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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投其所好


宋诗言到宋家大宅的时候,也才刚到十一点而已。宋家大宅里的佣人早就知道宋诗言要来,所以,一早便在宅子的门口候着。

        “今天,宋家大宅里是有什么事吗?”宋诗言看着一旁的佣人,笑着问道。

        宋诗言一直都是一脸笑意,为人平易,相较于颜多雅,宋家大宅里的佣人们更喜欢宋诗言一些。所以,听了宋诗言的问题之后,佣人眼睛里带着亮晶晶的小星星,一脸花痴地答道:“今天,家里来了个外国人,长得真是好看,像是漫画里走出来人的角色。”

        外国人,还长得特别好看?宋诗言的第一反应就是Elvis。这个颜多雅,她什么时候和Elvis走到一块儿去了?

        “那个长得很好看的外国人,是不是叫Elvis?”宋诗言看着佣人,继续问道。

        “小姐叫他‘王白易’,不是你说的那个名字。”佣人摇摇头,回答道。

        闻言,宋诗言以为是自己误会了,笑笑。Elvis才到A市不久,怎么可能会和颜多雅扯到一块儿?宋诗言看着佣人,说道:“那你带我去见你家小姐吧!”

        ……

        宋诗言到花厅的时候,颜多雅正坐在椅子上,喝着咖啡。坐在她对面的男人,由于背对着宋诗言,所以,宋诗言并没有看见他的长相。不过,看这背影,宋诗言觉得有些眼熟,还真有点像Elvis呢!

        “景颂,你可算来了!”颜多雅见景颂站在门口,朝她招了招手,一脸笑容地对她喊道,“赶紧过来,我们都等了你好一会儿了。”

        听见“景颂”这两个字,坐在颜多雅对面的男人转过头来,一脸笑意地看着宋诗言——果真是Elvis!

        “景颂,你来了!”Elvis也笑着朝宋诗言说道。

        宋诗言对两人笑笑,而后便朝着那里走了过去。只是,她心里却在思索,这Elvis和颜多雅的关系,何时变得这么好了?

        “刚才听说你这儿来了一个叫‘王白易’的人,我还以为是谁呢?没想到,竟然是Elvis。”宋诗言看着颜多雅,笑着对她说道。

        闻言,颜多雅脸上的笑意更甚——没想到,景颂竟然连Elvis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啊!

        “入乡随俗,入乡随俗嘛!”Elvis笑着对宋诗言说道,“我的中文名字是王白易,你可以叫我‘白易’。”

        “还是你的英文名叫得顺口一些,你要是不介意,我就叫你的英文名吧!”宋诗言看着Elvis,不咸不淡地说道。

        “你高兴就好。”Elvis看着宋诗言,笑着说道。

        宋诗言看着颜多雅,发现她今天特意打扮了一番。一身粉色的绸缎连衣裙,让她整个人的气色看起来很不错,她脸上的妆容很淡,但处处都恰到好处,想来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尤其是颜多雅的眼妆,丝毫不显得妖冶,却又带着一丝小心机,让人觉得她的眼睛很好看。而她的头发,看似不经意地披在肩后,还带着一丝凌乱,但她头发那若有若无的香气,让宋诗言确信,颜多雅似乎是很重视这一次的会面——难道说,颜多雅她,对Elvis有意思吗?

        思及此,宋诗言又看了一眼颜多雅,见她看着Elvis的眼中带着一丝亮光,似乎真是像自己想的那样。

        宋诗言可不希望Elvis和颜多雅扯上什么关系,毕竟,先不说颜多雅的私生活如何,单单就颜多雅的人品,祸害了殷皓明之后,她实在不希望这世上还有无辜的人受颜多雅的祸害。

        颜多雅见宋诗言坐在她身边,装作不经意地捋了捋头发,露出了那一对精致的耳钉。

        这对湖蓝色耳钉和颜多雅的那一身粉色实在是不相称,可是颜多雅她如今如此在意自己的着装,这就证明,她并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所以说,这对耳钉,极有可能是Elvis送给颜多雅的礼物——毕竟,Elvis家里可是赫赫有名的珠宝商,送珠宝倒也符合他的作风。

        宋诗言在心里笑笑,没有说话。颜多雅之所以会做这个动作,一定就是在等着她说“你的耳钉和衣服不太配”这句话,然后,颜多雅便可以得意洋洋地告诉她,这对耳钉是Elvis送的。

        颜多雅将头发捋到耳后,也确信宋诗言已经看见了她这一对耳钉,不过,宋诗言没有说话,这让颜多雅有些不高兴——毕竟,宋诗言不说话,那么她接下来的话,就可能得烂在肚子里了。

        不过,颜多雅又岂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见宋诗言不说话,颜多雅便只得自己开口。她看着Elvis,一脸笑意地说道:“白易,你来就好了,根本用不着带这些礼物。”

        闻言,Elvis脸上露出一个绅士的笑容,他看着颜多雅,说道:“今天来你家,也是为了公事而来,带上这小小的礼物,也是我的一番心意。”

