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68章
“盛怀煊,我走不动了,你要背一下我吗?”
“你这么金贵娇气,怎么能忍受得了那边的沙尘暴和严寒?”
“还好我深明大义,自作主张地骗了你,当然,骗人这个行为肯定是不好的,但是我妈妈常说谎言如果是善意的,是值得被人原谅的,对吧?”
啊,沈冬沅,你喝醉了这张嘴巴可真是能啊!沈冬沅忍不住在心里为自己竖了一个大拇指,但是随即又耷拉下了脑袋。
等会还要和盛怀煊一起去搭机回武林呢,可怎么见面啊!
沈冬沅在房间里磨磨唧唧地收拾着行李,一边想着该找个什么样的借口。
哦,盛怀煊,昨天你见到的那个人,并不是我,多重人格这个事情,你总听说过吧?那是另一个我,在我的身体中沉睡了许久,昨天我一不小心喝多了,就关不住她了。
哦,那之前那些事情都是另一个你做的?
盛怀煊肯定会不冷不热地说一句。
沈冬沅锤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瓜子,又怕把自己给锤破了,愤而揉了几把头发。
“醒了吗?”手机亮了一下,沈冬沅眼睛尖,是盛怀煊发来的信息。
她扫了一下人脸,扭扭捏捏地抱着手机不知道该回些什么。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沈冬沅决定还是冷处理,就当做自己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吧。反正按着盛怀煊那个锯嘴葫芦,他肯定是不会主动提的。
“醒了,在收拾行李。”沈冬沅一个字一个字谨慎地敲到对话框里。
“收拾好了就来吃些早饭吧。”盛怀煊的消息回复地很快。
“昨天吃撑了,现在一点都不饿,我们什么时候去机场?”沈冬沅决定还是要在龟壳里缩上一段时间。
“傍晚的飞机,我们还要去公司上会班,昨天答应金总,上午和他一起外边转一转,下午行政会把航班信息发你手机。”盛怀煊心照不宣地放下手中的手机,弯了一下唇角,昨天倒是挺能的,今天酒清醒了,又变成了他熟悉的沈冬沅。
“好,你和金总什么时候出发?”沈冬沅心里头的小算盘打得哗啦响,说什么也要拖到盛怀煊先去公司,他们两个前后脚错开,一旦过了这个尴尬点,谁也不会提及昨天尴尬到能抠出一座魔仙堡的事。
“不急,十点出发就行。”信息不疾不徐地钻进手机。
十点?她难道要在房间里整理行李整到十点?她倒是想要这么多衣服来供她打包!
“我吃完了,就在大堂等你,慢慢来,不急。”像是存了作弄的心,又一条信息钻了进来。
“”我一点都不急,我就想墨迹到十点!
沈冬沅泄愤般往行李箱中甩了一件外套,衣服敲击在箱子板盖上,发出钝响。
沈冬沅下意识地瞟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擦,八点半了。枉她纠结了半天,好像也没有争取到多少“缓刑”时间?
沈冬沅捏着自己的太阳穴又轻轻地敲击了一下。
金城这边由于是出差,所以打卡并不严格,只要在“钉钉”上随意按个上班打卡就行,这边的人事对他们什么时候去或者离开公司,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沈冬沅向来准点,这一次也不打算特殊化。
距离九点还有半个小时,而距离出发去公司时间,只剩下二十分钟。
王轩成的微信钻进了她的手机:“冬沅姐,你是今天走吗?”
沈冬沅耐着性子回复,借此把心中的不安推出去:“是的呀。”
“什么时候的飞机啊?”
“下午吧,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沈冬沅实话实说,她一向听盛怀煊安排,他让几点走,她就几点跟在他屁股后面,多简单啊,连脑子都不要动。
“行,我知道了。”王轩成没头没脑地发来这么一句便匿迹了。
你是知道了?你知道什么了!
