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第五十七章
叶馨说完拎着包就出去了,她前脚刚出公司,后脚林天佑就喝着可乐来了。
他一看叶馨的工位是空的,白乐乐一脸迷茫,就知道事情是怎么回事了。
“她是不是说不上班了?”林天佑悠悠地喝了口汽水。
白乐乐想给叶馨说情:“总监,其实小叶她还是很热爱自己的岗位的。”
林天佑咂咂嘴:“你薯片给我吃一片。”
白乐乐立刻拿了包新的递给林天佑,林天佑摇摇头,伸手拿了拆开的薯片吃了一片:“唉,我就吃一片,多的不要。”
他嘴里嚼得脆响:“叶馨嘛,我知道的,她下周肯定就回来上班了。”
“这薯片不好吃。”林天佑舔舔嘴:“你和明崇说一声,就记叶馨从今天开始请假,该扣多少工资就扣。”
说完,他挠了挠头,懒洋洋地转身朝外走:“我去看我女朋友去了,她今天要做……检查。”
白乐乐听着林天佑嘴里是含糊地说了个什么词,可听不真切,只听到了检查。
她叹口气,认命起身去找明崇说事了。
叶馨这头从公司里出来,有些迷茫。
——我之前想着有钱了要做什么来着?
给爷爷交养老院的钱,现在爷爷没了,接下来要干什么?
叶馨一拍手掌,那就是买套房,剩下的存起来吃利息,懒散过一辈子。
可是当时预计的也不是那么多钱。
是不是可以稍微花花?
叶馨对奢侈品不感兴趣,对珠宝的热情也仅限于工作时间,要说别的喜欢的,现在也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
想要的游戏还在持续跳票,手机能用包也够用,衣服也够穿。
想来想去都是没必要买的东西。
更别说阳台上还放着一堆拆都没拆的奢侈品。
要么就是只能买房了。
叶馨说干就干,扭头钻进公司楼下的咖啡厅里点了一杯自己最爱喝的抹茶拿铁,又找了个舒服的坐处,随即掏出手机就开始看房子。
她看房不是胡乱看的。刚开盘的楼盘不看,已经交房可没有房产证的,也不看。
这两年经济不好,刚开盘的容易变成烂尾楼,已经交房的也有可能拖着一直没有房产证。
不把稳。
又说看细节,房子所在的地段好不好,装修如何,价格怎么样,这些都在她考虑的范畴里。
等看到一半,抹茶拿铁都喝完了,叶馨又想起来了。
她爷爷都给她留了房了,她还买房干什么?
那房子在黄金地段,市中心,精装修,两层带花园。
这房子继承的时候光交税,就交了她不少钱。
难道还有比这个更好的房吗?
没有了。
突然有了超出自己预期目标的钱,也是种烦恼啊……
叶馨叹了口气,总觉得被这种烦恼冲淡了许多爷爷去世的伤心。
就算还没有钱到称得上是富豪的地步,但她好像突然就能理解了一些人有了钱,却因为空虚去做各种离谱的事到底是为什么了。
她坐在公司楼下,茫然不知所措。
就在叶馨心想不然还是回去上班时,黎裟的电话打了过来。
在手机里,她的声音还是大剌剌的:“叶馨,这周日啊,你别忘了。”
叶馨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没忘,你结婚嘛。”
她说完停了两秒,忽然从椅子上蹿了起来:“黎裟,你今天有空吗!”
黎裟莫名其妙:“还行吧,就是还要再挑挑手捧花。”
叶馨冲出店门,伸手打了辆车:“挑什么手捧花,我有钱了!我们今天去给你买套婚房!”
黎裟大惊失色,在那头声音都颤抖了:“你终于把陆氏骗到自己手里了?”
陆氏上百亿的资产,显然这事不可能。
黎裟想想也意识到了,心中有了个靠谱的猜测,话锋一转:“叶馨啊!我的宝啊!”
“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坚强!”
“不能丧失生活的意志!”
叶馨没意识到黎裟在想什么,还沉浸在自己的兴奋当中:“你为什么这么说?给你买房啊,你应该高兴!”
黎裟说得郑重其事:“叶馨,虽然我很乐意成为你的遗产继承人,但是你还是要坚强!”
