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怪人相救
茗华静静地看着匪首一脸横笑地走近马车,悄悄将袖中的簪子攥在手里。
没办法,现在这具小姐身体纤细瘦弱,力气也就够自尽的,可茗华不想就这么死了,她突然怀念起自己前世的壮硕来,大可直接巴掌呼过去,哪里会沦落到要偷袭。
那匪首靠近车辕后并没有直接来袭,而是整理衣襟,双手打拱,去掀那根本不用掀的半截车帘。
一个劫匪,偏要学斯文。
良机!
茗华手起簪落,直刺向匪首的面门。
那人不防之下一个倒仰,躲过了簪子,却倒退几步直接摔了个屁股蹲。
真可惜,身子弱,力气小,手伤初愈,根本没有攻击力。
围车众人爆发出一阵大笑,那匪首无所谓地伸出大拇指擦过鼻头,邪笑道:“野性,爷喜欢!去,都往后让让。”
围车的圈子变大了,人墙稀薄了。
匪首鱼跃而起,再次走近马车。
那人有了防备,再无先机。茗华强自镇定,看准车外人墙薄弱之处,再次握紧簪子,用尽全力猛地扎向马屁股。
马儿受惊,发足狂奔,所破人墙四散奔逃,茗华虚脱地吐出一口气,摊靠在车壁上,万幸劫匪们没有马。
“想跑,没那么容易!”匪首的声音响在近前!
茗华一个激灵蹲坐起身,看那匪首双手扒住车窗,身子悬空,正要借双手之力攀爬上车。
还好金簪不曾离手,茗华紧咬下唇,冷静地看着那匪首,“放手,不然扎瞎你。”缓慢而坚定。
那匪首却嘿嘿一笑,继续攀车。
茗华手中金簪一闪,扎向匪首,那人只是偏了偏头,以示躲避。
“啊!”匪首痛叫。
原来那簪子本不是冲着眼睛去的,而是直接扎上了他的手背,茗华倾尽了全身之力,顿时鲜血四迸。
匪首吃痛大怒,伸出另一只手来抓茗华,茗华一脚踹过去,绵软无力,正被抓住了裙摆。
情急之下,茗华将手边能抛之物统统砸向匪首。
一件丝织物恰好兜住了那人的头脸,匪首屡屡甩头摆脱不得,只得用伤手去扯,另一只手却牢牢攥着茗华的裙摆不放。
眼见两人的牵扯只有这件下裙了,茗华毫不犹豫地扯开裙带,褪了下去。
那匪首想破脑袋也不会相信,堂堂一个大家闺秀,下裙脱得竟然毫无顾忌。不过他也无缘得见内里风光了,因为他重重地跌在了地上,手里攥着那件带着体香的女裙,看着马车绝尘而去。
一切只发生在瞬间,茗华脱掉裙子后,反向重重地撞向车框,头痛欲裂。
完了完了,白穿了,好不容易得了这么一副好皮囊,还来不及和谁两情相悦细水长流,就这么白白浪费了,茗华万分不甘地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她躺在干净舒软的床上,四周是淡淡的青草香,草扎的屋顶和四壁,除一张小桌外再无陈设。
一个满脸浓密络腮胡,看不出年龄的敦实男子进屋来,打断了她的打量。
“姑娘醒了?”低沉的嗓音让人莫名安心,“喝点儿水吧。”他轻轻放下手中的茶壶茶碗。
“你是张飞,还是李逵?”先试探下,自己可能又穿越了,既然定位不了地点能知道时间也是好的。
络腮胡扑哧笑了,“在下不姓张也不姓李,暂在此地养马。姑娘的马惊了,闯入了马场,恰好被在下所救,姑娘可是伤到头了?”
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冲你笑,任谁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了,“我,我叫肖羽。多谢壮士搭救。”
原来自己还在这一世,作为蔺茗华活着,可是脱口而出的却是肖羽这个用了三十多年的名字,可能潜意识里肖羽更能代表自己吧。
不,真实原因是自己不想和眼前这个大胡子扯上任何关系。肖羽喜欢瘦高干净、穿白衬衣有细长手指的男生,就算不能完全符合,也不能差得这么远吧。
“姑娘不是蔺家的人?”
这大胡子是算命的吗?还是自己身上有身份的表记?
看着茗华眉间拧成个疙瘩,举胳膊抬头恨不得看遍周身,大胡子忍笑道:“我看姑娘马车上的徽章是蔺家的,看姑娘的衣着又不像下人……”
马车上的徽章……“蔺家很有名吗?”
“在下初来乍到,对渭邑高门所知不深。只是在下义兄的夫人出自蔺家,迎亲时恰好见过蔺家的徽章。”大胡子并不恼茗华的避而不答,反而耐心的解释。
不想这人粗犷的外表下居然有一颗细腻的心,茗华没有了初见时的抵触。不过说蔺家是高门未免言过其实,“那不稀奇,蔺家就指着嫁女儿过活呢。”有时跟陌生人反而可以肆无忌惮地说出心中所想。
“姑娘莫非与蔺家有过节?”大胡子误会了。
也是,茗华这样一直阴阳怪气地同救命恩人讲话,误会不难产生,还好她自己也意识到了。
“我是蔺家的七小姐。”告诉他自己是蔺家的小姐,如要报答自可上门找寻。只是,女子被劫……要坏也要坏芳华的名声。要不是她自己怎么会接连两次遇险?这还不算自己没穿来之前的。
“蔺家七小姐?在下会想个周全之法,替小姐保守今日之秘的。”大胡子认为茗华之前胡说了一个名字是怕毁了姑娘家的声誉,哪知道真正有过节的正是这两姐妹。
“谁要你保守了?”巴不得你昭告天下,广而告之呢。
大胡子还以为茗华着急回府,解释道:“在下此刻不能贸然送小姐回府,否则传扬出去,必然于小姐的清誉有损……”
“清誉我不在乎,但是我也不想回去。回去也是等着嫁人,我根本不想嫁人。”不是不嫁,是不想盲婚哑嫁。自由恋爱在这个时代产生的概率,简直比让蔺老爷生出儿子的概率还要小,不如趁此机会远走他乡算了,凭自己的现代知识还养活不了自己吗?
