应该出狱的时候讹一顿饭再走的……原来监狱才是她永远的家……

        好像有风吹过,挺凉快的。她翻个身。

        嗯?自己怎么睡着了?!她猛地睁开眼。呼!还好,太阳还在头顶上。她可太怕自己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她坐起来,哼哼唧唧地伸了个懒腰。

        “你醒了。”

        我x!有人!冷不防地耳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朱诺安何止倦意没了,她三魂七魄都飞出去一半了。

        她定格住了,第一眼看向自己身体。很好,内衣还在,衬衫下摆老老实实扎在裤腰里,身上没有痕迹,看来来人不是禽兽。她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向声音来处。

        那个人坐在歪脖树的背面。虽然说是背面,但这棵树实在不大,她和他的距离也就一手臂。她侧头看去只能看到他长满胡须的侧脸和粗壮的胳膊。只听得树的那边一阵窸窸窣窣,那人正专注他手上的活儿,却仿佛感受到她的视线,于是也侧身看向她。

        好漂亮的眼睛,这是朱诺安看到这位大哥正脸冒出的第一个想法。不知道为什么,即便这个壮汉的大半张脸被浓密的胡须遮蔽了,她第一眼看到的仍然是他灰蓝色的眼睛。说实话这个颜色并不通透,但在他脸上却有一种野蛮的生命力。可能是他肤色比较黑?看起来就很健康。嗯……然后她扫了一眼他的脑袋瓜子,大哥发型挺别致啊。这介于光头和寸头之间的发型她都不知道怎么形容,短短一茬跟刚割的麦苗似的。他穿得破破烂烂,领口污脏,但是领子上却别了一只银色的船锚胸针。嘿,流浪也要精致。

        她想了想,对眼前这个男人说:“bonjour”,然后扯出一个笑容。朱诺安觉得自己真的做到了世界吻我以痛,我报之以歌,换句话说就是,记吃不记打。昨天差点被男人害,今天就能笑脸对人。她感叹自己真是圣母。她休息时没把毛衣套回去,这个大哥肯定知道她的性别了。茫茫荒野,孤男寡女,他趁她睡着干点啥她也反抗不了。但他什么都没有做,已经是人性之光了。她决定把笑容献给他,感谢这世界还有好人。

        “……bonjour”,他把头转了回去,没有再看她。

        然后,她听到大哥手上的活停了,树那边传来一阵咀嚼声。她的身体绝对有自己的意识,本来她睡着了就不觉得饿了,结果现在一听这声音,她的肚子就开始咕咕乱叫。好尴尬……她的肚子难道要给别人吃饭伴奏么。她用力摁了肚皮两下,警告它别叫了,结果它向朱诺安抗议了,又是一阵咕咕。树那边的咀嚼声停了。

        朱诺安屏住呼吸。

        “你要吃吗?”,壮汉大哥的手伸了过来。嗯?朱诺安盯着他手里捏的面包干,这是邀请她一起吃吗?太好人了!她当下没有忸怩,都快饿死了她没空玩客气推拉那套。这是好心路人送的,不要白不要。

        “merci!”,她一把接了过去。

        她看了看,这真是纯干粮啊,晒干又挤压成块的馒头片不过如此了。她二话不说直接上嘴啃,第一口太难咽了。不是朱诺安矫情,而是一个人长期不吃东西后,进食系统突然运作带来的那种酸涩感让她的下巴和牙齿在咀嚼时都在发颤。她把面包片嚼的碎碎的,让它在口腔里化成糊糊后再小口吞咽。她感觉自己像一台吭哧吭哧冒黑烟的打谷机……然后,打谷机卡住了。

        她眼泪都出来了,光靠口水在食道里润滑远远不能把这坨东西送进胃里。她咽一口,喉咙犹如刀割。她眼含热泪吞咽第三口时,她开始控制不住地打嗝。

        啊啊啊!怎么让嗝停下啊!

        “你还好吗?”她听到壮汉大哥的声音。朱诺安想了想,屁股挪了过去,和这个大哥隔了一个小臂的距离并肩盘腿坐着。她迎上大哥的目光,一边打着嗝一边流着泪说:“monsieur,你嗝,有水吗?嗝!”

