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假冒
顾如璋还一直站在公堂内,失落感将他包围着,有一种不知何去何从的感觉,直到门口的衙役跑进来对他道:“小兄弟,你的狗跑了”,他才堪堪回过神来。
他用袖子胡乱抹了把脸,朝李文州行了个礼,便出去找狗了。
偌大的宁县县城,顾如璋找了许久,也没能找到小雪,寻思着它大概又在城外哪个地方等着他,便没有继续再找。
他晃去了林氏饭馆,想瞧瞧今天的生意如何,到了门口,就看见饭馆行人络绎不绝,食客的谈论声与小二的高呼声嘈杂不堪,一副生意火爆的场景。
这景象,不用说也知道林木青肯定锅子都快炒冒烟了,应当没时间搭理自己。
顾如璋只好决定先回家去,这时他才突然想起来自己是坐县衙的马车来的,根本没有牛车能回去,又总不好再叫人单独送他一趟,只好询问路人哪里有马匹可以买,马车他暂时还买不起,单独的马匹倒是没什么问题。
和商贩一阵讨价还价后,顾如璋终于用自己满意的价格买下了一匹不错的马,马的速度果然比牛车快了不少,顾如璋只用了半个时辰不到就回到了草溪村,他直接骑着到了李二虎家,将马和那头牛拴在一块吃草。
李二虎和元竹都在家中焦急的等着,一见顾如璋回来,立马询问情况,“如璋,怎么样了?”又探头往他身后看,见没人跟着,又问:“白云没跟你一块儿回来吗?”
顾如璋便将在县衙所发生的事情又对他们复述了一遍,最后道:“看那一家三口的打扮,不像是个穷的,用些心也确实能将白云养成这样,我觉得应当没什么问题。”
元竹听完点点头,然后又问:“那你没问他现在的家在哪吗?”
顾如璋一听这话才猛然想起来,他把这事给忘了,但是想了想之后,他道:“问了又有什么用,他现在有了家人,也不需要我了,我还是老老实实学医考杏林院吧,耽搁太久,父亲都要找来把我绑回去了。”
元竹不死心的问他:“你舍得让他走?”
顾如璋苦笑了一声:“不舍得又如何,带走他的是他的亲生父母,而我只不过是一个萍水相逢的人罢了。”
元竹摇了摇头,不懂这个少爷为什么总是口是心非。
顾如璋的身世,元竹和李二虎都是一早就知道了的,他们一开始对此很是惊讶,毕竟这人可是丞相之子,这是多么遥远而高贵的身份,就好像天边的星星一样触不可及。
但在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后,他们发现顾如璋很多地方和他们这些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可能是因为他自己比较接地气吧,总之顾如璋并不如他们想象中的少爷一般娇纵。
李二虎笑他:“瞧你这副模样,就快要哭出来了,这里除了白云自己,谁不知道你喜欢他。”
顾如璋怔了怔,心想他竟然已经表现得这么明显,连呆憨的李二虎都看出来了,而那个小傻子却看不出来。他再次苦笑:“我喜欢他有什么用,他又不喜欢我。”
元竹道:“你怎么知道白云不喜欢你,你这下巴上的牙印不就是他咬的。”
什么?!
见顾如璋惊讶,元竹解释道:“那天你喝醉了,我便让白云单独送你回去,走之前还好好的,第二天来下巴上就多了一个牙印,不是他咬的还能是谁咬的。”
顾如璋看着他:“但是这并不能证明什么。”
元竹叹了口气:“你总是这样妄自菲薄,亏得还是个少爷,你长得这样好看,又聪明又有才能,村子里有多少哥儿姑娘都喜欢你,况且日久还深情呢,白云虽然看起来呆呆的,其实心思很细腻,他只是需要开个窍,而且之前我已经提点了他几句,他后来看你的眼神明显变了很多,只是你自己没发觉而已。”
元竹看向李二虎,揶揄道:“所以呀,主动的孩子才能有糖吃。”
顾如璋听了这番话觉得自己真是痴到家了,不仅痴还怂,白白错过这么多好机会。
可是白云已经回家了,他甚至都没问他家住在哪儿,况且自己现在只是一个功不成名不就的人,根本没法给他未来,他更不想放弃学医而用他的少爷身份去找他,那样只会显得他很没用。
如此感想过后,顾如璋发愤图强起来,干脆连午饭也不吃了,拿了两个馍馍便进了书房。
傍晚,邻居李婶寻了过来,问顾如璋有没有看见她家小雪,“平日里它不是最爱和白云一块玩的吗,今日怎么却一天都不见踪影,咦,话说怎么也没看见你们家白云啊?”
