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约黄昏后
过了楚州就是扬州的门户宝应了,宝应本名安宜,前朝节度使叛乱,天下纷乱八年有余,即安宜出镇国之宝,天下乃定,遂改名宝应。宝应自古乃人杰地灵之地,虽无奇山,却有秀水,县城虽不大,不过风景秀丽,实乃淮南数一数二的好去处,不过,自从北方三省大乱以来,离宝应不过两百里的徐州都已成了前线,淮南数度告急,朝廷为了保护脆弱的漕运,在宝应也大量驻军,特别是此番高邮城毁之后,宝应成了戍卫扬州乃至南都应天府第一门户,地位更是大大提升,如今宝应已驻卫所军两个卫,此外尚有数千精锐府兵,小小一个弹丸之地,却驻扎着近两万大军,这个县城已然成了一个军镇。
高绍全虽然眼不能视物,不过那种紧张气氛却瞒不住他,短短的一条街道,已经有三队巡逻过去了,他心中暗叹一声,这般草木皆兵,实在有些过了。这番南下,是与二叔商量了一番,毕竟全家尸骨未寒,作为唯一尚在人世的男丁,他必须回高邮让亲人们入土为安,高元的心里则私下以为,让他南下或许可以解开些心结,一个被仇恨完全蒙蔽的人生是痛苦不堪的,作为大哥唯一尚在人世的侄儿,他实在不想看着这个孩子一生被仇恨缠绕。
近乡情更怯,更何况那个家乡实在无法让他面对,这时候的高绍全突然有点感谢老天让他的眼睛失明,如此至少他不用看到故乡的一幕幕人间惨剧。“少爷,好好歇息吧,明天就能回家了。”林叔是跟了二叔几十年的老仆,高绍全如今举目无亲,高元也不放心他一人南下,遂把自己用惯了多年的老仆转赠给了高绍全,进了客栈之后,林叔注意到高绍全的神情有点怔忪,知道他又在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小心劝他休息。
高绍全自然不是笨人,他转念一想就知道林叔误会了他,他没有触景生情,只是心中在叹息,缠着布条的双眼无法视物,不过并不妨碍他的嗅觉,萦绕不去的香气久久停留在他鼻端,高绍全愣了愣,很熟悉的味道啊,已经八月中了吗?“是桂花开了?林叔。”他轻声叹息,“是了,少爷,现在已是八月末了,”林叔笑呵呵道:“这宝应城小,不过桂树倒是不少,少爷您闻闻,这客栈里也种了不少呢,满城桂花飘香,真是好别致的风景呢。”
“八月末了啊?”高绍全叹息了一声,秋闱已经结束了半个月了吧?新科贡士们现在差不多正是意气风发之时,那里本来也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只是…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高绍全又是一声长叹,林叔见得自己的公子长吁短叹,虽然想劝一劝,不过也不知怎么说,家破人亡,壮志难酬,有些事终究是回不去了。
“三郎君该回去休息了。”一声甜糯的声音让林叔不自觉的勾起了嘴角,眼神也多了几分笑意,这位何大小姐可真是胆大,自从前几日在何府中碰见独自闻花香的高绍全之后,每每都会找机会“偶然”遇到他家的三郎君,这番南下高邮,这何小姐更是自告奋勇的与他一道南下,这用心已然是路人皆知了,不过无论是何炯还是高元也并无反对的意见,两家门当户对,高绍全又是一表人才,若是有了伴侣,不定被仇恨蒙蔽的心也会柔软几分,两位老爷还是很希望能玉成此事的,只是少爷…林叔蹙眉看着一边毫无动静的高绍全,心里一叹:只怕少爷的心结不是那么好解开的。
高绍全也很是无奈的一笑,他尚记得与这位大小姐初见的那一日,那一日阳光甚好,虽然眼不能视物,不过暖洋洋的阳光让他身心觉得甚为放松,虽然眼睛依然不能视物,不过经过多日的疗养,对光线的明暗总算有了些反应,这也让高绍全淡定了很多,至少他不是真正的失明。
“好俊的书生!”眼前一暗,高绍全含笑抬起无神的双目,感受着女子淡淡的香气,清脆而又失望的声音:“可惜是个瞎子。”他全然无怒,只是无奈的笑笑,身前的女子大概才十五六岁的样子,很是娇憨,“月儿,不得无礼。”又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这声音却让高绍全背部一僵,这声音为何这般熟悉?
“原来你就是高家三郎?”似乎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娇俏的女子一脚踹开了秦淮河上的画舫,叉着腰,斜着眼打量着正慌得手忙脚乱整理衣衫的高绍全:“本姑娘还看不上你这样的纨绔呢。”从小到大都被人视为神童天才的高绍全哪里受过这样的侮辱,抬起眸来想都不想就反唇相讥:“疯疯癫癫的,谁会娶你这样的男人婆?”然而,缘分就是这样妙不可言,她最终嫁给了他这个她口中的纨绔,而他也彻底的爱上了她这个他嘴里的男人婆。“可是高家三郎?”熟悉的声线,熟悉的问候,高绍全鼻子一酸,忍不住流下了泪水,倒是把那叫月儿的贴身丫鬟给惊了个一惊一乍:“呀,小姐,这书呆子莫不是可痴人?”吸吸鼻子,高绍全抬起无神的双眼,一丝略带哀伤的和煦笑容:“可是何家小姐?”
