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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我晚上不回来了


  期末考试结束。

  阎正广播后,甄明珠和岳灵珊作弊受罚的事情传得人尽皆知。

  甄明珠觉得丢脸,事后都没敢告诉程砚宁。

  2月4日这天,学校发通知书。

  甄明珠起了个大早,洗澡、收拾头发、在衣帽间挑选衣服。

  今天是情人节,和以往都不一样,这是她和程砚宁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她想和他一起过,当然得精心打扮一番,挑选最好看的衣服去见他。

  可惜,女生的衣橱里,总少了那么一件衣服。

  起床一个半小时,她都没收拾好,自从和程砚宁在一起之后,她成了纠结症患者。

  “小姐?”门外,突然响起帮佣阿姨的声音。

  甄明珠在镜子跟前转着圈,大声问:“干嘛啊?”

  “早饭好了。”

  “知道啦,就下来。”

  她这么回答,可等她最终下去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

  早高峰,家里到学校得一个小时时间,虽然领通知书整个上午都可以,可对已经吃完饭的甄明馨来说,还是挺着急的,她抱着书包坐在一楼沙发上,时不时往楼梯口瞧。

  甄明珠出现在视线里的时候,她着实愣了一下。

  十六岁的姑娘,花儿一样的年纪,不用打扮,满脸的胶原蛋白和无限的青春活力已经让人嫉妒,更何况,精心收拾一个多小时以后的模样呢?

  以往,甄明珠冬季内搭一成不变:短款毛衣+牛仔裤。

  可眼下,她没有穿最钟爱的牛仔裤,而是黑色打底裤配粉色亮面的小短靴,上身穿了一件黑色长袖的毛呢连衣裙,裙子式样不算花哨繁杂,小圆领、袖口和腰身线条收紧、裙摆处带有褶皱设计。她每走一步,裙摆都会跃动起来,不轻佻,反而因为质地精良显出几分俏丽飞扬。

  家里有暖气,她的羽绒服外套没穿,搭在臂弯里。

  那件外套应该是她钟爱的短款,粉粉嫩嫩的颜色,和她脚上那双短靴,很搭。

  这之外,她没有背书包,而是背了一个黑白格纹的小双肩包,头发虽然像往常一样扎了一个马尾在脑后,可甄明馨已经敏感地发现,她很有心机地用卷发棒在发尾弄了几个大卷,扎起来便多了些甜美可人的感觉。

  不动声色地打量完,甄明馨又看了一眼她的靴子和羽绒服。

  这种粉嫩的浅红色,非常挑人。

  可架不住甄明珠底子好,皮肤白而细腻,水亮莹润,不化妆,都让人移不开视线。

  她是标准的双眼皮,睫毛长而卷翘,下面一双眼睛,大而灵动,顾盼神飞。甄明馨也从来没见过第二个人,能像她这般,将乖张散漫和活泼甜美两种气质,完美地融合到一处。

  看着看着,她下意识抿紧了唇,拼命压制内心涌起的自卑和嫉妒。

  没错,自卑、嫉妒。

  她比她学习好,却没有她漂亮;她比她听话懂事,甄文却明显更宠爱她;她是甄家大小姐,却沦落成后妈带进门的女儿;她喜欢程砚宁,却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俩走到了一起;她拼命学习努力念书,想要以此得到更多的夸赞和疼爱,可事实上,甄明珠什么也不用做,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所有她憧憬的东西。

  两相映衬下,她的生活枯燥乏味到毫无生气。

  甄明馨胡思乱想着,听见边上突然传来男人沉稳有节奏的脚步声。

  甄文也已经吃过饭,正预备去上班,夹着公文包远远走来的时候,不悦地训斥甄明珠:“大早上钻房里干什么,饭都凉了,快去吃,吃完赶紧去学校。”

  呵,又是这样的……

  两姐妹一起出现,甄文第一个看见的,大多数都是甄明珠。

  明珠?

