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用青瓷壶喝酒
他们两个人虽然吃了不少的好菜,那当然也是非常的,香脆可口,可那青瓷壶的美酒还是没有喝多少,只忙着吃美味的菜啊!
这青瓷壶就跟普通的古代的酒壶是,差不多的,上面是细长的,下面则有些圆鼓鼓的,主要是下面盛酒。
整个酒瓶全身都是青绿色的,是一种清雅的美!正符合文人这种独特的气质。
就连那喝酒的圆底杯子,也都是青瓷造的,这可算比较好的饮酒杯具。
这文香楼也是东京城里屈指可数的大酒楼,那菜卖得非常的贵,当然,这些饮酒的工具也要比较的高贵。
这一套青瓷的饮酒壶和杯子,少说也得十两银子,可是特意造的。
普通的酒楼可没有这么的高贵,那些酒壶杯子也只不过是,白色的瓷器,便宜的很。
秦风在大吃了一顿后,也注意到了,这青瓷酒杯和杯子,这不是普通的瓷器啊,可是青瓷啊!
那青色的酒壶看上去做工精细,上面印着一朵朵梅花枝,梅花枝上也带着好些花瓣,正在向上扬起,似乎是微风吹起的样子。
这两个青绿色的杯子也是那么精致,表面看起来光滑的很,也带着青绿色的光,正符合文人那文雅的气质!
低调中透着些奢华,奢华里又透出那文雅脱俗的气质。
在未来的那个世界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原因,在这里很平常,可见的青瓷却是那么的贵,少说也得十万块钱一个。
这十万块钱还只能买一个,造型普通的小杯子,就连这个青绿色的光滑的杯子,也不止这十万了,看起来是那么的高贵不凡。
还有那个酒杯上的梅花,真的是太生动了,印的都活了。
就这三个饮酒用的青瓷杯具,估计也得值个几十万啊!
秦风缓缓把手放到了,那个青绿色的酒壶上,在上面缓缓摸起来,果然是光滑清凉。
把这当成了一个宝贝,那可是几十万啊!要知道自己在那个世界里,可是连工作都找不到的穷鬼!
心中萌生了一种冲动,把这几个东西给偷回去,放在自己的府里,这可是几十万啊!
这么一想,自己的府里,好像也看到这样的东西,就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那里也是,放着一套青瓷茶具。
就在自己床边不远的,那个圆桌上面,放着一个青绿色的茶壶,看上去圆圆长长的,也带着个弯弯的嘴子,旁边就是好几个,青绿色的杯子。
那些是装茶的杯子,当然也比这杯子大多了,这装的可是酒了,看起来倒也是光滑的,似乎比这还要好。
自己的卧室里还挂满了画和书法,那些画看起来都是栩栩如生的,虽然有的比较深,有的比较浅,应该也是能值不少钱的。
书法更是显得不一样,有的是苍劲有力,有的看起来无力,里面却透出力量,笔法也是精进,肯定是出自名家之手!
原来自己家有那么多好东西,干嘛还要偷这个,那肯定也能值不少钱的,自己也是个富豪了。
就把手往回拿去,自己好歹也是个三品大官,要是偷东西被别人抓住,那可真是丢脸啊!
秦福也看到了,他把手伸向酒壶,以为老爷是想喝酒的,手也放在了上面,就没有跟老爷抢着倒了。
可是老爷又把手伸回去了,是觉得这酒壶太凉了,不想自己倒吗?
他立马就拿起了那个酒壶,也站了起来,把身体躬了下去,向着秦风面前的那个杯子里,倒了满满的一杯。
随后,把壶伸向了自己的杯子,那也给倒上了满满一杯。
道:“我阿福虽然只是一个仆人,可老爷对我就像弟弟一样,会一直记得老爷的恩惠!这杯酒就敬老爷,谢谢您这么多年的照顾。”
他敬了那杯酒后,一下就开始往自己的嘴里倒入,显得非常洒脱,那白酒也一下就进入了他的喉咙里。
没事一样,脸色也还是那个样子,没有一点的,不适应的反应。
秦风先是呆呆的看着,也喝过了,这青瓷里的白酒,可是非常的烈啊,那真的是刺激到自己的喉咙,所以才没有喝的。
自己可是一个南方人,这南方跟北方是不一样的,这酒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看着阿福那一脸激动的样子,自己,也不好意思不喝,那真是辜负了他对自己的期望。
只能缓缓地端起,那个酒杯是满满的一杯酒,光味道就是那么的烈,也缓缓的往自己的嘴里放去,只能喝下去了。
倒进喉咙的时候,就感觉好像里面,燃烧了起来,怎么会这么烈,脸也发生了变化,那有些白的脸出现了两丝的红色。
然后感觉胃也有些热乎乎的,真的是有些烈,也是一种燃烧了起来!
秦福见老爷,把酒一下都喝下去了,也是非常的高兴,虽然老爷是个文人,可这酒量一直都不错,比自己还好一点,也是经常陪老爷喝酒的。
又把酒壶拿了过来,放到了杯子那里,把杯子给倒满了,道:“老爷,我阿福不会,忘了你对我的恩惠的,这杯酒我还敬你,今天中午我们不醉不归,反正下午也没事。”
当然也把自己的,那个酒杯倒满了,一脸激动的看着秦风,两个人打算一起一饮而尽。
他看着这杯酒,感觉有些咽不下去,这味道也太烈了,比南方的酒强了好多。
可这秦福太激动了,自己真的不忍心打扰他,就再喝一杯吧!
两个青绿色的杯子撞在了一起,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然后那些酒就倒入了各自的嘴里。
阿福还是那个样子,这酒可是喝了几年的,虽然也是南方人,喝了这么多年,酒早就喝惯了,只不过比家里的水烈了一些。
秦风喝下那些酒的时候,也是感觉更烈了,脸上多出了几丝的红晕,也有一些的晕。
可是那些酒到胃里后,感觉就没有那么不舒服,更加的热乎乎的,让身体暖和了起来,似乎是适应了。
就多喝了这两杯后,感觉身体也没有那么凉了,变得热乎乎的,一种热量从胃里传到上身体的各处,真的是舒服不少。
感觉是舒服吧!可是这口味有些不习惯,还是不喜欢喝这种烈酒。
阿福却又拿起了,把杯子给倒满了,也把自己的杯子给倒满了,那个青绿色酒壶就被放了回去。
“我知道老爷的酒量非常好,虽然结交了不少的东京朋友,可总是那些王室亲戚的嘲笑和轻视,心中也有莫名的不痛快,我阿福今天陪老爷大醉一顿,一定要不醉不归。”
“大不了,就在这桌上睡个几个小时,等到晚上的时候,那些酒劲也都散了,人也变得更加精神了,晚上的时候,我们再到这东京的大夜市看看,到那满是美女的艳花楼逛逛,又是一个难忘的夜晚啊!”
秦风才刚刚到这个时代不久,哪来那么多的不痛快,那也是以前那个人的,自己可不想喝酒。
可秦福就像吃了豹子胆一样,胆子变得特别大,就把酒杯送到了嘴边,硬是让他喝!
没有了主仆的那种约束,就像是多年的好朋友一样,还说晚上一起去潇洒,艳花楼里,可是这东京美女最多的地方,而且一个比一个妖媚,让人魂都留在了那里。
艳花楼真的有那么好,居然能让男人的魂都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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