沈冬沅不太清楚他想要干什么,不过她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纠结这么一个小插曲,因为不管怎么不情不愿,八点五十这个小作精还是迈着她修长的大腿一步一步往她这边行进。
快来吧,小忍冬,快来姐姐的怀抱里吧,你怎么样都是逃不掉的啦。
沈冬沅捏着手中的手机,一瞬不动地盯着分钟一点一点地变大,再然后归于零。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如壮士断腕般拉起自己的小皮箱,雄赳赳气昂昂地往自己的“鸭绿江”走去。
电梯停留在10层,沈冬沅心里喜滋滋,如果每一层都有人进进出出的吧,少不得也得有五六分钟才能到两楼吧,好像是偷来了了不得的这宝贵的时光。
沈冬沅走到前台退还房卡时,盛怀煊已经坐在大堂的沙发上,一只腿挂在另一条腿上,手心里捏着一支手机,“噼里啪啦”也不知在敲击着什么。
“好了,小姐,我们这边手续都已经办理完了。”前台小姐姐露出一个标准的露八齿商业化笑容。
沈冬沅对着她笑了一下,然后说了声谢谢。
转身朝着盛怀煊走的时候,忽然发现他身边多了一个不明生物。
好家伙,这个野男人无时无刻不再散发着身上的魅力,不过这么短短几分钟,就有人上来问微信号了。
沈冬沅觉得新鲜,于是站在一边不动神色,她忽然想到可以观摩学习一下,如何才能摘到这朵“高岭之花”,却没有想到那个女孩子连一分钟都没有坚持下来。
卒。
哦,好一朵刀枪不入的“盛世雪莲”啊。
沈冬沅特意留意了一番那个女孩子的长相,应该也算是娇娇娆娆这一挂的,长眉连娟,皓齿粲烂,即使天气泛着阴沉,她还是穿着一袭露出细嫩胳膊的连衣裙,靛紫色的,浑身上下散发出妩媚的气息。
尤其是那汹涌的番石榴,沈冬沅下意识地看了一下琉璃柱子上反射出的自己的身影。
因为怕冷,裹了一身壮得就像是一头熊,灰不拉几的衣服更加显得脸色灰败。
沈冬沅不安地用鞋子扣了扣地板,站在原地不动。
沈冬沅觉得自己在追逐盛怀煊这条天路上道阻且长。
盛怀煊三两下就打发走了人,他耐心地坐在沙发上等着沈冬沅,看了一眼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想了想,或许女生在出门时会比较墨迹,对比了一下自己的妹妹,往往都是距离约定时间超了二三十分钟的,于是便按捺下性子坐在沙发上,他打算再处理一封邮件。
无意间扫视了一下,看见沈冬沅手中拉着行李箱,呆愣愣地站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盛怀煊站起身来,稍微整理了一番,便走到沈冬沅的身边:“都办好了吗?”
沈冬沅像是从梦里惊醒似的,身子还抖动了一下,半晌回过神来:“嗯,都好了,我们走吧。”
早上的金城被笼罩在暖红色的太阳光中,沈冬沅被晒得浑身暖洋洋的,很是惬意。
盛怀煊的影子被阳光拉长,正好落在她的脚边,沈冬沅忽然玩心大发,踮起脚尖来,一步一步踩着他的影子往前走。
盛怀煊早就发现她的动作,也不点破,就这么点出息!
沈冬沅在外人面前举止有礼,性格隐忍,好脾气到简直没有脾气,就像是一个受气沙包,别人来锤她一下,只是坳陷进去了一块,过一段时间,那块凹处会自动复原。
他却知道沈冬沅的发泄方式,遭殃的往往是他的“所有物”,橡皮、铅笔、草稿本,都没能有幸逃脱她的魔爪。
沈冬沅会用铅笔在草稿纸上画一团黑乎乎看不出面貌的鬼画符“素描”,然后从他铅笔袋里翻出橡皮,泄愤似的擦黑乎乎的东西,直把他簇新的橡皮缩短了三分之一寿命,顺便白色的躯体上沾染了墨迹。
有时是一支笔,沈冬沅喜欢抠笔,尤其是喜欢抠笔身上头那层软软的笔套,不消一节课,那层套直接被她抠花,只剩下惨不忍睹的残躯。
盛怀煊发现后,直接从批发市场搬回了一箱笔和一盒橡皮,每每被毁了,就快速地补充上新货。
他了然地不揭穿沈冬沅的窘境,只是走在她的左手边,给她挡着外头的车子。
到公司的时候,沈冬沅的工位上圈满了一圈叽叽喳喳的女人,之前不熟悉的时候,还会客气地给沈冬沅捎带些小零嘴,最近混熟了,直接端着一杯水大大咧咧地站着。
一看见她来了,就像是饿了好几天的狗子看见满是瘦肉的大骨棒一般亲热:“冬沅,快些来,今天金总要带着盛总去外头转转”
目光中洋溢着极其强烈的渴盼之色。
沈冬沅笑了笑,也不管她们急切的心神:“我先去灌杯水。”
“这种小事让小王去就行了,昨儿还说你是他的大贵人呢,要报答一二。”说着便朝着王轩成喊了一声。
后者听到召唤屁颠屁颠过来,二话不说拿着沈冬沅印刻这个火烈鸟的杯子往茶水间蹦跶。
热水器的指示灯显示正在烧水,他不急不躁地窝在茶水间,手里头捏着一部手机,颇有耐心地刷起了微博。
盛怀煊一般在进办公室后五分钟准点出现在茶水间,原先的时候单身女同事都趁这个时间乌拉拉地一窝蜂往里头跑,后来被金总知道,直接一个个叫唤进办公室敲打,让她们都矜持一些,不要给西北分公司丢脸,不然就让她们吃不了兜着走,这才压制住一帮如狼似虎的女人们放弃了长期蹲点茶水间的盘算,一个个不情不愿地该换成蹲在距离茶水间距离最近的工位,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味道。
这天盛怀煊如上了发条般,过了五分钟后准点端着一只黑色的保温杯,走进茶水间。
王轩成和他道了一声早,不知是有意还是故意,手中的火烈鸟展翅欲飞,明晃晃的就差亮到盛怀煊的鼻子底下。
盛怀煊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被围在人潮中的沈冬沅,眉角往上挑。
王轩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笑着说:“冬沅姐姐很受欢迎,对不对?她在读大学时就这样,不过那会儿围得都是一些男生,女孩子倒是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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