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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番外:他才是更早心动的人


陆婳年察觉到了他的不同寻常,眨眨眼睛,唇角微挑,勾着他的脖子仰在床上。
阿信顺势俯首在她的身上,他的手肘撑在她脸颊两侧的床上,低头看她。
陆婳年眼波撩人,徐徐勾引,阿信吃她这一套,低头,鼻尖轻点着她的鼻尖,亲昵相蹭,屋内充斥着暧昧的气息。
就在他想进一步含住那唇瓣的时候,陆婳年却忽然偏头,他的唇落在了她的耳根上。
陆婳年憋笑:“天色不早了,送我回去吧!”
阿信轻轻喘息,微眯着眼看她,小狐狸学坏了,学会吊着他了!
在陆婳年无辜的眼神下,阿信无奈一叹,揉了揉她的头发,站起来,离开她的身,说:“在这里住一晚可以吗?今晚,丛狼有活动。”
住在这里?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陆婳年唇微张,转了转眼珠子,装模作样道:“这个床这么小,好像有些睡不下啊!”
阿信挑唇:“大小姐睡床,我睡地。”
这么乖巧?
这不是陆大小姐想要的!
陆婳年往床上躺了躺,又翻了个身,仰起下巴看他:“好像,也能睡下两个人!”
阿信故意道:“大小姐的意思是?”
陆婳年气性又上来了,朝他凶道:“你到底上不上来,不上来就出去,别和本小姐待一个帐篷!”
阿信打趣看她,二话不说上了床,将她搂在怀里。
陆婳年扬起唇角,她的心被填得满满的。
但是幸福来的太快了,她感觉不太真实,又
不确定地问:“丛狼和我之间,你真的选择了我吗?”
阿信道:“真的。”
陆婳年抬头看他:“为什么呢?阿信,丛狼不是你的心血吗,你真的能为我放弃它?你到底有多喜欢我啊?”
为什么呢?
阿信想,她之于他来说,大概就是,一个置身于不见天日黑暗中的修罗者,看到了太阳,是一个眼里只有灰白颜色的孤僻者,看到了霞光。
他是出生在战火中的孩子,他的父母就是雇佣兵,从小他就跟着父母穿梭于战场之上,见惯了生死,从而也养成了冷酷的性情。
后来,他的父母死于战火,因为死亡在他的生命中处处可见,父母安葬后,阿信只哭过一瞬,就继续跟着父母所在的那支佣兵团,头也不回地奔赴下一个战场。
他的所学所识,人格塑造,不是父母培养,而是源于他的师父,那支佣兵团的老团长。
老团长不仅教他雇佣兵的所有技能,还教他识文断字,他想将他培养成佣兵团的下一代领袖。
老团长说,成为雇佣兵的人有各种原因,比如贫穷,比如战争,比如政治,才会来到佣兵界,成为行走在战争边缘的异类。
可他阿信,却是天生的雇佣兵,他的体魄,他的心智,他的成长环境,决定了他,天生就属于战场,决定了他,能够带领佣兵团,走向辉煌!
老团长说,他们的职业虽然特殊,但是,并不能因此泯灭了人性,他们雇
佣兵虽不是普通人,但是也有家人,有兄弟,有战友,他们做事,也要对得起良心,也要努力做个好人。
可不幸的是,在他十五岁的时候,老团长死亡,那支佣兵团人心涣散,被敌军打溃,逐渐走向了灭亡,直到最后,只有阿信一个人活了下来。
因为从小的生存环境与冷酷的性情,阿信不喜欢安稳无趣的都市,而是偏爱刺激的战场,就算只剩一个人,他也要在雇佣兵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不曾回头。
后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又遇到了几个年纪相仿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们一起为钱杀人,为钱救人,互帮互助,彼此扶持,其中有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明桑。
这十几年来,他穿梭丛林,奔赴战场,他无情无欲,所爱的只有他手中的长枪,以及他亲手创建的丛狼。
他以为自己永远都会这样,他生于战场,最后也会死于战场,却不料,在一场失败的战事后,命运将他扯向了另一个方向。
他遇到了这二十几年里不曾见过的东西,那是太阳,他的太阳。
他第一次见到陆婳年是他来到陆辰俞身边的第一年,那年他二十六岁,明艳刁蛮的大小姐活力满满,在他灰白的世界里,泼染了一片色彩。
那一年陆氏集团在海城刚刚起步,他常与陆辰俞待在一起,为陆辰俞办事,所以也有幸与大小姐见过好几面。
只是大小姐从来都不给他好脸色,曾经
他不是很理解,她为何会无故讨厌他,后来才知道,他被大小姐讨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抢走了她最爱的哥哥!
