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第章只若初见
过去的事之所以能被称为记忆,是因为它不曾消失,一直藏于灵魂深处,是不被主人“待见”或者故意忘却的一些往事。陆凌这个人,天生爱笑,乐观向上,用他好友吐槽的话说,“现在笑多了,以后就笑不出来了”,事实证明,这句话,一语成谶,在往后漫长的岁月中,他当真再没笑过。
“我想去浪迹天涯,去帮助天下苍生。”年少的轻狂最是放荡不羁,对于他这天真的话语,好友封竹笑他,“你连自己都活不好,哪来的多余心力去拯救苍生,等你去了才会发现,这天下,不如意的人和事太多了,你帮不过来的。”封竹虚长他十岁,曾游历天下大川,两人在对待天下的事情上见解不同,对此,陆凌只是笑笑,“那是你‘固步自封’了,等着,十年后你我再见,我必会让你知道这天下没有你想的那么不堪。”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谈话,十年后,封竹失踪,他囚身魔教,那年的豪情壮志,在时间的冲刷下不剩分毫,他付出了血的代价,终于认可好友当年的话,真是讽刺。
下山历练的第一年,他去了最繁华的都城,也就是在那里,他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人,若说这十年是一场修行,那他用了一年去遇见,又用了九年去遗忘。
陆凌与遥歌的相遇并没有多美好,遥歌是皇族五公主,倾城容貌,温柔大方,并没有皇室之人的娇纵任性,母亲并非得宠的妃子,从小教给她的都是“人活一世,自在方好”,遥歌不喜争权夺利尔虞我诈,母亲也是深居后宫不愿争宠,或许因为她的泰然处世,皇帝陛下倒是格外喜欢,所以遥歌的身份说不上是顶尊贵,但绝没有人敢看轻。
八月十五上元佳节,是遥歌公主的生辰之日,每年此时,皇帝会额外开恩许她出宫游玩,就在那日,她遇见了狼狈不堪的陆凌。
陆凌离开之时身上盘缠富足,加上他不喜奢华,几乎没有用钱的地方,抵达京城时,身上银子还是满满一袋,城门口遇到一家老小穷困潦倒,善心大起,将身上钱财给了大半,只留一点住店吃面的钱,谁知那一家人是受人威胁迫不得已,转了头就把钱双手奉上交给当地有名恶霸,也许上天开眼,在城里陆凌又与他们遇上了。还是一样的措辞,一样的可怜兮兮,陆凌想着自己刚把钱给人不至于用得这么快,几步上前想一问究竟。
那老者是个记性好的,看到他立马就认出来,忙不迭跪下唤“恩人饶命”,陆凌一头雾水,将人扶起一问究竟。
“那人是城外有名的土匪,当日我带孙子来城里想混口饭,岂料被他抓去,他抓了我孙子威胁我,我实在是不得已啊并非有意欺瞒…”老者呱呱说了许多,陆凌气血方刚,受害者又是个年迈老人家,怎么甘心咽下这口气,当即提了剑杀上土匪山,一片哀嚎火光冲天,下山时身上几乎没有块完整的料子…
此次上山好坏参半,好消息是给自己跟老人家出了口恶气,至于坏消息,银子没追回来还白白损坏了一套衣服…并非他技不如人,实在是那帮土匪人多势众又太过狡猾,骗来的钱几乎挥霍殆尽,一群人脚底跟抹了油似的,挨了一顿揍立马跑得影子都捉不到…
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回到都城,陆凌向来不介意外表如何,从钱袋子里把剩下的钱全部给了那老头,反正自己年轻,可以在城郊破庙凑合一晚,至于吃的,一顿不吃饿不死…抱着这种想法在城里溜达起来,今日上元佳节,城里喧闹堪比过年,大红灯笼高高挂着,底下设着灯谜,彩头颇为诱人,足有十两银子。
