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人证
四中队专案内部会议再次召开,但这回氛围稍有不同。
小张直接说:“袁队,我觉得这个邹同就是个伪证提供者,他是林兴邦的同事,又是他女儿请来的,证言不值得采信。”
袁大伟没有回应小张的评论,而是问洛静:“如果邹同能提供林兴邦的未作案证明,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到来,前头你们有没有查问过这个邹同?”
洛静回答:“我们对林兴邦工作单位的查访主要涉及其个人情况,对于五个案子具体的作案时间方面的查询并未深入,时间的询问主要是对林兴邦的邻居,因为他下班后一般都会呆在家里,这个邹同虽和林兴邦住在同一片区域,但相隔有点儿远,就没有直接查到……当然,林兴邦自己招认了罪行后,后续的补查还未完善,这是我的工作失误。”
袁大伟阻止了洛静的自责,说:“这不是你的问题,任何案子未完全完结之前都可能遭遇一些意外……目前的关键是,邹同的证词需要先确认一下,他的供述里不是说,他和林兴邦那夜一起去过家里附近的小卖铺买熟食下酒么?还有他们一直在邹同家喝酒,有没有外界的证人证言?林兴邦夜里10点半从邹同家出来,一路走到自己的家里,途中有没有人目击到?这些细节都要查……好了,动员全部可利用的警力,都出发去查吧,我去找孙大汇报。”
刑警们纷纷离开,赶往调查前线,方乐也跟去了,他同样想确认邹同证词的真伪,如果是真的,那这案子要大掉个儿了!
袁大伟直接来到孙川办公室,简要汇报突然冒出的证人证言的事,孙川倒显得镇定,只是说:“走,去见李局。”
从他脚下迈出的步伐可以知道,他心里并非如表面的镇定。
这是一桩被市里亲自点名关注的刑案,本来都可以收尾结案了,却冒出这么一出。
局长办公室里,李华本来正准备打电话,向市局领导报告嫌犯落网并认罪了的事,被孙川打断并听了叙述后惊出冷汗,幸亏电话还没打出去,不然脸就丢大了……
前线走访从来都是繁琐而枯燥的,耗费了大半天时间,洛静等主力人员回归分局,再次开专案会议,这次会上,不但袁大伟,孙川、李局都在。
洛静的汇报并不如这三人所期待。
“小卖铺证实9月20号那天6点半左右林兴邦与邹同两人的确到那里买过酒肴,邹同的邻居证实7点钟看到过两人进入邹同的家,8点半的时候他还从院落外隐约听到了里头聊天喝酒的声音,10点半林兴邦从邹同家一个人离开回家的一路上,至少有两个当时的行人和居民见过或疑似见过林兴邦经过,一人还说当时的林兴邦脚下不稳,还哼着歌,胡同拐弯的时候差点儿碰到。”
“唯一的问题,就是邹同是一个人住,他家里的证人就他一个,而那片居住区里根本没有安装摄像头,居民们的说法没有切实视频证据支持。”
洛静的话使得桌面上出现沉默。
李华扭头问孙川和袁大伟:“老孙,老袁,你们怎么看?”
袁大伟看了眼孙川,见前者暂无开口的意思,就说:“这个调查结果大致如邹同所说的,如果林兴邦真的是10点半才从邹同家里出来并走回家的话,那么9月20号那一夜,他的作案嫌疑将大大降低,因为那夜最后的一案是在北港区,离他住的地方很有些距离,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要抵达那个地方,只能坐车,骑自行车则稍有难度。”
“当然,一同喝酒闲聊也有可能是林兴邦刻意布置的一个伏笔,毕竟邹同的供述里,8点、9点半、11点这三个时间点并无额外的人证,居民们的证词也相当暧昧,如果林兴邦是趁表面上的喝酒的时机,离开居所,抵达那夜的前两个犯案地点袭击完那位女白领和卫生官员,再快速回归居住区,演一出喝完酒回家的戏码,让一二居民目击到,之后火速利用载具赶往第三个犯案地点,即那个胡同那里,于11点钟犯案,这不是不可能的。”
李华琢磨着味道,说:“你的意思是,邹同协助了林兴邦的犯案?”
毕竟一个跟你喝酒的人数次长时间外出又回来,没有获取到默认是不可能的。
袁大伟点头,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李华问孙川:“老孙,你觉得呢?”
孙川说:“我大致赞同袁队的分析,我建议排查从林兴邦的居所到那夜3个犯案地点之间的交通视频有没有摄录到他,查他家及那三个地点附近的出租车有没有载过他,查那个小区里的私家车主有没有向邹林二人借出过车,当然两人的单位同事之类也行。另外,如果邹同协助做了伪证,他可能是共犯和同谋,我建议搜索一下邹同的家。”
李华点头,说:“嗯,很好,就该这么查,不过呢,在搜索邹同的家的时候,找一个好的口实,譬如是需要核实林兴邦来过他家里的物证,意图上不要表现得那么赤裸裸。”
“明白。”
散会后,所有警察都去忙活了。
方乐这次没有跟着去。
查视频的事,向来繁琐,他可不想徒费脑子。
更何况,他已有种不好的预感。
在会议室外头,他开始想。
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
如果林兴邦那夜没有犯案,为什么要认罪?
