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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神秘殿堂


  “死人!”

  洞里,到处都是死人!

  洞厅中,从洞顶吊挂下无数盏油灯,数百具尸骸和遗物排成两列,仿佛朝拜帝王的臣子,一个个保持着几近同样的跪坐姿态朝向更里面的高台。

  而洞窟的深处,则模模糊糊的似乎是一座祭坛。

  这是一座古老的殿堂,可能是举行某种神秘宗教仪式的所在。

  随着一盏盏尚余灯油的吊灯被一一点亮,空气中弥漫着动物油脂燃烧的油烟味,又夹着一股神秘的淡淡芳香,令人感觉微微的恍惚和愉悦。

  在失神的一霎那,周晓峰甚至感觉到殿堂在轻轻摇晃,而整个殿堂也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这座洞窟宽近二十余米,高约五六米,长则达百米有余。洞内各处的地上,成千上万件大大细细的金器铜器玉器随意摆放着,好似不值一钱的石头土块一般。

  而高大的祭坛上,则摆放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刀,一面厚重的紫铜大盾和一副依然泛着金光的盔甲。

  刀已经锈蚀不堪,只能从早已不成形状的刀鞘和黑色的刀把上猜出这曾经是一把好刀,而大盾给人的感觉就是厚实沉重的。那套盔甲则只是蒙上了一层尘垢,并没有完全遮掩那动人的光泽。

  可惜这套金甲只是半身甲,只能护住大腿到肩部,而头部与四肢则完全没有防护。

  这已经够了!

  这几具物品被这么尊而重之地摆放在那里,接受了不知道多少代古人的膜拜和守护,应该不会那么简单吧。

  两侧洞壁上,刻画着一幅幅古老的战争场面,讲述了发生在某处的一场远古战争。

  那是无数身着兽皮的原始部落战士,拿着造型极其古老的武器在和更多的敌人战斗。从同一部族联盟内部的冲突、分裂、独立到战争,独立一方从持续的胜利到最后的失败,从阵营的强盛到衰落,从部族的团结到溃散,如同一部伟大的史诗。

  而独立部落联盟强大的首领在战败被敌方首领杀死后,头颅、躯体和四肢被胜利的各个部落分别带走。失败一方的残余部落则继续被追杀、俘虏、驱逐,流离失所。

  有一个战败阵营的小部落,在败落后守护着首领的遗物,在敌人的追杀下不断迁移,最后漂洋过海,定居在了一座海岛上,繁衍生息。

  而他们世代供奉和守护的遗物,赫然就是祭台上的那几件武器,长刀、大盾和重甲!

  数千年的守护,只为不灭的火种。

  壮哉,斯人!

  “这是一座远古遗族的坟墓啊,真他娘晦气,竟然跑到死人堆里来了。”

  周晓峰世居湘中熊耳山,此苗汉混居之地,相传乃蚩尤故乡,他对一些远古传说也有所耳闻。看到岩壁上的图画,一一对照,暗暗揣摩,似乎就是三皇五帝故事。

  相传,伏羲氏教化万民,乃有华族。后有黄帝轩辕氏与炎帝神农氏征战四方,壮大族群。在争夺首领位置的战争中,炎帝失败而黄帝统一了华夏。

  后来,炎帝有子蚩尤,天生神力,能征善战,勇猛过人。他带领八十一个兄弟举兵造反,个个肉身强横无比,又有众多原炎帝部落纷纷响应相助。而蚩尤在一夜间造出兵器千余种,令蚩尤一方实力大增,在和黄帝的战争中连胜七十一场。

  据说最后黄帝得到了九天玄女的帮助,他才一举扭转战局,将蚩尤部落打败并将蚩尤杀死,其头颅及四肢被镇压在四方五座大山之下永世不得翻身,是为五岳。

  看来,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啊。虽然说神话有不同版本,多有臆测夸张之处。比如蚩尤有八十一个兄弟,有可能是交好的各个部落首领,而一夜间造出兵器千余种,则可能是历代工匠们的杰作。

  (中国人将功劳归功于领导的传统可能就源于此吧,而随着箕子入棒子国,这一传统被进一步发扬光大,具体表现为“伟大领袖用步枪打下来美国飞机”、“伟大领袖亲自设计并制造了*”)

  真想不到,这些南洋土生土长的部落遗民,不意还是以前的邻居!

  所谓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

  周晓峰对这些黑黑瘦瘦的土人不由的观感提升了许多,甚至对他们怀有一丝怜悯。

  华夏苗裔,千年遗族。

  他们,不过是一群失去了根的可怜人。

  如今的汉、苗、壮、瑶、彝等各族,早就是一国的了,而战神蚩尤虽然不是正神,但也受了千百年香火,同样被当作华夏祖先纪念。

  和炎黄二帝的区别,只不过一方是执*政*党主席,而另一方是长期在野党领袖罢了。

  面对先人遗物,周晓峰震撼之余,又多了一份庄重。这可是国宝啊,必有德者居之,他可不敢轻取。在他的意识里,盗墓贼是灰常灰常不道德的职业。

  徘徊在宽敞的殿堂中,周晓峰四处观察着。

  四周遍地是尸骸和白骨,有的甚至因为久远的岁月侵蚀而化成了粉末。

  除了远处微弱的水流声,洞中没有一丝声音,气氛庄重、压抑而阴森,就连孤独的足步回音也能让人从心底里颤栗。

  他只能尽量从尸体、遗物和壁画中多找些线索。

  前人能够进来,他就能够出去。即使是部分的线索,也足以让他了解自己的处境,拨开笼罩着这个神秘*洞窟的迷雾。

  或许,还能有所收获。

  “盗墓贼是贼,走私犯也是贼啊!”