…“三郎君,夜深了,你的身体不好,早点回房歇息吧?”温柔的声音唤回了高绍全的神思,他心中轻轻一叹,不管那声音多么与淑贞相似,淑贞始终是走了,六年情深,六年恩爱,换来的是天人永隔,他知道把何小姐的声音当作自己的妻子是对何小姐的不尊重,他也明白二叔和何大人让何小姐陪着他一起南下的用意,然而他无法接受,淑贞是淑贞,何小姐却是另一个人,他不能因为淑贞而把何小姐当作替代品,轻声咳了两声:“何小姐,中夜难免,不如随我到市集赏赏月,看看热闹?”
一句在高绍全看来极为寻常的话,于何诗晴来说,无异于天籁之音,喜气迅速浮上了好看的眉眼,笑容再也遮不住,她知道这不符合大家闺秀笑不露齿,然而她就是忍不住,这个呆子,十多天来她从每每假装“偶遇”,到后来以照顾病人为理由接近他,如今更是大胆的与他一起南下,有时候她常常恨恨的想,这呆子莫非是块石头?连月儿都为自己不值,不过这一刻,她觉得都值了。
其实高绍全并非天下无双的美男子,他长相虽然出挑,不过也只是中上,只是那遮不住的儒雅令何诗晴醉心,而因为思恋爱人让他双鬓染霜,总带着一丝哀伤的笑容又让她揪心,她多么希望他能忘记曾经的伤痛,留心眼前人,然而这么多天来,他对自己不假辞色,连自己都觉得这位解元公就是个铁石心肠,却没想到幸福来的这么突然。
本朝不同于前朝,除官府明文,一般不会有什么宵禁,哪怕是宝应这样的小县城,晚上也是灯火通明。走在宝应的市集上,何诗晴全无心思打量夜市的景色,她心如鹿撞,贝齿轻咬着薄唇,小小的手捏成了拳头,帕巾也被她揪成了一团,高绍全似有所感,放慢了脚步,等着何诗晴,何诗晴抬眼看见被林叔搀扶的高绍全,心没来由的一慌,连忙快走几步:“三郎走的好快啊,奴都追不上呢。”撒娇的语气让高绍全的心也是不由慢了一拍。
“何小姐,”待得何诗晴走到自己的身边,高绍全轻声道:“这附近可有说话的地方?”“唔?”何诗晴有点惊讶的抬眼看着高绍全,四周都是自己人,有什么需要另找地方说话?突然没来由的脸颊一红,有些事的确不适合一堆人在的时候说,她跺跺脚道:“三郎,要不我们去那边的茶馆?”“唔。”高绍全自然无可无不可。
茶馆里的雅间中,老仆林叔甚为识趣的退了出去,他知道两个年轻人有话要说,三郎君与何小姐都是面皮薄的人,他杵在这着实不美,出去之时还顺带把几个护卫一起喊了出去喝酒,临走顺道带上了门,只留下何小姐主仆二人和三郎君。
雅间里一片寂静,落根针都能听见声响,何诗晴坐立不安绞着手中的手绢,脸颊有些发烫,月儿也颇有点尴尬,若不是为了小姐闺誉着想,她早就逃之夭夭了,高绍全有点怔忪,过了许久,才长出一口气,道:“何小姐,你可知我曾经有妻有子?”何诗晴脸色一白,她知道若是高绍全像她表白心意的话,是肯定不会提到自己的妻子的,他的心思她瞬间明白了,指甲掐在自己的肉里有些发白,那痛竟然不及心痛的十一,她噎着嗓子:“三郎君,奴知道淑贞姐姐,也知道环儿,奴…”“我自问不是石头心肠,我明白你的心意,”高绍全轻叹:“然而我不想自欺欺人,更不想伤害到你。”“三郎君,奴都明白,奴…奴…”何诗晴鼻子有点发酸,她很想哭,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却被拒绝,她有点难以接受。
丫鬟月儿倒是忍不住了,她自小跟着大小姐,说是主仆,其实更像是大小姐的妹妹,姐姐被欺负了,她如何忍得住,立刻夹枪夹棒的反唇相讥:“高三公子此话就错了吧?我家小姐不嫌弃你是个瞎子,你还这么不识好歹?”何诗晴被月儿大胆的话儿,待听得不嫌弃三个字时,整张俏脸都烧红了,连忙用手捂住月儿那张大嘴巴,急道:“三郎莫要生月儿的气,她就这脾气。”倒是高绍全并不在意,轻笑:“月儿虽然嘴快了点,不过说的在理,且不论我曾经有妻儿,我比你大了七八岁,更何况我还有为母守孝三年,实在会耽误了姑娘。”“奴不怕耽误,”何诗晴急急的辨道,话出了口又是一阵羞涩,连忙辩解道:“奴今年十七,三年后也才二十,奴等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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