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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先生,刷卡吗?


  越野车重新上路。

  废弃的商店外,鲜血在烈日爆嗮后,空气里也产生血腥味。

  海平面上,夹着尾巴,满身伤痕的鬣狗正失魂落魄,它被自己的族群给开除了,理由…上了首领的女人,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男人,跟狗一样。

  离开族群,捕食能力不出色的只能等死。

  但不知道,上帝是否可怜它,等它迷迷糊糊走到废弃商店外头,就见到了大餐!

  毫不顾忌的冲上去撕咬起尸体。

  渐渐的血腥味越来愈浓,吸引了更多的狠角色加入,一场食物的争夺战爆发了。

  人和畜生其实有什么不同呢?

  为了活着,为了生存,为了繁衍。

  若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拿命去拼?

  而且…

  你拼了,还不一定有用。

  …

  高军坐在副驾驶,一只手叼着根烟,肘部靠在窗户上,一阵带着炙热的风吹的眼睛睁不开。

  他在努力调整自己。

  好像…

  杀人真的很简单,尤其是用枪械。

  人类最大的天赋,果然就是使用在暴力上,头脑也是为了战争而不断进化。

  沙漠里可没有限号灯和交通警察,一脚油门踩下去,直接飙到150码往上,只要车不翻,就往死里开。

  出了这档子事,生怕在路上再出什么幺蛾子,高军不允许停下,反正穿过整个沙漠,按照地图标注,也不过600多公里,满打满算,6.7个小时足够了。

  “我们很快就能出去了,该死的,我讨厌沙漠,不过,上帝保佑,幸亏没有沙尘暴,这在鲁卜哈利沙漠里真少见。”坐在后面的纽曼笑着说,他原本是打算缓和气氛的。

  但确实做到了。

  天空瞬间阴沉下来,弥漫着躁动不安,沙漠上从地里不断的钻出动物,慌张的跑路,而高军从后视镜看到,一个巨大的沙尘暴正在汇聚,漫天飞舞的黄沙,令人头皮发麻。

  “白痴,你的嘴巴是开光的吗?开车,油门踩死!操。”高军转头,口水喷了纽曼一脸。

  果然,给黑人粘上的都没好结果!

  “跟着动物。”

  动物本身就趋吉避凶的天赋,他们跑的肯定是自认为安全的地方,跟着跑就对了。

  辛普森还在驾驶座上怂了两下,像是要借用腰腹力量让车辆加点速。

  面前挡着的动物都被碾过去。

  彭!

  一只鬣狗的尸体被保险杠撞飞出去,倒在地上奄奄一息,而在另一侧,有一只狮子?

  高军发誓没看错,那绝对是狮子!

  如果这时候,能够拍摄一张照片,绝对横扫普利策奖。

  狮子的奔跑速度有多快?60-70公里。

  跟车没办法比,但这家伙也是聪明,看了下这个“铁盒子”,竟然跳过来,想要搭顺风车,这爪子一下子撞到车门,瞬间就被弹开,这一下可不轻,挣扎的要爬起来。

  瞬间就被沙尘暴吸进去了。

  高军看到,那狮子的身体像是个气球一样被吹了起来,然后消失不见了。

  等它掉下来,应该就变成骸骨了。

  正常情况下,汽车肯定跑不过沙尘暴的,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近,天无绝人之路,就看到前面一处山丘。

  “快把车开到山丘后。”

  辛普森脸都吓白了,现在高军说啥他听啥,贴着山丘就往里面靠。

  “抱头!”高军捂着脑袋喊了声,头顶的天空顿时暗了下来,碎石子在车身上不断的剐蹭着,玻璃都被敲击着发出尖叫。

  一颗小石子咔的声,卡在玻璃上,周围出现着小裂痕,车身都在剧烈的摇晃着。

  一个黄人和两个黑人的“车震”故事?

  操!

  上帝肯定是白人,而且还在搞种族歧视,要不然,怎么倒霉事那么多?

  高军脑子里闪过个笑话。

  一个黑人和一个墨西哥人坐在车里,问谁是司机?答:警察。

  剧烈的晃动持续了大约两三分钟,慢慢的停了下来。

  高军抬起头,挡风玻璃上全都是沙子,辛普森开起雨刮器,听到刺耳的声音。

  “我下车擦一下。”他说。

  但被高军给拉住了,摇摇头,“沙尘暴把地都掀了,里面的一些毒蛇和蝎子肯定也有没死的,小心点,先往前面开点,反正路线也偏了。”

  沙漠这么大,还怕撞车吗?

  辛普森闻言点点头,只要不遇到大象这种大体型动物,一般都撞不过车。

  开出去了大约三四分钟后,嘣一声,应该是撞到东西,这才不得不熄火下车。

  “警戒好!我不想你开口,白痴,我真想把你嘴巴缝上。”将冲锋枪塞进纽曼怀里,高军瞪着眼说。

  吓得对方缩了缩脖子,忙点头。

  推开门下车,映入眼帘的除了黄沙就是黄沙,辛普森检查起车子来,纽曼站在不远处警惕的看着四周。

  高军弯着腰,开始放起水。

  他开始回忆自己看过的求生指南,沙漠里迷路改怎么办?

  保持冷静、安抚同伴、判断方向、检查行李、积极求助,不要放弃,这是美国探险家肯·沃伦的说法。

  通篇充斥着废话!

  怪不得这鸟人最后探险死了。

  “老大,我看到骆驼了!”纽曼突然转过头喊了声,高军朝着他小跑过去,脚下一滑,还摔了一跤,站在他旁边,就看到不远处有个骆驼队。

  起码有超过20头!

  隐约间看到上面装着鞍,这些都是人养的。

  而对方也发现了他们。

  一沙丘上,黑不溜秋的站着两个人,还是很好看到的。

  就看到两头骆驼奔跑过来。

  上面骑着穿着白色长袍的贝都因人,还在沙漠里流浪的,也只有他们了。

  对方一人停在五十米开外,另一人走向前,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

  “你懂阿拉伯语吗?”高军问纽曼,问完就后悔了,黑鬼能懂个屁,他们也就适合从事野蛮的工作,当然,说的是纯种黑人。

  那贝都因人见他们不懂,又唠起了英文。

  这下双方能正常交流了。

  “先生,需要帮忙吗?”

  “需要!十分需要,我们在沙漠里迷路了。”高军说。

  那大胡子看了下同伴,咧开嘴,笔画了个手掌,“5000美金,送你们出去。”

  高军脸上笑容一僵。

  TMD,谁说沙漠里都是老实人的?

  不过想想也是,能够在沙漠这种环境恶劣中生存下去的,可不是那么简单。

  或许,他们还偶尔兼职,当当沙盗。

  这地方可没有监控摄像头。

  杀了人,往这沙漠里一埋,你就算是FBI来,也没办法。

  当然,除非死者逃税了。

  非法收入你也得报。

  你去抢劫了去偷窃了,你去诈骗了去零元购了,哪怕你是用非法的手段取得了收入,你也必须向申报,少一个子,卫星就锁定你了。

  高军很勉强的挤出笑容。

  这钱,一定要问保罗要,走公账,让他报销。

  “能够开发票吗?”

  那大胡子一怔,笑的更开心了,“当然可以。”转手从骆驼囊里掏出个机器。

  “先生,刷卡吗?”

  “今天活动,免手续费!”

  操!

  生意人,果然讲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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