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云念初的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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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云念初哭到不能自已, 煜恣风只好过去拍拍他。
而他已然无法接受,坐在地上,用下巴抵住膝盖, 自顾自地用胳膊抵住自己的头,痛苦地低喃。
如果知道是这样, 他宁可当初不要孩子, 陪着妻主而去。
那是他一生挚爱的人, 他视之为一生最心爱的人,他在茫茫无尽的羞辱,别人骂他、打他, 用尽极其残忍的话说他脏,他都能忍,可是偏偏……
唯独不能接受那个带给了他一个家的人离他而去,然后留给他一个男孩。
一个男孩!
还是一个天生没有朱砂痣的男孩!
煜恣风见他神情异常低落狰狞,也是被吓了一跳,连忙哄道:“念初,怎的了?没有朱砂痣可以再点呀。”
云念初低低啜泣道:“他是男孩没什么错,可不想让他的爹爹是我。”
一开始煜恣风想责备他没有主心骨,竟然这时候还脆弱不已, 可忽然想到了他的身份,似乎又明白了。
若是要点朱砂痣, 只得在孩子刚出生百天之内。
男尊国人的“朱砂”,指的是用针烧红了刺上去,留下一个点儿,和女尊国人朱砂的相去甚远。
可云念初是男尊国人, 他七岁时才被带到了女尊国,想必是没有女尊国的朱砂了。
那么, 小时候,他会不会被其他小孩视作异类、不洁的象征呢?
想到这,煜恣风立刻搂紧了他,轻声哄道:“念初别怕,师父在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云念初却止不住地啜泣,道:“他的爹爹是小倌,如此肮脏,又无娘亲保护,将来谁会爱他呢?”
“念初不脏的、念初不脏的……”煜恣风伸出手掌,摸着他因汗湿而粘连的头发,一遍遍地重复。
一旁的魏樱见了,便抱起了小孩,轻声哄他道:“小秋儿好可爱呢,奶奶抱你去吃东西。”
听到“秋儿”这句,云念初立刻抬起头来,睁着红到如兔子般的眼睛,小声道:“老师,他叫蓝思初,姓蓝,是妻主的种。”
“是妻主的种”这句话,他还特意压高了声线又强调了一遍,魏樱却是明白的,他更多是说给自己听的,以做寄托。
见他情绪不稳,魏樱只得柔声道:“好……小宝叫蓝思初,它不止是蓝沐秋的,更是云念初的种。”
蓝思初像是完全不能理解发生了什么一般,一双如莲藕般胖成了一节一节的白胖胳膊叠放在胸前,嘟起嘴,生气地嘟囔道:“ne!”
无奈,魏樱只得立刻抱起小初儿去洗澡吃饭了。
而屋内,煜恣风还抱紧颤抖不已的云念初,像哄孩子似的柔声哄道:“念初,你把师父当成爹爹就好,有爹爹护着你,你们爹俩不会挨欺负的。小初儿一定会幸福地长大,念初也已经长大了,不会再有人用你的身份羞辱你了,知道吗?”
听到初儿要去吃饭,云念初挣扎着起身,想去喂养孩子,而煜恣风则一直抱紧他,不让他去,只叫他去休息。
倔强的他自然是不会听从的,可是虚弱的身体堪比刚刚生完崽,根本没有力气抵抗,煜恣风便强硬地抱起他,一步一步搂着他,将他挪到了床边,然后把他放在了床上。
柔软的床榻在刺激着云念初脆弱的神经,他只觉得好疲倦,好想睡觉,可是还有孩子呢……
见他挣扎着想要起来,煜恣风将他按了回去,斥责道:“念初,你妻主还没死呢!你要是想对得起她,就好好保养住身子,等师父老师打通关系想了办法,就带你去边疆找她。”
听到这话,云念初终于沉静下来,默默躺了回去,近乎要散了架的僵硬身子才渐渐松软了下来,慢慢阖上了完全没有力气的眼睛。
观察了一通,煜恣风确定他完全睡去后,才蹑手蹑脚地出去,拿了盆接了温水,将毛巾扔入其染湿了,再回去偷偷地将他的衣衫解开,悄悄地给他擦着磨损的身子和满是鲜血的脸庞。
迷糊的云念初只觉好像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小时候的梦。
那时,他难得被允许出了次门,高高兴兴地穿着新买的衣服,然而他出去后,别人却只对他指指点点,他仍可以记得那些肮脏的、鄙薄的话:
“你看,就是他!他没有朱砂痣!”
“听说他的爹爹无家无室,指不定是从哪里搞破鞋偷跑出来的呢!”
“真脏!不和他玩!”
“……”
画面一转,记忆来到了他的小时候,那时候他喜欢偷看可爱的小女生,躲在墙后探出半个脑袋,偷偷流哈喇子。
然后,那个女孩似是看见了他,脸红了,然后怒道:“你滚开,不干净的东西!我爹不让我和你玩!”