算了,先去马辉那里看看吧。
方乐刚走到二楼,就见一个女孩子揪着某警员在问:“喂,那个姓洛的女警察到底在哪里,她是不是躲着我,不想放我爸爸出来……”
那警员苦笑:“我说过了,洛警司她们出去调查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女孩子正是林小满,她正要继续追问警员,侧眼望见了方乐,大喜,转而跑过来揪住了方乐,质问:“你是当时跟着姓洛的一起给我笔录的乱头发哥哥,你告诉我,那个姓洛的去哪里了!”
乱头发哥哥?
方乐苦笑,说:“小满同学,你先不要激动,洛警官和半个分局的警察的确都去继续调查涉及到你父亲的那桩案子了。”
林小满松开了他,冷静了些,但视线锐利依旧,说:“你们不要再忽悠我,前面你们能说我冲动和幼稚,但这回不同了,我在我家院子里看到你们警察到处在问了,我邹伯伯的证词你们证实是真的了吧?不然不会还在调查!”
方乐解释:“证实是证实了,还找到了目击证人,但他们的证词相当暧昧,最重要的是,在8点、10点和11点这三个关键时间节点上,没有人亲眼见过你父亲……对了,不说别的人,你自己身为你父亲的女儿,能证实那一夜你父亲的行踪么?具体说,是从8点到11点的行踪,回答之前记住要真诚,你总怀疑别人意图冤屈你父亲,你自己总要说实话吧?”
方乐紧盯着女孩儿的眼睛。
“我、我……”林小满一下气势弱了,眼神躲避,说:“那夜我没在家。”
“没在家?”
“是、是的,7点的时候爸爸给我打电话说他要和邹伯伯喝酒,不做饭了,让我出去买东西吃,我又接到了一些朋友的短信邀请去迪厅玩儿,后来留宿在我朋友那里了。”
“你留宿朋友家?”方乐满是质疑。
“不可以么,我那个朋友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女的。”
仿佛是被质疑了品格,林小满满脸通红。方乐有了口实,说:“你看吧,连你自己都证实不了你父亲的行踪,警察能随便采信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证人的证词?他们自然要详查才能确认的嘛,所以警方不是在躲你,而是在为你父亲的清白努力,你要是老这么闹,非但于事无补,还降低了你在他们心里的印象,让他们动力欠缺,你说是么?”
林小满垂下了头,貌似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方乐心下满意,小女孩儿还是蛮好劝的嘛。
“好了,分局里有接待室,不愿先回家你可以去那里等,洛警官回来我会告诉她你要找她的。”
方乐劝服工作完成就走,哪知道,没几步感觉身后有脚步声,他停下回头,见林小满几乎一步不离地跟随着他,无奈说:“小满同学,不是说你可以先去接待室么?那地方你前头来时去过的。”
林小满却执拗地说:“不,我要跟着你,一直到那个女警察回来。”
方乐翻翻白眼,看来这跟屁虫她是当定了。
他约法三章说:“你跟着我可以,但我要去某个地方,你到时不要胡乱开口,不然我让警察将你请出去。”
刑事科学技术室,林小满一直跟踪方乐到了此处,期间果然老实规矩。
方乐找到马辉,马辉见他带来了一个女孩儿,也没有问。
方乐说:“老马,那些检材,有什么新的结果么?”
方乐问的是马辉前头从林兴邦的家院里运输回来的各种东西。
马辉摇头,说:“东西太多,不过已经筛选掉了一大批,剩下就是那些了。”
马辉指向了附近桌案上摆放的一堆东西。
林小满立即吃惊地说:“啊,那是我爸的东西,扫帚还有工作服!”
马辉马上说:“难道这位是……”
方乐知道往下问什么事情就会受到林小满的干扰,对助手六子施了个眼色,将马辉拉往一个密闭的房间,并随后关上了门。
林小满要跟着,被六子挡住了,后者还说那个是精密化验室,闲人免进。
林小满气急败坏,说:“那个家伙要逃跑,你让开我过去!”
六子苦笑,说:“小姑娘,这里是地下,能逃哪里去……”
密室里,果然清净了,方乐放低声问马辉:“大技术员,问你一个问题,你说通过那五次作案的脚印,判定凶手是一个人,那么,有没有可能、我是说可能,作案的是两个人乃至多个人,却刻意仿造出一个人的印迹呢?”
马辉推了推眼镜,对这个问题思考了下,才说:“模仿相近的印迹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除非是警界中人,精通此行的高手……即便不是高手,有另一个人不论身高体重脚的尺码乃至行走习惯都和前一个人高度相仿才行。”
“像是双胞胎那样?”
“未必,只要一个人长时间能模仿另一个人的日常动作也可以,包括潜意识里的模仿……不过我还没有遇见过一个人如此去模仿另一个人的案子呢,对了,你问我这个做什么,那个女孩儿又是怎么回事?”
方乐没有回答,而是陷入了苦思。
脚印仿造很难,除非是技术高手,可以排除,林兴邦也没有双胞胎……或是一个人日常模仿了另一个,但谁又会去做这种无聊事。
这个且不说。
换个角度想,如果邹同没有说假话,而林兴邦那夜确实也没有时间犯案的话,他的嫌疑并不能彻底洗脱,因为前两案的15号和17号他得不到这种证明,而且捉捕到他时,他携带的赃物都是前两个案子的。
问题是,就算他的确犯了前两个案子,但既然后三个案子可以给自己洗脱嫌疑,为何在被捉和受审时不提供出来邹同这个人证?
他不知道那样可以间接证实自身的清白么?毕竟,系列案五案一体。
可的的确确,林兴邦承认了五案的全部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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