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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杀


罗满金还没有反应过来,任羡一指点到他的手腕,手中大刀掉在地上,清脆的声响。

        他只感觉手腕酸疼无比,好像体内的内息都有些停滞,又一指来了,直取他的额头。像是求生反应一般,罗满金用左手护住额头,并且向后面退去。

        任羡的点苍指已经有所小成,超天诀的内息爆发之下,当即点穿他的手掌,罗满金痛苦的交出声音。

        任羡欺身而进,化手指为拳头,锤向他的咽喉,罗满金已避无可避,绝望等死。

        风三弄岂能袖手旁观,飞身而来,护住罗满金的同时,自身元气一震,用手掌包住任羡的拳头,二人互相对拼一记。

        任羡的功力极为霸道,就算未用全力,气势上没输给他。风三弄有所诧异,任羡张开拳头,一把握住风三弄的手腕,硬生生把他从对面拉过来。

        风三弄从空中旋转而过,罗满金刚以为自己得救,任羡怎么如他心意。她一心二用,拉住风三弄的同时,脚尖点到地上的大刀,将其弹在空中,左手反手一掌打在刀柄上。

        大刀空中直直飞出,插入罗满金的胸膛,霸道的气力带着大刀穿身而过。

        罗满金吐出大口的血,不可思议地看向胸膛的口子,直直地倒下去,砸出一点尘土。

        任羡当着众人的面,不顾风三弄的阻拦,强势格杀罗满金。

        行云流水地出招,让一旁观战的众人有些心寒,毕竟之前都是小打小闹,突然死人,意义就不同。

        任羡杀人轻描淡写,在他们眼中,此人的武学修为虽然在练气巅峰,但是真实战力不输给入元之境。

        最气的还是风三弄,他元气全开,竟然是入元中期的境界,而且元气极为饱满,不像是刚入此境的人。

        在他震开束缚的刹那,一拳攻向任羡,任羡内息鼓动之下,和他对了一拳,向后面退了几步,嘴角溢出血丝。

        不是任羡打不过他,真的要分生死,任羡杀他用不了十个回合。她在隐藏实力,因为自己如果练气之境跟风三弄平分秋色的话,实在太惊人。

        枪打出头鸟的道理,任羡还是懂得。

        风三弄见任羡受伤,似乎找回点面子,“你们二人比试,你已经赢了,为何还要取人性命?如此嗜杀,刚刚这一拳算是小小的惩戒。”

        杀人到底算是大事,惊动了司空皓月和诸葛欲平。

        其实,在任羡拉住风三弄的时候,原地打坐的诸葛欲平就睁开双眼观察战局,他看到任羡硬抗风三弄的一拳,对于他还是比较欣赏。

        任羡说道,“他跟我要生死比试,人家要杀我,为什么我不能杀他。因为你实力比我强,所以你说的目前是对的,但是不代表你可以一直比我强。”

        风三弄没想到自己打伤他,他竟然还敢这么嘴硬,多少有些下不了台。

        司空皓月开口道,“好了,揭兄,三弄打伤你,这一块灵玉助你疗伤,此事就此揭过,不过从现在开始到进遗迹之前不许再有生死争斗,不然的话,我不介意再少两个人。”

        司空皓月扔给任羡一块三品灵玉,任羡也不和他客气,自己看似受伤,其实那是自己故意逼迫自己血气上涌,白拿一块灵玉也不错。

        该强势的时候就强势,安抚人心的时候,司空皓月也不小气,的确是一个做大事的人。

        围观的众人也散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地方,任羡刚准备回帐篷的时候,看到一个人朝自己走来,正是诸葛欲平。

        “诸葛兄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说到底,无论是司空皓月还是诸葛欲平,他们目前的战力都比自己强,不代表任羡怕他们。他们不过是比自己修炼的早,如果自己能够解决超天诀的修炼问题,指不定谁比谁强。

        诸葛欲平大笑道,“小兄弟不顾阻拦,依旧杀掉那个宵小,明知不敌,还敢出那一拳,真不错。”

        任羡也笑了,“诸葛兄不会特地过来夸我的吧。”

        诸葛欲平说道,“这几天一个人喝酒没啥意思,司空那个家伙不喝酒,太无趣,小兄弟脾气对我胃口,要不要来喝一杯。”

        好家伙,别的人来探索遗迹都是带保命的东西,此人只带了酒。

        任羡杀完人之后,浑身说不出的通透舒适,之前她不怎么喝酒,今天却想要尝试一下。

        “其他人找我喝酒,这个面子我不会给,诸葛兄找我,我给。不是因为你是强者,而是你缺一个酒友,我也愿意多一个酒友。不过光有酒,还差些意思。”

        任羡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头,“诸葛兄带着酒去那边坐好,小弟过会便到。”

        她回去带着背篓,转身走入山间,附近的小动物都被吓跑,三里路才逮到一只野兔,很肥。

        任羡拎着洗干净的野兔来到山头,地上的柴火都弄好,诸葛欲平猜到,有酒没肉,不过寡欢罢了。

        他拿出两坛酒,这样的包装可真的少见,而且封坛的纸布看上去有些年头,“老弟,这是我特意买来的地窖中的酒,十五年的,尝尝看。”

        一人一坛,打开后,果然酒香四溢。

        二人先碰一个,架上的兔肉还没有烤好,“诸葛兄果真不是小气的人,好酒!”

        诸葛欲平接话道,“也就好像,昔日我去江南,有幸尝到年份颇长的女儿红,那才真的是人间一绝。”

        “酒我不是特别懂,你说遗迹里面会不会藏有超古代的酒,若真有,小弟一定夺来和诸葛兄共饮。”

        听任羡的话,她确实不懂酒,什么样的酒可以保存千千万万年。

        她的话其实更大一部分是在试探,她也不信如此的强者对于遗迹真的没有任何想法。

        诸葛欲平好像看透不过没说透,“遗迹酒是应该没有,可能会有一些机遇,当然一定会伴随着危险,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道理。你去遗迹的目的又是什么?”

        任羡笑了笑,“和你差不多。”

        诸葛欲平说道,“我本来想找一个对手,于战斗中领悟,遗迹对我来说真的可有可无,武者,最后强大的一定是自身,机遇只是让你少走一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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