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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日唱彻大风歌


  “今天讲的是《名侦探柯南》第26集,密室杀人事件。话说这一天,柯南君和他亲爱的女友小兰姐姐来到葫芦岛莲花乡参加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子的生日宴会。生日宴会进行到一半,老头子被人发现死在了自己家炕上。小兰就喊“啊,杀人啦,杀人啦,柯南君快来啊”,于是柯南君就爬上炕,把老头子穿的花裤衩一脱,自信的说……”

  “真相只有一个!”

  围在狗肉摊前的男女老少异口同声的抢答道。

  孟旭愣了愣,毫不在意的撇撇嘴,自言自语道:“唔,我讲到哪咯?”

  “小兄弟,这个柯南怎么去哪哪死人啊?”卖狗肉的老板,被称作“樊哙”的络腮胡汉子挠着自己咯吱窝,瓮声瓮气的对孟旭说道:“这个故事不好玩,我想再听一遍《葫芦娃大战变形金刚》那个。”

  “对,我们也想听《葫芦娃》。”

  “换个吧,再换个吧。”

  看着眼前兴致勃勃的众人,孟旭无奈的挠了挠乱成一团的头发,回应道:“先说好,换故事可是要加银子的。”说完,孟旭稍微顿了顿,猛吸一口气开始讲道:“葫芦娃,葫芦娃,一棵藤上七朵花,风吹雨打都不怕……”

  这就是孟旭引以为豪的新工作,说书人。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先后讲完了20集的《葫芦娃》、100集的《天龙八部》、300集的《还珠格格》和700多集《火影忍者》。现在沛县大街小巷的男女老少都知道樊记狗肉铺外多了一个能言善道的说书人,每天吃过早中晚饭,总会在这一块儿围成两小圈,听他讲那些天马行空的故事。

  这些故事其实很多他们都听不懂,所以孟旭一讲起来,围观的人问题就特别多。什么“福尔康和小燕子没有在一起是不是因为尔康的鼻孔比较大”,“段誉和自己干妹妹做羞羞的事情真的没问题吗?”,“鸣人最后有没有当上火影成为海贼王的男人”之类的。

  不过,也有例外。

  孟旭注意到人群里有这么一个男人。他四十多岁,身材不高,长相猥琐,穿着寒酸,还老是在樊哙的狗肉摊赊账。但就是这么个男人,听起故事却一动不动,从来没有任何疑问。如果有人问问题打断孟旭,他还会抢着回答,而且从没答错过。

  后来,孟旭知道了他的名字——刘邦。

  这位草莽出身、被后世认为“能屈能伸,知人善任”的草头皇帝,在孟旭看来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市井之徒。刘邦好酒、好肉还好色,但是比起这些,他心思细密、义薄云天更为可贵。有次讲故事中,孟旭错把《天龙八部》里的丁春秋说成了他师弟苏星河,刘邦立刻就指出苏星河在多少多少集的时候就已经嗝屁了。刚来那阵子孟旭赚不够饭钱,也多亏了刘邦这个泗水亭长的芝麻官接济才没饿着,当然,刘邦助人为乐的方式也很原始——还是赊账。

  孟旭不知道刘邦到底屁股上欠了多少债,但是他很亲切的喊这个管他吃饭的人叫刘大哥。他还知道刘大哥家里有位如花似玉的老婆,是远近闻名的母老虎,所以刘邦经常宁愿在这里留下听故事,也不愿回家见自己老婆。

  “来到蛇精洞前,三娃子大喊一声“歹!妖孽,快放了俺爷爷”,一头钻进了蛇精洞穴。三娃是金刚不坏,那些蛤蟆精、毛毛虫精、鸡精鸭子精什么的拿他没一点办法。只听啪啪啪三声响,蛇精祭出了法宝,一条玉簪化作软剑缠上了三娃的身子。三娃,扑街。”

  孟旭讲完这一段,抬起头,发现除了在场的50岁以上的大妈,男女老少都扭过头,没有在听。孟旭气急,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发生了什么。他向正对面的烟雨楼上看去,果然,崔念奴正站在二楼栏杆前搔首弄姿,看到孟旭的目光,还向他销魂的抛了个媚眼。

  “!(这是何等的操蛋!)。”孟旭拍拍屁股站起来指着崔念奴破口大骂道“大姐,能不能别大早上的在这里*,耽误我生意啊!”

  “哼!”

  崔念奴娇哼一声,跺跺脚,一步三扭的走回了房间。

  孟旭越来越猜不透崔念奴的想法了。这个女人似乎天生就是为了勾引男人的,每次孟旭去找她时,发现她对面坐着的都是不同的男人,这些傻蛋让崔念奴骗光了钱,一点便宜没占着不说,还要感恩戴德的夸一句:真是天下第一美女。

  啊呸!

