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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小子断案


“你到底为什么要投到我家做家仆……”

        人心难测,这是常人说的,不过旧日里在教授军略武艺时,风不破在这话之后,加了一段。

        人心叵测,也不难测,只要猜度出对方欲要什么,有什么依仗,敌手的盘算猜测起来便就不难。

        便如小队对战,战胜敌手就是彼此的愿望,这个目的之下,就看对手的依仗是什么了。

        精于射艺的,必然就是拉开双方的距离,以箭矢射杀敌手,若是精于刀枪拳脚的,对手注定是要贴近搏杀的。

        当然,当面厮杀,也是有许多选择的,或是杀伤对手的首要,散乱了对方的组织,或者是先斩杀了弱的,取得优势以后再寻求更大的战果。

        这是军略上的功夫,轩辕承烈觉得,用在生活中其实也是合用,无非也就是知晓目的和优势,辅之以对对头性情的把握。

        问题是,现下,一番问答中,他大体知道了王三牛的性情和依仗,却不知道那人的目的。

        固然,混口饭吃,连带着养活了老娘是个解释,但不应该是全部,契约到期,与轩辕家续约是个去处,其他的人家也是一个选择,毕竟,这种憨厚朴实有把子力气干活又不挑拣的家仆,是各个富足人家的首选,王三牛缺少的不是做事的机会,只是少个引荐而已。

        怎么就偏偏选择自己家了呢。

        当然,这是因为父亲发达起来的缘故。

        虽然没有人跟自己说起,但是今日一早,素无往来的轩辕家就巴巴登门拜访,不但是妾侍的身份,算是房中仅次于男女主人的尊贵角色,还送来了厚礼,这无疑是在验证着昨夜里风叔的判断。

        不知道父亲发达到何种模样,能让轩辕家如过江之鲫一般对自家趋之若鹜,但是发达是一定的,这种情形之下,王三牛投靠目的就有了更多的解释。

        是单纯的想要活命,还是想着其他……

        单纯的活命倒还好说,一口饭而已。

        自己正愁离开绿安之际没有人帮衬,薰儿固然是个负累,茗娘也好不到哪里,自己还身子瘦小,虽说能做些事情,但也有限,长途跋涉之时,仅靠腿上有残疾身上有暗疾的风叔一人,注定是个不妥当的安排,现下倒好,这个王三牛虽然憨厚得有些缺少脑筋,但是身上很有把子气力,能背了老娘足足逃了一年,就说明了这一点,自己离开绿安之时,他这样一个,这是用得着的。

        至于一干花销,且不说有轩辕家的垫底,就是发卖那些猎获,也应该能支撑到目的地,大不了,路上再转去金豹洼一次就是。

        若是针对着自家父亲而来,那就更不怕了。自己压根就没有接纳他的心思,他归来之际,若是风叔和茗娘答允了,自己早就带着薰儿与两人远走高飞了,只怕连个面也见不到着。

        但是,若是因为父亲发达了的缘故,对自己或者是家里的其他人起了什么心思,轩辕薰儿的主张可就是引狼入室了。

        就像同窗中的王万欢,结识了一个在城中茶楼做事的小厮,最初时好得恨不得长了一个脑袋,并了一个身子,可是十几日后,随着那黑心小子去到河边钓鱼,之后就传来被绑了肥羊的消息,王万欢他爹花了三百两银子,赎回来的,只是一具残缺尸体,绑匪那小子至今还被官府通缉着。

        街坊中传说的消息是,绑匪撕票之前,还卸了一只胳膊,一条大腿。

        平素里并不亲近,听了这消息以后,轩辕承烈倒是没有因为王万欢的结局生出什么悲伤之感,更没有什么为之报仇的欲念,可毕竟是同窗,蓦然的离去,还是给他许多的惊惧,此后的时日,但凡是陌生人欲要亲近,总是会让他生出很多的戒备心思。

        何况,昨日还经历过杨田氏的事情。

        得问清了,这憨厚得近乎蠢笨的人,如何能生出投靠的心思,一个担夜香的,浑身的臭味能熏死人,饥寒过久了的自己都有些嫌弃,灶间的丫环婆子都是在轩辕家受惯了富贵的,如何就能忍了,抓了这么一个担柴火,这院子中到处都是寻事情做以便借机讨好的家仆,怎么就选了这么个黑臭货。

        还有,刚才的碰撞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寻常人被撞了可是要生气的,可是这个王三牛不但没有生气,还选择了这样的时机,提了做家仆的要求。

        “他不是说了么,九哥哥你怎么……”