大胡子惊诧了,暗道,奇女子啊,居然不在乎声誉,还想不嫁人,接口道:“女子不嫁人要怎么生活?”
“谁说女子非要依傍男人才能生存?我若有个独立的身份必能活得很好,自己养活自己,主宰自己的生活,不必被当做筹码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没用,这个世道根本不会存在我所说的,你就当我撞到头好了。”茗华回想起曾经的现代生活,暗叹还是现代女人地位高,虽然辛苦,但与自由和独立比起来,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下愿意助小姐达成所愿。”大胡子被茗华所言感染,抱拳道:“在下义兄乃吴王爷,在下可以送小姐到吴王府上,想必能妥善处理今日之事。只是,日后在下有求于小姐时还望小姐能够成全。”
帮人求回报,也算光明磊落,只要不是以身相许就好。再说去吴王府,那不就能见到六姐了?茗华想到此,爽快道:“好,我答应了。”
大胡子见茗华要掀被下床,急忙解下自己的披风放于床头,转身出屋了。
茗华低头看自己仅着的衬裙,心头一暖不禁莞尔,外粗内细的人啊,一定没见过超短裙吧?
若不是你长得从脸到身材都那么差强人意,这段英雄救美将是多好的开始啊!果然报恩的方式是取决于恩人的外貌的。
到得吴王府,一身狼狈的茗华让吴王妃荣华抱住好一通哭。命人梳洗更衣不说,还请了太医来诊治,直到确信茗华并无大碍才放过她,转头又给她安排了住所。
茗华开口第一件事就是让荣华传话,替自己谢谢大胡子,毕竟人家救了自己,可是自己连人家是谁都没问,好在他是吴王义弟。
也亏来是义弟,不然现在哭得恐怕就是六姐了。
荣华说吴王爷已经派人去抓捕劫匪了,不会任消息流散。
只是莲姨娘和芳华母女不好处置,毕竟自己已经出嫁,以王妃的身份插手娘家事务毕竟不便,只能让茗华多多忍耐。
至于随从的丫鬟家丁,荣华准备修书一封,让蔺府以顾全蔺家名声的由头全部处置了。
茗华忙道:“这个我自己来,只要姐给我撑腰就行。”事关生死,茗华并不怪谁,何况里面还有个让她念念不忘的小斐。
荣华派人去蔺府传话,说今日去城隍庙上香巧遇茗华,甚是想念,接入吴王府小住几日。还让贴身丫鬟红柳,真的带上香烛福纸走了一趟城隍庙,谢神佛保佑茗华逢凶化吉。
姐妹俩本想一叙别情,但不时有王府的管事来请王妃示下,茗华也累了一天,便自去睡了。
一觉醒来,已是掌灯时分,恰好红柳来探,请茗华醒后到正院入席。
想到要跟叱咤疆场的吴王爷共进晚餐,茗华就浑身不自在,正想找理由推脱,红柳道:“九小姐不必多虑,王爷说这是家宴。”只得起身随同前往。
再次进入王府正院,灯火辉煌更显旷阔,夹道两旁侍卫持刀而立,跟白日截然不同的整肃气氛。
茗华顿时脚下一软,这阵仗……家宴?
在红柳引领下,头快扎进前胸的茗华挪进了正房,小心翼翼地冲着一双华丽的金丝白靴福了下去。
荣华命人将一件襦裙捧到茗华面前,道:“看看可是你的?”
正是自己脱掉的那件,吴王好高的效率!
看茗华点了头,荣华说:“那劫匪已经抓住了,都城外流寇聚众,早该伏法以安民心了。”
茗华再次福向白靴,“多谢吴王爷!”
一声轻笑,“论理,你该称我一声‘姐夫’的,自家人不必多礼。”
声音清澈干脆,透着平和。
姐夫?茗华一张小脸儿憋的通红,就是张不开嘴,头扎得更低了。
荣华看她自进屋起就没有抬过头,此刻又窘得狠了,便解围道:“想是今日受惊过度,又伤了头,若身子不适就先去歇着,晚饭一会儿我让人送过去。”
茗华如蒙大赦,福身告退。
两日后,蔺家莲姨娘来接。
荣华让太医再次给茗华诊治,开了许多调养的药,右臂的木夹板再次上了身。
“姐,我撞的是头又不是手臂,”茗华抗拒。
“头上带伤多难看,这伤筋动骨可要静养百日,”荣华坚持,一百天什么都可能发生,说不得就嫁了……
原来这“伤”是给人看的,于是茗华带着“伤”和红柳,还有荣华给蔺家上下准备的几大车礼品,跟着莲姨娘浩浩荡荡地回蔺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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