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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林灵出事


  塔克拉玛干沙漠,维吾尔语意“进去出不来的地方”,人们通常称它为“死亡之海”。它位于南疆塔里木盆地中心,面积三十二万四千平方公里,是华夏最大的沙漠,全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

  被誉为人类最伟大交通工具发明之一高铁的也到不了这片死亡之地,林云下了高铁,转了一趟车,两日两夜后,终于在第三日早晨,踩到这片被人称作“死亡之海”的土地上。

  “呼——”

  这里的昼夜温差极大,晚上气温可到零下几度之下,而一到白天,温度可以瞬间飙到三十度以上,甚至太阳直射的沙漠之中,温度达到四十度以上只是寻常。

  十万块钱放到大城市是买不到什么的,而在这儿,位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境的一个小镇之中,林云买到了一个旅游包,里面有一个小型帐篷、少量易于储存的食物与大量水、一个卫星电话等等进入沙漠之中必不可少的东西,还有一把刀。

  看着这把刀身长不过二十公分,高有十公分的大刀,林云拿出来,有些错愕地看向面前眯着眼并拿根烟枪一口一口抽着的维吾尔族老人。

  “这个,”林云开口道:“我给您十万块钱,让您给我买一些进入沙漠的必需品,您就给我弄了这么些东西来?而且这刀——”

  这分明就是一把菜刀!

  维吾尔族老人头上带着一个老旧的帽子,见林云这样说,拉拉帽子,遮住林云看向他的目光,有些尴尬。

  好一会,操着一口不流利的普通话回道:

  “小伙子,十万块钱,在这里只能买到这么些东西了。这把刀还是我废了不少功夫才买来的,你不要以为这把刀不好。”

  好?林云闻言一怔,手指在刀身上一弹——

  咚!

  回音沉闷,质地除了坚硬一点可以拿出来说,其余一无是处,分明就是一把在内陆城市肉摊上随处可见的砍骨头用菜刀。

  “那个,”林云试图跟老人讲道理。

  “你不是维吾尔族的吗?你们可以带刀的,怎么不给我买一把你们随便都能带在街上走的那种刀?”

  “我,是维吾尔族人。你,不是,你是汉家娃娃,我们的刀,不能给你。”

  好吧好吧,林云放弃了跟老人争论的想法。

  “好吧,那我让您帮忙找的代步工具呢?”

  老人打个呼哨,一个长相同样与汉族人有区别的维吾尔族小伙子拉着一头病怏怏的骆驼走了过来。

  骆驼下巴的肉都松弛下来,身上皮毛这里掉了一块,那里掉一块,露出后边黄褐色的皮肤,看上去就像得了重病一样。

  林云瞪大了眼珠子。

  等等,你就让坐着这头骆驼进沙漠?看它这模样,不会几里路后反倒让我驮起它走吧?

  林云扯扯嘴角,终于知道自己遇见了一名黑心的商人。

  “小伙子,你不要小看它。”老人为骆驼辩护道,伸出手抚摸骆驼下巴处,骆驼懒洋洋地抬起头,很享受一样眯起眼睛。

  “这是阿达,跟了我二十多年了,沙漠里的路它都懂。天神也见过它,如果遇见黑风暴,天神看见是它,会放你们回来的。”

  阿达?李小龙出拳时都会喊出的那种声音吗?

  林云苦笑地摇摇头。

  得,没心思吵了,再吵下去估计得吃过中饭才能动身。

  林云把背包放到阿达身上,自己也爬上去,准备动身。

  老人这一刻神情变得庄重起来,放下烟枪,伸手想要抚摸骆驼的脑袋,骆驼居然变得通人性一般,低下头让老人抚摸。

  老人在骆驼耳边念叨好一阵,像是与即将远行的老友告别。郑重看向林云,说道:

  “小伙子,你真不再等几天吗?几天后会有一个旅行团到这里,到时候你可以跟他们一起进沙漠。”

  “多谢老爷子。”林云婉拒道,

  “我这次进沙漠,没个至少十天时间是不会出来的,旅行团规矩太多,路线又是固定,我就不去凑那个热闹了。”

  “好吧。”老人拍拍阿达脑袋,好一会说道:“祝你好运。”