陆凌挤过人群,因着破烂衣服被周边人呵斥,他也不恼,自觉退出挪到一旁,再无心去争那彩头。华灯初上,街上人来人往,陆凌觉得自己待在人多的地方怎么缩都比较显眼,叹了一声四处找偏僻处,最后寻了个小池塘,在塘边坐下,这里人少,又安静又凉爽,头上一轮圆月,他慢慢躺下,不知封竹如今在哪,是否还是那般碎碎念,若是被他知道自己这般狼狈指不定如何调笑呢。
“哎呀,真是出师不利啊。”
“公主那边好像有人。”旁边传来低低女声,陆凌睁开眼,有些惊讶自己如今的运气,这么偏的地方竟然也会有人来,再次无言轻叹,起身准备离开。
“公子且慢。”出声的是另一位女子,声音清脆动听,陆凌听到声音不觉转头,身后不远处站着两位姑娘,皆是富家小姐模样,方才听得一声“公主”,陆凌知晓尊卑有别,不敢造次,恭恭敬敬等着对方开口。对方并未咄咄逼人,还是那个女子,比之方才更加轻柔,“是公子先寻到的地方,断没有让你离开的道理。”
“公主…”那小丫头拽住遥歌袖子还想再说什么被她制止,主仆二人上前也寻了个地方坐下,走得近了陆凌才看到那婢女手上捧了盏河灯。
遥歌蹲在河边,泛起的涟漪打湿了裙角,陆凌看她举止温和不像那些仗势欺人之人,何况他对于皇室官场并不了解,看这姑娘放河灯觉着有趣便小心挪过去一点,被那眼尖的小丫头察觉,立马呵斥:“做什么?”
“不得无礼。”
“今日大家都是猜灯谜赢彩头,缘何你在这里放河灯?”他这句话真的没有其他意思,不过在那小丫头眼里又是大不敬,好在遥歌也不介意,淡淡道,“闲来无事,求个平安罢了。”
“放河灯能求平安?不是应当去寺庙拜佛还愿吗?”
“你这个人怎么那么多话,我家公…小姐要是能去那些地方她不会去,用得着你在这指手画脚?!”
不知是否错觉,那瞬间陆凌似乎看到遥歌眼中一闪而过的落寞,虽然那小丫头可以隐瞒她的身份,但以陆凌的修为第一次那不轻不重的一声早已听得清楚,既然对方有意隐瞒他也不会傻到去戳穿,只是既然贵为公主,这天下还有不能去的地方?
“只是寺庙颇远,我足不出户,能在上元节放盏河灯我已满足了。时辰不早了,小荷,我们回去吧。”
“是。”
主仆二人走了几步又回过身,低声交谈几句就见那婢女十分不情愿地捧着个盒子走过来,把食盒塞给陆凌,道:“我们家小姐大发慈悲,看你这穷酸样好心给你点吃的,这可是我家小姐亲自做的。”说着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钱袋子,小巧精致,放在食盒上面,“这里面有二十两银子,给你买身新衣服,幸亏你遇上的是我们家小姐,不然就等着饿死街头吧。”小丫头嘀嘀咕咕走回遥歌身边,两人越走越远,不消多久就没了踪迹。
怀里的食盒是热的,荷包也是热的,握在手上沉甸甸,陆凌自幼没有接触过多少外人,只有封竹时不时陪在他身边,可是封竹那张嘴又是消停不下来的,每次只会在他斗志昂扬的时候泼一盆冷水,冷到透心的那种。第一次有人跟他一样,不计回报地帮助世人,陆凌下山这么久,总算感受到了一点人世的温暖。
打开食盒香气扑面而来,里面有两盘点心,以上好的白面揉成,陆凌捏在手中良久才小心翼翼咬了一口,入口即化软糯香甜,他想,这应当是那位公主的晚茶了。最后一个粉雕的小团子是如何也舍不得吃了,陆凌撕了块破烂衣角,捏了个寒冰诀把那团子冻住,用破布包好揣进怀里,回去若是再碰到封竹也能堵得他哑口无言,每次都说他傻,可这世上,还有人与他一道傻。
