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二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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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对方转过头来, 他才看清楚, 对方的额头上竟然没有孕痣。而他旁边的那个身高九尺的壮汉的额头上, 反而有一颗鲜红的孕痣。
华服男子不由张大了嘴巴, 盯着袁夕和李俊猛瞧。
这,这, 他没看错吧,这竟然是一个长得像哥儿的男人,和一个长得像男人的哥儿。而且,这个长的像哥儿的男人还拉着那个长得像男人的哥儿的胳膊撒娇, 要那哥儿不能娶别人……
华服男子一脸吃惊的看着李俊和袁夕,那模样就像是看到了什么怪物似的。
袁夕叫他如此, 摸了摸鼻子,他也知道自己自己刚才撒娇的模样有些让人误会了。无怪别人会这样看着他们,至于这华服公子说的妒夫什么的, 这个世界的主流思想就是男人可以三夫四侍,哥儿却要从一而终, 而且, 哥儿还要贤惠大度接受丈夫的其他哥儿,否则就是妒夫。
这是整个时代的世界观的问题,想要改变太难, 除非人人平等, 政府规定一夫一夫制, 否则跟一个人争论也无用。
袁夕这么想着, 便拉着李俊走了。
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到两人的心情, 现在时间还早,他们还可以去街上逛逛。
买了两块玉佩,一匹布之后,两人便进了文房四宝店。
那文房四宝店的掌柜的一见袁夕进来,便露出笑容迎了上来。
“袁公子,这次您想要什么?”
袁夕隔三差五的便会过来买些笔墨纸砚,虽然买的都是最便宜的,但架不住他买的多啊!更何况就算是最便宜的纸张,价格也不低,所以这些日子以来,掌柜的已经在袁夕身上赚了很多钱了,现在见到袁夕来了,自然很高兴。
“给我来两只狼毫,两块墨,再来三斤草纸。”袁夕道。
“好嘞。”掌柜的应了一声,便去拿东西了。
自从来了这个世界之后,袁夕便一直在抽空学习这个世界的繁体字。不仅他学,他还让凉皮店里的员工们一起学。
上次招工的时候,他便留下了一个字写得还算不错的书生,让那书生在每天凉皮店下班之后,教员工们学字,如今几个月过去,凉皮店的员工们都已经能把常用的繁体字认得差不多了。
不仅是认字,袁夕还教了员工们算数,用阿拉伯数字来教加减乘除法。别说,虽然这些员工们都是大字不识一个,但他们都学得很认真,其中还有几个聪明的,学字和学算术进步都很快。
要知道,这古代一般人家都是上不起私塾的,如今有人免费教他们认字算数,这些人都觉得像是捡到天大的便宜一般,拼命的学习。
当然,也有些人觉得自己有了凉皮店的工作就够了,不会认字算数也没关系,学习学的头昏脑涨的,还不如回家休息。这些人袁夕也不强求他们学习,下了班谁要走人,他也不拦着。不过,这些人只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很愿意多学一些东西的。
毕竟若是认了字,会有很多好处,至少可以知道大街上的那些店铺招牌上都写了些什么。而学算术就更重要了,毕竟买东西的时候,若是不会算账,被人坑了钱,恐怕都不知道。
在袁夕向他们说了学习的好处,和目不识丁的坏处之后,大多数人学习的积极性都很高。
袁夕会让他们学东西,也是为了给自己以后培养人才。开凉皮店,只是他事业的第一步,先积累一些资金,别的摊子才能铺的开。而把事业做大之后,自然需要很多人才来帮他管理。培养人才,自然是越早越好。
这些凉皮店的员工们,每天学习他教的企业精神,背诵员工守则,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员工素质。只要他们努力上进,还是很有潜力的。
虽然这些人中有人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但还是有几个很有上进心,想要走的更高的人的。
不过,为了培养这些人,袁夕这段时间也花了不少钱,只说买这笔墨纸砚的钱,几个月就花了他将近30两银子。
光是买笔墨纸砚就花了这么多钱,也怪不得这古代一般人都上不起私塾了。
不过,三十两银子对于如今的他来说,两天就能赚到,所以他花的倒是一点也不心疼。
当初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袁夕连大街上招牌上的字都认不了几个,如今常用字他却已经认得差不多了。
李俊自然是跟他一起学认字的,而且,算数是袁夕开小灶教的,加上李俊学的十分认真,学的便比其他人都快。
如今两人每天都要写几张字,练练书法,加上员工们用的量,这笔墨纸砚就用的快了些。
把该买的都买了,也快到饭点了,两人便去了醉仙楼吃晚饭。
这醉仙楼是昌平县最大的酒楼,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袁夕要了二楼一个雅间,就和李俊上楼了。
“这小县城实在是无趣,今儿晚上在这里睡一晚,明儿爷我说什么也要回府城去。”突然,一个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袁夕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便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那发出声音的人,正是在古戏楼遇到的那个说他是妒夫的华服公子。
“是是,二少爷您辛苦了,看看您这一天下来,都瘦了一圈儿了,夫人见了,可要心疼了……”那华服公子身边的小厮道。
袁夕听见,嘴角不由抽了抽,这小厮也真能说,一天就瘦了一圈儿,那一个月下来,岂不是要瘦的人都没了?