阿信当时知道这个原因的时候笑了,身份尊贵的大小姐,娇纵起来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
只是,他并没有生气。
她的荒唐,她的矫情,她的做作,在阿信那双只有战火只有硝烟的眼里,是那样的,不同寻常。
那一年也是陆大小姐刚刚突发奇想要去当模特,陆辰俞不赞同她混时尚圈,但架不住她那个缠人劲儿。
陆大小姐拍着胸脯保证,不会依靠陆家的资源,只靠着自己,要在时尚界闯出一片天地,陆辰俞被她缠得没办法,最后只能允许。
只是她远在Y国,陆辰俞虽不会对她进行事业上的帮助,但也要保证她的安全,便安顿阿信,多帮他盯着一些他那个不省心的妹妹。
陆大小姐从那时起,便成了阿信的任务之一,陆辰俞交给他的任务,每一件,他都会用心完成。
他在背后默默地看了她两年,看她欢脱地蹦哒,看她欺负人时的狡黠,看她不服输在时尚圈里愈挫愈勇。
她成了他每日空余时间的消遣。
她身边的危险,她身边的一切恶念,都是他在帮她解决,只是陆大小姐从来都不曾注意到他,而是咋咋呼呼的,以为自己有多厉害,脑瓜子有多聪明一样。
那时的她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保镖,而他,却没有把她
当成一个普通的大小姐。
她是五彩斑斓的颜料,给他单调的生活,渲染了色彩,也是阴雨蒙蒙中的一束光,照亮了他,带他去看杀戮以外的另一个世界。
陆婳年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呢?
其实阿信也不知道,只是某一天,陆大小姐忽然开始跟他要电话号码了,然后,对他产生了兴趣,开始纠缠他。
大小姐纠缠他,他就给她纠缠,他不主动,也舍不得拒绝,他知道大小姐的性情,她迷恋他,就像一个得不到糖吃的小孩,把这颗糖给了她,她高高兴兴地吃完,拍拍屁股就走了!
阿信岂能允许,他被她轻易得到,然后被她轻易丢弃?
而且,他与她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最终会离开她,既然如此,那么,从一开始,他就不会给她希望,当然他也不会让她得到他!
可是没想到大小姐身上就是有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也可能是得不到的才是最想要的,他的远离,变成了欲拒还迎,让她更加迷恋,更加不甘心。
最后,她掉入了地狱,也把他拉入了地狱!
而此时,躺在那一方小床上,阿信把陆婳年圈在怀里,他的唇蹭着她的耳廓,回答她的问题。
“丛狼是我的心血,我把它交给明桑了。”
“大小姐,我很喜欢你啊。”
陆婳年咬唇,又问:“可是,一直以来都是我主动粘你,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呀?”
阿信顿了顿,深邃的眼眸把她看着:
“在你主动粘我之前,我就已经注意到你了。”
“啊?”
这次轮到陆婳年懵了。
“几年前你和俞爷参加过一场慈善晚宴,还记得吗?”
陆婳年点头,“记得啊!”
阿信道:“你身上那件礼服,是我给你选的。”
“嗯?那件很保守很丑的蓝色礼裙?”
陆婳年想起来了,当时她以为那件礼裙是狗哥给沈澜怡准备的,沈澜怡不去,才让她穿的,最后狗哥又说,那是手下的人给她挑的。
“嗯。”
阿信轻轻应答。
陆婳年不可置信,她攀着阿信的脖子,问:“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喜欢我要早于我喜欢你呀!”
阿信勾唇:“唔,可以这么理解。”
陆婳年的嘴角咧到了耳根子处,她把脸贴在阿信的胸膛上,笑得见牙不见眼。
忽然,她抬起头,一个翻身就跨坐到了阿信的腰上,捏起他的下颌,以一个糙老爷们强抢黄花大闺女的形象,低头,就朝他的唇上吻了过去。
阿信眼起波澜,环紧她的腰,汹涌热烈地反客为主……
就在这时,有人一把撩开帘子,声音嘹亮:“信哥,肉弄回来了,可以烧烤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暧昧的气息戛然而止,阿信脸黑如炭,陆婳年双颊爆红,石化在了阿信的身上,然后,她缓缓地把脸埋在了阿信的颈窝里……
「今天补更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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