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稚子告御状
霍子墨大声道:“诸们乡亲父老,林老夫人看到我姑母跳楼后,不想着先救人,反而当街破口大骂我姑母,并让人请大夫剖腹取子。我霍子云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
事发之时锦衣阁外围观者过百,我不信世人皆无仗义辈,只要去问一问便知。是真把我姑母当人看还是当畜生,当时林老夫人和你两位美妾的表情可瞒不了人。
你让我身怀六甲的姑母为你的美妾斟茶倒水,下跪洗脚,不给她吃喝,百般羞辱虐待。今日带她出门,不过是为了变着花样羞辱于她,她身上伤痕累累皆为罪证。
林凤生借着我霍家势上位,霍家没落你便欺凌逼死我霍家女,但凡有血性之人皆不可不管。大家说,我要不要把我姑母遗体还他,让她含冤沉雪,让天理王法形同虚设?”
听得众人大怒,纷纷把身上的东西扔砸向林凤生主仆,大声道:“不还,定要为霍二姑奶奶伸冤,让这负心薄义汉血债血偿,禽兽,畜生……”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打死他,罚不责众,定要让这忘恩负义之徒绳之以法。”场面瞬间失控了,人们蜂拥而上对着林凤生拳打脚踢。
霍子墨也吓了一跳!连忙大声道:“多谢诸位乡亲父老,诸位冷静,且待官府处置……”
可是这时人们已经疯了,看到板车上哭声震天的婴儿,和浑身是血惨烈的年轻母亲,任谁都控制不住暴戾的情绪,叫骂声把他的叫声淹没。
南军卫士丞一看不对,人打死在这里,他们可是要负责的,忙吹号角,让看热闹的南军把愤怒的群众拦下。花了好大的劲才把人给救出来。仍有人愤愤不平朝林凤生砸东西。
看到原本脸蛋俊美的林凤生头破血流,给打成猪头惨不忍睹。他的几名随从也不比他好过多少。南军心中暗乐不已!
卫士丞假惺惺地道:“人正不怕影子歪,林中垒令不妨与霍小公子到廷尉一趟,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大家说对吧?”
诸南军轰然道:“对!”
情知事情已经不可挽回,林凤生不敢再跟霍子墨用强,当街也不好服软,想着先到廷尉好好哄他撤状子。
虞青凤与杨姆霍子墨一起坐马车前往皇宫午门的,路上她跟小子云讲了霍绣的遭遇,鼓励了小家伙一翻。
小家伙比她想像中的大胆,边哭边握着小拳头愤怒表示一定要把林家告倒。他虽小已知满门至亲惨死,若不自强,日后还会给人欺压致死!
杨姆虽担忧却对林家所为亦是十分气愤,表示便是身死亦要维护住小子云。她原本也想过苟且偷生,但霍绣死得太惨太冤了,若忍气吞声,换来的不过是旁人加倍的欺压。
虞青凤在快到皇宫时戴上帷帽下了车,目送着马车离去,找了一个小乞丐,问道:“可认得宁王?”
小乞丐天天在这里乞讨,百官上下朝皆自此大街而过,自然认得的,点头道:“认得的,快散衙了。他很快就会从这里路过。”
宁王参与政事,散朝之后会留在内阁议事,此时无甚大事,正常会在午时末散衙,然后到任职衙门或直接归家。
虞青凤想着若他回府了,少不得要亲自过去一趟,闻言微微一笑,拿出一钱银子给他,道:“你帮我把这封信送给他,再跟他要一两跑腿钱,他看了信定会给你的。”
小乞丐欢天喜地道谢应了下来,飞跑往皇宫午门过去。
虞青凤混在人群中跟他过去,盯着他在路边张望自宫中出来的官员,跑往官员群中冲其中一身材高大,年约三十出头身穿蟒袍的男子行礼,情知此人便是宁王了。
此时从宫中出来的都是位高权重之人,突然看到一穿着素缟的小小孩童朝午门的登闻鼓过去,不少人驻足观看。
小子云小跑着登上高台冲往登闻鼓。
禁军看到是个孩子,本想上前驱逐,但一看是位娇贵的小公子,一时不敢妄动,怕是来寻家人的?
这一迟疑,小家伙已经跑到登闻鼓前,跳起来抽下鼓槌,跳起来往鼓面击下,他人小腿短本是够不着的,可好歹已经是把小金鱼练成大金鱼的人,跃上登闻鼓顶都没问题。
“咚、咚咚咚……”灌注了内力的鼓声响彻午门,荡漾到了皇宫上空。
午门内外的官员齐齐注目,脸现震惊之色!宫门的登闻鼓上一次响起,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不吃惊才奇怪!
禁军大惊失色!连忙跑过去喝制:“小娃娃,你可知你在做甚?赶紧停下来。”
霍子云大声道:“我知道,我来告御状。”
禁军又惊又怕!一禁军上前抢鼓槌,骂道:“胡闹,告御状叫你家大人来,再敲下去可是要举家受罚的。”
“我家大人没空,我来代我姑母申冤。”他嘴里说着,灵活地闪开队长的爪子,跑到另一边又敲了几下。
四名禁军只得联手上前逮他,他边跑边大声道:“小孩就不是人吗?本朝那条律法规定,小孩不许为被杀害的亲人申冤的?那是不是把大人杀光了,行凶者都不用偿命?”
禁军听得一怔!
“且慢,让他说。”禁军队长制止了手下,鼓都敲了宫中想必已经听闻,追究起来还是要把这小娃娃交上的。
“我乃罪臣原赤炎侯四房二孙霍子云,要状告执金吾中垒令林凤生逼死孕妻霍氏。我有状纸。”小子云昂头看着他们毫无惧色。
四名禁军脸色微变!
队长沉声道:“小娃娃,平民告官、告御状可是要杖五十才可交状纸的。你确实你能受得起五十杖?”
“本朝律法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朱儒当鞠系(审讯囚禁)者,颂系之(宽容而不加刑具)。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
盗及伤人者亦收赎,有官爵者,各从官当、除、免法,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小子今年四岁,汝杖我五十?试问礼法律法存乎?吾皇仁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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