“你还没给我当伴娘呢。”
叶馨听完这话脑子一转,意识到了。
好点的房子也要几百万呢,她手里也就几百万,要是给黎裟买了婚房她就没钱了,遗产没了还好说,万一那房子比想的更贵,她说不定还要倒贴点儿存款上去。
除非她接下来的日子不准备过了。
叶馨顿了顿,脑子清醒了,说话的语调也平了下来:“我开玩笑呢。”
“你现在先出来吧,我给你买新婚礼物呢。”
黎裟松了口气:“别吓我,我刚刚真的以为你要自杀,但是由于你爱我,所以自杀之前给我留套房。”
叶馨不接这话,催促黎裟赶快出门,去市中心的恒隆见面。
黎裟也不是拖沓的性子,收拾好了就叫男朋友送她出门去恒隆,正好和叶馨在门口碰上了。
两人一打照面,手挽着手就进去了,留下黎裟的男朋友站门口拿手机在附近看哪家网吧有打折券,包个下午。
叶馨不知道为什么,手头上有钱不知道要怎么花,心里难受。
她觉得可能这是人犯贱。
不过犯贱就犯贱吧,还是得购物,钱花出去了,心里舒坦了,钱包大出血了,就有工作的动力了。
叶馨毫不含糊,带着黎裟首先就去了蒂凡尼。
黎裟一直很喜欢蒂凡尼的心形钥匙吊坠,这东西叶馨倒是不喜欢,说就是个小玩具。
有十万块钱,拿去买黄金也成,好歹保值。
不过这次叶馨把自己说过的话全都抛到了脑后,说买就给黎裟买了。
黎裟在旁边心都是疼的,在付钱的前一秒叫停了叶馨。
叶馨递卡的手都伸出去了,硬生生地又被叫住了,问她:“怎么啦?”
黎裟瘪了瘪嘴,拉着叶馨出了店门才压低声音说话:“我觉得你当时说的对,十万块钱不如买黄金,买什么蒂凡尼。”
叶馨被噎了噎:“……是什么改变了你的想法?”
“那个吊坠我不喜欢,真的。”黎裟这么说着,拉着叶馨往前走了好几步,好像怕蒂凡尼把叶馨吸进去似的:“可是我本来就不是有钱人,就算有了十万块钱的吊坠,也还是个社畜。”
“还是那个一个月几千块工资,一个贷款要还几十年的我。”
叶馨看黎裟的表情像是全然不信的,她明明就记得黎裟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吊坠,现在又说不喜欢了。
黎裟带着叶馨慢慢从蒂凡尼离开,她说的是实话,她早就不喜欢什么蒂凡尼了,华而不实的,也不知道叶馨为什么就认定了她喜欢这个。
黎裟说话还是又快又急:“我可以喜欢这个东西,但是不代表我要拥有它。”
“况且在这个状况下,我们说真的,买点什么实在的都比蒂凡尼好。”
“或者你直接给我转十万块钱。”
黎裟和叶馨说话向来不会藏着掖着,有什么说什么。
叶馨也总是照单全收,她说什么是什么。
于是叶馨想了想:“那我们就去买黄金?”
黎裟也想了想:“最近金价有点高,要不再等等?”
叶馨急了:“你星期天结婚,金价难不成还能下来?”
黎裟不着急:“皇帝不急太监急。”
“我结婚了,难不成你就跑了?”
叶馨今天却算是杠上了:“我现在是穷人乍富,就想花钱,可是没地方花钱。”
“现在连你也不想要我花钱,那我能干什么嘛!”
黎裟老神在在:“你需要调整心态,你最好问问陆桥,那么有钱的人为什么不喜欢花钱。”
叶馨听完,一下子就泄了气:“我最近都没和他说话了,不想问他。”
黎裟一挑眉,不问为什么,只夸:“干得好。”
两人说着说着,倒是把叶馨那股没由来的冲动逐渐压了下去。
到了黎裟结婚那天,叶馨穿着伴娘服站在黎裟旁边,大部分时候跑来跑去,瞎忙活。
黎裟结婚叫了陆桥,陆桥没来,说有事。
不过他的红包倒是到了,十万块钱。
不多不少,十万块整。
黎裟看着这笔转账,好像想起了什么,猛地抬头去找早就跑得不见踪影的叶馨,找不到人后,忽然“哇”地大声痛哭了起来。
十万块。
她想起来了,为什么叶馨非要买那个钥匙,为什么陆桥转这个数目的红包。
这是大学时候,黎裟和陆桥叶馨喝酒时的一个惯常玩笑,已经很多年没开过的玩笑。
那会儿只要喝酒的时候,他们三人都在场,黎裟总会说,我肯定要和现在的男朋友结婚的,毕业就结婚。后话必定是叶馨或陆桥说的一句。
“那你们俩只要结婚,我就给你包一个十万块的大红包。”
那会儿黎裟和男朋友没一个人看好的,说是迟早要分,原因左右不过是两人都不安生,在一起了没好结果。
只有陆桥和叶馨看好,没事就拿十万块“激励”她。
后来黎裟某天就随口和叶馨说,你别说什么十万块了,你不如在我结婚那天给我买那个心形钥匙,也是十万块。
我喜欢那个。
没想到叶馨就记下了。
一记就是好多年。
记到连黎裟自己都快忘了。
叶馨给她买自己不认同的东西,不是因为购物欲望,因为没理由的魄力。
是因为她的记性太好了。
她和陆桥的记性都太好了。
他们不仅记得自己过去生命中的无助,害怕,不安。
还记得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在他们的生命里,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一直跟随着已经成人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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