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百般红紫斗芳菲
夜深人静。秦歌睁着眼睛地躺在床上,四下一片漆黑,只听到室友们错落而均匀的呼吸声,她却久久睡不着,回想着刘希对她说的话。
越是太快太容易得到,他们越不会珍惜。
可……她和余鑫诚之间,进展算快吗?
从高一认识,到大学在一起。不知不觉,竟然已经过去了4年,嬉笑怒骂,时光流转,眨眼间,她们就跨过了青涩的18岁,步入了成年人的世界。
他说,他已经表白过三次,而除了最后一次,她竟然毫无察觉。
但那些从琐碎的日常里,细枝末节间滋生出的喜欢,才是两人之间最深的牵绊,缠缠绕绕,此消彼长,早已分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或是谁比谁更早沦陷。
如果说竺立是一座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山,坐落在她情窦初开的少女时代,吸引她奔跑追逐,那么余鑫诚就像是冲破云层的阳光,耀眼又无处不在,温暖着她的现在和未来。
“咻——”
秦歌感觉到窗外有道亮光转瞬即逝,她呆了一下,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翻身下床,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走到阳台前。
无数颗细小的流星拖着长长的光尾,箭一般地穿过云层,银色的光线汇聚在一起,照亮了漆黑的夜空。
依稀记得,一年多前,也是这样的一个夜晚,她在失落中被叫到阳台上,一抬头,看到他送给她的流星璀璨。
秦歌扬起脸,任由一簇又一簇的流星映过她的视线,她的心忽然变得格外柔软起来,手指微微一动,拨通了那个早已熟记于心的电话。
“怎么这么晚打电话,睡不着,嗯?”熟悉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带着些许惺忪的睡意,秦歌听来却只觉得格外安心。
“……没事。”秦歌突然觉得眼眶有些湿热,心里像是坠进了温柔的星光,嘴角酝起害羞的笑意。
“我好像有点……想你。”
“小秦,”又一次上完课之后,云沐爸爸特地叫住了秦歌,“你和旭杨是同班同学,是吗?”
“是。”秦歌点点头,看着云沐爸爸,“叔叔有什么事吗?”
云沐爸爸却欲言又止,过了好半天,才吞吞吐吐地开了口:“那个,你能不能……帮叔叔一个忙?”
“什么事,叔叔您说。”
云沐爸爸停顿了好一会儿,才压低了声音慢慢开口:“这孩子有段时间没回来了,你回学校的话,能不能……帮叔叔留心看一下,他最近在做什么……”
“你倒是很关心他的嘛!”尖锐的嗓音忽然从背后响起,吓了秦歌一跳。云沐妈妈端着果盘从厨房走出来,脸色不是很好看,“难怪刚刚把我支开,原来又是为了那个白眼狼!”
云沐爸爸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声音讷讷:“毕竟是我儿子……”
“你儿子?”云沐妈妈嗤笑一声,手上的果盘重重地往茶几上一置,“一年半载难得见他回来两趟,每次回来除了要钱还是要钱,钱一拿到扭头就走,一秒钟都不多待。这样的白眼狼,你还天天惦记着?真是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这话说得过于难听,秦歌站在旁边也尴尬得脸色发烫,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云沐爸爸更是被她这一番抢白搞得哑口无言,只能暗自叹了口气。
“你阿姨就是这个脾气……”送秦歌到电梯口,云沐爸爸歉意地望着她,“你别跟她一般见识,旭杨的事情,还是得拜托你多留心了!”
云沐爸爸说这话时,脸色忽然黯淡下来,秦歌看到他头顶簇生的几缕白发和眼角层叠的皱纹,有些于心不忍,纵然她知道,孙旭杨心里对他诸多怨恨,但说到底,他也只是个惦记儿子的父亲。
“我……会留心的。”秦歌低低地说。
“谢谢!”云沐爸爸眉头忽然舒展开来,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看着秦歌进了电梯,电梯门合拢之前,他突然迅速从口袋里抽出一个信封,塞到秦歌手里,“这是叔叔单独给你的,千万不要告诉你阿姨!”
趁秦歌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在外面迅速按下了关门键,电梯缓缓下沉,秦歌回过神来,打开手里的信封一看,里面是厚厚的一沓钱,足足有3,4千。
不能要!秦歌本能地伸手要去按云沐家的电梯楼层,打算把钱还回去,脑海里却突然回荡起云沐爸爸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这钱是他单独给她的,如果她现在回去,势必会让云沐妈妈知道,到时候他们家必然又是一场风波……
进退两难,秦歌不由在心里埋怨起孙旭杨来。如果不是他太久不回家,至于让她现在这样为难吗?