        轩辕薰儿已经爬起来了,拍打过衣服裙子上的灰土,俏生生的立在身后,闻听了问话,有些奇怪,扯了衣襟,提醒了自己的存在,待轩辕承烈转过身,弯下腰,将一只耳朵贴到她的唇边,方才吞吞吐吐的问道。

        小脸上,怯生生的,有些惊惧中的惨白。

        一副可怜样,完全没有了与轩辕承宗斗嘴时候的气势,看着很是有些让人心疼。

        “日后,我跟你说个明白……”

        轩辕承烈知道,小丫头一副谨小慎微的小心,该是旧日里教诲的结果,毕竟,礼仪之中,总是少不得夫为妻纲的教训,这些只怕自幼就铭刻在她脑子里的观念,虽然小小年纪,也让她知道自己的问话是在质疑相公的决定,有违做娘子的本份。

        很不喜欢这副鸡雏模样,相形之下,轩辕承烈更希望小丫头在端庄大气之余,还能有一份凌厉果断,就如对着轩辕承宗那货一般。毕竟,那是自己心性中缺少的。

        却不能回答出自己的本意,努力将俯下的小黄脸捏弄出柔和,还挑起了嘴角做出笑的模样,拍了拍小小的肩膀,吐出了一句,算作是回答。

        直起身子,转向王三牛,冷起了脸,眯起了眼睛,做出了一副刺穿胸腹的尖锐模样。

        “我要听实话,莫要拿着老娘那样的话来糊弄我……”

        “你也看到了,院子就是这一进,破屋漏瓦的,连窗户纸都换不起,你如何能确定我们能养得起你呢……”

        “我听说爵爷发达了,就想着你家该是用人之际,我在轩辕家契约将满,管事的嫌我粗苯,说了,不会再与我签订契约了……”

        也算合理,不过终究是解说不了搬柴火的一节。

        只能诈一下了。

        “这也算是个解释,不过,你我都知道,这不是真正的缘由……”

        “你该是听说过我手段的,莫要逼我使出来……”

        有些奇怪自己的表现,平日里学习课业,与人说着寻常话时,总是脑中一团浆,嘴里糊笨嘴拙舌,但是一旦制作机关消息,或是遇有紧急事项,脑袋里就变得一片灵光,主意多多自不必说,就是言语,也如同在那一瞬间受了仙人指点一般,往日里想不到说不出的,都能源源不断的窜蹦出来。

        莫非真是如风叔所说,自己就是为了战阵厮杀而生的。

        疑惑着,面上眼中却不敢松缓了,愈发的凌厉。

        王三牛黝黑粗糙的面上,希冀的光亮缓缓散去,变得暗淡,眼神也慌乱起来,不敢直视。

        “抬起头来回话……”

        这番模样,更是验证了心中所想,心中有些小小的得意,口中吐出的言语却是沉闷严厉。

        “是院中的马七哥指点我的,说爵爷发达了,让我先行投靠,探探路数,若是真的如院里传说的那样,那么他契约期满以后,也打算投到咱家里……”

        “别咱家咱家的,我还没答应你……”

        “是是是……”

        “可我答应了……”

        身后,传来轩辕薰儿的嗫嚅,小小的,几不可闻。

        显然,小丫头是在因为自己做主的事情被否决了而生了不满,但是,总算,旧日里接受的礼仪教诲发挥了作用,让她没有当场发作起来。

        “你们院里传扬我什么……”

        不是解释的时候,轻咳一声,学了旧日里茗娘在教训自己说了错话时,风叔的样貌,让小丫头将那些不满塞回肚里,有些好奇的问道,

        “说小爵爷是以一个肯为了家中下人舍命的仁义人,还有着一手起死回生的本事,家中护卫只剩下一口气了,您一日之间奔行千里,历尽千辛万苦,杀了受上神差遣,保护宝贝的大小凶兽……”

        “一头野狼,足有水牛般大小,就是你拎回来做药引子的狼崽子,也有小牛犊那般的大小……”

        “一头豹子生了三个脑袋……”

        “还有能变化成美人的的狐狸……”

        “你杀了这些之后,采了续命药草,救了那人的性命……”

        “真的是这么传的么……”

        轩辕承烈委实没想到,不足一夜的工夫,轩辕家中居然生出了关于自己的传言,而且还传得神乎其神,什么日行千里,什么杀了上神差遣的凶兽,还有什么能变化成美人的狐狸,牛犊大小的野狼,长着三个脑袋的豹子……

