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千金买字
今天,是周二,心情美美哒~
赶了那么多天的路,终于是睡了一个安稳觉。
秦耀伸了个懒腰,虽然是被系统叫起床的,但不用跟平时一样着急忙慌地赶去上班,还是很舒服的。
【叮,九点已到,请外勤打卡!】
【叮,外勤打卡成功,奖励:夜明珠!】
秦耀精神一震,连忙从系统仓库中取出新得到的这夜明珠,不同于印象中的荧光绿,而是暖洋洋的橙黄色。
乍一眼看上去,宛如中秋时最耀眼的明月。
这颗宛如一轮满月的夜明珠,是地球地壳运动,数千年的发光稀有元素凝聚而成的石头,拥有C.H.Pm.Tn等放射性同位素,能自身激发而发光!
不管在哪个时代,这样的纯天然的夜明珠,都属于价值连城的存在,当初孟陀能用一斛葡萄酒换凉州刺史,秦耀手中的这颗夜明珠,足以换取三公乃至凌驾于三公之上的大将军之位!
“夜明珠不是据说有辐射的吗?”秦耀把玩了一阵,有些疑惑道。
系统顿了一顿,才说出了让秦耀啼笑皆非的话。
【学历越低,辐射越大!】
“系统,我怀疑你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而且我还有证据,我之前刷抖音,看一些穿越小说的时候,人家都是这么说的!”秦耀反驳道。
【地球的放射现象比人类生存的时间还要久,地球上几乎所有物质都含有放射性元素,包括家庭装修用的一些天然石材,但这些都只属于微量,无法对人体产生危害!】
系统第一次为了给秦耀灌输科学知识,说了这么多话。
秦耀愣了愣,想起前世的一则新闻,说是一个老太太因为小区附近装了一个信号塔,把对方告上了法院,并声称自从这个塔造好之后,她就各种不舒服。
结果发现,这个信号塔居然都还没投入使用!
但老太太不管,各种纠缠,最后对方愤怒之下,直接将信号塔拆除了。
最后的最后……老太太因为心脏病发作,手机打电话却没有信号,死于家中……
没了顾虑,秦耀也对这天然去雕饰,美轮美奂的夜明珠爱上了,试问,前世被捧上神坛的所谓钻石之类,能跟自己手上的这颗手掌大小的夜明珠相比吗?
整个房间,都被夜明珠那暖洋洋的光芒照射的暖意十足。
“咚咚!”
“汉明先生,你起了吗?”
“起了,有什么事吗?”秦耀将夜明珠收起,回道。
“我家大公子派人来服侍你起床,并让我传讯,收拾停当了前去用膳!”
秦耀将房门打开,门口,竟是已经站着一群丫鬟,端盆,拿毛巾,拿水壶,安排的明明白白,整整齐齐。
“我不用服侍起床,我一会收拾好后就去找你家大公子。”
“这……”传话的下人面露犹豫。
一群丫鬟也急忙跪在了地上。
“你们这是干嘛?”秦耀愣住。
“还请汉明先生不要为难我等,是大公子吩咐的,就让奴婢们伺候你更衣吧!”丫鬟中为首之人娇滴滴地喊道。
“那……好吧!”
大家族就是大家族,起个床都要七八个人服侍。
为了不让这些丫鬟难做,秦耀只能任由她们摆布。
该说不说,这种衣来伸手,自己只要躺着享受的生活,那真是当得上”奢侈”,啊不,奢靡才对!
换上春季穿的天青色禅衣,任由丫鬟将搭配的天青色发簪插入发髻之中,再配上一条简约时尚的纶巾,腰戴一块造型典雅的碧玉玉佩。
顿时,一个翩翩俏公子,浊世美郎君就这么站在了一种丫鬟的面前。
配合此时秦耀慵懒的表情,一群小丫头顿时是被迷得五迷三道,哪怕是那几个年龄稍长,见识颇多的高级丫鬟,都是双腿发软,凝望秦耀的目光热切至极,互相搀扶才免于腿软跌坐在地。
“走吧,卫府这么大,我可不知道你家大公子在哪里。”
秦耀微微一笑,更是击中了一众少女的芳心。
“汉……汉明公子,我带你去!”
“好!”
任由为首的丫鬟在前带路,秦耀走在后面,看得有些奇怪。
大户人家的丫鬟,走路都是这么扭捏小碎步的吗?
殊不知,带路的丫鬟为了防止自己出丑,才不得不紧闭着大腿根,实在是,秦耀的颜值,对这些未经人事的丫鬟,吸引力强到没边。
剩下的那些丫鬟驻足在秦耀房门口,看着秦耀远去的背影,眼神中更满是爱意。
“如果汉明公子能与我缠绵一晚,我就是立刻去死,也值了!”
一众丫鬟点了点头,还是另外一个年级长些的丫鬟一巴掌敲在了出言的那人头上。
“小骚蹄子,看你这脸上都开满桃花了!”
“汉明公子怎么看得上我们这种庸脂俗粉,也只有少……”年长丫鬟话到一半,连忙闭上了嘴。
该死的,怎么能在背后非议主子呢!