        听见Elvis的这一番话,宋诗言的眼底闪过一丝嘲讽的笑容。

        Elvis的珠宝公司将要入驻A市,的确是需要不少店面与柜台。而宋氏百货,作为A市最大的购物广场,作为A市的地标性建筑,对他而言,的确是一个不二选择。所以,Elvis会来见颜多雅,也算是为公事而来。

        见Elvis这么说,颜多雅的脸上浮起一丝不高兴,不过,在Elvis面前,她还是能控制住自己的表情,所以,须臾之间,她的那丝不悦便已消失得一干二净。

        颜多雅一向不管公事,只知道吃吃喝喝,如今,却让Elvis来宋家大宅谈论公事,就算宋诗言是瞎子,也知道颜多雅究竟是在打什么主意。宋诗言看颜多雅和Elvis的文件上都已经签好了字,便知道他们已经谈好了公事——看来,颜多雅是要留Elvis吃午饭。

        不过,颜多雅非得把她叫到这儿来,这让宋诗言有些不满。她本来就尽量避免和Elvis碰面,谁曾想,这颜多雅竟然还挖个坑让她跳。宋诗言心想,或许是之前参加宴会的时候,颜多雅见Elvis对她的态度有所不同,所以,才会把她当枪使,好让Elvis留下一起吃午饭。

        思及此,宋诗言在心底冷冷一笑,没有作声。

        颜多雅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宋诗言,眼底升起一丝胜利的光芒。那天,在宴会上,Elvis送了景颂一条项链,让她心里一直都有些不舒服。如今,Elvis也送了她一对精致的耳钉,这让她感觉自己扳回了一局。

        “白易,上次听你说,你之所以会取这个中文名字,是因为很喜欢中国古代的诗词,也有很多喜欢的诗人——你最喜欢的诗人是谁呢?”颜多雅看着Elvis,眼带笑意地说道。

        宋诗言看着颜多雅这一副花痴的模样,不由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美色误人,说的大概就是如此吧!

        Elvis一向有绅士风度,所以,虽然他此刻很想和宋诗言说话,但还是面带笑意地回答颜多雅的问题:“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李白。他写的诗实在是太好了,不愧是诗仙。”

        “真的吗?我最喜欢的诗人也是李白——在我眼里,没有李白的唐朝,要黯然失色许多。”闻言,颜多雅也是一脸激动地说道,眼睛的也带着一丝兴奋。

        如今,遇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Elvis的心里也有些激动,他看着颜多雅的眼中也多了一丝赞赏。

        见状,宋诗言在心底冷冷地笑了笑。这颜多雅,果真是有备而来,还知道投其所好啊!以前,颜多雅和她认识的时候,她还以为,颜多雅就只关注娱乐圈里的那些八卦呢!

        “那你了解李白的诗吗?”颜多雅又继续问道。

        “还算了解——虽然有的诗句,我无法用语言形容出来,但是它们给我的感觉,实在是美极了。”说起李白的诗,Elvis便一脸的激动。毕竟,和志同道合的人谈论自己的兴趣爱好,的确是让人心情愉悦。

        “李白的诗,我最喜欢的是那一首——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这首诗,你应该知道吧!”颜多雅看着Elvis,一脸笑意地问道。

        Elvis沉思了半晌,这才开口说道:“这首诗,我听过。这是李白写给杨贵妃的诗。”

        闻言,颜多雅眼中的亮光更甚,她看着Elvis,笑着说道:“是啊!像杨贵妃那样的绝世美人,或许,除了李白,没有人再能用文字将她的美貌形容出来——只是可惜,现在这世上,或许再也找不到杨贵妃那样的绝代佳人了。”说着说着,颜多雅便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Elvis偏过头,看着宋诗言,笑着说道:“景颂,我觉得,李白的这首诗用来形容你,也倒也恰当。”

        闻言,宋诗言的脸上浮起一丝尴尬之色——颜多雅和Elvis说起这首诗,一定是另有用途,或许,她就是在等着Elvis说出赞赏她的话。只是,没料到,Elvis却觉得这首诗适合自己。

        果然,见Elvis一脸笑意地看着宋诗言,颜多雅的脸色有些难看。

        见状,宋诗言急忙笑着说道:“Elvis,你说的这是哪里的话?众所周知,诗言可是A市第一名媛,相比我,这首诗更适合她一些。”

        见宋诗言着急解释,似乎想要和自己划清界限,Elvis有些讪讪地笑笑,无言地点点头。

        “诗言,我好久也没见着叶阿姨了——要不,你们俩先聊着,我去看看叶阿姨?”宋诗言看着颜多雅,笑着对她说道。

        见宋诗言这么会看眼色,还想着替自己和Elvis营造单独相处的机会,颜多雅心里便也原谅了她。

        “好呀!正巧干妈也想见你了。”颜多雅笑着对宋诗言说道,说罢便示意宋诗言赶紧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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