顾如璋道:“李婶,白云回他自己家去了。至于小雪,今天上午和我们一块去了县城,后来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不过它那么聪明,应该很快就会自己找回来的。”
李婶惊讶道:“白云回家去了?那他以后还会再来吗?”
顾如璋摇摇头,“应当不会了。”
——
“汪汪汪汪……”
“这畜生怎么赶都赶不走。”林父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正与一直冲他们吠叫的白狗对质着。
这狗从衙门一直追着他们到了向家村,中途林父几次试图将它赶跑,这狗却跟他们玩起了游击战,只要他们将牛车停下准备下来打他,他就赶忙跑远些,等他们继续坐上牛车赶路,他就又在后面不远不近的跟着。
白云在一旁担心道:“爹,哥哥,你们别打它。”
林母边把白云往屋里推,边道:“没事的,云儿你先进去,你爹和你哥会处理好的。”
白云拗不过林母,一步三回头的被她推进了家中。
“小畜生你走不走!爹,棍子给我,你先进家里去。”
林志接过林父手里的棍子,等林父进了家中,他便假装也往回走,小雪一边吠叫着一边想要跟上去,谁料林志却突然一个回身,将棍子狠狠的打在了它的腿上。
小雪吃痛哀嚎起来,当即跑远了些,林志又扬起棍子恐吓了它几下,见它不敢再过来,这才进屋关上门。
小雪趴在路边,小心翼翼的舔着自己被打断的腿,深深看了一眼白云所在的那幢房子,然后拖着断腿走了。
白云在屋内听见小雪的哀嚎声,想要出去看看,却被进来的林父和林志拦住。
林母赶紧道:“云儿饿了吧,来帮娘择菜,我们做饭吃。”
等娘俩去了后院,林志和林父才在桌旁坐下,喝了口水,舒缓今日一直紧张的心情。
林志端着茶杯笑道:“爹,他长得真好看。”
林父哼了一声,要不是自己这宝贝儿子见色起意看上了那告示上画着的人,他们也不必如此大费周章。
林志见他爹一副嫌弃的脸色,道:“爹!我今天都二十了,还不找个人成家,都要被街坊邻居笑死了。”
林父没好气道:“村子里又不是没人,哥儿姑娘一大把,我看好几个都挺不错的,你倒挑,一个都看不上!”
林志撇了撇嘴道:“那些个庸脂俗粉,我才看不上呢,我就要云儿。爹,你和娘赶紧把喜帖写了,把屋子收拾收拾,我明日就要跟他成亲。”
林父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笑骂道:“人刚回来也不知道让他缓缓,这么着急成亲,你色鬼投胎啊!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个儿子来。”
林志:“我这不是怕夜长梦多嘛,早点成亲早点办了他,也好让他死心塌地的跟我过日子,您瞧他鼻梁上那颗孕痣红得,啧啧,指定能给你和娘生几个大胖小子来玩!”
林父听了这话也不仅咧开嘴笑起来。
当晚,林家人就开始熬夜布置婚房,林母给门窗都贴上喜字,林父则点着煤油灯写喜帖。
而白云,早已被林志哄睡,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毫不知情。
第二日一早,向家村的村长和一些有头有脸的家主都收到了一份较为精致的喜帖,读上述内容得知,是林家的儿子林志要娶媳妇了,邀请他们一起吃顿饭,做个见证。
一位家主疑惑道:“咦,怎么这么突然?都没听林家提起过,而且林志不是眼比天高,向家村的哥儿姑娘一个都看不上吗?”
“是啊,他林志仗着家里的亲戚是当官的,自己家又有些小钱,就觉得自己也是碟子菜了,整天一副耀武扬威的模样,好像当官的是他自个儿一样,是谁家的倒霉孩子看上了他呀。”
林志要娶媳妇的事儿迅速在村子里传开,没收到喜帖的人也是无比八卦,就等着结婚当日去他家凑热闹。
而白云一觉醒来发现家里又是红喜字又是瓜果零食的,不由疑惑问林母:“娘,家里这是要做什么呀?”
林母看着这哥儿长得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心里也很喜欢,便柔声对他道:“这是欢迎你回家,要给你办洗尘宴呢。”
白云茫然点头,心想洗尘宴也要贴红双喜吗?
林母接着道:“好了,快去洗脸漱口好好打扮一番,待会你可是宴会的主角哦。”
白云听话去洗漱。
成亲用的道具,林父林母提前一天就准备好了,其实也没多少东西,就一些贴纸、婚服和请宴的饭菜。
要问他们为什么这么有把握能将白云带回来,那是因为他们看准了白云失忆这个点,乘机钻了空子。
本以为过程可能会有些曲折,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就成功了,而且就算不成功,林志也有把握他们能脱身。
人生苦短,他林志要的东西,怎么也要弄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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