接着,那个小女孩就拿了个玩具木球,狠狠地扔在了他的头上,他哇的一声就哭了。
回到家,爹爹见他捂着头哭到不能自已,便问他怎么了,他一五一十的说了,爹爹就骂他。
至今记忆尤深,爹爹骂他不守男德,成天偷看别的女生,自己身处污泥之还不懂得避嫌,就知道哭,活该别人都避着他、讨厌他。
他可以谅解他的爹爹,他的爹爹想要将他变成女尊国的男子,使他完全融入这里,才会急功近利,生怕他再被别人污蔑了去。
可他明明没有想别的什么呀,他只是想和别人玩而已……可是宅院的其他人嫌他来路不明,出去后别的小孩也不待见他,他才总偷偷看别的小女孩的。
自打那次后,无论别人怎样待他,他都不哭。他也习惯了不与别人凑到一起,他以为别人没得说了,结果别人说他“假正经、假清高”。
自此,他的性子就越来越怪,连他自己也捉摸不透他自己是怎么想的。
曾经他以为,小女孩总归是女人,会保护男孩子的,不会打他欺负他的。
可自打那以后,他甚至恨透了女人,那群人说是要保护男子,结果呢,他十五岁时,哪怕他没有和别人乱搞过,只因没有那一点朱砂痣,便没人敢娶。
偏偏那些女人还要踩他一脚,说他恶心,脏,成天和别的女人在小树林里乱搞,指不定跟了多少的女人了。
可他身为男尊国人,却早已认同了女尊国人对于男性的要求,又怎会做这种龌龊之事?
无非是那些人每每想要占他便宜,却总偷偷被他的冷淡呵斥了去,便心底里因得不到而刻意诋毁他,使他愈发被排挤。
干活的时候,他抢着干,休息的时候,他休息得最少,他自问平生从未做过一次有违良心的事情,可是那些人总是以戏谑的眼光盯着他、盯着他。
好,那些人不是说他脏么?那他就脏给她们看,他要活着,无论怎么样都要活着,他要活给她们看:
你可以毁掉我,让我在黑暗无尽轮回,但你无法毁掉我的抵抗、爱与尊严。
堕入深渊的那天,他记得很清楚,那时候他十五岁,热情、倔强、永不服输,平生第一次穿了件干净到如一尘不染如雪花般的一袭白衣,是因为他当了小倌。
平生唯一一次宿醉,那天他在泥泞大街上淋着狂风暴雨,任那些雨水淋得他睁不开眼,站在空无一人的土地上,望着紧闭不开的门窗,任大雨淅淅沥沥地坠地,他撕心裂肺地咆哮道:“我生来,并不是为了要叫你们喜欢的!”
其实,如果没有遇见妻主的话,他不会这么习惯哭的……妻主在他旁边时,他总是可以做个小男孩,一切都不用害怕。
不用害怕那些偏见、那些残忍、那些诋毁、那些谩骂,他可以慢慢地说好多话,妻主会听,并且会完全理解他……妻主和他,一直是同一个人啊,有了彼此,灵魂才凑成了完整的一对。
妻主啊……妻主,念初想你……
“妻主、妻主……”
见他在睡梦喃喃低语,煜恣风不免心疼不止,将他的头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一遍又一遍为他擦着鬓角渗出的汗滴。
弱如扶病的躯壳躺在腿上,煜恣风只觉是那样的轻飘飘,好似一阵风就能吹走了一般。
轻轻地拍着他的脊背,轻声哼起童谣哄他入睡,过了好久,那稳重又均匀的呼吸才传到了煜恣风的耳朵里。
而魏樱也抱着熟睡的小初儿来了,坐在床榻边缘上后,与煜恣风交换了个眼色。
怀里的小孩,吃的肚皮都鼓了起来,但他仍口水直流,还不忘说着“ne”,而煜恣风怀里的云念初也像有感应似的,收缩紧了胳膊,喃喃道:“小初儿……初儿……”
煜恣风轻轻地拍着他的背部,小声道:“孩子在呢,睡吧,念初很乖,做的很好了。”
梦里,云念初只感到似乎又做了一个漫长的梦,爹爹没有骂他,而是夸他做的真好,梦里妻主化身成了小女孩,去拯救了他,把其它欺负他的人都赶跑了。
睁开朦胧的眼,眼的水雾更多,他只感到似乎周围有无数蒸汽环绕,而面前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男人。
“爹爹……我痛……”他不免喃喃道。
而被呼唤的煜恣风则愣了几秒,连身子都迟钝了下,而后,他又恢复了神色,不动声色地将被子往上拉了拉,裹紧了云念初。
轻轻地拍着他的背部,煜恣风柔声道:“别怕……爹爹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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