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爱上玫瑰(沈临番外)
银灰色的商务大楼,在烈日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这座林立的大厦,位于a市最繁华的商业区,正是沈家集团的总司。
来来往往,各类行业精英。
而身穿西装的秘书,露出标准式的待客笑容,抱着文件急匆匆坐电梯,直达第三十六楼。
副总的独立办公间。
入目,是张宽大的黑色原木办公桌,他把手里的几份文件跟之前的摞起来,整理好,恭敬看向旁边的人,汇报起进度。
坐在皮质商务椅上的年轻男人,听得微眯起眼,一副散漫的姿态,边听着助理的进度,边住持线上会议。
嘴里咬着根烟,也不抽,领带倒系得工整。
很快,会议被挂断,沈临抬手松了松领带。
这位沈小少爷,传闻中的纨绔子弟,在接手家族企业前,一度被全公司上下都认为是草包。
结果,接手后短短半月内,表现就优秀得出乎众人意料。
沈临手段狠厉,甚至比他一直掌权的亲哥,还要有商业天赋。
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暗常理出牌,颇符合他之前学生时代的“无所畏惧的校霸”人设。
小助理讲完了,半天没听到反应。
他咽了口口水,悄悄抬眼,望向自己boss那棱角分明的侧脸——
双重的艺人身份,使得沈临常作为公司形象代言人,出现在各种宣传上。
沈氏大楼的底楼大厅,普通来客等候区里,有块高清大屏幕。
原先,是轮回播放招商广告,后来有次因值班的前台公物私用,换成热播电视剧看,被沈临抓到却也没说什么。
便当做默认。
沈小少爷若有所思,转头吩咐助理,以后就只放他跟小玫瑰主演的电视剧。
问题就在于,《暗欲之上》早播完许久,再好看也经不住反复循环,还是顶头上司的硬性要求。
以小助理为首的打工仔们,表示看腻了但我不敢说。
大boss的心思咱猜不透。
助理深吸口气,汇报完项目进程再开口汇报安排:“沈总,上次合作的那家材料商,约您今天下午五点半”
“还有”
“推了,全推了。”沈临微蹙着眉,不用听完便直接打断,难得勾出抹很有深意的笑:
“我晚上有非常重要的事。”
—
认识秦笙后的第一年跨年,沈临刚和亲哥吵完架,从家里跑出来。
叫了一帮子狐朋狗友,约在赛车场玩车。
a市的野外赛车场,场地十分空阔,装备也顶尖。
平时多有富人圈的或者专业车手光顾,正赶上过年期间,倒没什么人会来,一对比下显得格外冷清安静。
沈临纯粹是出来散心,没打算玩,也就没换服装。
他坐在另一个朋友开来的车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跟人讲着话,手搭在半开的车窗外,轻吐着烟圈。
烟草气缭绕,车停在阴影处。
突然间,听到从道路的尽头,隐隐传来阵引擎的轰鸣声——
两辆摩托车以极快的速度飞驰过来,引擎声的嘶鸣像剧烈的雷达,引得血液都翻腾滚动。
车子像闪电一样,从白线蹿过,再以一个漂亮潇洒的甩尾结束,慢慢停下。
秦笙从宋展一的机车后座走了下来。
冬末初春,a市的风依旧冷极。
她摘掉全黑的厚重头盔,头发散下来,精致的五官有种冷感。
背后是场地设备的灯光,配合眼前的景象,构成疯狂的割裂与浪漫感。
“嘁,你非要坐阿展的车,都说了我开得比他快。”傅轩拿了瓶水拧开,仰头往嘴里灌着,随口问,“怎么不叫陆大学霸来?”
“人家跟我们是一类人吗?”宋展一瞪他眼,“要我说,笙宝你们这个赌约”
“赌约成立啊。”十七岁的秦笙靠在车旁,漂亮的眼睛很亮,唇红齿白地:“我认真的。”
他们的谈话声伴随冷风传来,飘进沈临的耳朵。
后排的几个小弟正开黑打游戏,也听见了,抬头往那个方向望了眼,认出身份,“诶?这不是那个高二的”
自从校外打架那次,最后以不太体面的形势退场,这梁子便算结下了。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五人对三人,人多对人少。
他跃跃欲出击,怂恿道:“沈哥,要不要咱们就现在,报复回来?”
“滚。”沈临薄唇动了动,扫了他一眼。
深邃的眼眸,定定地盯着对面的少女,她眉眼弯弯在跟宋展一说话,他唇角就越往向下压。
互动亲密,相当于明明白白地告诉别人:
自己与她之间,存在遥远的距离。
别人不会轻易走进他们三个的圈子,以及秦笙的世界。
以前是宋展一和沈临,现在莫名其妙又多了个同班的陆寒星,总归是没有“沈临”的姓名。
十六岁的沈小少爷气得牙痒,回想到放假前,送给对方又直接被无视的情书和礼物,转头对朋友道:
“女生不都喜欢花啊巧克力之类的吗?为什么会拒绝?”