说到孙旭杨,秦歌心里倒也有些犯嘀咕,这家伙最近两周的篮球社活动都没来,别说云沐爸爸,就连秦歌自己也觉得,似乎有很长时间没怎么见到过他的身影。
好端端的,他去哪里了呢?
回到学校,秦歌先是找了跟孙旭杨同寝室的几个男生打听了一下,结果令她咂舌,原来孙旭杨自从开学以来,几乎没怎么在宿舍里住过,他们隐约知道他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但是具体在哪里也没人清楚。上课也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经常迟到早退,有时候老师刚点完名,没一会儿他就连人带书包不见了,手机也经常关机,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秦歌不由愈加好奇,这个孙旭杨,最近这么神神秘秘的,到底是在做什么?
周二晚上是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公共课,秦歌特地坐在了最后几排,这节课是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节课,老师一定会点名。果然,快打铃的时候,她看到孙旭杨懒洋洋地从后门进来,连书包都没带。他眼下隐隐有些乌青,像是很久没睡好了。这让秦歌心里疑云更重。
这样的大课,老师也管得很松散。点完名之后没一会儿,课堂里已经稀稀拉拉溜了一小半人。秦歌余光看到孙旭杨走到后门口,赶紧收拾起桌子上的书和笔袋,趁老师转身的功夫,猫着腰迅速跟了上去。
稀疏的树影趁得月色更加冷清,孙旭杨双手插在口袋里,不紧不慢地向前走,挺拔的身姿和卓然的气质吸引得路人频频回头。有女生认出了他,害羞地上前和他打招呼,他也只是微微点头,目不斜视。秦歌弯着腰跟在他后面,大气都不敢出,看着他潇洒的背影,不禁觉得现在自己的样子有点猥琐,像个贪恋帅哥美色的尾行痴汉。
孙旭杨走出校门,笔直地朝着小吃街的反方向走去,秦歌认出来前面影影绰绰伫立着的是成片的住宅楼,不禁有些脸红,他该不会只是回家吧……
如果是这样,自己费尽心思地尾随有什么意义呢?……
不出所料,孙旭杨走进了其中一个小区,秦歌站在小区门口徘徊了很久,正打算放弃回校,忽然看到孙旭杨背着一个吉他包又走了出来,吓得她急忙躲在旁边的树影里,幸好,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这边,朝小区西边走去。
他带着吉他干嘛,是要去排练吗?秦歌正在胡思乱想,忽然看到孙旭杨再前面转了弯,绕进了一条不熟悉的小路,她急忙定了定神,从马路另一侧跟了上去。
又过了两个街口,孙旭杨的身影在一家pub面前停了下来,有个染着黄发,腿上大片纹身的女生出来接他,两人在门口短促地交谈了一下,就并肩走了进去。
秦歌慢慢走到这家pub跟前,眼前花哨浮夸的灯牌晃得刺眼,隐约听到里面嘈杂的音乐声,她犹豫了好久,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
推开门的一瞬间,秦歌只觉得自己“轰”得一声坠入一片巨大的噪音池里,放大数倍的节奏音在她耳旁炸开,眼前的景象仿佛是另一个世界,暧昧,迷醉,混乱,疯狂,她的眼睛几乎都被这巨大的噪音蒙蔽了,走马灯般闪过各种不真实的光彩,整个人被震撼到几乎挪不动脚步。
“小姐,小姐?”
秦歌感觉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茫然地转过头,眼前是一个服务生模样的年轻男孩,口型一动一动,秦歌却完全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小姐?能听到我说话吗?”
秦歌终于依稀辨认出了他的声音,愣愣地点了点头。
“您是一个人来的吗?有同伴吗?”服务生看了眼她的身后。
“我……”秦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是来找朋友的,我朋友刚进来。”
“请问您朋友贵姓?我带您过去。”服务生很客气地对她说,眼神里似乎有些不忍,“这里环境有些嘈杂,请尽量不要单独行动。”
“额……他姓孙。”秦歌环视了一圈,却没有看到孙旭杨的身影。
“姓孙?”服务生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怀疑,“我们今晚好像没有姓孙的客人……”
“不可能,他刚进来没两分钟,背着吉他,跟一个黄头发的女孩子一起进来的!”秦歌叫了出来,内心的慌乱和不安愈演愈烈。
服务生恍然大悟,伸手一指:“你是说今晚的吉他手杨子吧,他在台上演出呢。”
秦歌顺着他的手往前看去——
正中间凸起的舞台上,刚刚那个黄发女孩一边扭动着身体,一边把着立麦唱得声嘶力竭,孙旭杨站在她身后,帽檐压得很低,身材修长,正在飞速拨动手上的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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