  当时取名字,是取了“掌上明珠”之意吧?

  那,她算什么呢?

  甄明馨酸涩委屈地想着,完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里。

  甄明珠却显然没有她那么多愁善感,扑上去抱住甄文一条手臂,撒娇说:“老爸,我没衣服穿了。”

  甄文这才注意到她和往常有点不一样,拉着脸问:“那你身上这些是什么?”

  甄明珠:“……”

  她可不怕甄文,甄文存在于她生命中的意义,那就跟提款机一样。..

  甄明珠抓着他胳膊不放,摇来摇去:“就是没衣服穿了,你看我身上这些,都是好早的款式了啊——”

  “好了好了。”甄文被她摇的没了脾气,没好气道,“中午让小张给你那张卡里转点钱,喜欢什么自己去买,我这快过年忙的要死,没工夫跟你去商场。”

  “那行,我明天和同学去买。”甄明珠笑嘻嘻地放开他。

  “在外面注意安全。”甄文夹着公文包往外面走,头也不回地说。

  甄明珠朝他喊:“那我晚上住同学家,不回来了。”

  甄文大步流星往出走,没搭理她。

  目送他背影越来越远,甄明珠长舒一口气,蹦跳着去餐厅里吃饭了。

  *

  上午,九点半。

  甄明珠和甄明馨先后下车,刚进校门,就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兴奋到无法抑制的声音。

  “妈呀,帅死我了!”

  “男生穿西装的样子简直帅爆了!”

  “不不不,那要看谁穿!”

  “对,要看谁穿!”

  几句对话让人云里雾绕的,甄明珠抬手打了一个哈欠,远远看到一个分外眼熟的背影,好几天没见,她顿时开心地大喊:“秦远,等等我!”

  秦远刚走过大柏树,一回头,甄明珠狠狠地愣了一下。

  她好像知道前面两个女生说什么了。

  秦远穿了一身黑西装,确切地说,他大衣里面穿了一身黑西装。

  在一起玩了好几年,甄明珠也第一次见他穿这么正式,一边走一边好奇地打量他。

  秦远外穿了一件中长款英伦风的黑色呢子大衣,大衣式样经典大方,没有一丝一毫花里胡哨的设计,暗金色的双排扣质感十足,在冬日明媚的太阳下,泛着冷光。他大衣敞开着,里面质地精良的西装却一丝不苟地扣着扣子,显得严谨规矩,笔挺的裤腿下,还配了一双一尘不染的黑皮鞋。

  甄明珠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走近了忍不住笑问:“你一会要去相亲啊?”

  “说什么呢!”秦远没好气地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解释道,“一会要陪我妈去参加一个葬礼,赶时间。”

  “哦哦。”甄明珠愣神后连忙赔笑脸,“罪过罪过,失言了。”

  秦远抬步往教学楼走,边走边道:“没事儿,也不是多么亲近的关系。”

  关系不亲近?可,能劳烦他妈带他过去,应该也不简单。甄明珠没有再提起这个话题,随意地问:“那这么说,你领完通知书就直接走啦?”

  “怎么,你要干嘛?”

  “不干嘛。”甄明珠咬唇笑笑,不告诉他。

  秦远却能猜到,可他一个字都不想问,也不愿意多想。

  两个人有说有笑,进了教学楼。

  不远处,正往教室走的两个人收了视线,薛飞悄咪咪地看了程砚宁一眼,没敢说话。

  他又不是傻子。

  到了眼下这时候,当然能想到,先前在操场,程砚宁突然揍冯宽那一顿,是因为他口无遮拦地议论了甄明珠,而不是他们当时想的那样,为班花出气,为集体脸面打人。

  而那之前,他打篮球,是因为暗搓搓地吃了醋,施展雄性魅力呢。

  刚才秦公子那一身打扮,杀伤力十足啊。

  小珍珠也很漂亮。

  两个人从背影看,简直不要太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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