  贼,当然不能走空。想要拿两件东西走,可前提是,他要能做到足够的小心并且有不错的运气。

  在很多神秘的地方,往往有着不可预测的危险。而贪婪和冒失的代价,往往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可能大部分的尸骨年代太过久远,只有十来具还能大体保持尸骨的完整。

  根据骨架的高矮,骨节的粗细,骨质的疏密和残存的随身物品来大概判断他们的性别、年龄和地位。

  他们全部都穿得很隆重,饰物精美贵重,大多是中老年男子,年轻人很少。他们的身材也普遍比较矮小,大概估计也就一米五六的样子,有的甚至不到一米四。

  看来,即便是部落中身份地位尊崇的人,生活水平也不高啊。

  ...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

  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不论生前荣辱,人死之后,最终,都不过是一抷土。

  擅动死者遗骸这种不道德的事情,周晓峰是不屑也不愿干的。更何况,这座殿堂里的这些死者,都已经被他归入到了‘中国人’“先辈”的行列,他们是最早的南洋拓荒者。

  是以,他只能在不触碰尸骨的前提下小心翼翼地检查死者的遗物,花了半天时间,也没有什么有意义的发现。

  比较值钱的小东西倒是让他找了好几件,反正也是人家到处乱丢的垃圾,象什么玉石啊,鸽子蛋大的钻石啊,红宝石、蓝宝石、猫眼、祖母绿啊,他也不算行家,不太分得出好赖,只能大概加估计地估量它们的价值。

  “哥这是算点背呢,还是走运呢,这手气,都能去摸奖了。”

  这些东西,要是放在他以前生活的年代,多少几个亿总能卖吧。财货动人心,他心里还是很有些激动滴,出生入死跑了几年船,何曾见过如此巨大的财富?

  虽然他已经初步达到了‘视黄金如粪土’的境界,那也是黄金比起宝石价值低了些,份量又太重的缘故。

  几斤宝石,说不准超过几百斤黄金的价了,还好带。

  “有钱了!有钱了!”

  “哥回家买房买车不愁了。”

  以后正经开个买卖,找几个台湾妞做销售,再招几个阿V国小妞做客服,基本上就算齐活了。

  眼球经济啊!

  话说台湾人做生意还是很有套路的。

  以前周晓峰开公司的时候,一家台湾公司过来拉业务的销售经理是个女的,一个香喷喷娇滴滴的小美人。细腰肥*臀,波*涛汹涌,熟*女加欲*女的风采一丈之外就能给一群雄性牲口莫大的压力。

  荷尔蒙的气息弥漫全场,虽然隔着会议桌,还是在自己公司的地盘上,人家发发嗲,眨眨眼,耸耸肩(挤啥么),弯弯腰,露出一道深部可测的*沟,两颗雪白的半球,杀伤力惊人。

  举手投足间,主场优势便已丧失殆尽。全场目光被牵引,群体意识被催眠,呼吸急促,体温骤升。要不是最后报出的价格是别家的整整两倍,哥几个差点就翻船了,丢人呐!

  人家给的名片上印的名字还真叫个别,“干莉”,给力吧?

  也不知道这名儿真的假的,反正周晓峰是不知道百家姓里边有没有这个姓氏,或许这是一个杜撰的姓氏,比如那一对以卖肉为能的干氏姐妹。

  干!这个形容词一旦变成了动词,立刻变得生动起来,让人联想到那两团白玉酥,羊脂球,一片露出**的遮羞布。那老*鸨子也不知道从哪里挖来这两名姿色尚可的小姐,吊起了大众的胃口,一时风传,竟成了绝代名姬,这下估计是赚大发了。

  网络的力量,令野鸡变凤凰,神奇堪比造物主。

  他知道另外还有一个颇具异曲同工之妙的姓氏,操!这可不是骂人,他在北京上学的一个大班同学就尊姓操,名健行,估计他家对建行不太友好,而大家向来很友好地简称他“操行”。

  定力差点的爷们指定没几个能扛得住台湾式的华丽大招,这种招数如果运用得当,多出几成甚至几倍利润那绝不是难事。

  尤物最能让男人感觉寒酸了,所以有钱又爱面子的男人就会很勇猛,很傻帽,一掷千金。

  而事实呢,一千块和一千万得到的满足大概也差不了多远吧,噢!层次不一样,有罪有罪,又低俗了,险些要误人子弟。

  有追求是木有错滴,难道站街小妹、应*召女*郎之类的能和明星、摸特相提并论嘛?(或许,可能,差不多吧?这有待商榷,呵呵。)

  ...

  咳!想多了,现在人都回不去呢。

  ***

  二流又走神了,写着写着就歪嘴,请见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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