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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一去浮图十五家宴


三月十五日。

        浮屠寺庙会乃越州城中最负盛名的大集会。

        天一亮,花清眠就带着百里逢集、江寻易、朝颜,还有三个功夫好的府兵骑马奔来。

        入得山门,寺庙刚响起晨钟,“铛——铛——”的铜钟声音在山间绵延不绝。

        穿着麻布僧袍的小僧弥打开朱红寺门,迎接信徒。呼啦啦几百人朝着寺门涌去,小僧弥低头,行了个佛礼,忙退到一边去,险些被香客们挤倒,可见浮屠寺庙会兴旺的程度。

        一路上,不论是骑马,还是山门前下马徒步上山,花清眠都行得慢慢悠悠,一点儿不着急,生怕别人瞧不见百里逢集似的,还左顾右盼。

        就连朝颜都看出不对劲来,问道:“将军,可是找人?”

        “嗯,看看善男信女。”花清眠敷衍着。

        江寻易嘱咐随从,“盯紧些,小心杀手!”

        “不必,自在些,今日本来就是祈福。”花清眠发现自己太过紧张也不好,缓了缓心神,让自己的行为不要太过刻意。

        跟随江寻易此前的安排,众人入了观音殿,燃了香火,跪在莲花蒲团上虔诚礼佛。

        花清眠闭着眼,供奉上抄写的佛经,如实为师父祈祷,希望他平安归来。而后,闭目养神,她在思索原书的细节。

        原书中男主百里逢集是紫微星附体,从花月国出去后,入了一个三国交界唤作清溪镇的地方,在那里做生意赚了不少银钱,后来北上入了大良国招兵买马,又得了南边一个叫做南楚国的帮助,杀回邺国,成功复仇。

        这期间长达三年,一路他过关斩将般渡过各种困难,并收获了一众朋友和红颜知己。

        他的运气运似乎格外地好,遇到困难时,总有贵人相助。那老的、少的、男的就不必说了,单单就是女子,书里他总计遇到了八个,原书中总结为“万紫千红,五彩斑斓”,每个字代表一个女子,分别是赵婉儿、秦紫、沈千繁、阮红玉、司马十五、云采之、班暮夜、顾兰盈。八个女子各有风情,或活泼、或泼辣、或柔情,无一不是顾盼生姿的可人儿,还或多或少在他复仇的路上给予了帮助。

        花清眠不由地嘴角一抽,怎么自己不穿成那八分之一,怎么就穿成为书中唯一一个女性反派呢!

        而在浮屠寺中,百里逢集会遇到第一个红颜知己,“万紫千红”里的“万”——赵婉儿。原书里说赵婉儿长得玲珑可人,机巧烂漫,是个小家碧玉却剔透活泼的姑娘。花清眠在上山的路上,恨不能将万千信女都翻了一遍,实在分不出哪个当得书中描写。

        花清眠于观音殿中祈了一个时辰的福,都没等到人。难道是自己的人离百里逢集太近了?她又换了布防,让江寻易和朝颜去后殿抄写佛经,家仆守在后殿,特地让百里逢集在殿前银杏树下的石桌上等她,还将茶水、茶点的竹篮放到桌上,让他慢慢饮茶,简直是钓鱼的姜太公一样潇洒。

        她耳力过人,只要有任何声响,都逃不过她的耳朵,可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时辰过去了,直到吃了斋饭、饮过住持大师送的花茶,还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不单没有遇到接头的人,就连赵婉儿也没有出现。

        眼见夕阳低垂,花清眠有些急了。这剧情崩得支离破碎,她带着百里逢集去了人最多的大雄宝殿,留其他人继续在观音殿抄经,“逢集,你也该为家人上柱香。”

        百里逢集不懂她意欲何为,可隐隐感觉,她是在等什么人。只好应下,两人去大雄宝殿烧香。

        直到信徒已寥寥无几,花清眠还是不肯走。朝颜来催了两遍,再不下山,天黑了夜路就不好走了。

        花清眠问:“越州城方圆百里就这一个浮屠寺么?还是许多寺庙都叫浮图?”

        朝颜道:“浮屠寺就这一座,不像隔壁的道观。这山里的道观千世宗,可在北境三国里多得是,恨不得一两个小道士,搭建个草房,都好叫千世宗的。主要这道教是大良的国教,大良地广人稀,道教就容易变得小而分散。”

        刚巧身边算卦的江湖术士要将旗幡收起,花清眠拦住了,想着最后一试,万一一会儿有小姐来抽签呢。“先生且慢,求卦。”

        那江湖术士捋着胡须,漫不经心瞧了眼前一对璧人,郎才女貌,甚是般配,问花清眠,“不知小姐算什么?”