        是哪个在茶馆瓦肆中听多了演义评话的如此编排自己,

        狐狸,有,三只,还是好品相的赤狐和银狐,可是从发现到射杀,期间可没看出有什么变化,生时啥样,死时还是啥样。

        水牛大小的野狼,那还是野狼么,怪物好不,就是那头只比寻常大了一些的老狼,也差点把自己吓尿了裤子。

        豹子……

        天,莫说长着三颗脑袋的豹子,就是长着一颗脑袋的,也差点把自己吃了,

        遇见长着三颗脑袋的,莫说杀了,跑都没了胆子,

        也跑不了,

        自己压根就跑不过豹子,连狗都跑不过。

        还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自己有那本事,早就做了城中第一医馆银杏堂的坐堂郎中,家里还至于为了一点汤药钱发愁,风叔还至于困在这个家中,凭他的手段和心思,早就回返军营,跟斡狗子厮杀搏命去了。

        这人言啊……

        不过也能理解。

        风叔说过的,人人都好面子,大小通例,遇有事情,总不愿意弱了自己的名头,只好寻了这样那样的借口由头。

        就如自己,杀了野狼豹子,寻常的人是做不了的,也没有胆量去做,却不肯承认,也就只能选择了夸大其词,生生将自己这么个十几岁的少年,夸张成神人一般的人物。

        不过,这番传言也有好处,至少是把眼前的王三牛给唬住了,掏出了他的实话。

        “我像那样的人么……”

        “不像……”

        王三牛眨巴着一双几乎要鼓出眼眶的牛眼,仔仔细细的端详了,良久,方才点点头,说出了自己的判断,不过,之后的一句话却把轩辕承烈气的,差点一脚飞踹出去。

        “不过小爵爷你有那么大本事,故意变化成这副模样,也有可能……”

        “那马七为什么要投靠我家……”

        这憨货,可算是认准道理了,还如王八一般,咬住了不松口,没办法剖开肺腑让他看个明白,索性就不再讨论这个问题,问起了心中最想知道的疑问。

        “他是想跟小爵爷亲近以后,让他的儿子学了您那一手起死回生的本事,他说不需要学十分,就是学个三五分,也足够他儿子这辈子衣食无缺,妻妾成群了……”

        “那他为什么不现下就投到我家呢……”

        “他的契约尚未到期,若是现下毁约投到小爵爷家里,一旦发现您没有传言中那般厉害的本事,也就绝了他的后路……”

        “许你什么好处……”

        “帮我与他三舅母家四儿子的嫂子的妹子做媒,讨了做了娘子……”

        “还有他儿子学艺之时,帮我跟小爵爷你索了续命仙草……”

        原来如此。

        想来那个马七是个属于那种聪明人的,听了自己有些厉害本事,便想让儿子学了,作为发达富贵的凭借,只是,现在众人传言的厉害,已经夸张到了神人的地步,他心中便生出了疑问。

        马七不肯亲自前来验证,生怕因为毁约一事在绿安城中落了坏名声,断了后路,便就用一份姻缘和子虚乌有的仙草做诱惑,点拨了王三牛,做了先行探路之用,若是自己真有那本事,凭着这份聪明,那人必然会使出讨好手段,遂了心愿,如果没有那份本事,他也毫发无损,只当没有这件事情发生。

        还好,不是存了坏心思,那马七是在为了自家儿子谋算,合情,也合理,毕竟,汉家之人最重血脉苗裔,生生世世,一辈子辛苦只为了给自家的儿女奠定个富贵基础。

        不过,若是有那样的本事,那样的人物,仅是为了风叔,自己也想学啊。

        当日里薛神医一根桑皮线缝了风叔肠子的本领,自己至今还想着如何弄到手。

        胡思乱想中,王三牛又开口了,语气谦卑,满脸求肯,还带着一点阿谀和羡慕。

        “小爵爷,我敢问一句,你救下的,就是那个蒙面的风爷么,家里我看也再没其他人了……”

        “若当真是他,小爵爷你可真有本事,昨夜里回来的,还剩一口气的人,今早就能活蹦乱跳的,收拾了野鹿……”

        “小爵爷,你那续命的药草还有么,能不能给人延年益寿,我家老娘快八十了,还病了,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若是能够,求小爵爷赏给我一根,救了她的性命,我愿意一辈子给你家做家仆,不要工钱的那种……”

        “胡说八道,这世上哪里有什么续命药草,我也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小爵爷,我知道我穷,除了一身力气,再没有别的好处,可是我要那药草是真心想给我老娘的,你若不信,给我以后,你一旁看着,是不是会灌进我老娘的嘴里……”