那一晚,皇城的烟花燃尽整个夜空,百姓纷纷艳羡五公主好大的福气,每年都得皇帝这般厚爱,陆凌站在人群中,想起那人眼中一闪而过的落寞有些心疼,若她当真是皇族五公主,得享圣恩,又如何会露出那般孤独的神情。那时他们初见,有些匆忙仓促,甚至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可那之后,再无那一眼惊鸿。
陆凌第二次见到遥歌是在半年后,这半年他一直在京城徘徊,靠着斩妖除魔得了不少银两,早已够了上路的盘缠,他也不知为何会一直待在这里不愿离开,自那日上元节匆匆一面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这位五公主。
这一日,照例去荒郊野外斩杀作祟的妖魔,那是一片野竹林,终日雾气缭绕,陆凌心生警惕小步前进,总觉身边有人影攒动却看不到人,剑刃转着光晕,只要有一点不对劲那剑上的灵力会瞬间把周围的竹子砍成两半。前方有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隐隐夹杂着女子的轻微喘息声,陆凌打起十二分精神向声源地走去,拨开缭雾发现石头边上坐着一个女子,竟是半年不见的遥歌。
一瞬间陆凌以为她是妖怪幻化,剑刃毫不留情指上她咽喉,遥歌不慎在此崴脚正愁无人搭救,冷不丁看到人影时下意识呼救,不料下一秒一把冰冷剑刃锁在自己喉间,只要再前进一寸就能瞬间毙命。
“你是,半年前的那位公子?”
一如既往的温柔声音让陆凌的戒备少了大半,剑刃微微收回一点:“你当真是那位小姐?”
“这里没有妖怪。”
“你为何会在这里?”
“寻一个人。”
“谁?”
遥歌微愣,没有立即回答,半晌后垂下眼眸,有些怆然:“是谁都不重要了。”
许是心中对她终有一丝柔软,陆凌收剑回鞘,上前查看她伤势,除了脚踝骨有些红肿外没有看到其他外伤,想来她金枝玉叶走了这许久也是累了,便自暴自弃在此休息,也不管有没有危险。
“我送你回去吧。”陆凌在她面前蹲下身,“我背你。”
遥歌没有动,陆凌等了一会她一直没动,便站起身坐在她旁边:“也罢,若是你累了,我在这里陪你说说话。”
“还不知公子姓名呢?”
“在下陆凌。”
“陆公子。”遥歌轻唤一声,“这世上有魔吗?”
“姑娘所说,在下不懂。”陆凌道,“这世间只有人与妖之分,妖族寿命无限,人族不过百年,除此之外并无魔。”
“我听闻在京城以南有个地方叫做南疆,是魔族地盘。”
“那只是正派人士对于走歧路之人的叫法,那里的都是人类,只不过作恶多端,数百年前举兵进攻中原,百姓流离失所,因此才会对其深恶痛绝。”
“都是人类,不过百年。”为何世间正邪之分如此严苛,陆凌坐她身边清楚听到她的叹气声,比之上次见面她似乎更加孤独寂寞了,眉目间是抹不去的沧桑。“你说,若是爱上邪道,是否会不得善终。”
“……”陆凌对世间情爱之事不甚了解,也不知要如何回她,原来你满心忧虑,竟是为了外道之人。
“天色已晚,夜里会起风,我送你回去吧。”
“如此,麻烦陆公子了。”这次遥歌没有拒绝,哪怕在这等上一年半载那人也不会再来见她,或许在他心里,正邪之分是他们之间跨不过的一道屏障。
回去的路上,遥歌伏在他背上睡得很沉,陆凌不认识什么达官贵人,自然不敢贸然送她回皇宫,便将人带去自己暂居的客栈,许是着了风,夜里遥歌竟发起高热,陆凌不熟医道,连夜跑遍京城请来一位上了年纪的大夫。那大夫摸了脉后就一直捋着自己的小白胡子,一言不发看得陆凌焦躁难耐。“大夫,她究竟是怎么了?”
