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总有个人是心口的朱砂
魏然不知道,这么长一段时间,秦风是真不在意了,还是掩饰的太好,总之他是照常有说有笑,比以前来的更是活跃,有时候魏然觉得长大真不好,远走的周军,阴晴不定的秦风,曾经亲密的兄弟伙伴,他们各自有各自的路。
魏然同他不是一个学校,隔了几条街,周末去找他玩,见他同以前一样,却又不一样,手里揽着位千娇百媚,“我发小,娇娇今儿就不陪你吃饭了,乖啊!”女孩娇媚的大眼睛水汪汪的,不依不饶的撒娇。
秦风瞬间冷了脸,“我喜欢听话的女孩。”那美人委屈的哄着,这才不情不愿的离开,一步三回头,秦风无所谓的冲着魏然说:“你又有什么事?”魏然勾着他的肩,一脸笑嘻嘻。
“军子今儿回来,咱给他接风去。”他们刚走到门口,就有个女孩子跑过来,不同刚刚那位好打发,这位有些缠人,魏然抖了抖身子,这都招惹的什么人啊?秦风对这位名叫裴云的女生多了些耐心,也仅仅是多了那么些。魏然看了眼那个女孩,挺讨喜的,就是有些缠人,脸上满脸阳光笑容,不是什么大美人,顶多算是清秀,见识过刚那位千娇百媚的,眼前这位实在算普通。
魏然似乎想起了什么,这位叫裴云,刚走的那位叫林梦娇,他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云梦两个字,他以为他忘了,原来不曾忘记。有好几个月了吧,从最热的天,到如今白雪覆盖满地,整整五个月,魏然都快不记得那个不爱说话的女孩什么模样了,只记得她常常的黑发。
秦风仅有的耐心耗尽,“别闹了,我还有事,我的耐心有限,以后别来缠我。”薄情的话语自那张薄唇里逸出,他脸上尽是不耐烦,摸了根烟点上,也不抽,只是看着烟雾在空气里,冷情绝情的可以,即使女孩此刻双目染了泪水,他也一点也不为之动容。
C大秦少花心是出了名的,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快,他身边的女友长相各一,有些平凡的放在人群里都认不出来,一个女友维持不到两天,小到同届的大到大三学姐,只要合眼的他就追,还没两天又换目标,打发人时倒是挺爽快。
魏然不赞同他这样的行为,伤人终究有一日会被伤,他不以为然,还是那时骄傲的模样,“呸!乌鸦嘴,只有我负天下人,定不叫天下人负我。”魏然当时很想问,那云美人那怎么算呢?可他终究没说出口,对于发小,他还是很了解的,死心眼的狠,其实想想也对,人嘛都是挺犯贱的,讨好你的你不屑,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何况是第一个喜欢的女孩,那就是床前明月光啊。
尽管人人都知道C大的秦少花心,却还是有不少人前赴后继,作为男友,秦少够体贴够大方,长得也好看,带出去有面子。哪怕是一天,有人也是愿意享受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先不说他身后庞大的家族光环,就是单看那张脸,也足够让人迷恋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期盼着有一天这个清风朗月无情的男人为自己驻足停留。
这人绝情起来,是当真绝情,前一天还被他宠上天的女子,今天就被狠狠摔在地上,那种冷漠的目光,当真是一点感情也没有的,魏然显然看出他开始不耐烦,拖着他走了。
“你何必这般伤人伤己呢?”
秦风要笑不笑的模样,手里点着烟狠狠踩了几下,那烟头上的火光灭了,“走吧,不是说去接军子吗?”他径自往前走,双手随意放在口袋里,天生的贵气,这附近学校晃悠的女生不免多看了几眼,他报以微笑。对女生他从来不吝啬笑容,只是笑容真诚与否有待考量。
因着有几个月未见的发小,他今儿可算是喝的有些多了,抱着酒猛灌,喝到呛得眼泪都来出来的地步。魏然还算是清醒的,头疼的看着俩东倒西歪的人,恨不得一脚踹一个。认命的当牛做马,早知道他今儿就不该提议出来给那小子接风,摸摸口袋里,钱都没带够,他随手抽出秦风兜里的钱包,可手还没碰到,就被揍了一拳。魏然嗷嗷叫了一声,跟不客气趁着他醉酒把那一拳还给他,并且坏心眼的直接往脸上招呼。
这是魏然第一次见到如此软弱无助的秦风,他刚扶着他走出酒吧,他竟然缓缓蹲在墙角处,凤眼再无往日的风采,带着酒气的呼吸都是沉沉的,他眼里除了落寞,再不剩其他。
“梦梦!”他喊着这名字的时候,声音里多了些不同的柔情,眉眼处都是无助,他恨这种无能为力,恨自己还不够强大,以至于他连寻找的能力都没有。他始终记得,那本日记本里最后的一篇是这样的。
她说:“今天天很热,可是云梦很开心,我想我是喜欢他的,那个叫秦风的少年,虽然很幼稚,可他爱唱跑调的歌,在我耳边唱了整整三年。秦风,我可以在C大等他吗?”他生气的同时,又心疼的要命,那个受尽委屈的女孩坚强又脆弱,她说:“眼泪是适合深夜生长东西,因为黑暗里,不会有人看到那是软弱的产物,所以尽管我很想哭,也会将泪水留在晚上的黑夜里,给我的枕头。”他甚至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那个女孩在黑暗中又哭过多少次,又尝尽了什么样的酸楚,而他无能为力。
魏然见过他张扬自负,见过他冷漠的样子,见过他不屑一顾的神情,却独独没见过他颓废的模样,他是与生俱来的贵气,可以张扬轻狂甚至对人不屑一顾,却不可以是现在这种颓废忧伤的样子。
他以为年少的喜欢,在很轻易的疏远会变得无终而即的消逝,独独忘了,秦风骨子里的那种执着程度,一旦喜欢了,他选择的是一辈子,因为这是个从不轻言放弃的人。
十九年生涯里,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放弃,可如今,他不得不放弃,五个月,他连一点消息也得不到,那像是断了线的风筝,被风吹在了何方,他无从寻找,只能等候。
秦风十七岁那年将她撞进了自己生命里,却不知十九岁那年,要接受她走出生命的现实,魏然把他送回了宿舍,又得认命的去送另一个醉鬼,大冬天虽然这样折腾暖和,可很累好吧,一个两个都不省心。
秦风并未醉的那般历害,他径自躺了会儿,摸了根烟在窗口,第一次真的抽了烟,那玩意并不好抽,他被呛得咳嗽,也舍不得扔了,忍者难受的味道,愣是把那根烟抽完了。等他抽完一支发现,并不算难抽。宿舍的室友回来见他不开灯,吓了一跳。
“秦少,您老大晚上完颓废呢?”这些人对他多少带了些讨好,他不是不知道,只因为他姓秦,所以很多人对他百般讨好,背地里却又十分不屑,这就是人,现实圆滑。哪像那个笨蛋,除了会念书,一板一眼对谁都冷冷的,不讨好迎合,不懂得虚与委蛇。
有人笑话他,一大老爷们还有带着日记本写日记的习惯,偏偏还是粉色的。他不置可否只是笑了笑,随后将它放置在床头边,那里边的枯萎的桂花还残留了香味,同那人身上的味道一般,他狠狠吸了口气,才闻到已然淡去快要没有香味的桂花香。这才知道,某人在他命里种了情蛊。
这一生,总有个人,会是心口的朱砂,而云梦就是秦风心口那颗深红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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