        “绿安忒小的地方,还是街坊邻里的,我有没有,你日后自会知道……”

        知道王三牛这是认定了自己有起死回生的本事,有救命续命的仙丹灵草,却不给他。

        没办法计较,也计较不起,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认准的就是大道至理,哪怕是十头牛马也拖拽不回,而这世上,偏偏更多的还是邪说歪理。

        一段疑问总算有了了解,随口,便就继续了问话。

        “你呢,若是我这没有续命仙草,你还想到家里来做家仆……”

        “想……”

        “为何……”

        “就冲着小爵爷你肯为家中下人舍命这一桩仁义……”

        “小爵爷你不知道,俺在院里过得是啥日子……”

        “五年前签了契约,当时说好的是做担柴挑水兼着清理家里牛圈的活计,可是不出一个月,就把俺赶去担夜香了……”

        “最初时是给你们学堂担夜香,虽说脏点,但是不累,遇上你们休沐的日子,还能偷懒休息了……”

        “可是就是这一桩活计,也被人惦记上了,中院担夜香的杨猴子,买了两斤牛肉,一斤黄酒,送给管事的以后,就把他换到了前院,给你们担夜香,把俺赶到了中院……”

        “中院三十多个院子,去之前是三个人担夜香,去了之后,就可着俺一个使唤,那两个,一个派去给长房五老爷家里,一个派去给三房十八老爷了……”

        “就是三年前中秀才的那个,管事说那是文曲星下凡的神仙人物,不能慢待了,就专门派了一个给他屋里担夜香……”

        “三十多个院子啊,就俺一个……”

        “夜香还只能是卯时那一个时辰搜集,早了,各房的小娘子们还都在睡觉,只会讨嫌,晚了,各房主人都起来了,闻到了味道,就会发脾气……”

        “这么一来,我就遭了罪,紧赶慢赶,总有照应不到的地方,就天天挨骂……”

        “挨骂不说,跑的急了,夜香溅到身上,顾不得洗涮,就得赶去挑水劈柴,忙活完了就得去牛圈,一身的臭味怎么也就去不掉了……”

        “原本还想着在院里找个小娘子做婆娘,现下,莫说是小娘子见了俺,远远的就捂了鼻子,就是那狗……”

        “不信,小爵爷俺带你去看看……”

        “你看是不是俺还没进到院里……”

        “天啊,连狗都闻着味儿扑出来咬俺……”

        王三牛该是在憋屈狠了,抓了这个机会,也顾不得四下都是轩辕家的帮佣,述说起来,及至后来,眼泪鼻涕一起涌出来,糊满了整个腮帮子。

        偏偏这货还不自觉,边哭边说,边说边哭,时不时的,还用袖子擦了以后挥甩出去,一时间,一团几无立脚之地的院中,只有他的身前身后,空荡荡的,一片清净。

        当然,味道么……

        确实是稍稍差了一点点。

        “既然想投入我家做家仆,你可曾想过签订何种契约……”

        待王三牛由嚎啕大哭,变作了轻声抽噎,轩辕承烈问道。

        家中有仆人的时候正是懵懂的年纪,虽然知道仆从的用处,但是不知道内里的详细,学堂中,家中有家仆的同窗不少,但是从没奢望过自家还会有再雇佣人的机会,便没有仔细打听过其中的关节,也只有近两年跟李明德亲近起来以后,因为风不破身份的缘故,才对雇佣人的事情有所了解。

        按照那黑货的言讲,大户中使用的仆从内里还是许多区别的。

        第一种是死契,这是终身投靠的仆从,这种人连姓氏都会改掉,随了主家的姓氏,不过这种人本身是奴籍不说,连生养的孩子也是奴籍,算是生生世世都是奴仆的身份。

        而且,这种奴籍身份的家仆,性命也没有保障,若是惹了主人的烦恼,打死了,即便告到官府也只会换回一句活该。

        正所谓生死富贵,全在主家的一念之间。

        不过,通常来说,能与主家签了死契的仆从,或者精明能干,或者有一技之长,或者身有武力,都是在主人面前得用的,轻易,倒是没有什么性命忧患。

        在一干仆从中,跟主家最是亲近,地位也是最高的,至少也是个一房管事的身份,莫说寻常的丫环婆子,就是远支的宗亲,见到他们也得是客客气气,若是有得宠的跋扈,甚至一些嫡亲子侄都要受了他们的呵斥。

        不但有地位身份,这种隐去自己本姓的衣食也是不缺,年节里的赏赐也拿的最多,成年以后,家中主事的还会张罗着帮他娶妻生子,只要主家不惹出什么灭门的罪过,这些人一生总会衣食不缺,得了善终。也算是有得有失。