“只是风寒无甚大碍,只是这位小哥,你娘子已有三月身孕,万不可让她太过忧思,我看她胎象不是很稳,这样,我再开几副安胎的方子,怀孕之人切忌大喜大悲,你可要仔细照顾。”
“大夫,您误会了,她不是…您刚刚说,她怀孕了?”
“是啊,已经三个月了。”大夫开好药方嘱托几句就离开了,陆凌送到门口一直处在震惊中回不过神,因为高热,床上女子睡得并不安稳,连梦里都皱着眉头,陆凌请来小二把药拿去煎熬,自己则是坐在床边出了一宿的神。
第二日遥歌身体好转,虽然依旧乏力比起昨日已经好多了,陆凌手上捧着已经凉了的药汁,昨夜一直愣神,连小二何时把药送来也不记得,呆呆地捧了一晚上。
“陆公子?”
一声轻唤才让他回神,陆凌一时不知要说什么,有些结巴:“你,你醒了,我,哎,这药怎么会在我手上?我不是让小二,哦,已经煎好的。外边天都亮啦。”
听他说话牛头不对马嘴,遥歌有些担心:“陆公子,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啊,我能有什么事。你等着,我让人把这药热一下。”
“你请过大夫了?”身后声音不轻不重敲在陆凌心上,他脚步半顿,最终把药放在桌上,诚实道,“是,你昨夜高热,大夫已经看过了。”
“那你,”缩在被里的手不自觉捏紧被褥,遥歌声音微微颤抖,“都知道了?”
“我都知道了。”
遥歌浑身像卸了力,软绵绵倚在床头,半晌后才开口,声音沙哑:“你不觉得我很脏吗?”
“没有,不会!”像是讶异她为何会这么想,陆凌赶忙坐下握住她双肩,一字一句,诚恳道,“我不会嫌弃你,当日我满身狼狈你也没有嫌弃我,你放心,这事我不会对别人说的。”
遥歌垂眸,泪水滴落,陆凌不知哪来的胆子,将她的手抽出紧紧握住,一冷一暖交叠在一起,遥歌心底一片柔软,眼角泪水不及擦去,轻声道:“多谢你。”
接下来的日子遥歌没有回皇宫,陆凌日夜陪伴,带她去了城郊小屋,虽然遥歌身体好转,但那脸上却终日不见笑容,陆凌试过多种方法皆不管用,虽然不笑,遥歌话却多了一些,她会说自己在宫中的生活,会提到自己父王母妃,对于那个男人却只字不提。日子一天天过去,陆凌有时会想,若是当真这样过一辈子,似乎也不错,等将来遥歌孩子出生,自己就做他义父,教他习剑认字,给他世上最好的东西。
幻想总是很美好。这日晚陆凌买菜归来,看到小院大门敞开,想到遥歌还在里面立马提剑冲进,在屋门口时听到里面传出轻笑,是遥歌的声音,她在笑。陆凌伏在窗边,看里面似乎还有个人,隐约也能听到那人的声音,是个男子。他虽常年待在山上,却并不傻,与遥歌在一起这两个月,遥歌从未笑过,眼下这陌生男子只是站在那里就让遥歌笑得合不拢嘴,不用脑子也能知道是为什么。
后来,遥歌和那个男人走了,临走前整日笑着,人也精神了很多,陆凌几次想问那人是谁终是问不出口,遥歌走后曾让人送来一封信,告诉他自己生了个大胖小子,想认他做义父,让他给孩子取个名字,陆凌收到信后心里是欢喜的,至少她如今得了幸福一家圆满,自己也不必太过执着。年少的爱情不是说放就忘,至少在未来的几个月里,他每日回家再也没人站门口等着,他一直是一个人,习惯了两人的温暖,再受不得一人的孤独了。
最后他还是离开了京城,因为心念的那人不会再回来,这里也不过是一个回忆罢了。
他履行了当日下山在好友面前立下的诺言,仗剑走天涯,四海为家。
在蛮夷之地收养了一个弃婴,取名摇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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