朋友循着他的视线望了眼,收回,心里了然,嘴上旁敲侧击:
“你的不特别呗,或者说,人家不缺这个,身边早有人给她送过了,甚至好得多。”
“而且,能自己买得起的,也不稀罕问你要。”
言下之意是,有青梅竹马还有心动对象。
你这位隔年级还有过冲突的学弟,自然没什么竞争力。
要懂得先来后到。
沈临听懂了,心生妒忌,那妒忌如野火蔓延,他阴森森地反问,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
“一个出场顺序,有那么重要吗?”
“是没那么重要。但重要在,你们俩第一次见面时,打开方式对不对。”
朋友摸摸鼻尖,往座位上一靠,摊手,调侃他:
“怎么,你不会觉得自己能是动漫里,战胜竹马的天降吧?”
沈临“哼”了声,没说话。
他保持着动作,静静看去。
坐在车上看秦笙和他们庆祝零点。
秦笙手里捏着烟花棒,巴掌大的脸埋在红色围巾里,和宋展一有说有笑的。
她点燃了,将它举向天空。
霎时,车外的烟花爆竹声不绝于耳,天空不停地被炸亮,喜庆的气氛烘托出现。
隐隐能听见,从遥远商业街中心传来的,零点倒计时。
五、四、三、二、一。
在满天光亮里,沈临无声地做起口型:
“学姐,新的一年继续追你。”
后来,秦笙出国,加入了klt女团。
沈临那时高三刚毕业,而她则刚出道。
那第一张专辑,反响很火爆。
沈临连上外网抢了几百张收藏,而远在彼岸的另一个国家,秦笙凭借美貌和实力,结结实实地作为爱豆杀出一条血路。
沈小少爷藏在手机壳背后的那张照片,是她打歌期间——
秦笙染了银发,扎着马尾,干净利落地随走路晃动,发尾微卷。
她穿着黑色的简单款宽松短袖,露出两条又细又白的胳膊,玉瓷一样。
哪怕再普通的穿搭,也无法掩盖她矜贵的气质。
活脱脱就像,来自东方的吸血鬼贵族。
沈临对着手机屏,刷了很长时间关于她的信息。
思考良久后,隔天便跟家里坦白:没有立即接手公司的打算。
他要进娱乐圈,要离秦笙更近一点。
近水楼台先得月,什么粉丝什么人气什么风评,他统统不在乎,反正最终的目的是能跟秦笙并肩,沈临不介意从开始时,就表明自己有后台。
彼时,家里人都以为他又是犯了少爷脾气,想一出是一出地,热情会很快消散。
却没料到,沈小少爷说要追,就是追到底的势头,开启了遥遥无期的长途跋涉。
都从暗恋到明恋了。
少年时期,沈临“玩世不恭”的标签让人印象太深刻,他花费许多时间,才让秦笙相信,说喜欢不是他一时兴起开的玩笑。
“在你看不到的很多地方,我偷偷看了你好多好多次。”
那句以“滚”开启的初见,纠正起来,亦用了好多好多年。
曾经沈临以为,只有符合他作风的张扬的爱意,才会成功;
于是恨不能用手段宣告天下,怎样都要跟秦笙扯上关系,连递个情书告白,都轰轰烈烈,恨不能人尽皆知。
后来,他变成熟了,还是会用心思去动用权力,耍手段,但同时更学会一点点地收敛起玩世不恭。
踏踏实实,以实际行动。
沈临奈何不了自己的心跳,哪怕很大可能没有反馈,没有开花结果——
他仍旧,执意爱上那束玫瑰。
—
“沈总,沈总?”助理挥挥手,把不知为何有些走神的boss换回来,他把行程安排一栏全划掉,“那我帮您都推了。”
沈临捏着手机,在手里转了两圈,修长的手指继而点开通讯录,拨打最上面的号码。
“学姐,约好的,你从瑞士回来的第一顿饭要留给我。”他喉结滚了下,声线带点痞气,满含期待:
“别忘了。”
那头刚下飞机,简单说了句什么。
惹得沈小少爷轻笑。
笑声低酥,动听勾人,让耳畔发痒。
小助理出门的脚步一顿,转头,就见自家boss挑着眉,眼里的笑意非常明显。
沈临看过来,手指抵在唇间,用唇语无声道:
“我吃饭的时候,敢因为工作的事来电话的话。”
“如果害我追求失败——”
唇角微翘,威胁式地,对着脖颈做了个抹掉的动作:
“我炒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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