  于是朝阳下,林云一人一骆驼,踏着金色的道路,走进沙漠之中。

  ……

  沙漠中,指南针并不一定管用,眼睛也有可能造成欺骗。

  唯一恒古不变的,是天上始终从东边升起的太阳。

  拿出老人给的地图,林云锁定了地图上一个离他目的地很近的水源补充点,离目的地大概只有半天不到的距离。

  而目的地,其实就是上一次末日的源头,号称血河之源的——初始之地。

  末日到来,它并不是一刹那间天崩地裂,并不是冰山融化导致海平面涨高,飓风卷起海啸涌入城市,将一切有关人类存在过的痕迹抹去。

  而是一条神秘的血色河流从人迹罕至之地流出,汹涌而至,形成一条大河,河中有宛如天生地养的生物,被后世人称作:“异兽”。

  它们种类众多,力大无穷,各种攻击方式神秘莫测,并且对一切有智慧的生物抱有敌意,而对狮子、老虎此类本身就具有仅比它们最低级同类弱一点力量的生物视若无睹。

  它们,就是造成末日到来的根源所在。

  同时,饮用了河水的地球本土生物也会发生变异,变异后拥有力量不弱于异兽,也给人类造成巨大的麻烦。

  若不是后来人类发现开启基因锁的办法,并且机器人、战甲、以及各类新科技武器层出不穷,恐怕上一世在二十年后人类连仅有的五座城市也不复存在,失去了翻身的力量。

  但无论人类涌现出多少强者,武器威力变得多么大,依旧只能在无数异兽的攻击下苟延残喘,始终不能进行一次大规模反攻,甚至,攻入血河的源头——被称为初始之地的地方,找寻办法断绝血河之水,永绝后患。

  如今林云来到这,试图找到上一世被人类做过标记的初始之地,并不是因为他想救世,后世“天上十阳”都办不到的事,他如今也不可能办成。

  他只想来这里杀几只可能已经出现的“异兽”,取走一点还未爆发形成河流的血河之水,将它们带回去给黑子他们作开启基因锁的用途。

  以及,找到他的老朋友。

  “老朋友啊,咱们有些日子不见了……”林云抬起头,看了眼越发炽热的太阳,那一轮光芒万丈的红日之中,仿佛浮现出一柄刀的身影。

  ……

  事实证明,就算林云上一世身为地阶巅峰强者,神魂力量强大无比,不会被炎热的天气与一望无际的沙漠景色导致意识模糊。

  但他还是迷路了。

  那是一个夜晚,林云照着记忆中太阳落山的位置连夜赶路前行,中途因为一场小型风暴不得不找一个背风的地方搭起帐篷稍作休息。

  等到太阳出来,他发现面前的景色变了,不在意的他对着照常升起的太阳反方向继续前行。

  然后,到达地图上标记的一个取水点时,他看到的是漫漫黄沙,取水点依旧只存在于地图上,像捉迷藏一样,没能被他在眼前黄沙中找到。

  第二天,依旧如此。

  第三天。

  第四天。

  ……

  第七天。

  阿达嘴里不知道在咀嚼什么,绿色的汁液从它嘴边流下,林云口干舌燥,强忍住去扳开阿达嘴巴看的念头。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林云抓起一捧黄沙,面容憔悴。

  自己实在没有从这里头挤出水的能力。

  一人一骆驼继续前行。

  林云开始变得焦虑,情绪不稳定,有时候忽然伸手对天破口大骂,一会儿又坐到阿达的背上,抱着阿达的脑袋,一言不发。

  开启了基因锁的人可以初步控制身体各个器官与一些基本机能,但就算是这样,因为一开始对水源的大肆挥霍,到现在,林云倒了倒轻飘飘的水袋,几分钟过去,被打开的瓶口一滴水也不曾落下。

  林云狠狠将水袋摔到地上,目眺远方,却沉默地像块石头。

  塔克拉玛干沙漠很大,堪比一个省。这里有很多地方很多秘密没被人发现,人类的步伐不曾踏足这里每一寸土地。

  林云知道初始之地不是那么容易被人找到的,但他无法制止自己的心境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

  他也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因为长久一个人孤独地行走在沙漠上,还是因为其它。

  终于,他忍耐不住了,他蹲坐到地上,放开拉住阿达的缰绳,任它在附近转悠。然后掏出卫星电话,拔出天线后找准信号,拨出一个号码。

  那是黑子的手机号码。

  才打通,黑子疲惫的声音响起在电话之中——

  “喂,哪位?”

  林云本能感觉不对,但他现在太需要一个人陪他说说话,他笑道:

  “黑子,是我。”

  黑子那边仿佛一瞬间时间停止,一连数秒,林云连黑子的呼吸声都听不见。直到数秒后,黑子略带沉重的声音响起在林云耳边:

  “林子,跟你说件事,希望你先做好心理准备。”

  “啊?什么事?你倒是快说。”林云笑道。

  他以为黑子在跟他开玩笑。

  沉默了三秒,黑子说话了:

  “林子。你妹妹,出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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