那华服公子这时候也看到了前面的袁夕和李俊,顿时眼睛一亮,摇着扇子朝袁夕走过来。
他上下打量着李俊和袁夕,那模样就像是在看什么稀罕物件似的。
“有趣,有趣。”他道:“这一个像哥儿的男人,和一个像男人的哥儿,本公子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们这样的。真是有趣……”
袁夕闻言,不由嘴角一抽,用噎人的语气道:“那还真是荣幸,让这位公子您觉的有趣。”
说完,拉着李俊便要走。
“哎哎,别走啊。”那华服公子见让他觉得有趣的东西要跑了,便道:“今日本公子请客,你们过来陪本公子吃饭。”
那华服公子的小厮见状,十分机灵的跑到袁夕和李俊前面,道:“我家公子让你们陪他吃饭,你们别不识好歹,今日是我家公子心情好,否则平时能陪我家公子吃饭,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
哈?很嚣张嘛!如果是在现代,有人这么跟袁夕说话,他早讽刺回去了。但在这古代,他一个商人地位低下,若是不小心惹到什么大人物,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华服公子虽然看起来一副纨绔的模样,但身上穿的衣服布料极好,身后还跟着四个身强体壮的保镖。一看就是有钱有势的,若跟对方吵起来,说不定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请恕在下孤陋寡闻,请教这位公子高姓大名?”袁夕问。
那小厮闻言,看了那华服公子一眼,见那华服公子微微点头,才凑近袁夕,小声道:“我家公子是华南侯府的二公子,你叫二公子即可。”
华南侯?袁夕心道我只听说过华南虎,不过,他对这古代的爵位还是有些了解的,这侯爵在爵位里仅次于公爵,是非皇族人员可封的最高爵位。
这种人物一般是不会住在昌平县这种贫穷的小县城的,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在这里,不过,凭对方这个身份,在昌平县绝对是可以横着走了。
这段时间袁夕也在跟官府的人套近乎,而这华南侯府的二公子虽然不是本地的,但若能跟对方搭上点交情,也是好的。
“原来是华南侯府的二公子,失敬失敬。”袁夕心里盘算了下,便笑得如沐春风,对这二公子弓手道:“在下姓袁,单名一个夕字,这位是在下的妻子……李氏。”
袁夕顿了顿,才说出了李氏这两个字,心里总觉得这两个字用在李俊身上,有些莫名的酸爽啊!
李俊倒是不觉得叫自己李氏有什么,他本来就是个哥儿,哥儿都是称呼姓氏的。毕竟一般的陌生人,是不能轻易知道哥儿的名字的。
李俊向这华服公子道了声见过二公子,便不再说话了。
这二公子见李俊这模样,觉得也是奇了,这哥儿站在袁夕身后,看起来不像是袁夕的老婆,倒像是他的保镖一般。
而这袁夕也很出乎他的预料。
因为在古戏楼时,见到袁夕哥儿里哥儿气的抱着李俊的手臂撒娇,这二公子便以为袁夕是个哥儿腔小白脸,心里颇有些看不起袁夕。刚才会请袁夕吃饭,纯粹是因为觉得袁夕和李俊这一对很可笑很稀罕,觉得看他们的笑话用来打发时间也好。
但现在他再看袁夕,却觉得对方就像是变了个人般,身上再无半点哥儿气,整个人看起来气质朗朗,风姿玉树,整个一个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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