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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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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成了明星, 就会有很多人像齐子锋那样喜欢你。”

  齐子锋是李俊的狂热粉丝, 袁夕毫不怀疑, 凭李俊的外表和武力值, 如果到了现代,他一定会吸引大批像齐子锋这样的粉丝的。

  而李俊生在这个世界, 真是浪费了他这么好的颜。

  不过,若他不是生活在这个世界,恐怕自己穿越之后也遇不到他。想到这里,袁夕又觉得有些庆幸。

  李俊却觉得, 只是一个齐子锋,袁夕就吃醋成那样。若是再来许多个齐子锋, 袁夕还不酸成了醋坛子?

  想到前几天为了让袁夕消气,他做的那些事,他就觉得还是现在这样比较好。

  袁夕拍了一会儿, 觉得拍的差不多了,便道:“小俊, 我们去偷拍爹他们吧。”

  于是, 两人又去偷拍了李林氏和李大山,当了一回狗仔。

  好在袁夕买的这个手机充电快,耗电却慢, 拍了这么多, 也才用了百分之十五的电量。

  袁夕并不打算一次就把手机的电量用完, 照片拍够之后, 便将手机关机, 小心的放了起来。打算以后再慢慢拍。嘿嘿嘿,他还打算求婚和结婚的时候也拍一些照片和录像呢!

  李俊对手机是彻底服了,也赞同袁夕的想法,把手机关机,留着以后慢慢用。

  不过,李俊见识过手机的神奇之后,便对袁夕的老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现在最喜欢的事,就是听袁夕给他讲现代世界的事了。

  袁夕没想到他对现代世界如此感兴趣,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很正常。

  李俊以前能为了出去看外面的世界,而选择镖师这样危险的工作。便可以看出他很有探索世界的精神。

  而且,李俊办的那些事,也是普通人办不出来的,这样的人虽然离经叛道,但也容易接受新鲜事物。

  于是,他不再隐瞒,慢慢的将现代的一些东西告诉了李俊。

  现代世界在李俊面前打开了一扇门,李俊这才知道,在袁夕的老家,人们可以坐飞机在天上飞,坐潜水艇在海里游,出门有各种交通工具,只用几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只用一部手机就可以知道天下事,读一辈子都读不完的书籍。

  人们可以登上月亮,利用天文望远镜观测到遥远的星系。许多不治之症,在袁夕的老家都可以被治愈。

  这些仿佛天方夜谭的科技,李俊以前如果听到,大概会以为别人在胡说八道。但在见识了手机的神奇,甚至看了袁夕手机的一些高科技产物的图片之后,他却相信这些都是真的了。

  而除了这些,更让李俊大感惊奇的,是现代社会的思想与制度。

  竟然有一个地方,没有皇帝,没有贵族,也没有三六九等,而是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即使是一国首脑犯了罪,也会和普通人一样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农民不用交税,种田还有补贴。治病有医疗保险,只花几文钱的代价,就可以乘坐大巴穿过整个城市。

  那里的城市很大,动不动就居住几十万几百万人口,有几个一线城市,甚至达到了上千万人口。

  李俊听的直发愣,如果不是袁夕说的,他八成根本不会相信有这样的地方。

  当然,那里也有缺点,因为科技发展,很多地方污染严重,雾霾重重,看不见蓝天白云。许多珍贵的动植物濒临灭绝。而政府虽然是为了人民服务的,但仍然有贪污腐败的现象,许多人仍然挣扎在贫困线上,也有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损害别人的利益。

  但总体上来说,那里人人平等,生活便捷,生命财产安全都有保障。

  袁夕告诉李俊这些的时候,还慎重的告诫了李俊,千万不要把这些思想和制度告诉别人!以免为自己招来大祸。

  毕竟封建皇朝的统治者是不会允许贱民爬到他们头上的,中国古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利益,杀了多少思想家,他可是很清楚的。