不过,以汉明公子这等凡尘难觅的容颜,也的确只有有名无实的少夫人能配得上他了,可惜啊,少夫人这一世的青春,就只能贡献在二公子身上了,也不知道二公子还能撑多久,唉……
秦耀并不知道,他只不过是稍稍打扮了一番,便让一众高门大院的丫鬟芳心萌动,此刻,已经跟随那个带路丫鬟来到了一处庭院。
“哈哈,汉明来啦,多日赶路,可是辛苦了,昨晚家中琐事缠身,怠慢了汉明,来,我已经备下酒宴,替你洗尘!”卫觊在看到秦耀今天的打扮时,也是微微一愣。
先前的秦耀,容颜已为自己平生仅见,但只是一身素衣,而今天这一身得体的禅衣,更是将他的颜值与气质衬托到了极致。
不知道为什么,秦耀坐下之后,一直感觉卫觊的目光有些火热。
不由抬头询问道:“伯觎兄,我今日穿着打扮可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卫觊连连摇头,火热的目光不减。
秦耀浑身鸡皮疙瘩一抖,脸色难看道:“伯觎兄,我知道我长得比较帅,但是……我真的没有那方面的癖好!”
卫觊一愣,反应过来之后,满是尴尬。
忙解释道:“汉明误会了,我并无龙阳之兴!”
“那就好,那就好!”秦耀松了一口气。
“汉明……于诗词歌赋一道,建树极高啊!”卫觊开口道。
秦耀不假思索道:“勉强过得去吧。”
“汉明过于谦虚了,那首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写的是极好的,可以说是两句诗词足以压一代了!”
“嗯?”秦耀猛地抬头:“不知伯觎兄从何出听闻此诗?”
卫觊一笑,抬起酒杯,遥举道:“是雁门太守郭缊书信传于天下世家的!”
秦耀恍然,怪不得只有郭淮才听过的诗连卫觊都知道了呢。
“伯觎兄,观你神色,似有难言之隐,不知我可有能帮到你的地方?”
秦耀注意到卫觊满脸的犹豫,为免主人家难堪,还是自己先开口的好。
“汉明观察入微,我的确有一为难之事,汉明可还知道家弟仲道如今已是病入膏肓,时日无多了吧?”
秦耀闻言,放下酒杯,点头道:“知晓,天妒英才,时运不济,还请伯觎兄看开一点。”
卫觊点了点头:“生死有命,不可强求,只是仲道在前两日,曾与家父述说了他最后的一个请求,我作为他的长兄,想为他实现这个愿望!”
“愿闻其详!”
“其实,此事与汉明所写诗赋大有关系!”
“我?”秦耀愣住了,我就写了几句诗,不会卫叙因为看了自己的诗就病情加重了吧,那可当真是冤枉了!
卫觊道:“是也,我曾与汉明兄说过,仲道平生最好诗文,你那一首《望嵩山寺》让其感同身受,连带着近几日的神色都稍有好转!”
原来如此!秦耀放下了心,不是自己害的人家早死就好了。
“他尽阅汉明诗赋后,心中顿生豪情,请求家父为其举办一场诗词大会,召集众才子登台献诗,我父拗不过他,只得答应,诗词大会,不日便将举行!”
秦耀突然想到,自己入城的时候,大街上随处可见文人打扮的人,这在晋阳是见所未见的,还以为是安邑平稳才有此光景,不曾想是卫家要举办这什么诗词大会!
“伯觎兄的意思我大抵是听明白了,可是想要我明日登台献诗一首,好全仲道之心愿?”秦耀问道。
卫觊笑了笑:“汉明明鉴,我却有此求,不知……”
“这没什么问题,哪怕是伯觎兄不开口,我知仲道有此心愿,也会满足他的!”
“汉明大义,我先替仲道谢过了!”卫觊喜道。
“在此,我也代家父答应汉明,待到诗词大会结束之后,将粮草整备齐全,为表谢意,我再以千金作为谢礼!”
“使不得,使不得,举手之劳,哪当得如此厚礼!”秦耀连忙拒绝道。
开玩笑,千金是什么概念?
汉代的一金,也就是一斤金,虽不比他前世的999纯金来的纯度高,但也有96%的纯度了,黄金虽不常用于货币,但在这个时代,跟正统的货币五铢钱之间,也是有着明确的兑换比例的。
黄金一斤,值钱万!
千金,也就相当于是一千万五铢钱了,放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而且,卫叙作为世家子弟,所承诺的千金,自然是汉代三等金之中的第一等,为黄金!
有《三国全志》作为知识储备的秦耀,自然也是明白了前世自己理解的一些误区。
前世很多专家学者曾说,汉代赏赐、娶亲什么的,动不动就是万万金,这么看的话,汉代的黄金储量是相当恐怖的,可汉代之后,这么多的黄金又销声匿迹了,所以推断,汉代所谓的黄金,其实是黄铜。
其实这个说法是彻底错误的。
在《汉书·食货志》中有记载,金分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也曾提到“金,五色金也、银,白金也、铜,赤金也”!
所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汉代,已经将金银铜划分的很清楚的,那些动辄万万的金,其实就是铜铸的赤金!
而秦耀前世名声远扬的海昏侯墓的发觉,也作证了,汉代所用的金饼,的的确确是纯度差不多在96%的黄金。
“汉明不必推辞,不曾闻吕子门客曾改动《吕氏春秋》一字而得千金?在我看来,能以千金换得汉明佳作,才是我卫家之幸呐!”卫觊由衷道。
连一字千金的典故都搬出来了。
秦耀只得笑了笑:“那便依伯觎兄之见吧!”
“嗯,如此便好,汉明今日多作歇息,愚兄期待你明日佳作!”
“必不负伯觎兄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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