        壮汉大哥没有什么犹豫就把他身侧的牛皮水袋拔开瓶塞后递给她。她把吃到一半的干粮放腿上,接过水袋仰头灌了一小口。终于有水喝了!她分几次慢慢咽下,食道堵塞被冲开了,但是嗝还没有停。平时她打嗝喜欢用大口灌七次水这个方法来治,但她不好意思多喝路人大哥的水,毕竟她一路走来太清楚水源多么难得。

        她把水袋递回去,没想到大哥却指了指她腿上的干粮,示意她吃完再还。世上还是好人多啊!朱诺安拿起干粮继续啃。这次有水化开面包,她吃的很顺利。当她吃完最后一口时,她发现自己不打嗝了。

        朱诺安长舒一口气,吃饭居然犹如上刑。还好她在啃干粮的时候,身边大哥也在吃他那份,要不然她觉得自己被围观,那可太尴尬了。不过他吃得好快,也不用喝水,她对这种铁喉肃然起敬。

        当她把水袋递回给他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

        “你懂英语!”,朱诺安想到刚刚他听到“water”几乎没有犹豫就把水袋递给她,而她没有向他传达过任何表示要喝水的肢体动作。

        “一点点”,他的发音有点奇怪,但是朱诺安听到的瞬间简直开心到快昏倒了。渡尽劫波兄弟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她瞪大了眼睛看着身旁这位衣衫褴褛的路人大哥。人不可貌相啊!离港口越近,法国人民是否都这样卧虎藏龙,流浪汉居然会说英语!

        她好运来了,知道什么叫否极泰来吗?这就是!她恨不得蹦起来唱两百遍《好运来》。

        “你要去哪?”,朱诺安想找个同路的搭伴。从人身安全角度出发,她肯定最希望找个女驴友,但这是19世纪,在荒野跋涉的独身女性想来就她一个了。她得脚踏实地,眼前这位壮士虽然看起来是个潦倒的流浪汉,但是他的行为证明了他人品不错,而且还会英语!朱诺安又想到昨天她被人欺负,不就那些男人看她落单吗?在这个时代找个男伴充当“监护人”可以省掉很多麻烦。底层人民要守望相助不要互害。

        她越看他越满意。这体格,这肌肉,当保镖的好材料啊!如果成为同路的驴友,她岂不是赚翻了。朱诺安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壮汉大哥深深地看她一眼后却微微别过了脸。“我要去蓬塔利埃。”他声音有点闷。嗯?也是港口城市?同路吗?

        “我要去干呢。”朱诺安记得她的终点。

        “cannes?”

        “嗯,干呢。”

        她看到壮汉隐藏在茂密胡子里的嘴角颤抖着了一下。

        “cannes,你要去cannes。”他终于抬起头正眼瞧她。他语速很慢,但是她注意到他说英语简单句的时候居然有语法错误,看来确实是个水平不高的初学者。

        “嗯嗯,干呢在东边吗?”,朱诺安点头,她决定根据对话者的英语水平调整用句。然而这位大哥却小叹了一口气,她想我用简单句你还不满意?

        “是。”

        “你也往东走?”

        “是。”

        “太好了!我们可以一起走!”,朱诺安用食指和中指比划了一个走路的动作。

        “……”

        大哥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啊。

        “你叫什么名?”,朱诺安得知道路伴的名字,还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港口呢,路上得跟他打点好关系。

        “jean”,大哥停顿了一下,朱诺安以为他还有话,“我叫jean。”

        哦哦,john,随机在欧洲抓十个男人就有六个叫这名。

        “我叫juno。nicetomeetyou,john。”朱诺安兴高采烈地伸出手到他面前。只见他正目光炯炯地看着她,她眨了眨眼。正当她想她是不是又犯错了,难道现在欧洲还不流行握手礼的时候,面前的john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

        那是一只粗糙干燥的大手,她的手一下就被包住了。她感叹真的是蒲扇一样的手啊。他只虚握着她的手摇晃了一下就放开了。很不错,朱诺安又在心里给他加了印象分。

        “现在,你,我,朋友。”朱诺安用几个词表达意思。她挪动了一下位置,微微正对着她刚交的驴友,手指了一下他,又指了一下自己,再比划一个走路的动作。

        冉阿让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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