        “姻缘。”花清眠嘴上答着,可眼睛不住瞥向周遭,心想着赵婉儿怎么还不来。

        “算谁?”术士问。

        “他。”花清眠指着身边的百里逢集说道。

        百里逢集一笑,“眠眠,我不是已经是你的人了?还算姻缘?”

        “眼光放长远一点,你命里多妻多福,不要困在我这巴掌大的小地方!”花清眠望着远处,随口说道。

        江湖术士将签桶递到百里逢集面前,“公子,心里念着一个人,抽一支吧。”

        百里逢集看了一眼花清眠,选了支签。

        那术士接过竹签,拿在手里一看,笑说:“这签于婚姻,乃上上签。”

        “有两板斧啊!”朝颜满意地点点头,百里逢集遇到她家将军,自是上上签。她走过来,递了一角银子给术士,又提醒道:“小姐,该下山了。”

        花清眠叹了口气,看来这一日扑了空。只好无奈说道:“走吧。”

        众人已迈出大雄宝殿外,江湖术士喊了一句“公子留步”,追上了走在最后的百里逢集。他拿了解签文,递到百里逢集手里,笑道:“公子,好生珍惜啊!”

        一人一骑朝着城里走去,一路上,花清眠还在期待,直至入了钟灵苑,她才肯面对这样的现实,浮屠寺这部分剧情也崩了,赵婉儿没出现,应该来营救百里逢集的人也没出现。

        入了将军府,皇宫里头的太监已经在此等候多时。原是女王念花清眠对师父一片孝心,赏赐了她许多物什。她谢过恩典,让人将东西抬进钟灵苑。

        女王待她倒是很大方,绣花织锦的布匹,坠珍珠的金簪子,女儿家的东西,应有尽有。

        她将那坠珍珠的金簪子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问朝颜:“这好好的珍珠簪子,为何最上头要放个大金珠子,太华贵了些吧?”

        “咱们花月国有金矿,产的金子成色最好,是以总爱在簪棍基础上,再点缀些金子的物件,这样才显得富贵啊。”

        “啊。就是太过明晃晃了,白搭了这几颗上好的珍珠了。”花清眠拨弄着发簪上的金珠子,上头居然是活的,佛珠大的金珠子是錾金镂空的工艺,上面的图案是个佛印的“万”字。她拔出断魂剑,用剑刃在活口的挂扣上一拨,将那锁住的地方抠开,“咕噜噜”金珠子滚到了木质的桌子上。

        她眉眼一笑,将金珠子收到腰间荷包里,将珍珠金簪递给朝颜,“你不是最喜欢珍珠?这几颗又大又圆,送你做嫁妆。”

        “这可使不得!这般好的珍珠,市面上少见得很呢,又这样配了黄金,朝颜不配的。”

        “什么配不配的?”花清眠皱了皱眉头,“你才过一十八岁,正是年华最好的时候,我就瞧着与你最配。都说了是我给你攒的嫁妆,收好!”

        “羞死了!”朝颜又开心又有些恼,开心是因为小姐待她很好,恼是因为小姐说了“嫁妆”,道:“小姐都还未正式大婚,谈什么我的嫁妆!”

        花清眠笑了笑,指着那几匹布,说道:“这几匹不必放到仓库里,找几个手工好的绣娘,给逢集做几身衣裳。”

        朝颜抬开布匹,看了看,“这藕荷色还是给小姐做吧,墨绿色、月白色给百里公子比较合适。”

        “我瞧着这个墨绿色少见,你给我做一件男装吧。”

        “这个颜色染得不好,只是料子好罢了。”

        “怎么?染布我的朝颜也会?”花清眠一笑。

        朝颜努努嘴,很是得意,“墨绿色若要染得好看又稳重,要用青柿子来染色。”

        花清眠一愣,这她倒是不知晓,“柿子染布?青柿子染出来是墨绿,那黄柿子染出来是黄色么?”

        “不不不,青柿子染出的布是赭石色,加上些靛蓝,便能出极好看的墨绿色了。”朝颜说:“待夏日柿子结果了,我便将咱府上的青柿子都摘下,给小姐染块好看的墨绿色布来!”

        “好啊!那可说定了。这满院子的柿子树,今年都归你了。”

        夜里,圆月如白玉盘挂在中天。

        江寻易拿了个五层的漆盒篮子入了钟灵苑,“我可是等了一个时辰,才将城里所有好吃的下酒菜和点心买了来。今日十五。”

        在院中练剑的花清眠收了断魂剑,拍了拍脑袋,“我上回还说请你们去百花楼吃酒的。今日一忙,竟是忘了。”她与江寻易、朝颜每月十五夜里都有个小聚,如三人的家宴一般。

        “我记得便是。”江寻易将漆盒一层一层拆开,摆在院中凉亭的石桌上,“有酒有肉,何不对酌?”