        第二种是长契,这种人,一般都是自幼便显示出天分的聪明人,或者自小,或者成人以后,与主家签了十年以上的契约,通常会被派去习练以后做些驯养牲畜、园丁花艺一类的生活手段,算是一家仆从中的技术人才,虽没有签了死契的那般受宠,总的来说,在仆从中的地位也相对较高,特别是那些兽医、木匠、铁匠一类寻常时不可或缺的,说是签了长契,终身在一户人家做事的也有,直至年老体弱,再也做不得活计之时,主家才会赏些银子,放还家里,颐养天年。

        这种长契的奴仆,只拿约定的工钱,除此之外的一点所得,也就是年节里主家发的赏钱,再无其他好处。

        不过,这类仆从人身相对自由,除了在约期内不得随意更换主家这一条,其他的一切由着这仆从的心意,连姓氏都不需要更改。生下的孩子,也不归主家所有。

        若是成年以后签订契约的,甚至还能保留民籍。

        自然,主家不能操控这类家仆的人身自由,也不能操控他们的性命,若是不小心弄死了,吃了官司也是有的。

        尽管出了这种事情以后,大多数的主家都是会花了一点小钱,报个意外便就平息了。

        第三种是短契,一两年、三五年的都有,都是没了活路的男女,投到主家做些粗使活计,得了银钱,换了暂时的衣食安稳,待到攒足了银钱,契约一满,便就去留两便,任着心意。

        “能签了长契最好,若是不行,短契也行,不过能多签一些时日最好……”

        “两宗事情……”

        “第一,我和……”

        犹豫了一下,轩辕承烈还是决定将眼前这个黑傻憨货收留了。

        一来,这是轩辕薰儿应允的,若不收了,小丫头被扫了颜面,闹起来,总是一桩麻烦。

        算是看出来了,能入到自家的女人都是一个脾性,心善肠软,见不得别人受苦遭罪,哪怕是初次相识的,见有难处,都会倾尽所有的帮扶一把。

        还有就是爱流泪的毛病,茗娘不用说了,那就是个水做的性子,绵绵软软的,一个不如意就会先拿眼泪说话。

        现下的轩辕薰儿居然也是这个脾气,看着她与轩辕承宗斗嘴时气势汹汹,尽是刁蛮,可是从入到家门直至现在,不足一个时辰,居然已经流过两次眼泪了,刚刚王三牛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周围人都是一脸的嫌弃,唯独这小丫头,居然掏了手帕走上前给那黑货擦眼泪。而且眼圈也红了。

        再加上说句话就能吃了好大一坛醋的小脾气,还是不招惹了为好。

        二来,王三牛心性也算纯良,收了以后,正好留作离开绿安时候的拉车使用。

        “薰儿……”

        “年纪尚小,我还没有束发,薰儿更小……”

        “都是做不得主的,我回头跟我慈母说下,若是他们答允,薰儿刚才说的才能作数……”

        “第二宗,你也看到,我这家中很是残旧,今日之前连吃食都是麻烦,委实没有太多的银钱雇佣你,所以即便雇佣你,也只能是短工,而且最多仅是一年,一年以后咱们视情再行定夺……”

        “若是你肯,我便与我慈母说起这事,若是不肯,此事便就作罢……”

        “肯的……”

        “能多活一日,也是好的……”

        忙不迭的,王三牛一擦眼泪,立时在脸上变换出一脸喜色,又要磕头致谢,却被轩辕承烈拉住了。

        “先别忙着谢,你可知道我慈母在哪里……”

        “在西厢的门口处,十几个姨奶奶围着呢……”

        爬起来,向着那个方向略略一扫,粗黑汉子弯下了腰身,

        “小爵爷,您老爬到我背上,我架着你,高些,便就可以看到了……”

        “算了吧,看到了也过不去……”

        院中的此际,今日里又是肥猪又是鲜鱼的,正是胃口爽利的时候,爬到你身上,沾了一身臭味,还让我吃饭不了。

        “那我风叔呢……”

        还没等到回话,身前就又跪下了一个。

        “小的马三顺子,今年二十六岁,也是与三牛哥一般的心思,还望小爵爷可怜,收留了……”

        “你也是契约届满?”

        “是……”

        “你签的几年契约……”

        “五年……”

        “现下已经过了多久,还余有多久的时日……”

        “已经过了九个月,还余有四年三个月……”

        “你这也叫届满……”

        “是啊,就差四年三个月,不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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