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命案
“喂,七哥,你在哪里?”
街头,方乐边走边同手机里对话。
“在一个商场啊,阿乐,快来,我找不到出口了,呜呜。”
电话那头是一个可怜兮兮的男子声音,稍显阴柔。
“别急,别急,哪个商场?”
“好像叫‘万城商厦’。”
“那个商场是出了名的迷宫城啊,你一个路痴竟敢进去探险?好吧,你站在现在的位置别动,然后用手机对着有特征的地方拍个照给我传过来,我给你判断具体在哪个区域。”
方乐斥责完赶紧想办法。
“好,我这就拍,啊……”
那头突然出现一声惨叫,方乐赶紧问:“怎么了,七哥?”
手机出现滴音,被挂断了。
方乐再打过去,没通。
不好,发生什么了……
一辆执勤摩托停在了路边,刑警队实习生洛静取下了腰畔对讲。
“警员尾号4286,请指示。”
“4286,你所在区域的万城商厦三楼疑似发生一桩凶杀案,请先去维持现场。”
“收到。”
摩托车重新启动,向目标地点奔驰……
呼哧、呼哧……
方乐敢说,这是自己自大学毕业后第一次真正的短速跑,边跑他还边把手机放在耳边,可一直没通。
到达目的地的短短几十秒里,他一直维持着这种状态。
没办法,电话那头的人对他太重要了。
冷门学科出身的方乐在并不喜欢的岗位上工作了一年多,深觉那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学生时代就喜好看侦探小说的他尝试向一个推理杂志投稿,被一名编辑相中了潜能,亲自指导写作,不到三年他就成了那本杂志的热门作者,并被推出了好几次个人单行本,方乐干脆就辞掉了工作,专心构思写作,感觉渐入佳境,寻找到了人生新模式。
而那位发掘出了他的才能的人,就是电话里的“七哥”。
七哥姓齐,网名“七王爷”,起名“王爷”是因为他羡慕古代王爷那样养尊处优还可以不干活。
“七王爷”和方乐不止是责编与作者的关系,双方的私人友谊相当不错,这次七王爷向公司请了年假自助游,目的地之一就是方乐所在的中山市,但打出租的时候把地点报错了,和约定接应的地点远了些,方乐只好亲自去找。
如果七哥出了事,他方乐真的是难辞其咎了……
刚跑进万城商厦的门,方乐就听见有人在喊:“死人啦、死人啦……”
一辨析,声音好像来自上头的三楼,方乐赶紧走侧面楼梯,腾腾腾继续跑。
三楼某空阔地,正聚集着一拨围观人群,指指点点,嗡嗡议论,有人在说:“这个胖子真惨啊,血流了这么多。”
方乐顿时眼前一黑,因为七王爷就是个标准的胖子。
他踉踉跄跄推开一道缝挤进人群,见到了围观中心惨烈的一幕。
一个男人双臂一前一后姿势别扭地趴在地上,不知从哪里的伤口流出的血铺满了一地。
而体型正和他半年前参与作者年会时见到的七王爷很像。
“七哥……”
方乐声音颤抖,摇摇晃晃走向“尸体”,跪下来将胖子身体费力地扳正了过来。
伤口在左胸部位,血已经不怎么流了,然而等方乐看向上头沾染了部分鲜血的脸时,愣了一下,内心狂喜。
这个人根本不是七王爷!
这时候人群外围有人说:“警官,这边请,受伤的人就在这里,啊,你们围在这里做什么,让开,快让开!”
随着这话人群分开一条正式的道,两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是个商场保安,另一个……
哇,“警花”?
只见随着保安指引来的是一名女警,气质鹤立,相貌出众,一头秀发虽然挽在脑后,也可以想象放下来后的黑长直美感。
所以本已经站起来自觉走向一边的方乐傻站在了半道,双目呆呆地追着人家看。
洛静根本没有理会大活人方乐,直接走到尸体旁边,屈身验看了看,轻声判断:出血口在左胸心脏部位,血液基本停止流动,脉搏感受不到,双目瞳孔扩散……
就算马上用设备急救恐怕也没用了。
也即这已经变成了一起真正的人命案。
她刚下这个判断,侧面一个陌生男子发声说:“从他伤口衣服上的破口看,凶器像是一把宽刃的匕首啊。”
洛静扭头,看见说话男子身体上沾染的血液,皱眉问:“你是谁?”
方乐尽量做出灿烂的笑容来,自我介绍:“警官你好,我叫方乐,快乐的乐。”
洛静根本没有理会方乐僵硬的“帅哥脸”,站起来问保安:“你发现尸体的时候见没见到疑似凶器的东西?”
保安摇头:“没有啊,我就看到这个人趴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赶快报案了……咦,尸体怎么被翻过来了。”
“那么,这个区域有没有装监控?”