  李俊也知道这些思想会触到上位者的逆鳞,自然不会轻易说出去,给自己和家人招祸。

  袁夕还把他从现代带过来的钱包和车钥匙挖耳勺什么的,给李俊看了。李俊对于那个不会生锈的不锈钢挖耳勺很感兴趣,不过,他觉得最神奇的,还是袁夕那个一按就会亮的车钥匙。

  那车钥匙一按上面的按键,就会发出绚丽夺目的蓝光,晚上看起来特别漂亮。

  袁夕看他玩儿车钥匙玩儿的高兴,就把车钥匙送给了他。然后就看着李俊大晚上的总是在房间里按车钥匙玩儿。

  李俊见识过现代的高科技后,便对于袁夕想要发展科技的想法特别支持。很想看看这些东西造出来之后都是什么样子。

  袁夕如今手里有二百多两银子,每天还可以进账二十两左右,有了这么多钱,他要做一些东西完全负担的起。一些简单的工具,比如自行车什么的,也能找铁匠制作出来。然而,他若想用这些东西赚钱,还要好好的制定计划才行。再加上凉皮店现在不能没有他做的凉皮,所以他不能离开本地太久。于是,只能把做这些东西的时间推后,等以后他腾出做凉皮的手再做。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很快就到了袁夕和李俊快要成亲的日子。

  他们成亲的日子选在八月中旬(大约阳历九月中),不过,在成亲之前,袁夕还打算来一场浪漫的求婚。

  于是,这天袁夕请李大山和李林氏去了县里看戏,然后就购置了一桌上等酒席,还用许多鲜花将自己的房间精心装点了一番,然后还准备了一大束红色的月季花,

  没办法,这里没有玫瑰,只能拿月季代替了。好在月季跟玫瑰的外形很像,用来求婚也没有什么违和感。

  李俊回来的时候,便被袁夕带到了自己的房间里。然后,看到的就是装饰了很多鲜花的花墙,瞬间被惊艳到了。

  一丛丛,一簇簇的鲜花组成了漂亮的花墙,花儿芬芳的花香扑鼻而来,美的如同仙境。

  袁夕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大束鲜红的月季花,温柔微笑的看着他。

  袁夕今天穿的是白底暗纹蓝色滚边长袍,配以同色绣祥云纹腰带,搭配他白皙俊秀的脸,看起来就是一偏偏佳公子。

  被这样的他温柔深情的看着,李俊突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

  李俊今天穿的是跟袁夕同款的衣服,不过,袁夕穿这身衣服是俊秀佳公子。而李俊穿着这身衣服,看起来就是帅气加贵气了。

  李俊本就长的英俊帅气,身高腿长,身材极好,这身衣服又做的极为合身,把他的好身材完全衬托了出来。看起来十分的好看,刚才他刚开始换上这身衣服的时候,袁夕看着他,都舍不得移不开视线了。

  想起袁夕说这两套衣服是情侣装,李俊就觉得心里很舒服,脸上也有些发烫。

  就在这时,突然一阵悦耳的音乐响了起来,正是袁夕在用手机放那首经典的最浪漫的事。

  袁夕手机上有这首老歌,还是因为以前他有个朋友结婚,让他帮忙找的。没想到却在现在用上了。

  动听的音乐将气氛烘托的十分浪漫,李俊觉得这情景美好的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袁夕走到李俊身边,把手里的鲜花送给他,道:“小俊,这束花送给你。”

  李俊接过这一大束娇艳的鲜花,有些手足无措,却听袁夕继续道:“小俊,我们已经定亲了,不过,在我老家,男方是要向喜欢的人求婚的。”

  他说完,单膝跪地,拉过李俊的一只手,道:“小俊,我们结婚吧。”

  李俊倒抽了一口气,完全没想到袁夕竟然会向他下跪。

  他的心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一般,跳的很快。

  这世界就跟中国古代重男轻女一样,很是重男轻哥儿。而袁夕一个男人,竟然愿意向他下跪,可见袁夕的心里有多在乎他。

  “你,你起来。”李俊反应过来后,就想伸手拉袁夕起身。

  袁夕却微微一笑,道:“你答应我的求婚,我就起来。”

  “我,我答应。”李俊有些结巴的道。

  袁夕把准备好的戒指戴在他左手的无名指上,然后便站了起来。

  “在我老家,结果都是要互相给对方戴结婚戒指的。我给你戴上了,现在该你给我戴了。”袁夕柔和的说着,又拿出另一个戒指,伸出左手,示意他给自己戴上。

  李俊接过戒指,小心翼翼的给袁夕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这个戒指是用白金打造的男士戒指,高约八毫米,造型简单大方,又不失华丽,戴起来非常好看。

  因为袁夕的手指比李俊白皙细长一些,所以戒指也比李俊的戒指要纤秀一些,但两个戒指的造型一样,一看就是一对对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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