  孟旭想想挺窝囊的,他一天累的口干舌燥也就赚个几十文钱,崔念奴勾勾手指就有几十两银子。要不是两个人约好凑够三千两银子后一同去寻找回去的方法,孟旭真想羞愧的就此离开,离崔念奴远远的。

  被崔念奴这么一捣乱,孟旭也没心思接着讲了,他摇了摇头,朝人群摆摆手:“散了吧,散了吧,葫芦娃晚上接着讲。”

  众人发出一阵叹息,悻悻的离开了。刘邦没有走,他那对儿绿豆似得小眼早就瞧出了门道,嘿嘿一笑凑到了孟旭身边,“旭子,你和那位念奴姑娘好像交情不菲。”

  孟旭看着刘邦那张笑的很欠扁的脸,就觉得他没安好心。因为这种笑容他也会有,在他打算骗人之前也会这么笑,化解对方的警惕。孟旭说道:

  “哦,她啊,是我丈母娘。”

  “丈—母—娘?”刘邦的笑容凝固了。

  孟旭挖着鼻孔,解释道:“刘哥,你别看她长的年轻,其实她跟你年龄差不多,四十好几了。以前碰上过一个奇人,教了她一些驻颜之术。你看她挺漂亮是不?偷偷告诉你,她身上该硬的都软了,该软的全都硬了。”

  说着孟旭在自己胸前比划了一下。

  刘邦恍然大悟,忽然表情玩味的看向孟旭:“旭子,你这么清楚,该不会是……”

  “咳咳,我对二手老娘们可没兴趣。”孟旭说着就打算收拾凳子,回客栈睡觉,安抚刘邦说:“有空多回家看看嫂子,浪子回头金不换,老牛回头吃嫩草。刘哥,努力!”

  “努力,努力啥啊,你嫂子身上该硬的也都软了……”刘邦摇了摇头,独自伤神,忽然抬起头一把拉住孟旭,“旭子,先别走,我有事和你商量。”

  “还有事啊?啥事?”

  “这不是马上要出去公干了嘛。”刘邦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听着他讲了半天,孟旭总算明白了刘邦想要干嘛。原来沛县县令最近抓了一伙儿农民,需要押送上京帮秦始皇修陵。沛县向来人手短缺,能够办事的就那么几个,都抽不开身,想来想去,县太爷想到了刘邦。邦子,多好的人选,有他看着多放心。

  可是刘邦却不乐意干这差事。要知道,平安到达还好,万一途中有一个人逃脱,按大秦的法律法规,负责押送的官员与逃跑者同罪,要砍头的!再说又不是押送大姑娘、小媳妇,带着一堆满腹怨言的犯人风餐露宿,这苦谁受得了?

  “那刘哥你什么意思?”孟旭挠挠头,听刘邦说的虽然挺可怜,可是关他什么事?弄的人一头雾水。

  “嘿嘿,兄弟,刘哥平时待你不错吧?”刘邦奸笑道。

  “还行。”孟旭冷冷道,他隐隐约约猜到了刘邦想说什么。

  “那刘哥求你件事,你可一定要答应我。”

  “除了陪你一起出差,什么都答应你。”

  孟旭可一也点不傻,他现在没有法力,虽然能够靠着身体使用一些简单的武技,但是如果碰上高手,绝对还是只有挨揍的份。弄不好,还要赔上小命。

  现在死了,可就是真死了。

  “别介啊,你不能看着我去下火海吧?”刘邦急了,扯着孟旭袖子不放“出来混,你可得讲义气。”

  “那么多人,你干嘛非找我。”孟旭叹了口气,掰着手指头给刘邦数道:“樊哙、曹参、萧何、夏侯婴,他们哪个不比我强?我去了,出了什么事还不是送死。”

  一说到兄弟,刘邦就来了兴致,马上抬起了胸膛,拍着胸脯说:“我,刘邦,出来混就靠三样。第一,我武功好,赤手空拳,三五个大汉近不了身。第二,我脚力快,能跑过我的人现在还没出生。第三,我兄弟多,承蒙道上的弟兄们看得起,叫我一声刘哥,平日里能够使上的人还是不少的。”

  “汝甚屌,汝父知否?”孟旭甩开刘邦的手,还是要走。这下刘邦再也不敢说大话了,堵在孟旭前面,就差跪下求他了。

  “旭子,我刚刚都是在吹牛的,这群王八蛋一听说老子要做这倒霉差事,就没一个肯出力的。尤其是王八蛋樊哙,惦记我上个月欠他的肉钱还没还,还要拎菜刀剁我。我现在能求的可只有你了,兄弟——”

  好一声兄弟,孟旭有些后悔,当初不该吃刘邦送他的东西,不该认识这么个兄弟。但是吃人嘴短,再说对方日后可是汉高祖,按历史发展应该是不会出什么篓子的。孟旭一咬牙,索性说道:“好,跟你走,不过你可不能少了我的好处。”

  “五十两,做完马上给你。”

  五十两,连嫖一次崔念奴都不够,气死人啊……

  第二天一早,刘邦就亲自来客栈接了孟旭出门。这趟要运送的犯人还真不少,足足五十多个,装了满满三大车。这么多人自然不会只有刘邦和孟旭押送,沛县县令给刘邦配了十几个衙役,帮他照看。这些衙役身穿制服,腰配钢刀,有他们在,一般二般的山贼是不用担心了。

  “启程了!”

  刘邦一声令下,浩浩荡荡的车队出发了。他走在最前面,看着跟在身边睡眼惺忪的孟旭还有规规矩矩听他调配的衙役,心情大好,忍不住唱道:

  “大风起兮,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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