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噬金虫族
林羽直接惊呆了!
但很快,只是刹那间,他就恢复了正常。
根本没有人发现他的异常。
林羽如同看热闹般,凑了过去,站在人群中暗自观瞧。
实际上,他此刻的心里早已掀起了滔天巨浪。
因为,那修士的手上,拿着的不是什么混沌灵宝手镯,它的里面封印了一枚闪烁紫金光芒的戒指。
那戒指所释放的灵压告诉他,那是一件鸿蒙灵宝
鸿蒙灵宝啊!
这可是他穿越以来,第一件鸿蒙灵宝!
就算是他在洪荒内混沌世界的令牌中,都没获得一件鸿蒙灵宝。
而鸿蒙灵宝,最大的特点,与混沌宝物最大的区别就是,鸿蒙灵宝自带鸿蒙灵气。
长时间佩戴,就能将体内的先天法力,转变成鸿蒙法力。
一旦将全部法力转变成鸿蒙法力后,就会让此位生灵成为半步鸿蒙生灵!
再加上一些天地至宝,或者鸿蒙重水的洗涤,就会完全转变成鸿蒙生灵。
鸿蒙生灵是高于混沌神魔亿万倍的生灵。
据说,鸿蒙世界的生灵分为:鸿蒙生灵,鸿蒙道胎,鸿蒙神灵,鸿蒙神族,鸿蒙道祖五个等级。
其中鸿蒙老祖就是鸿蒙世界第一个诞生的生灵,血脉纯正。
而在后世,无论是鸿蒙破碎前,还是破碎后,都没有将血脉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鸿蒙神族。
可见鸿蒙老祖的血脉是多么的高贵!
而此刻,林羽的血脉乃是顶级混沌元灵,无限接近鸿蒙生灵。
甚至,他的法力中,已然出现了淡淡的紫芒,很显然,他已然开始向鸿蒙生灵进化。
如果他有了这件鸿蒙灵宝,时常佩戴,转为了鸿蒙生灵,将指日可待,而且速度还很快。
戒指还不止这一个功效,直觉告诉林羽这绝对是万中无一的鸿蒙宝物。
只一瞬间,林羽就已经决定,一定要得到那手镯,还原那枚戒指的真容。
只是,现在如果冲上去,肯定会被针对。
虽然,以他的实力,不在乎这里两个混元大罗金仙。
但他最终的目的却要泡汤了。
所以,还是要另想办法。
一念及此,林羽沉稳下来,站在旁边,决定以不变应万变。
实在不行,就出手,反正他有跨界珠在,大不了传送回去。
毕竟,一件鸿蒙灵宝,也是一番巨大的机缘了。
“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啊,赶紧滚!”
“哼,今个儿,吾还就与你杠上了,你待怎滴?”
吵架声持续。
这时,后面走出来一名管事的。
修为还不低,有混元无极大罗金仙的修为。
他来到二人中间,将二人分开,一脸和善的说道。
“二位道友,不过一个具有悟道功能的手镯罢了,不如给老朽一个面子,各自退让一步如何?”
“徐掌柜的你倒说说,如何退让法?”
“不错,我就是看上这手镯了,你说咋办吧?”
二人毫不退让。
林羽却在其中发现了端倪。
这两人虽然都是奔着那手镯去的。
但是,他们却不是关心手镯的功能,甚至都不去看手镯,而是在观察着四周,尤其是其中的几个店伙计。
甚至,就在这混元无极大罗金仙掌柜走出的刹那,眼睛就是一凝。
浑身上下,充满了浓烈的杀机!
在鸿蒙之眼下,林羽看到了二人的脑海中,竟个有一条正在放着金光的虫子,在缓缓地蠕动着。
正是那虫子,释放的金芒,给二人的一切都成功的遮掩了。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事件,他们的目标,不是那手镯,而是这间店铺,或者这间店铺里的宝物。
总之,那手镯不过是二人争吵的由头罢了。
深深的看了一眼那虫子,深吸一口气,神色露出了看好戏之色,实际上心里已经警惕到了极点。
因为,那虫子,他在兰罗记忆里很深刻。
正是最近一系列大案的幕后祸首!
最近的太始城,因为太虚秘境的到来,使得一些隐藏在暗中,与太虚永恒之主作对的种族,势力成功渗透进来,在城中大肆破坏。
使得城中的局势有些紧张。
而林羽看到的那条虫子,正是太虚永恒之主的敌对势力之一,噬金虫族的生灵。
一旦被寄居,就会沦为噬金虫族的傀儡。
而噬金虫族之所以敢和太虚永恒之主作对,是因为,他们的老祖噬金老祖,与太虚永恒之主,修为相近,不分伯仲。
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得两方势力,事成水火,不死不休!
实际上,就是因为,噬金虫族是鸿蒙老祖的遗物之一。
据说,噬金虫族的老祖正是鸿蒙老祖圈养的灵虫,噬金虫其中的一只。
否则也不会成为一道之主!
据说,这只噬金虫因为被鸿蒙老祖责罚,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世界中,得以幸存下来。
当他逃离那黑暗之中后,便在虚无中,创立了噬金虫族!
噬金虫族专门与太虚老祖作对,无论什么事情,他都要插上一手。
就是本着一个目的,杀不死你也要恶心死你!
而因为噬金虫族的天赋神通,使得永恒之主拿他没有办法。
而噬金虫之所以和太虚永恒之主作对,其原因就是,太虚镇压了鸿蒙遗孤盘古。
噬金虫族逼迫,就是要太虚永恒之主,释放盘古,让其自由生存。
只是.双方势均力敌,谁都不服谁,一直斗到了现在。
而眼前的二人,正是被噬金虫族控制的傀儡。
只是,他们竟然会挑选这么一个小店铺来下手,不知为何?
但林羽知道,无利不起早的道理。
噬金虫族肯定是看上了这个店铺什么东西,或者出于什么目的才如此做的。
只是,如此一来,这里势必会有一场大战,自己想要置身事外,怕是不成了。
或者自己过一会儿再来?
对此,林羽想了一下,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暗中观察。
知道了噬金虫族插手后.林羽到不那么担心了。
因为,他们志不在此,所以那手镯十有八九不会被带走。
“吾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这手镯先交给在下,然后,你二人竞价.价高者得之,遵循城中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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