        “我去拿灯笼来。”朝颜转身朝屋跑去。

        “把逢集唤出来。”花清眠嘱咐。

        四人围坐在凉亭下,一边赏月一边吃酒。这夜里没有主仆之分,没有府外的纷纷扰扰,只是四个孤苦伶仃的人,聚在一处,如家人一般,吃一小席。

        花清眠吃了一杯,忽想起了什么,就伸手对着江寻易,“将你的老和尚佛珠拿出来。”

        江寻易笑了笑,从袖笼中取出,递给她,打趣道:“怎么?要给我这佛珠施法?”

        花清眠从荷包里摸出那颗錾金的镂空珠子,和佛珠一起摊开在手掌里,放到朝颜眼前,“我们最擅长各种女红的巧娘,明日可能把这佛珠和金珠子穿到一处去?”

        朝颜接过,“自是没问题,等会夜里挑着蜡烛我也给穿完。”

        “佛珠本是清净物,你拿这金的、银的、黄闪闪的东西配到佛珠上,也不怕污了佛祖去!”江寻易笑道。

        “瞎说!”花清眠振振有词,“那你可说说,为何许多信徒要给佛祖贴金身呢?这是待佛虔诚。且在佛祖眼里,黄金与石头无异,不过都是身外物。你若非要那这黄的、金的来说事,倒是你参佛不透了。”

        江寻易笑着摇摇头,冲着百里逢集说:“你且瞧瞧她这嘴利的模样,不过是闺中小娘子一个,哪里有大将军的风采?”

        百里逢集低头,轻轻笑了一声,竟让他想到了从前家宴的场景。没想到在异国他乡,竟然能得此和睦的一夜。

        回了内室,花清眠在拆卸头上的珠簪,发现女王赏赐的东西里头,还有一串珍珠璎珞,就随口说:“这里还有一个,同给朝颜的那个应该是配对的,怎么没瞧见呢?”

        百里逢集走到她跟前,拿起珍珠璎珞,“眠眠喜欢?”

        “朝颜喜欢。我想找最好的珍珠送给她做嫁妆,哦,应该说聘礼,总归是给她的。”

        “世子花茂发冠上那三颗泛蓝光的珍珠是极好的,东海珠。”百里逢集道。

        花清眠没想到他于珍珠如此了解,还对花茂这般熟悉,抬头问:“你怎知晓?”

        “先前我被俘虏时,女王、世子、公主一起审过我,当时瞧见过。”

        “你这是,过目不忘?”花清眠感慨,“都成阶下囚了,还能记得他头上的珍珠泛什么色泽?也是奇了。”

        “见过,了解,”百里逢集看着她,似要求个夸奖,“不过,我也真是过目不忘。”

        花清眠撇撇嘴,“寻易也是过目不忘,你们小时候背书,一定不被夫子打手板吧?”

        “自是不曾。”

        梳洗罢,花清眠坐在内室铜镜前,推开窗户,望着窗外圆月。真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她看了看铜镜中自己不大清晰的面容,忧愁又低落,想着不知何时自己才能走出这里。

        “你可是有愁事?”百里逢集的小床在内室侧边,与花清眠的床榻有一帘之隔。

        “有。”花清眠答。

        百里逢集看出她这一日都在寻人、等人,此刻又是如此哀春伤秋的小女儿作态,就猜她白日里去浮屠寺,是去堵她师兄裴丰。那日她不是也说了,之所以先时待他不好,是因为裴丰要娶她姐姐,她受了情伤。今日去浮屠寺,本是给她师父祈福,还特地带上自己,许是想等到裴丰,气一气他。百里逢集想着若是可以帮她,即便是被利用一下也无妨,就提醒她,“不若明日我们出街走走,也许你能遇到想遇见的人呢?”

        “对啊!”花清眠忽然眼前一亮!她要是每日都带着百里逢集招摇过市,总有一日会遇到百里逢集的下属和他的知己啊!

        她满心欢喜,准备赶紧睡觉,明日早早起床。

        百里逢集见她躺下,自己也走回了床上。

        熄灭烛灯前,他将江湖术士给他的解签文展开,看了一眼,上面写着:“满目山河空念元,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1]

        他躺在床上,扭头望向花清眠床榻之处,隔着红纱帷帐和层层珠帘,悠悠念着:“不如,怜取,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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