“没有。”
洛静只好看向四周围观人群,说:“请问各位市民,你们有谁看到凶手或者是行凶的一幕了么?”
第一遍没人回答,洛静正想询问第二遍,一个大妈忽手指离尸体最近的无关者方乐,脱口而出:“姑娘,他很可疑!”
啊?!
方乐立马大脑当机,随后驳斥的话连番而来:“大妈您没毛病吧,您不是看我身上有血就认为我是凶手吧?我来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倒在地上了而你们已经在围观了,我是误会受伤的是我认识的人上来查看才沾到血的那一幕你们又不是没看到,再说你们看我这么气质大方外表阳光笑容灿烂的好市民像是会杀人的凶手么?像么?像么?”
结果发挥过度,人群吁了一声,集体鄙视:“像!”
有人补充:“听说凶手都很自恋。”
方乐一头黑线,干咳,纠正说:“好吧,我不否认我刚才有一点点自我美化,不过你们说我可疑必须有具体的证据才行,不然请向我道歉。”
前头指责方乐的大妈继续说:“刚才我从那边楼梯上下来一个男的往上冲差点儿撞到我,那正好是在我听人喊死人了之前,如果那个人不是凶手,为什么那个时间点往楼梯跑呢,而那个男的和小伙子你发型很像,你不可疑谁可疑?”
大妈年纪不轻语速却不慢。
方乐哈哈一笑,再次驳斥:“开玩笑,您不会因为一个发型就判断那是我吧,再说我这种发型还不是到处都……”
“有”字出来前方乐摸着自己头发目扫围观人群,呃了一声把最后一个字咽下了。
他忘了自己长年保持着一个非主流的蓬松头发型,人群里无一相近。
大妈很“心善”地劝说:“小伙子,你就承认了吧,我见过很多种你这种罪犯,都是开始否认被人家警察一仔细问就不打自招了。”
方乐呵呵呵三字音节,打量着大妈问:“大妈听口音不像本地人,您是游客么?”
“我来自朝阳。”大妈得意洋洋。
……
“好吧,我认输……那么这位朝阳大妈,除了发型您还觉得我和那位可疑的凶手哪里还像么?”
“我只注意到头发。”
“很好,请问这是几?”
方乐举手做出了个V字型。
大妈眼神斜睨:“小伙子,你这是在小看我不懂外语么?我在家乡戴红箍巡街的时候有很多外国洋人都用这个剪刀手跟我合影呢。”
“那好,那您再看看这是几?”
方乐保持着V字型向大妈靠近一直把手凑到后者眼前。
“小伙子,你从哪里找的两根筷子。”
“大妈,您有老花吧,眼镜是不是忘了带出来?”
“你怎么知道?”
“那个人差点儿撞到您说明当时你们距离相当近,还是正对着面碰上的,您却只认识发型对相貌和其他特征没有印象,只有老花的人才会远的能看清近的看不清,所以大妈您的证词不能做数。”
驳斥完了一个老人方乐信心上升,睥睨四周问:“还有人说我是凶手么?如果没人的话我就走了啊,我还有事要办呢。”
结果这话实在不该提,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儿张口就说:“叔叔你果然是凶手!”
方乐视线下放,一愣问:“小朋友,你为什么说我是凶手呢?”
“因为真相只有一个……”
这位穿黑色小西服戴蝴蝶式领结的小朋友抬手伸臂指过来的一瞬间,背后似乎有某个附体的名侦探幻影一闪而过,而方乐差点儿趴倒在地。
“小朋友,”方乐蹲下来,笑眯眯地抚摸着小男孩儿脑袋,“名侦探不是那么好学的呦,哥哥柯南看了一千集了,发现一个道理,最开始被指责是凶手的人往往不是凶手。”
小男孩儿反驳说:“叔叔你撒谎,柯南才放到953集。”
呃……
“好吧,那你说哥哥是凶手,有证据么?你是不是看到凶手了?”
“我没有看见凶手,但柯南说很多凶手案发后都会回到现场的。”
“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们要确定被杀的人有没有死掉,有没有遗留不该留下的物证,还可能想把现场打乱好掩盖线索痕迹。”
小男孩儿声音稚嫩,逻辑却清楚,真是个不得了的小家伙。
这时候女警洛静也走了过来,从另一边摸了摸小男孩儿脑袋,和声说:“小朋友,你的爸爸妈妈呢?和你的爸爸妈妈回家去吧,看死人会做噩梦的哦。”
“姐姐,我爸爸说了好孩子不能怕做噩梦。”
“那,你的爸爸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爸爸说有事情要办,让我在人多的地方等他一会儿,要是有人想把我带走,就大喊坏人要拐卖我。”
你那位爸爸心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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